起名字的五个原则和六条禁忌的区别(起名字的五个原则和六条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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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名字的五个原则和六条禁忌的区别(起名字的五个原则和六条禁忌),第1张

取名有五大原则和六大禁忌。有五名,信、义、象、假、类。以名生为信,以德生为义。以命为象,以事为伪,以父为类。不是对国家,不是对官员,不是对山川,不是对隐疾,不是对动物,不是对钱币。



起名字的五个原则和六条禁忌的区别(起名字的五个原则和六条禁忌),第2张

五原则:信、义、类、伪、象。以字母与生俱来的特殊标记的名义;以易出生时的吉祥现象命名;以相似的事物命名的;假可以万物之名;一个类可以以它的父亲命名。


六忌:不能指名道姓;不以官职的名义;不以山川之名;不能以隐藏疾病为名;不以野兽的名义;你不能靠钱生活。否则会造成很多不便。如晋国的官名“司徒”废除了司徒的官名,宋武公的官名“Si 空”废除了Si 空的官名,鲁的官名“有”、武公的官名“敖”废除了虞、敖尔山的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