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送老婆一套房子是共同财产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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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送老婆一套房子是共同财产嘛,第1张

婚后送老婆一套房子是共同财产嘛
导读:法律解析:婚后父母赠与的房子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的就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夫妻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所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 投资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的等。法律依

法律解析: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子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的就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夫妻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所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 投资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的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第七十九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浙江在线02月25日讯自己身患绝症,而妻子卧床不起。担心先一步离世而无人照顾妻子的永嘉男子老余,贴出告示:出让妻子“照顾权”并赠送房产现金。昨天,谈及此事,他称:“一日夫妻百日恩。将老婆托付好,我死去就没有后顾之忧了。”

“因我本人患癌症,又因妻子患病多年。在这打击下,终不能维持生活。考虑到以后的结局,现将我妻出让他人,并将房产赠予他,并给其现金2000元(每月)作为生活费用。至其(妻子)临终为止。”永嘉县江北街道塘头村芦桥中祥路一公告栏上,这张告示引来不少人围观。

告示是老余贴的。他的几名老邻居对此直摇头,都称无法理解。老余亲属更是把告示撕毁了,不愿多谈此事。

老余今年59岁,妻子叶小君58岁,两人结婚36年,育有一女,女儿目前在国外生活。叶小君患有癫痫,两人结婚后,她的病频繁发作,需要长期服药治疗。这些年来,老余一直不离不弃照顾妻子。3年前,叶小君病情加重卧床不起,生活难以自理。

“他知道她喜欢吃蛋黄饼,总是隔三差五买来喂她吃。”老余87岁的老岳父叶文波称,“女婿对我女儿从不会大声说话。这样的女婿真是难得。”

去年,得知自己患癌后,老余一方面积极治疗,一方面总觉得心里有块石头没落下。“我父母不在了,女儿长期在国外,岳父岳母年岁已大,要是我死了,谁来照顾她?”他坦言,琢磨许久,想到自己名下有一套价值约60万元的落地房,而他和妻子每月还有房屋出租费、补贴等共计2000来元,便想出了赠予房产换来照顾妻子这一办法。

至于万一自己离世,如何保证受让人能妥善照顾好妻子,老余倒没有细究。他认为:“既然对方接受了我给的财产,总不会食言的。”

这份告示贴出一段时间后,陆续有十余人来询问,但老余还未确定最终人选。

对于“出让爱妻”一事,老余边说边流泪,他称本意并非将妻子转嫁他人,而是寻找照顾她的人,不管男女。

网友对此褒贬不一,大多数人表示不解,但也有人表示同情和理解。支持者称:“老余担心不久于人世,首先想到的不是自己的后事,而是妻子由谁来照顾。36年婚姻不离不弃,令人动容。”

永嘉现实版《与妻书》

林觉民《与妻书》中有一句:“以汝之弱,必不能禁失吾之悲,吾先死留苦与汝,吾心不忍,故宁请汝先死,吾担悲也。”

永嘉男子老余担心自己先妻子一步离世而无法照顾她,张贴出了“爱妻转让告示”,被网友称为《与妻书》的现实版。这看似违反伦理道德的告示背后,是老余深藏了36年的浓浓爱意。

兄弟姐妹坚决制止此举

永嘉县江北街道龙桥村陡门头中心路15号,是一幢老式的二层楼房子,这就是老余和叶小君的家。老余在“转让爱妻”的告示里提及的赠予房产,就是这幢房子。按照老余找到的房产中介的估算,价值60万元以上。

“我们在这里开店十几年时间,都没看到过他老婆。”附近早点店的王土木说,大家知道老余的老婆身体不好,现在是瘫倒在床上,生活无法自理,几乎成了“植物人”。

就在今年春节期间,老余把“转让爱妻”的告示贴在了自己家门口墙壁上,以及自己的摩托车上。很快,他的行为就被他的兄弟姐妹制止了,告示的复印纸也被撕毁了。

与女儿商量过这个决定

昨天上午,老余躺在永嘉县中医院的病床上,身边没有人陪伴。床边,有老余妹妹等人送来的八宝粥和面包。平日里,他就把这些当午饭和晚饭。

回忆起与妻子初见以及新婚时的幸福,老余眼里流露出无尽温柔。

36年前,叶小君要嫁到老余家时,老余的母亲特别开心。

为了偷偷地看一眼未婚妻,老余还以讨口水喝的借口到过叶小君家。婚后第8天,叶小君突然摔倒,口吐白沫,全身抽搐,这才让他知道叶小君原先就患有癫痫。

结婚两年后,叶小君怀孕产女。如今,女儿出国多年,并已生下两个孩子。对于女儿,老余是一肚子的牵挂。他担心,让女儿的夫家知道自己家近况,会对女儿不好。为了不让女儿担心,他擅自做了“转让爱妻并赠予房产现金”这个决定。老余说,女儿身在海外,因经济条件有限,对家中困境也是无能为力,便在电话里同意了他的这个决定。

担心先死放心不下妻子

记者:你妻子现在是谁在照看?

老余:她病情加重后,我与她住在老丈人家有16年了。她的听力、语言等都已经丧失了,生活没法自理。现在,请了一个保姆来照看,每个月工资3300元。我出2600元,老丈人资助700元。

记者:你怎么想到要将“妻子转让”?

老余:去年2月份,被查出有结肠癌,就做了手术。对我打击最大的是,(说到这里,他用被子蒙住自己痛哭)去年6月,最疼爱我们夫妻的母亲过世,我觉得失去了主心骨。丈人与丈母娘都是高龄老人了,没法一直照顾妻子。我担心自己命不长,很可能会死在妻子前面。为提早安排后事,就想到将“妻子转让”,找个人照顾她。

记者:这份告示是你写的吗?

老余:我没读过书,大字不识几个。我找到村里有文化的老人,与他商量后,就有了决定。我将这些内容复印了几十份,张贴在自家门口以及丈人家门口附近,有十几份左右。

记者:有人找上门吗?

老余:告示张贴出来后,有十几人上门来询问过,也看过我家房子。由于妻子难以照顾等原因,这些人最终都没有同意。要是条件好的话,我每个月可以多加一些钱。这些钱是我自己的房租收入、村里补贴和妻子的有关残疾补贴等。拿出2000元钱后,我自己也没什么收入了。

记者:别人都是怎么看你的?

老余:村民都说我傻,他们建议我和妻子离婚。但我想到一日夫妻百日恩,妻子有时会呼唤我的名字。夫妻一场,两人一直相依为命,妻子离不开我。我于心不忍,就想到要照顾好妻子。我想为妻子早点做些安排。医生说,我现在身体情况比较好,不会这么短命。或许是我想多了,脑袋里只想到自己死后谁来照顾妻子的问题。

“老病号”目前各项指标正常

永嘉县中医院的相关医生表示,老余的结肠癌经过手术,目前各项指标都正常。这一次入院,是因为他被诊断为酒精性肝炎,经过治疗已经可以出院。

照看了叶小君9年的保姆刘秀芝表示,老余也曾向她提出,将房子与现金赠予她,由她照顾妻子。“2000元只够两人吃饭。”说起这赠予的房子,刘秀芝也纠结过几回,但考虑再三,最终还是不同意。

叶小君的父亲叶文波说,他今年87岁,老伴83岁。他们夫妻都老了,实在没能力照顾叶小君。对于老余提出的“妻子转让”,他们不愿意多说。

躺在床上的叶小君,大部分时间处于昏睡状态。对于丈夫的这个决定,她还蒙在鼓里。她偶尔会清醒过来,然后发出含糊的声音,艰难地喊着丈夫的名字。“只有见到人了,她才会安心一点。”叶文波含泪道。

律师说法:该协议应征得其妻其他近亲的同意

浙江金克明律师事务所主任

温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金克明

从报道上来看,老余妻子患病多年、行动不便,而余先生本人亦病入膏肓,故其萌生转让妻子,赠予房产,支付生活费2000元之念头。对他关爱妻子及用心良苦,深表敬意!但是我们对其拟转让妻子之举,又深感荒唐和对法律的无知。因妻子作为女人,有独立的人格,并非物品,不可转让。即使她现在为植物人,无正常思维,亦为如此。至于老余表示自己一旦过世后愿将遗留财产赠送给愿意扶养其妻之人,其行为符合我国《继承法》第31条之规定,属遗赠扶养协议,即受扶养的公民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被扶养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受扶养人将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书面协议,当然从本案来看还应征得其妻其他近亲的同意。

感情是钱财兜不了的底

年届花甲、身患癌症,这时候的老余,“出让”已成植物人的妻子“照顾权”,无论从良心上来说,还是从操作性上来说,都算得上是“人之将死”的善言善举了。

每月2000元的生活费、价值60万元的房子除了把心掏出来,老余该掏的已经掏到底了。按照余先生的处境,他只能做到这些,也只能想到这些。

一日夫妻百日恩,只要一天不死,夫妻一方都必须不离不弃,必须担当丈夫的责任。哪怕什么也帮不上忙,活着就是一个名分,就是一面圆镜这样一个故事,余先生如此演绎,着实催人泪下。但中国人不习惯在类似故事的主人公脑子很清醒的情况下,广而告之地征集妻子的“扶养人”,即使这位妻子卧床不起、生活难以自理。

尽管老余称本意不是想将妻子转嫁他人,但老余的广告招贴的核心内容,却是“出让”妻子并赠予房产和“补贴”。真要找保姆,也用不着把房产都一并赠予了出去。所以,老余自己眼中的深情之举不被家人和邻居理解,也在情理之中。

老余不便将催人泪下的“遗愿”写在纸上,正是因为妻子的身体状况,只能在他活着时候给包办了。在他眼里,哪天早一步走了,妻子兜不了自己未来的底。这个底,得他来兜。他想将妻子的未来生活,当成自己的后事,将生活的心酸与无奈,一并交待在仅剩的时光里,一并埋在情感的春天里。

我们情愿理解为,老余是在用常人眼里不负责任的“让妻”,行使着一份更加务实的责任。只是超前了些,热烈了些,一厢情愿了些。如果纯粹给妻子找个生活的照料者,老余还有更好的选项。如果想给妻子找个爱她的男人,再多的价码也未必如愿。

处在生活难以自理状态的妻子,能否感受到老余的用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老余应该明白这么一个道理:生活可以用钱物来兜底,感情不行。

这话仅限于老余这对老夫老妻而言。

房子过户给老婆不需要交税,根据相关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均免征契税。

房产过户方式有哪几种

一、房产过户——赠与

最常见的多见于父母赠与子女房产的情况下。

1、房产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赠与的书面合同,也就是赠与书。根据规定,房产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依照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3、房产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获得完税凭证才可办理过户。

4、房产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核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5、若没有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较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在交付过程中需要检查水电费用等是否缴纳完毕。

二、房产过户——买卖

多用于一般房屋流转买卖的情况下。

1、买方准备好首付款。

2、买卖双方带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

3、买卖双方一起把准备好的首付款到银行做资金监管。

4、买卖双方一起到银行签署借款合同,银行审批贷款(需要买卖双方的夫妻双方本人带齐所有的证件到场),一般都在10个工作日内审批结束。

5、签订借款合同的当天可以和卖方一起到税务机关报税。

6、银行贷款审批后,买卖双方可以到税务机关缴纳税费。

7、买卖双方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8、等房屋产权证出来后,到银行作抵押,银行获得他项权利证书后放款。

9、查水、电、煤气、暖气、物业的费用。

10、银行解封首付款的资金监管,交接钥匙,搬家。

三、房产过户——继承

它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具体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

1、继承人委托评估公司对所房屋进行评估。

2、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不是法律强制要进行的流程)。

3、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办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为产权登记做准备)。

4、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房子过户怎么最省钱

1、父母的房屋过户给子女,因是直系亲属,分家析产方式(赠与)最省钱;继承过户最便宜,几百元手续费就可以了,其它大税都免的。但继承必须是房产业主都死亡,并留下有效遗嘱的情况下才最便宜。其它两种方式具体如下:过户的话办赠予费用约为报税价(即你们商定的房产转让价)的6%(公证费3%,过户税费3%)。但赠予过户后,如果你们以后要转让房产,单一项个人所得税就要交报税价的20%。所以不建议采用赠予过户。

2、建议采用买卖过户,即直接转让房产,税费约为房产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增值税55%(房产证大于2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报税价是双方商定的。房管局的电脑系统对当地每个区域有一个最低的评估价。双方报的报税价高于那评估价就按你们的价计税。低于的话就按系统的评估价计算。

法律主观:

结婚期间送给老婆的房子,是一种赠与行为,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后不可以拿回。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的,可以要回。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我觉得人可以穷,但不能没骨气,对于你老婆来说,不拿的不拿,可对于一个男的来说,那就是赤裸的挑衅,好像接收这个房子就是在说自己没有能力让自己的老婆日子过得好一样,还要别人来施舍!所以要看你和你老婆的意见,哪个在家里占主导!

雷人的房地产广告文案

 一、现实主义化

 正如现在用火柴点烟要比用打火机有逼格,为了赚眼球,现今的房产广告宣传用语已不再局限于渲染魔幻现实主义的生活方式,“帝王豪邸”正在被荒诞现实主义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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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则广告的基调让人宛若回到热火朝天的革命时代,因独特而吸引眼球。

 房地产语:葫芦娃:爷爷去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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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爷爷:去买我们“三代同堂”的好房子。

 紧跟“爸爸去哪儿”的热点,同时用金刚葫芦娃勾起80后受众的童年记忆,现如今小孩对家的诉求,内容有趣而且充实。可是,问题来了:葫芦娃没爹妈,怎么算是三代呢

 二、情色化

 据媒体报道,北京某售楼**向心理专家咨询称,由于公司楼盘成交量大幅缩水,老总决定提供“买房送车送女友”的特别优惠活动。对于愿意参加的售楼**,年终提供8万元特别补助费,不愿意参加的,除非能保持过去的销售业绩,否则“炒鱿鱼”。

 当然,像这样发大招的公司毕竟还是少数,大部分还是借助于“艳遇”、“情人”以及隐晦的粗口广告文案吸引潜在客户的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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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某小区的“想艳遇吗”赫然竖在户外广告牌上,不仅“抢眼”,而且回头率超高。不知道这个“艳遇”指的是什么,而且只留下一个电话,真是让人浮想联翩。当然,电话肯定是开发商的售楼电话。

 如果金岩石看到这则广告,一定会觉得真是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因为“每个男人的血液里都流淌着艳遇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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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某小区,“这次,真的搞大了”几个字格外显眼,右侧的人像是一副怀孕男性照片。不仔细看还以为又一例男性怀孕的案例。乍一看,下面还有一行较小的字“上品,把小户型搞大了……”不禁让人莞尔一笑。只是,搞大了真的都是被需要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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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网友对此评论称,衣服再低一点才能有事业线,走红的快;价格再低一点才能吸引眼球,卖的快。不过,明源君不得不感慨这位文案真是高手。

 三、利用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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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佛山某楼盘曾打出“买房送老婆”的“雷人”广告,被网友疯狂转发,立即引发热议。该楼盘营销总监解释广告的意思说:“只是为了追求一下广告效应,是找 一个噱头,我们的意思是说买套房子送给老婆。”无独有偶,陕西一商业项目也打出“买商铺送老婆”的广告,原来也是买套商铺送给老婆的意思。明源君不得不感 慨,汉字真是博大精深。上面那位“买房送车送女友”的老总真是实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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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出来看没什么,可排出来看就不“河蟹”了。明明是供小三房,结果愣是要将看客往“小三”的歧义上引,当然,这只是为了吸引过客停留在广告牌上的时间,最终看清楚后面得“房”字。

 以广告歧义来吸引眼球的广告还有许多,诸如“不能给她一个名份,就送她一套房子”,“金屋藏娇首选”等。

 当歧义采用的多了,看客也会反过来去断章取义地解读一些地产广告文案,比如下面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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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爆粗口

 大多数人英语学了数年还是哑巴英语,但是用英语爆粗口却都能来上几句。广告文案爆粗口也是吸引眼球的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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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源君认为,“我靠”二字,精确地反映了过去一年房地产营销人员的心境——我靠,为什么他们卖了这么多,我们的卖不动或者,我靠,我们竟然卖了卖了这么多!

 五、兜售恐惧

 心理学研究,人对痛苦记忆的深刻程度要远高于对快乐的记忆深度。人都有惰性,因此兜售恐惧往往比兜售幸福更有效果。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丈母娘站在你面前,而你只能叫阿姨!

 丈母娘一直被认为是助长中国房价上涨的“元凶”,因此,在售楼宣传文案中当然不能少了丈母娘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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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某楼盘打出“你可以不买房,除非你摆平丈母娘”的广告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业内人士称其出位有创意,网友们觉得它既好记又很有趣味。随后,成千 上万的网友对其进行了转载。一时之间,在百度搜索引擎上,关于“搞定丈母娘”的广告搜索结果迅速突破百万。明源君认为,要说要多创意说不上,但确实戳中了 无数准婚人士内心深处的痛点。把婚姻与房产联系到一起,足以引起丈母娘的重视。很多创意只能拿来看看,拿去参赛,唯有戳中痛点才能引发强烈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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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诸如此类的还有“结婚不买房就是耍流氓”,与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遥相呼应;再不买房,美女们都老了,带给想要迎娶女神的男士们强大的紧迫感;年初不买房,一年又白忙,则将在买房路上跃跃欲试的人们又往前推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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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循循善诱

 乔布斯说,消费者并不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直到你将产品摆在他面前。对于“成功人士”,地产广告宣传文案还要起到帮助其发现自己的作用。

 你的房子,跟上你的脚步了吗提醒有能力买房而未买房的赶紧买房,已经有房但可以换更好房子的赶紧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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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此之外,还有成都的开发商提供一步到位的服务——“买房送墓地,一生置业一步到位”,“买一赠一”,生前身后事一步搞定。开发商甚至还表示“楼盘85 折,墓地95折”。在库存压力下,开发商为卖房,想出各种促销手段,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但是这个促销还是有点吓人,生前死后都照顾到了,真够一步到位 的。但是,也会吓走一些认为这样不吉利的潜在顾客,毕竟买房是一件吉利的事情,怎么能够跟置墓地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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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出这则雷人广告的房地产项目为元一黄山大观。在通篇很扎眼的红色里,广告语“房子比男人保值”十分显眼,细看才能看到下面还有一行解释的小字,上面注释 着“你可以拥有他70年,而且99%会增值,对你始终如一,尤为可爱的是,身价提高了也不会嫌弃你……”这则广告显然是为了应景,在三八妇女节这天讨广大 女士们的欢心,不然完全可以可以改写成“房子比美女更保值”,“你可以拥有她70年,而且随着年岁的逐增,她不会因为年老色衰而贬值,相反99%都会增 值……”

 总结

 以上只是雷人广告文案的冰山一角,类似的还有许多,而且还会源源不断地涌现出来。可以预见的是对这类广告的批判也还将持续下去。这些触目惊心的“创意”广 告,对房子的促销作用或许没有想象的那么大,但“出位”与“出彩”的广告确确实实能够让人“广而告知”。在拼刺刀的时代,这也是增强销售力的一个环节,广 大营销人员奋力冲锋的一个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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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就是夫妻共有财产,哪个送哪个,搞不懂。而且法律在这块写的协议那些真拿到法院当证据的话,不是很充分。不是老公吧呵呵,他真想送给你的话,你就让他带上房产证到房管局过户给到你名下了。这比写什么东西那些管用多了,这才叫真正送给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