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送赠品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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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送赠品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导读:企业销售商品,为吸引更多的顾客消费,一般采取送赠品的方式,对于销售送赠品,应如何做账?销售送赠品如何做账?销售赠送赠品的会计处理如下:(1)确认收入时: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结转成本时:借

企业销售商品,为吸引更多的顾客消费,一般采取送赠品的方式,对于销售送赠品,应如何做账?

销售送赠品如何做账?

销售赠送赠品的会计处理如下:

(1)确认收入时: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3)赠品的账务处理: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提到的“视同销售”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按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销售费用包括哪些内容?

销售费用是指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也属于销售费用。

房地产行业“买啥赠啥”的促销活动司空见惯,类似于“买房送家具”、“买房送家电”、“买房送装修”、“买房送车”、“买房送车位”、“买房送花园”、“买房送物业费”,在营业税时代这些模式的涉税就一直存在争议,到了增值税时好像变得更犹为突出。我们房企财务该如何面对呢?

“买赠促销”增值税方面,主要分析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作为视同销售货物来计算增值税的。

这是一条原则性的规定,各地陆续出台了一些细化的政策,现以河南、湖北、陕西三地的政策为例做以解析:

1河南营改增问题快速处理机制专期十二解释: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应视同销售。如保险公司销售保险时,附带赠送客户的促销品,如刀具、加油卡等货物的“赠”是有偿的,是以买保险为前提的,如果购买者没有买保险,不可能获得赠,赠品的价格是包含在保费中的。因此,不应做视同销售处理。

2湖北国税再次详解营改增实务中的42个问题中解释:

房地产企业销售不动产,将不动产与货物一并销售,且货物包含在不动产价格以内的,不单独对货物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例如随精装房一并销售的家具、家电等货物,不单独对货物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房地产企业销售不动产时,在房价以外单独无偿提供的货物,应视同销售货物,按货物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例如,房地产企业销售商品房时,为促销举办抽奖活动赠送的家电,应视同销售货物,按货物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3西安市国税局营改增问题答疑

(三)中解释: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精装修房,已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明的装修费用(含装饰、设备等费用),已经包含在房价中,因此不属于税法中所称的无偿赠送,无需视同销售。

虽然国家和地方均对房企“买赠促销”有政策解读,但均属于原则性的,实际操作中有一定的难度,在此予以梳理。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产品赠送客户、股东或者用于投资,会计人员需要做相应的会计处理,一般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具体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赠送产品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

借:长期股权投资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

借:应付股利/应付利润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营业外收入是什么?

营业外收入是除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之外的其他利得,换句话就是不在企业营业执照规定范围内的,与企业正常业务无直接关系的收入。实际业务中,比较常见的有:债务重组利得、盘盈利得、政府补助、捐赠利得等。

1、债务重组利得。指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超过清偿债务的现金、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所转股份的公允价值、或者重组后债务账面价值间的差额

2、盘盈利得。指企业对于现金等资产清查盘点中盘盈的资产、报经批准后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

3、政府补助。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4、捐赠利得。指企业接受捐赠产生的利得。

一、外购商品作为样品赠送客户的账务处理

1、从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角度看,无论是否实际入库以及后续如何处理;在收到样品时都应当办理入库手续。购入的商品作为样品,无论是用于长期展示,还是短期促销,都要视其最终处理途径确定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比如无偿赠送,这种情况属于视同销售,会计上按其成本及应计税额:

借:销售费用

贷:发出商品--样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赠送客户商品的账务处理

方案一:与开具销售发票正常销售的产品一同确认销售收入,确认销项税,正常结转成本,只是在单价上有所体现,单价会低于其他客户;

方案二:不开具销售发票确认为样品费,按销售单价确认销项税;会计处理:

借:费用 

贷:库存商品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方案三:不开具销售发票确认为营业外支出,按销售单价确认销项税;会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扩展资料: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参考资料: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赠送客户礼品账务处理

1、赠送礼品、物品进促销费用账务处理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2、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赠送礼品自己垫付)账务处理: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银行存款

3、赠送的礼品、物品若属于企业自己生产的产品,则在归入促销费用的同时将其作为视同销售处理

(1)赠送的礼品、物品账务处理: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款)

(2)结转销售成本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产成品

赠送礼品需要代扣代缴个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规定,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

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

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赠送客户礼品账务处理怎么入账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