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去世了说犯重丧,不久孙子的奶奶也去世了这算是重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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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去世了说犯重丧,不久孙子的奶奶也去世了这算是重丧吗?,第1张

外婆去世了说犯重丧,不久孙子奶奶也去世了这算是重丧吗?
导读:外婆去世了说犯重丧,不久孙子的奶奶也去世了这算是重丧吗?犯重丧这个词我在别的贴子看到的,另一种说法是犯蝴蝶双飞,意思是去世的人去世时间或下葬时间不对,犯忌,会在一年内带走家里的亲人,也就是相继死亡之意。我不会算这些,所以开贴请懂的人帮看看。

外婆去世了说犯重丧,不久孙子的奶奶也去世了这算是重丧吗?犯重丧这个词我在别的贴子看到的,另一种说法是犯蝴蝶双飞,意思是去世的人去世时间或下葬时间不对,犯忌,会在一年内带走家里的亲人,也就是相继死亡之意。我不会算这些,所以开贴请懂的人帮看看。

我奶奶算高寿了,2012年9月24日因老迈各器官衰竭在医院死亡。有抢救过,输血呼吸机什么的,医院说老人年纪大,救回来的可能性很小,24日是宣布死亡的官方说法,但人可能在23日夜就可能没了。我哥当时守着,在23号晚上见奶奶喷出一口泥土般浊气,当时我哥就觉得奶奶过去了。医院说老人基本这样了,拖也拖不过两天,现在摘下呼吸机放弃治疗,取决于家属,家人不愿意放弃,直到24号中午医方宣布人死亡。

当日送往殡仪馆,次日25日火化。时间太仓促了,家人隐约觉得不对,但当时人蒙了,几个亲戚说早点把事办完,喜丧嘛。就乱糟糟办完了。

奶奶去世后,我梦见她几次。第一次梦见她说住得不舒服,第二次梦见我们守夜时她诈尸,从棺材出来欲上我爸身,梦中我大叫众人快念阿弥陀佛,奶奶才从我爸身上飘到棺材。。。很可怕。其实梦没这两个梦可怕,不说了。

奶奶去后,父亲很抑郁。身体又差很多。父亲是奶奶的大儿子,母子感情很好。因为父亲平时身体小病小痛多,我们也没多想。但眼见他健康每日愈下,就联系当地最好医院住院全身检查。约莫住了一个多月,刚开始查不出来,出了一次院,回家后虚汗气喘,我们认为肯定有问题,又住了院。这次又说病情特严重,住在监控室,抢救两次,又做了心脏支架手术。据说手术很成功,休息几天可以出院了。家人很开心,开始大意。出院前一天,恰巧家人没有医院,听人说父亲忽然大叫一声就喘不过气了,最后抢救无效死亡。院方说法心源性猝死。我在网上查过资料,这种死因很可能是支架手术并发症引起。

父亲去世是13年2月1日。火化时间不记得了,不是5日就是6日。巧的是,火化时,在同一个炉位,是同一个师傅负责火化。我婶说,真邪门。这是老娘在同一个地方同一个引路人(指火化师傅)等儿子啊。

奶奶12年9月24日亡。父亲13年2月1日亡。前后半年时间。联想起我做过的关于奶奶说她住得不舒服和上我爸身的梦,以及我们对奶奶丧事的仓促办理,同一个火化炉位和师傅。我怀疑奶奶去世日或火化日犯重丧了。请懂的高人帮我看下。

父亲头七的前一晚,我梦见父亲变了大魔鬼,来抓家人。家人大多逃脱了,但有一位没能逃脱梦中父亲的魔城。

您好!

1如果你和爷爷奶奶感情很好,即使父母不在了,你也要给爷爷奶奶烧纸。他们会保佑你 万事 顺顺利利、平平安安。

2按照中国人的习俗,清明、七月半、爷爷奶奶去世一周年,小辈应该去祭拜(老祖宗)爷爷奶奶---- 所以所以应烧纸给爷爷奶奶。其他时间内,孙子可以不烧纸。

如果爷爷在再婚前已经将房子赠与了孙子。则这套房子就属于孙子的了(要办理过户,赠与才算正式生效)。再婚后的奶奶就与这套房子没有任何关系。

不管爷爷有没有把房子给孙子。爷爷再婚时,这套房子都是爷爷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再婚后的奶奶是没有份的。但是爷爷死亡前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那么按照法定继承,再婚的奶奶可以继承一部份(你爷爷的子女,父母)。

无时无刻在想着以后把家当留给谁。从她和我们倾诉时的话来看,她其实是想把大部分财产留给儿子。

她的儿子下岗之后一直过得紧巴巴,而女儿嫁得很好,多年来衣食无忧。但让她纠结的是,这些年其实是女儿更孝顺贴心,儿子且不说从小不怎么懂得体谅父母,近几年自顾不暇,能不伸手要钱就不错了,遑论照顾。

虽然她觉得“手心手背都是肉”,但女儿已经不无微词,要让她对这样的安排完全赞成恐怕是不可能的。搞得不好,到时葬礼上姐弟俩吵起来也不稀奇。

02

另外一个继承案件,是被继承人(即去世的两位老人)有三个子女,两个姐姐和一个儿子。两个老人临终前,大部分时间都由两个女儿照顾。母亲在临走前留下了一份遗嘱,遗嘱竟然是老两口的房产留给儿子,存款归两个女儿。面对家里那栋2400万房产,3个孩子终于撕破脸。

二姐当然不同意了,根本不相信遗嘱是母亲写的,觉得自己母亲太偏心弟弟了。由于不满遗产分配不均,二姐起诉要求分割遗产,在即将过年的时候,把小弟给告了,要求重新分割遗产。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传统思想上还是认为在分遗产时要把大头留给儿子,嫁出去的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就应该少分得遗产。女儿不论是否出嫁,都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因为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是依据子女和父母的血缘关系确定的。

《民法典》中对男女的继承权是一视同仁的,就算女儿此时已经出嫁多年,但如果是按照法定方式来继承遗产的话,那么也是有她的一份。并且要是在父母生前尽了赡养义务的话,此时还可以多分得一些遗产。

03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子承父业,子女继承父母的财产,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尤其是在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的一切财产都是留给家里的独苗的。但事实也并不一定真的如此!

我们曾接受过某当事人的委托,他是独生子,父母几年前因意外去世,父亲名下留有一套房产,一直由当事人居住,当时他的奶奶一直在世。

父母去世那年,姑姑觊觎着父亲的遗产,怂恿奶奶立遗嘱给她。

奶奶指着女儿的鼻子说:”只要我还活着,你别想打这套房子的主意,这房子是留给我孙子的。“

原以为这事儿不了了之,几年后奶奶去世后,当事人想把房产证变成自己的名字后卖掉这套房子,他想办理继承公证然后更名,却被公证处告知无权独自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找到其他继承人一起办理。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时,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也就是说,当事人的父母去世时未留下遗嘱,且当事人的奶奶健在。由于当事人父亲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为:子女(独生子-当事人)、父母(当事人的奶奶)。由于在法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中,老百姓特别容易忽略“父母”。

可奶奶年事已高且法律意识淡薄,生前并未能够留下遗嘱。当事人在咨询我们后得到的结果都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姑姑确实有份,这在法律上叫做——转继承。

一个月后,当事人接到判决,结局不出所料,姑姑最终得到了一笔房屋的折价款,但从此之后,姑侄俩形同陌路,亲情荡然无存。

04

看完这些当事人的故事,你会发现遗产继承其实并没有想象中的简单,甚至一个不小心,可能就会失去继承财产。

不管中国父母在处置家产时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有一点倒是常常明白无误的:他们想的是尽可能地留给后代,而不是自己享用,或达成自己的意愿。可偏偏一个不小心,反而会导致下一代之间的隔阂加重,甚至导致财富外流的可能。

因此,家理律师给大家一些建议:

做好预立遗嘱,清楚地列明在财产拥有人身故后,遗产将会如何分配。如果资产净值过高,为了避免家庭出现纠纷,还可以委托资深律师做遗嘱管理人,协助管理和分配遗产。

在个人财富总量今非昔比、财产种类日益多元化的今天,遗产继承日趋复杂,《民法典》中增设遗产管理人制度是时代发展的写照,既填补了现有法律之空缺,也能更为有效地衔接各单行法。

最后希望每个父母的用心良苦都能被孩子看到,也希望所有父母明白,“儿孙自有儿孙福,莫为儿孙作马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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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随老公参加他同事小刚妈妈的葬礼。让我看见一副震惊的画面。晓刚身穿麻衣正在教孩子跪在奶奶灵前给前来吊唁的人还礼。要知道他家孩子才五岁大,小孩子一边抽搐着哭着一边点头,应该已经知道了奶奶过世是代表了什么,在这一刻我在想这个小刚怎么如此狠心,让一个五岁多的孩子就这么的跪在地上,而且一直跪了一上午,直到孩子累的睡着了,才让妈妈把他抱走。

期间也有不少亲戚好友替孩子说话,或者抱起孩子要带走,可是不是小刚不同意,而是这个孩子要坚持如此做,嘴里还说:“我答应奶奶要送她最后一程的。”而这全因奶奶和孙子之间的感情和之前爸爸对他说的一段句。

这是在奶奶过世后爸爸和宝宝之间的对话,也是这次的对话才有了宝宝这样的举动。

我问小刚你怎么就如此的狠心就直接的告诉了孩子,你不怕孩子有别的想法么?出现什么意外么?

而小刚的回答也是我没有想到的,他说: 这些话与其说是对孩子说的不如说是对自己说的,因为曾经在我小时候姥姥过世的时候妈妈跟我说过类似的话!

在孩子还很小的时候,他的心智和人格还没有定型,对亲人离世的理解与成人不同。如果解释不当,就可能给孩子造成心灵上的创伤,甚至会影响孩子的未来的成长。

对于小刚对他家宝宝的告知我是不认同的,毕竟孩子还是小。虽然宝宝很懂事,也应该懂得了奶奶过世时意味着什么,但是我感觉就这么直白的跟孩子讲生老病死还是有些不妥。这可能就是男人和女人之间理解的不同吧。

郑州大学教育学院心理学系副教授许慧认为,应该根据儿童不同年龄阶段的认知水平来解释生命与死亡的意义。

在面对3-6岁的儿童应该怎么说

3-6岁的儿童一般会明白死亡的后果,所以家长在跟孩子讲的时候要注意说话时的语气和态度。因为有时孩子并不是被“死亡”吓着了,而是被成年人对于“死亡”的反应给吓到了。

就像小刚在跟宝宝说奶奶死亡时就很控制自己的情绪,用平静的语气跟宝宝在说生命的意义和死亡。尽力的减少宝宝对奶奶离世的恐惧,让孩子慢慢的了解死亡。

对于小学生应该怎么说

对于小学生来说,已经可以理解死亡的概念了。家长可以告诉他们,死亡意味着什么,跟孩子做好沟通,鼓励他们说出他们的感受和想法以及问题。家长要认真倾听,并且在孩子出现不良反应时注意引导,诚实回答孩子的问题,说出你心里的感受,鼓励孩子朝正确的方向发泄情绪,保留对亲人的回忆和亲人留下的纪念品!

在给孩子说起生命意义时,重点应该放在生命的美好的一面,多说说我们在成长中的坚强和面对人生的希望,给孩子树立正确的方向。

虽然我不认同小刚的做法,觉得他太过直白,但是也不能否认他这么做的效果。他确实让宝宝理解了奶奶的离世。

你们在遇到类似的问题时,你们会做出如何的选择呢?会像小刚一样的直白?还是用其他的方式跟孩子说明呢?

是留给孙子,不是现在过户给孙子。

那么,该住房需先办理确权,就是确定住房产权是否这位爷爷独自拥有,这种情况是办理继承全部产权,如果是爷爷奶奶婚姻期间取得,依照婚姻法规定,是婚后共有住房,二老一人一半权益,这种情况是办理继承继承一半产权手续。

确权完毕,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名下权益份额。

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选取这位奶奶一人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得到公证书,由这位奶奶到房管部门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此时,住房归这位奶奶一人所有,她可以书写遗嘱,指定这位孙子以后一人继承。

也可以由这位奶奶现在就办理赠与或者买卖方式,过户住房给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