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在生活中,自家的东西被偷,是会发生的。有些人点的外卖,也是这样的。一个男子点的外卖,被人偷走了。一次两次,也就认了。但三番五次后,男子就有点生气了。他点了一个外卖,用了超级辣。结果,邻居家的孩子中招了,他的家长要要求男子赔偿2000元,这个
在生活中,自家的东西被偷,是会发生的。有些人点的外卖,也是这样的。一个男子点的外卖,被人偷走了。一次两次,也就认了。但三番五次后,男子就有点生气了。他点了一个外卖,用了超级辣。结果,邻居家的孩子中招了,他的家长要要求男子赔偿2000元,这个要求,就有点奇葩了。
一、男子的行为属于故意还是预防,这个需要认定
男子的东西被偷,是一个正常现象吗?肯定不正常!有人说,在现实社会中,这种事情,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吧。我们老话常说,吃亏是福。这个男子的福气,真的是满满的。
但是,男子并不这样认为,他点了外卖,是为了自己吃。可能是下班后吃,也可能是为了宵夜才点的。但是,等到吃的时候,没有了。这个气,是不是很大?请问一下,这个时候,会不会有惩罚的想法冒出来?
用罗翔老师的话说,别人拿啤酒瓶子打你头的时候,你会不会拿起菜刀来反击,当然会,这叫正当防卫啊!男子选择用超级辣的方式,是故意还是预防?这是明显的故意。
就算是故意的,但可以认定为故意吗?未必!因为男子可以自己吃,这种做法,是为了预防自己的外卖被偷。有人说,这样的做法,有点抬杠了。法律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
要是孩子的家长举证证明男子的行为,是故意的,那就可以对其提出诉讼,让男子赔偿他们的损失,无论是2000元,还是一万元。但是,要是无法举证,那么,男子的行为,并无不当。
二、男子的做法,值得提倡
男子对自己点的外卖被偷这件事,很生气。这是大概率事件!因为人的预期和现实产生巨大反差的时候,愤怒由此而来。男子想到了一个预防的好办法,那就是放辣,而且是超级辣。
这样做的目的是让那些偷他外卖的人知道,这种行为是可耻的。不仅是可耻的,还是违法的。虽然违法的成本不高,但按照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要对这种行为予以训诫。
虽然这个事情不大,但是,勿以恶小而为之。家长可能觉得这个事情不大,但男子却觉得这个事情太恶劣了。因为自己订的外卖,想吃的时候,没有吃到,而且不是一次两次了。
面对这种情况,男子采取超级辣的方式,让偷外卖的人知道,偷吃人家的东西,是要承担后果的。因为男子不知道是谁偷的,所以,他不针对特定人群,更不是超过必要的范围。
超过必要范围的是,在外卖中下毒等方式,这种事情,会出人命的。相信男子也知道。所以,他没有采取这种过激的方式,而是让偷吃的人,长个教训。在这种情况下,是允许的。
男子的行为,是为了惩罚偷吃的人,而不是为了让对方受伤。至于那个孩子,吃一口外卖觉得辣,还要吃下去,那就是他和监护人的问题了。吃完了以后出现了问题,那就是监护人监管不到位导致的,与男子无关。
三、孩子的家长,应该好好反思了
孩子偷吃别人家的东西,家长会不知道?知道了以后,还纵容孩子这样做,是不是就有点过分了?占便宜,不是这种占法的。人家不声张,是因为人家觉得吵吵起来丢人,但孩子家长认为这种事情可以做,就是思想意识的问题了。
孩子小,不知道什么。但是家长这样不懂事,这是在教育孩子,还是给孩子做坏榜样?要是孩子从小就学习这样的坏习惯,这个时候偷外卖,等到大一点的时候,就不知道会偷什么了。那个时候想教育的话,估计是无法教育了。
家长没有办法教育,那就会交给社会来教育,甚至是法律来教育。真到那个时候的话,家长还会沾沾自喜吗?觉得是占便宜吗?教育孩子,是要规范他的言行举止,而不是纵容!
孩子的教育,需要家长身体力行。要是家长都做不好,那就别指望孩子能好。老子英雄儿好汉,说的就是家长的言传身教。要是这个孩子的家长没有意识到问题,这是在害孩子。
这位家长,还是好好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吧。还好意思到法院起诉人家?还好意思要2000元钱?那就用这两千元钱买个教训,教育孩子不要动不动拿别人的东西,也算是物超所值了。
要是觉得吃亏了,那就好好教育孩子,将孩子教育成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孩子住院,也是一种幸运。可以让他及时悬崖勒马,不再做坏事,也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了!大家是怎么看这件事情的?
法律分析:可以向城管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城市管理执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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