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奶奶把房屋过户给孙子,是属于赠予还是继承了?需要那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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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奶奶把房屋过户给孙子,是属于赠予还是继承了?需要那些手续?
导读:如果奶奶在世,把她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孙子,这个属于“赠予”如果奶奶即将过世,同时留下遗嘱将其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孙子,这个属于“继承”对于房屋权属转移需提交的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2继承公证书;3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出示原件);4继承人登记申请

如果奶奶在世,把她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孙子,这个属于“赠予”

如果奶奶即将过世,同时留下遗嘱将其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孙子,这个属于“继承”

对于房屋权属转移需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2继承公证书;3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出示原件);4继承人登记申请书;5房屋分户图。

如果是“赠予”的话需要填写房屋赠予转让合同。

可以请律师及公证出示证明或者直接去房屋管理中心办理

奶奶的房产继承给孙子,以后孙子结婚,孙媳妇是没有份的。

因为遗产房是属个人房产夫妻是不能共享的,除非是继承过户后,再将房产加上妻子名字,就是属共有房产了。

所以奶奶的房产继承给孙子,属孙子的个房产。以后孙子结婚,也就是婚前房产了,孙媳妇是没有份的。

法律主观:

孙子不属于 法定继承人 。如果爷爷留有 遗嘱 ,或父亲过世,孙子可以依据遗嘱或 继承法 有关 代位继承 的规定 继承 遗产。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 继承人 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养子女和有 扶养 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分析:

带齐相关资料签署赠与确认书;进行房屋价值评估;缴纳相关税费;进行赠与公证与房产公证;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流程如下:

1、当事人应当先签订一份赠与合同,再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2、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房屋产权证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

3、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过户登记并发放不动产登记簿。

房屋过户费用:

继承主要费用 继承权公证

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最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

在实际操作中,因为继承是遗产人死后才可以进行产权过户,所以这种过户方式的人比较少。同时,继承房产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房产继承有两种形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即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人,遗嘱继承必须是遗产人死前曾做过公证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第二,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第三,因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房产的分割协议,需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方可生效。

赠与主要费用 个税+契税+公证费

如果以赠与方式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但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还需要契税和赠与公证费,这些费用要远远高于买卖过户的税费。 

不过,对于赠与的房产,银行一般会认定受赠方免费接受赠与的行为,没有实际交易产生,因此受赠房屋不能办理按揭贷款。

买卖主要费用 营业税+个税+契税

以该房产满五年和未满五年两种情况计算:第一种,房产满五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第二种,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