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岳飞是民族英雄,这个早就确定了。他死在了风伯馆,这让全世界的中国孩子都很悲痛。他们都想把罪魁祸首秦桧切成碎片,这样他们就可以摆脱他们的仇恨。那么,杀死岳飞的真的是秦桧吗?岳飞死后,秦桧是如何对待岳飞的妻儿的?岳飞一生有两个妻子和六个孩子。秦
岳飞是民族英雄,这个早就确定了。他死在了风伯馆,这让全世界的中国孩子都很悲痛。他们都想把罪魁祸首秦桧切成碎片,这样他们就可以摆脱他们的仇恨。
那么,杀死岳飞的真的是秦桧吗?岳飞死后,秦桧是如何对待岳飞的妻儿的?
岳飞一生有两个妻子和六个孩子。秦桧死后,他的妻子和女儿都做了什么?
01
岳飞,河南香洲唐阳人,自幼家境贫寒,文武双全,自学成才。可惜岳飞生得不是时候,大宋王朝已经过了近代,进入了最后阶段。
岳飞死后,由于被以谋反罪论处,南宋朝廷在闹市区斩首了岳云和张喜安,没收了他们的财物,岳飞的家人也被送往岭南(今广东惠州)。
事实是,这个谋反罪,除了三方之外,并没有伤害他人,也没有涉及岳飞家的孩子。岳飞一生有二妻无妾。一个是原来的刘,一个是李娃。据有关史料记载,秦桧曾把岳飞的妻子李娃、岳飞的二儿子岳雷、三儿子林悦、四儿子岳震和五儿子岳亭派往岭南。
02
岳飞是南宋时期的民族英雄。金兵南下时,岳飞意气风发,主张收复失地,恢复中原,抗金成绩斐然,成为一代名将。但这样的民族英雄却被背叛国家、寻求荣耀的秦桧杀死了。关于他的死,《宋史》在他的传记结尾就出来了,“唉!唉,唉”八字,很引人注目。几千年来,人们总是说秦桧杀了岳飞。其实仔细想想,真正杀岳飞的凶手应该是宋高宗,秦桧只是帮凶。
惠宗皇帝是一个浪漫的天子,他擅长下棋、书法和绘画,但不知道如何治理国家。在他挥霍无度的影响下,国家政府陷入极度腐败,阶级矛盾日益激化。
03
与此同时,长期存在的民族矛盾出现了新情况。原居白山与黑水之间的女真人建立了,迅速扩张势力,大举进攻辽国。十年之内基本占领了辽国全境,对宋朝构成新的威胁。岳飞自北宋末年参军抗金,志在“尽忠报国”。他不怕吃苦,历尽艰辛,立志为宋朝做出不朽的贡献。
正因为如此,他也从普通士兵逐步晋升,做到了“少保,国军的时候,填湖京西路的使,招录河南各路使臣,兼营田大使,武昌县开国之父,石邑五千四百户,石狮峰两千三百户”。
这个长长的官衔,当然来之不易,这不仅是他个人的荣誉,也是南宋政府对他为战场而战,为国立功的肯定。这样的英雄从战场归来不久就被诬告“叛朝廷”,我简直不敢相信。
1142年,著名的抗金名将岳飞因“莫须有”的叛乱被秦桧杀害。那么,岳飞死后,秦桧是如何对待妻儿的呢?岳飞被杀后,岳飞的两个老婆五个儿子两个女儿最后结局如何
封建王朝,有地位的男人往往三妻四妾,岳飞是另类。他只想驱逐北麓,前后没时间消磨,也不会去青楼买春,所以从不带嫔妃。但是他的婚姻并不顺利。为什么这么说?
据《炎立以来年录》记载,岳飞一生前后有两个女主。第一任妻子刘嫁给岳飞时,他还没有参军,正处于壮年。婚后,夫妻关系相对融洽,他有两个儿子,岳云和岳雷。可惜,刘无法抗拒孤独。岳飞参军抗金后,不仅食言照顾婆婆,还两次改嫁。忙于抵抗金大冶的岳飞对此一无所知。最后,韩世忠发现与自己的小官有染,于是写信给岳飞,要他把刘带回来。但是岳飞只给刘寄了钱,这算是结束这段婚姻。
据《岳飞》记载,岳飞单身后,吴杰见他“孝顺,家中无仆”,于是花了2000元,为他买了一个书生女子。
岳飞不想再为家务烦心了,就让那个女人坐在屏风后面,直接说她家平时穿布吃粗粮,生活比较辛苦。如果她不能同甘共苦,就不能留下来。结果那女的只是笑笑,听完也没说什么。岳飞见她不甘心,不顾部里劝阻,把她送了回去。1130年,27岁的岳飞嫁给了比他大两岁的李娃。
李娃谦逊、博学、聪明。嫁给岳飞后,她不仅孝敬婆婆,还照顾刘的两个儿子。作为一个家庭成员,李娃在部队里极其勤奋。她给士兵打补丁,帮助岳飞安抚其他士兵的家属。有了李娃的精心经营,岳飞才能够自信地在一线抗金。李娃先后生下岳飞三子,四子,五子岳亭,还有两个女儿岳安宁和岳岳飞被害时被控“谋反”。这是封建王朝的大罪,是时候惩罚九族了。
然而,岳飞被杀后,所有的人都哭了。秦桧怕害岳飞一家,引起公愤,只把与岳飞抗金的长子岳云处死,把李娃等子弟流放到肆虐的岭南之地。
说到岳云,你不禁要夸耀这个年轻人。岳云12岁参军,参加了抗金的伟大事业。岳飞对岳云的武术和训练总是非常严格,但每当岳云犯了一个小错误,他就会受到军法的严惩。在他严格的纪律下,岳云在年轻时就成为了一名勇敢而足智多谋的战士。他在与金军作战时,取得了许多杰出的成就,因此在军队中被称为“胜利者”。然而,岳飞经常不报告他的优点,岳云从不抱怨。朝廷命官发现后,不顾岳飞的阻挠,坚持向岳云报告战功。因为岳云公的诸多政绩,朝廷屡次给他出官职,岳飞都拒绝了。
可悲的是,因为岳飞不赞成和谈,被昏君陷害,岳云也牵连其中。岳飞被杀后,23岁在临安市区被斩首。岳飞死时,二儿子岳雷16岁。岳飞被杀后,和李娃等人一起被流放到岭南。但由于体弱多病,未能见到父兄报仇而死于岭南。作为一个弱女子,李娃和12岁的林悦、7岁的岳震以及3岁的岳婷过着极其艰难的生活。痛恨流亡的军官,但为了讨好秦桧,他们还刁难李娃母子,克扣他们微薄的口粮。尽管如此,为了保住岳家的血脉,李娃还是咬牙坚持,历经种种磨难,终于将这三个孩子抚养成人。1162年,在宋高宗退位后,宋孝宗成为皇帝。
为了平息民愤,安抚人心,鼓励将士抗金,宋孝宗发函平反岳飞和岳云,恢复他们的官职和荣誉。受尽磨难的李娃也恢复了郑德夫人和秦进夫人的称号。除了岳灵莹的英年早逝,岳震和岳亭都因其才华而受到朝廷的重视。至于岳安娘和殷悦瓶,由于古代女性地位低下,关于她们的记载很少,所以结局暧昧。
李娃去世时74岁。临终前,她要求将她安葬在婆婆旁边,以便继续陪伴和照顾老人。宋孝宗觉得李娃的孝心可嘉,就在婆婆的墓地附近划了一块地,让她葬在这里。
《岳飞二三事》讲了三件事,分别是:岳飞孝敬母亲、岳飞自律、岳飞赏罚分明。
1、岳飞孝敬母亲:这个故事讲述了岳飞对待母亲的孝顺和敬重。据说岳飞在外征战时,每次回家都会亲自为母亲洗脚,亲自端茶送水,表达对母亲的深深敬意和孝心。
2、岳飞自律:这个故事强调了岳飞的自律和纪律精神。岳飞在军队中严格要求自己,不追求奢华和享乐,注重军纪和训练,时刻保持战斗力和军队的整体素质。
3、岳飞赏罚分明:这个故事描述了岳飞对待部下的赏罚原则。岳飞善于激励士兵,对于表现优秀的将士给予奖励和表彰,对于违纪者和懈怠者则严肃处理,以维护军队的纪律和战斗力。
当岳飞遭遇妻子出轨,他是怎么处理的?
岳飞早年曾在父母作主下娶了刘氏,并生下了岳云、岳雷二子。金兵入侵,国难当头,岳飞便挺身而出,舍弃了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毅然投军,报效国家上了疆场。岳飞临行时非常决然,因为他相信妻子刘氏一定可以深明大义,替他服侍老母看好家园等他回来。谁知他前脚刚走,刘氏就不甘寂寞跟人私奔了。待等岳飞功成名就回汤阴老家接家眷时,方知此事,不禁摇头叹息感伤不已。
后来,韩世忠将军悄悄告诉王忠臣一件如同晴天霹雳的消息:“你回去报告岳宣抚,他的前妻刘氏现在就在我的军营中,嫁给了一个小队长。如果岳宣抚不忘旧情,可以派人来接她回去或由我给他送过去!”让手下人瞠目结舌的是,岳飞竟然让王忠臣再回韩世忠处,找到了那个小队长,送上了五百贯钱,以资其家用。(那时五百贯相当于现在的二十三万左右人民币,算是一笔巨资。)
之后岳飞说出了一段感人肺腑的言语:“臣当初踏冰渡黄河之时,留下妻子在家侍奉老母亲。没承想,她竟然一嫁再嫁,前后两次改嫁他人,臣确曾恨之入骨。但后来考虑她一个妇道不能坚守必有自身苦处,故已派人送了五百贯钱给她贴补家用。现在圣上提起,岳飞直言相告,只担心天下人不知其中原由,骂我为负心汉子也。”这桩风波后,岳飞的美名传遍天下。
岳飞妻子:谁是岳飞的妻子?岳飞李娃之妻是岳飞的第三任妻子。岳飞是个什么样的女人的妻子李?
岳飞岳飞的妻子李娃在宜兴生活了四年,生下了林悦,所以她应该在两三年后嫁给岳飞。岳飞岳飞的妻子李娃比岳飞大两岁。她结婚时二十八九岁。
岳飞岳飞的妻子李娃嫁给岳飞时,已经二十八九岁了。宋代女性二十岁前出嫁的较多,也有二十岁后出嫁的,但情况比较特殊。
一个是上等人家的女人,懂书懂礼,被父母当成摇钱树卖。结果,她辜负了自己的青春。这些女性中的大多数既有才华又英俊,这对他们来说,出身不高也不低是很尴尬的。另一种女人是再婚!如果岳飞的妻子李娃真的是再婚,就足以说明这个女人是相当有技巧的,能够在乱世抓住已经掌握一方兵权的将领,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另外,也足以证明岳飞不是一个只看重女人的伪君子贞操。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更加复杂。岳飞不在军中,还有李娃、岳飞夏侯_的妻子什么也没说,当她听说岳飞他的下属计划造反。这不是直到安排妥当,召集了所有的将军,公开宣布了调查结果,毫无防备的叛乱者被抓住并斩首。这是女人中诸葛的风范吗?细心的还八卦了一下齐东野语的这个女主角。
有一天岳飞出兵,留守后方军营的李娃听说岳飞战败,赶紧命一名亲将领兵救援。没想到就在这个时候,岳飞凯旋而归,他惊讶的问这个亲将军怎么了。亲爱的,我我要奉内人之命去救邱。岳飞听了大怒。你怎么能服从别人的命令?所以他把这么一个至亲斩首了。
唐这个史料的真实性不用担心,因为齐东野语写于宋末。有这个传言的事实至少说明岳飞李的妻子李娃给人的印象有点英雄气概。她很有头脑,是一个很有管理才能的女人。然而,也许正因为如此,岳飞对李娃才严加限制。后来只允许她爱抚妻子和儿子,以博取她的欢心。
至于岳飞妻子李娃流亡绍兴十一年到三十一年,都是岳飞妻子李娃领着岳飞夏侯_的孩子在岭南生活了二十一年。他们因放人而遭受最严厉的监禁刑罚,严格限制人身自由,每个月都需要向监管人自首。在这样的情况下,它真的是王风格能够在不改变你的休闲的情况下留在麻烦中。
当然,岳飞的老婆李娃,除了有那么多美好的东西,还挺有女人味,就是阴柔。穿越岳飞申斥,我们可以大致理解李娃在当年谁得罪了郑绪岚的重压下,她温柔细腻的女性风格。
岳飞与妻子:发妻改嫁,继室忠贞
岳飞一生廉洁,清心寡欲,素无侍妾,他曾对送给他名姝的吴玠(抗金名将)说:“敌未灭,何以家为?”但是,在他清廉的一生中,却与三个女子,或有份无缘,或无缘无份,或有缘有份。
第一个女人:岳飞的第一个女人是刘氏,她也是岳云和岳雷的生母。对岳飞而言,刘氏应该算是有份无缘的女人。刘氏与岳飞大约于徽宗政和八年(公元1118年)结婚,这是根据岳云出生在宣和元年(公元1119年)六月,推算出来的。可惜,此女在岳飞带军驻扎外地,不能安份守节,先后两次改嫁。《会编》是这样描述刘氏的:“飞执兵权之日,遣使王忠臣往楚州韩世忠处下书,得回书欲归。临行世忠嘱之曰:‘传语岳宣抚,宣抚有结发之妻,见在此中嫁做一押队之妻,可差人来取之。’忠臣回,密报飞以世忠语,飞不答,世忠上闻。飞奏言,‘履冰渡河之日,留臣妻侍老母,不期,妻两经改嫁,臣切骨恨之,已差人送钱五百贯,以助其不足,恐天下不知其由也。’上令报行。”
《要录》也有相似的记载:“绍兴八年(公元1138年)六月丁卯,飞之在京师也,其妻刘氏与飞母留居相州,及飞母渡河而刘改适,至是在淮东宣抚使韩世忠军中,世忠谕飞复取之,飞遣刘钱三百千。丁卯以其事闻,具奏:‘臣不自言,恐有弃妻之谤。’诏答之。”
《会编》的记载比较详尽:韩世忠告诉岳飞派来下书的王忠臣,岳宣抚的结发妻子嫁给了自己手下的一个押队,并让王忠臣回去转告岳飞,快点来接结发妻子回家。岳飞听到王忠臣的密报后,不作回答。结果,被韩世忠上奏到了皇上那里,皇帝问起原因,岳飞迫不得已上奏说:“当初渡河的时候,把妻子留在家中侍奉老母,没料想,这厮竟然改嫁两次,我真是恨之切骨。已经派人给她送了五百贯(宋朝二贯便够三口之家一月之用,五百贯是一笔巨款),来帮助她家用,天下人不知道这件事情的原委,我若自己不说,恐怕会有抛弃妻子的谤言流传。”
于是,面对皇帝的撮合,岳飞也只有用硬邦邦的“切骨恨之”四个字加以回复。毕竟是她先负了他,像岳飞这样血性的男人,对于这样女人所执的是“是可忍,孰不可忍”的态度,多少旧日耳鬓厮磨的往事,都因这个女人的背叛,而化作子虚乌有。
或许刘氏就像金庸笔下的马春花,身为一个农妇却有几分艳丽的姿色,于是被一个王孙贵胄看上,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偷偷的逃离了清贫的家庭,投入王孙公子的怀抱。然而,那个公子,也不过是将她当作玩物,轻易的抛弃了。她终究还是再次落入了下里巴人的手中,继续过着穷困的生活。只是,在接过那五百贯的巨额资助时,不知她的心里是否有不甘与羞惭……
第二个女人:这个女人其实不算什么,是一个和岳飞无缘无份的女人,只是因由别人送到岳飞家里,而被传成为风流韵事而已。
这件风流韵事发生的年代不详,大约应在绍兴五年(公元1135年),平杨么之后,至绍兴七年(公元1137年)淮西兵变之前(因为在这个阶段黄纵出任的岳飞主管机宜文字),见《金佗稡编》,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公家(岳飞家)素无姬侍,先父被檄差出,远方妄传公纳士族之女以为妾。先父以告,公曰:“四川吴宣抚尝遣属官来议军事,某饭之,彼惊讶某之冷落,归言於吴宣抚。吴乃以二千缗买一士族女,遣两使臣妻送来。某令其立于屏后,告之曰:‘某家上下所衣麻布耳,所食齑面耳。女娘子若能如此同甘苦,乃可留,不然,不敢留。’女乃吃然而笑,某曰:‘如此则不可留也。’遂遣还之,初未尝曾见其面也。”
翻译过来就是:岳飞家里向来没有姬妾侍奉,有一天黄纵出远门干公务,在很远的地方都听到岳飞纳士族之女为妾的传闻。黄纵回来以后赶紧询问岳飞,岳飞说:是这么回事,四川的吴玠宣抚(另一中兴名将,与岳飞同级)派人来我这里议论军事上的事情。我请来使吃饭,他诧异我饭桌上的冷落,回去就告诉了吴宣抚说,就算岳飞没有这么奢靡,起码总要有一个色艺俱全的艺伎出席陪酒吧,可是居然没有一个人。于是,吴玠就破费两千缗(贯),买了一个士族女子,并派两部下的妻子送女子过来交给我。我知道这事情后,没有见这位名姝,只是让她立在屏风后面,我告诉她:“我们家上上下下皆穿麻布衣,吃的也只是咸菜粗粮,女娘子若能和我同甘共苦就留下,如若不然,不敢留,还是请回去吧。”那个女子只是在屏风后吃吃的笑。我说:“既然如此,则不可留。”随后,我就让她回去了,从头到尾都未曾见面。
在这里,需要略微了解一下宋代风气,据《宋朝事实类苑》记载,石曼卿赴豪门宴会,酒菜并不放在桌子上,而是一妓捧着一个盘子,轮流上来敬客。所以,吃饭的时候每个人前面都是一溜艳妆美女。这也是宋代的官场风气。
再看岳飞,他不是把女子当作玩物,而是对自己身边女子的要求“同甘共苦”,若不能做到,宁可舍弃别人白白赠送的美女!这在那个年代实在是难能可贵的。
话说回来,岳飞有了刘氏的前车之鉴,这回送走这个美女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了。
第三个女人:说了两个与岳飞有份无缘和无缘无份的女人,接着要说的就是与岳飞“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李娃了。如果没有那场“莫须有”的天大冤案,相信他们是可以实现“与子偕老”的。
李娃在岳飞孙子岳珂编的《鄂国金陀稡编》中,是这样记载的:“李氏,名娃,字孝娥。奉其姑有礼度,又能筹理军事。先臣出军,则必至诸将家,抚其妻、子,以恩结之,得其欢心。在宜兴日,先臣尝召至行在,部下谋叛,李氏得之,不言。一日,会诸将于门,坐告之,捕斩叛者,一军肃然。”
《金佗续编》在《先祖妣李氏复楚国夫人告》中这样形容李娃:“前楚国夫人李氏,柔洁以为质,俭勒而自修,处安荣不闻骄妬之愆,居患难不改幽闲之操。”
据考证,李娃在建炎四年(公元1130年)居宜兴,生岳霖,则应在建炎二,三年间嫁岳飞。她比岳飞年长两岁,嫁时已有二十八、九岁。
李娃是个非凡的女人,既能执礼侍奉婆母,又能统筹署理军事。岳飞出征,李娃一定会到部属家中,安抚其妻子,以恩交结部属,使部下热爱岳家军。在宜兴的时候,岳飞不在军中,李娃听说岳飞的某个部下打算谋叛,她一声不吭。直到一日,布置妥当,才齐集诸将,当众宣布了调查结果,将毫无防范的叛将捉住斩首,全军肃然起敬,完全是巾帼英雄的风范。
周密在《齐东野语》中是这样记载这位巾帼英雄:有一次,岳飞出兵,留在后方军营的李娃听说岳飞打了败仗,急忙命令一位亲将带兵救援。没想到这个时候,岳飞却得胜而归,他诧异的问这名亲将怎么回事。亲将说,奉夫人的命令去救援太尉。岳飞闻言大怒,你怎么可以听从他人的命令,于是,把这个亲将斩首示众了。
《齐东野语》是在宋末写成的,能有这则传闻,至少说明李娃在人们心目中,多少是有几分英武男儿风,且颇有管理才能的一个女人。也许正因为如此,岳飞才对李娃严加管束,后来就只许她对部下“抚其妻、子,以恩结之,得其欢心”了。呜呼,宋史上又少了一位梁红玉般的奇女子。
从绍兴十一年至绍兴三十一年,在这二十一年的流放日子中,李娃带着岳飞的子女在岭南艰苦度日。他们遭受的是对流放人员最为严厉的编管刑,严格限制人身自由,需要每月到监管人处呈身。在这样的境遇中,李娃也能够“居患难不改幽闲之操”。
当然,李娃除了有这么多美好的品格外,还相当有女人味。
宋朝的衣着仍以丝织品和麻织品为主,棉花产量颇少,棉织品视为稀珍。当时所谓的“布”,是专指麻布,穷苦百姓没有能力穿戴丝绸,只能用粗麻片裹身。很早以来,“布衣”就成了平民百姓的代名词。据《金佗续编》记载,岳飞平日只穿麻布,不着绸缎。有一回,他看到李娃穿着缯帛的衣裳,此衣虽非高等的绫罗,但岳飞已经很不高兴了说:“吾闻后宫妃嫔在北方,尚多窭乏。汝既与吾同忧乐,则不宜衣此。”从此以后,全家人再不敢穿戴丝绸了。
有这样一个极品女子,真不知道是岳元帅几世修来的福气,在岳飞去世后的三十五年中,当李娃以优雅的姿态,笑对人世间至深的黑暗与苦难时,她确实无怨无悔。可惜,她没有等到岳飞平反昭雪的日子,就在丈夫平反的前两年,这个岳飞生前的贤内助,岳飞死后的苦命女人去世了。享年七十五岁。
这就是岳飞生命中的三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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