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看报道中的描述,此孩子的爸爸妈妈文化学历不高,而且他们的作息和社交圈子也是比较乱的,所以他们在平常的时候可能没有过多的抚养这个孩子,所以感情上也没有太多的寄托。而他们在十岁的时候把男孩儿接到自己身边抚养之后,就一直打骂孩子,在邻居眼里,他们
看报道中的描述,此孩子的爸爸妈妈文化学历不高,而且他们的作息和社交圈子也是比较乱的,所以他们在平常的时候可能没有过多的抚养这个孩子,所以感情上也没有太多的寄托。而他们在十岁的时候把男孩儿接到自己身边抚养之后,就一直打骂孩子,在邻居眼里,他们家打孩子就是家常便饭,每天都会发生。
最开始邻居们还会上门来劝劝说不要过度打骂孩子,但到后来大家都觉得劝他们已经没有用,而且每天都会打,也就没有再管此事了,最终才造成了这个悲惨的结局,孩子的爷爷奶奶对孩子还是比较好的,而且在回爷爷奶奶家的过程中,还向爷爷奶奶求过救,就让爷爷奶奶不要把他送到爸爸妈妈身边,这样他会被打死的。
但是爷爷奶奶以为是孩子不舍得他们二老而编出的谎话,所以就继续把他们送到了爸爸妈妈身边。没想到这个悲惨的事情发生,爷爷才后悔不及。而孩子的舅舅劝爷爷不要报警,私下解决这个事情,说自己把孩子埋了对外就说是摔死的或者病死的,但是爷爷对孩子有很深的感情,毕竟是一手带大的,而且村里很快就将这个事情传开了,夫妻两也就去自首了。
现在这种不负责的父母实在是太多了,既然要生孩子那么一定要承担起这个责任,不然对孩子来说也是一种折磨,而且这个孩子出生以来都没有尽到父母的责任甚至还是异常打骂,这种人根本不配为人父母,倒还不如给孩子爷爷奶奶抚养费让爷爷奶奶来养,也不能如此狠心将孩子活活打死!这种行为在法律上一定要严惩不贷,不能给社会树立这种不正之风,还孩子一个公道!
文|哎呀妈
春节一过,分离就在上演。
返乡的异地务工父母,踏上了离家的征程。
他们背负着对子女的美好期待和规划,却被迫当“狠心人”:把孩子留在老家,自己孤身启程。
这两天,看到很多孩子抽泣哭喊不让父母离开的视频,内心甚是揪痛:
男孩不让妈妈上车离开,死拽妈妈的头发,还想上车把妈妈拉下来。
女孩情绪也很激动,哭累了,嘴巴还一直念叨“我不喝奶粉了,不要玩具了,不住新房子了,我只想要爸爸妈妈”。
谁见到这样的画面,鼻子不会一阵酸?
当了父母后,心里永远都有一股对孩子的愧疚感。如今还因为自己的离开,让孩子哀哀欲绝,想必只会暗暗把自己骂个千遍万遍。
那句“抱起你就没办法养你抱起砖头就没办法抱你”,虽然是很多父母的写照,但在孩子看来,是借口,是谎言,是最绝情的拒绝。
曾经试过和女儿短暂的分离。
发现,分离前心情复杂万分,有很多想和女儿保持密切联系的计划和打算;
可分开后,女儿不在身边,自然而然沉浸在忙碌的工作中,对女儿的关怀自然而然变少了。
按理说,恢复“单身生活”是很快活的事。
然而实际上,心情放松不了,不敢贪图享乐,空闲时间没打听女儿过得如何会觉得罪过。
打那以后,对于是否要和孩子分居两地这件事,我有了更坚定的想法。
心理专家李玫瑾教授曾在多次场合下,不断强调父母早年亲自带孩子的好处。
她说, 孩子出生的出生年,再苦再累也要自己抚养 。
尤其是孩子一岁半前,父母亲自抚养,是对孩子形成心理控制力的保障。
不单是血缘上和孩子有联结,在日常生活、三观塑造上,也要让孩子经历到父母的同在。
有了心理控制力,父母才有基本的权威,镇住孩子,保护孩子。
假如缺乏和孩子最初的血亲联结,那么日后想要教育孩子,难度系数会急剧上升。
同事小华生完一胎后,想着老公常年出差,自己也有工作,就决定把儿子送到奶奶家。
虽然每年都会抽时间去乡下探望儿子,但和儿子的关系,始终不亲近。
后来儿子大了,她接到身边,朝夕相处后,发现儿子特别难教,动不动就哭,母子俩很难好好沟通说话。
最气人的是,儿子每次发脾气,就不喊她妈妈,还说要回奶奶家永远不回来。
真把同事整得呛。虽然她也会在盛怒之下说狠话,但冷静过后,心里更多的是后悔。
所以生了二胎后,即便压力倍增,她也坚决要自己带,不假他人之手。
每天打仗一样的生活,给她带来的除了疲惫和压力外,还有亲自把孩子拉扯大的欣慰感。
或许我们没办法预测带不带孩子的后果和结局,但从彼此的 情感 建立上,陪伴在孩子身边,见证他的成长,才有可能读懂生儿育女的意义。
当然,不是每个家庭都能如愿亲自带孩子长大。毕竟生活所迫,有些背井离乡承载了太多的负担。
不得已要和孩子分开,也请不要在 情感 上分离。
总要让孩子知道父母的存在,离开的理由,好使他心里有安慰、寄挂和希望。
陈铭在演讲中,分享了父亲的故事。
在自己的童年印象中,他很少跟父亲讲话,因为在隐蔽战线上工作了四十多年的父亲,回家的次数屈指可数。
父亲在哪儿,干什么,他和母亲都不知道。
但这并不会影响到他对父亲的认识。
有关父亲的英雄事迹,他经常耳闻,这无疑让他对父亲的警察形象有更多正面和深刻的感悟。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虽然父亲很少在他身边存在过,但心里,他永远给父亲留了一个位置。
在他的钱包里,有一张父亲的登记照,那是他从初中毕业起就存放起来的,直到后来博士毕业也没有收起来。
其实,我们都低估了孩子的认知能力。
虽然分别对他们而言,是极其痛苦的时刻。
但只要他时刻被父母的爱庇护笼罩着,就是苦里透露出来的甜。
因为他们知道,父母并没有从自己的生活中抽离开,依旧是那个能让自己心里安宁,有所期盼的英雄。
03 孩子心里有个归宿,胜过坐拥金山银山
还记得西安那个被妈妈家暴,仍直言想妈妈的男孩吗?
明明被妈妈残忍虐待,满身累累伤痕,可他没有半点的怨恨,反倒说:“哪怕她打我,我也愿意待在她身边。”
多心酸的一番话啊!
救助站再好,身边的老师再温柔,他还是一厢情愿回到妈妈身边,就算被打被骂,他也渴望心里有个归宿。
有人做过一个调查,让孩子们给自己的妈妈打分。
在妈妈眼里,孩子有很多扣分项,所以没有一个孩子能达到满分。
可孩子却不这么认为,他们不计较妈妈对自己做过什么,无一例外全都打了满分。
这就是我们的孩子。
被狠心对待后,也不会停止爱自己的父母。在他们看来,父母便是世界。
每次看到这些视频,自己总忍不住要深深反省:
成为父母,真不是简单的四个字。
在它的背后,藏着太多太多值得我们一辈子去探寻的奥秘。
也许在某些时刻,我们难以自控地感到懊悔、愧疚、不配,甚至动了想放弃孩子的念头。
但也请接纳自己。
我们不过是普通人,也有喜怒哀乐、七情六欲。
唯一能做的是,在陷入负面情绪的时候,要懂得清醒克制自己,能自我缓解就空出多一些时间,假如自己帮不到自己,就要求助别人。
开口请求帮助,绝不是什么可耻的事。
切记,我们选择把孩子带来到世上,就要为他们负责。
如若可以,在他们到来之前,做足最好的准备,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给他们最美好的迎接礼。
-END-
哎呀妈,多平台签约作者,家有一女的新手麻麻,喜欢 探索 世界,愿余生能成为孩子们最大的骄傲!
丽水男生军训7天共捡4麻袋瓶子送给了自家奶奶,这种并不是”善“,而是这男孩孝顺,知道自己家奶奶喜欢收集这些瓶瓶罐罐的东西拿去卖,所以也跟着奶奶的习惯去捡这些空瓶子,在我看来他亮眼的地方不只有“善”,还有孝顺。
一、丽水男生军训7天捡4麻袋瓶子送奶奶
在浙江丽水,有一位高一新生彭培哲军训时利用空余时间,收集同学们扔掉的矿泉水,空瓶子刚开始可能会有些放不开,但久而久之他也越来越放开了,并且在他的影响之下,也有不少同学跟着一起回收空瓶子,后来在军训7天时间里,彭培哲一共收集到4个麻袋的空瓶子。而他收集到的这些空,瓶子最后将会送给他的奶奶,因为他的奶奶很喜欢收集这些瓶瓶罐罐的东西,所以这次趁着军训,他也刚好捞了这些空瓶子回去带给她。
二、这种“善”非常亮眼:不只是善,还有孝
彭培哲说自己从小就跟着奶奶生活,小时候不理解奶奶为什么会回收这些,长大以后才逐渐明白奶奶的苦心,并且在奶奶影响下,也开始了环保的生活方式,所以这次军训也是他趁着空余时间去收集同学们扔掉的空瓶子,为的就是在军训完以后把这些空瓶子送给奶奶,而且奶奶肯定也非常高兴,我觉得彭培哲身上不只有善,还有孝。彭培哲善良的地方在于他收集这些空瓶子的时候,为环保做出了努力,而他孝顺的地方就是在捡空瓶子的时候,想的都是自家奶奶,从小在奶奶的影响之下,彭培哲也养成了环保的良好生活习惯,这也是好事,彭培哲把空瓶子给捡了,不仅能够保护环境,还能节约资源,也算是一举两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第27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第一法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时,由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家庭成员,可以担任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由此可见,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即使是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孙辈,那也只是对人性和孝道的回赠而已,并不意味着代替成年子女抚养未成年人的法定义务。
如果,没有法定义务的老年人代替成年子女抚养孙辈的过程中而产生经济损失(如:养老、赡养、扶养等费用)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老年人有权请求受益人(成年子女)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一百二十一条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爷爷奶奶有抚养子孙的义务吗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