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一篇《缉毒警》的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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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一篇《缉毒警》的观后感,第1张

求一篇《缉毒警》的观后感
导读:今天老师带我们观看了[缉毒警]这部影片,感受颇深。 大家都知道,毒品的危害很大,毒品可以是人神魂颠倒,让人丧失斗志,甚直可以让人失去宝贵的生命。有些人为了图取不义之财,挺而走险,去贩卖毒品。而我们英勇的缉毒警深入虎穴,不惜冒着生命危险活跃在

今天老师带我们观看了[缉毒警]这部影片,感受颇深。 大家都知道,毒品的危害很大,毒品可以是人神魂颠倒,让人丧失斗志,甚直可以让人失去宝贵的生命。有些人为了图取不义之财,挺而走险,去贩卖毒品。而我们英勇的缉毒警深入虎穴,不惜冒着生命危险活跃在打击毒品犯罪的第一线。打击毒品是一件极为危险的事,贩毒分子很多都拥有一些武器枪支,甚至有一些还拥有高尖端的武器,但为了维护人民的利益,缉毒警不惜抛弃生命、财产、幸福、利益、名誉,与贩毒分子做着激烈的斗争。他们在每次行动中都报着必死的决心:宁可玉碎,不为瓦全;不成功,便成仁。 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流淌着中国人的血,他们都是炎黄子孙、华夏儿女,所以,他们视民族的利益为一切,他们并为此不惜牺牲的生命。他们都有一身钢铁意志:纵然敌众我寡,纵然身陷重围,但我们敢于亮剑!敢于战斗到最后一个人!剑锋所指,所向披靡!(引用于亮剑) 吴光林,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人,中共党员。历任凤庆县公安局缉毒队侦查员、禁毒大队侦查中队中队长、副大队长。他从警12年来,与队友共查破毒品案件15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75名,缴获***等各类毒品550多公斤、毒资400余万元、运输车4辆。他先后被嘉奖5次,荣立三等功1次。2004年8月30日,吴光林带领民警抓捕2名毒品犯罪嫌疑人时,与歹徒展开激烈枪战,不幸头部中弹,当场壮烈牺牲。2004年9月被临沧地区行政公署追授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同年10月,被共青团云南省委、省公安厅追授为“云岭青年卫士”称号;12月,被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并追授“缉毒英雄”称号;被评为2004年全国十大法制新闻人物,被共青团中央、公安部追授他为中国杰出青年卫士;被公安部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2005年1月,被追认为中共正式党员。吴光林的事迹被拍成**《缉毒警》、20集电视连续剧《缉毒英雄吴光林》在全国上映。 再看毒枭马文东,他在挺而走险的危害别人的生活,而他的妻子孩子却揭不开锅,他走私毒品不仅危害了别人,也让自己的亲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流离失所,可见毒品之危害。他简直就是一个冷血动物,他惨无人道,他危害了社会这个大家庭。但他不知道,一个正义的力量正在等着他。吴光林他们用自己的勇气制服了马文东,但他来不及庆祝,便壮烈牺牲了。但他的死是有价值的,他的死换来的是别人的幸福,也换来了辉煌的胜利。啊!吴光林的死是多么可惜,也是多么伟大呀!我们仿佛看见他在天堂之上看见我们的胜利,欣慰地笑了。吴光林的死仿佛在唤醒我们,向贩毒分子“亮剑”吧!让我们的爱国主义精神觉醒吧!为了不让更多的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让我们向罪恶的毒品勇敢的开出最后一枪! 一路走好,吴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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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博陈晓马赛克头像,缉毒警察为何不能露脸?

王一博陈晓今天分别在个人微博上传禁毒宣传视频及致敬缉毒人员的合影照片,王一博和陈晓将微博头像打上了马赛克,并发文致敬无名的英雄,他们就是坚强、勇敢、无畏的缉毒警察,禁毒英雄。

不是不准,而是因为保护。

其实禁毒警察的工作危险性非常大,随时都有可能威胁到自身的生命,又因为常常和毒贩打交道,如果在公共场合露脸,社交软件等公开真实身份,毒贩会通过公开的信息在缉毒警察不知情的情况下杀害缉毒警察,个别极端分子可能会找到缉毒警察的家人,进行威胁或者人身伤害。一切的一切都有可能将会给缉毒警察和其相关亲密的人带来杀身之祸。因此国家规定从事缉毒等危险工作的公务人员在公共场合不能露脸,不能公开真实身份。其实这是对,缉毒警察的一种保护 。缉毒警的每一次任务都是生死对决,都是生与死的交易。如果不幸在任务中牺牲,亲人们甚至不能在墓碑上刻上他们的名字,不能给他办一场葬礼,因为残忍的毒贩知道情况,有可能会对他们的家人进行报复。所以不是不准,而是因为保护。

我国对于缉毒警察的保护是非常严格的,缉毒警察的家属也是同样受到保护,比如缉毒警察的身份严格保密,不让犯罪分子知道。如果牺牲了,家属应该是受到一定的保密措施来保护。在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一些公安司法机关具体履行保护职责的方式,比如可以采取隐藏个人信息,隐藏容貌、声音出庭,禁止特定人群靠近等,保护申请可以相关人员向司法公安机关提出。

在我国的边境线很多这样的缉毒警察,他们守着我们我国的边防线,防止毒品进入我国,同时也要警察与本地黑帮做斗争,这些黑帮都是带有军火的,每年都有缉毒警察死亡去世,也有被腐败的,为了帮助缉毒警察的工作,我们人人应该防毒,举报。

缉毒警是民族英雄,他们像林则徐一样是国家的功臣,可惜因为种种原因必须隐姓埋名,不能像林则徐一样青史留名。

毒品对于人的残害太大了。一个健康的人会因为吸毒而骨瘦如柴,最终染上各种疾病死去,一个殷实的家庭会因为吸毒负债累累,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看看大清的时候中国人被鸦片害得多么悲惨,吸食鸦片的人人不人鬼不鬼,生命彻底断送了。

但是毒品交易的巨大利润也会让毒贩子铤而走险,采取各种极端的办法逃避追查,牟取暴利,而且一般毒贩子都交易很多毒品了,知道被逮到就会受很重的惩处,所以就会负隅顽抗。我们的缉毒警察一方面是国家的长治久安,一方面是毒贩子的狡猾凶残,可以说是在刀剑上舞蹈,他们是在用生命为我们创造了安全的环境。

而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我们对毒品零容忍,对吸毒的明星零容忍。以前看过有的吸毒明星被封杀后说再给我一次机会,当底下争议到底该不该给机会的时候,一条回复彻底终止了纷争,只有一句话:缉毒警说给我一个机会我想活。当时就泪奔了,警察一般都是正值青春壮年,却献出了自己的宝贵生命,和平年代谁最危险,就是警察,而缉毒警又是危险中的危险。

国外有一部**,讲述了一个战功赫赫的缉毒警察被毒贩子抓到后虐待致死的故事,我一直也没敢看,谁又能忍心看到美丽的生命就这样以如此残酷的方式凋零呢?能不能让我们的每个缉毒警也能享受到岁月静好。

另外,由于保密的关系,缉毒警察牺牲后不能举行追悼会,没有办法风风光光的安葬,但是中国人却知道你们的名字,因为你们是光荣的缉毒警察,你们在守护着每一家的安宁。

惟愿每一次任务之后你都能平安回来。

对于现代社会而言,经济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能够让我们感受到繁荣的社会现象,但是在繁荣社会现象背后却往往充斥着很多的黑暗势力,包括毒品的存在。为了能够给予我们一个平稳安定的生活环境,出现了一批又一批的缉毒警察,他们往往潜伏在毒枭的身边,给同事传递毒品交易信息,帮助同事能够更好地清除这些毒品,但他们每天都面临着生死较量,同样也不能够让任何人知道自己真实的姓名和职业,这就是我们不能露脸的缉毒警,有相关记录片记录了缉毒民警讲述生死时刻,那么缉毒民警的一生是怎样的?

我相信对于这个问题,很多人其实都应该有初步的认知,大家经常去看一些影视作品也能够明显的感受到缉毒警这个职业的危险性,毕竟他们需要潜伏在毒枭的身边,在必要的时候有可能也需要去伪装成穷凶极恶的坏人去赢得毒枭的信任,从而为我们传递更多的情报,但是他们传递的每一份情报都面临生死。有很多无名的缉毒警就是因为在传递情报的过程中被毒枭发现而遭受了惨绝人寰的对待,最终牺牲。

虽然他们这一生有可能就停留在一个不属于自己的名字下光荣牺牲,有可能这辈子都不能够用真实的姓名展示在众人面前。但正是因为他们舍小我的行为才能够让我们中国的每一个公民生活在和平安宁的社会环境下,避免让更多中国人遭受毒品的侵袭,从而保护了很多人和家庭的幸福,这些永远离不开我们缉毒警察的功劳,所以希望我们每一个公民都能够拒绝毒品,这不仅是对缉毒警察牺牲的尊重,更多的也是对我们个人的负责,不是吗?

1、吴光林

吴光林,男,汉族,1969年9月生,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人,中共党员,1992年6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凤庆县公安局缉毒队侦查员、禁毒大队侦查中队中队长、副大队长。

在14年的公安生涯中,吴光林同志与战友们长期战斗在第一线,始终保持高昂的斗志、饱满的热情,与队友一起向毒品犯罪展开了艰苦卓绝的斗争。

自2002年11月份担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以来,吴光林同志和队友们共查破毒品案件15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75名,缴获***等精制毒品550多公斤,缴获毒资400多万元,缴获运毒车4辆。

2004年8月30日晚8时30分在鲁史镇黑山门对嫌疑人进行盘查时,穷凶极恶的毒犯突然开枪,吴光林头部中弹,当场牺牲,献出了他年仅35岁的宝贵生命。

2、张治中

张治中,男,汉族,41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二级警督警衔,现任同心县公安局缉毒大队大队长。

从警19年来,张治中用一个缉毒警察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成功摘掉了毒品问题重点整治地区的“帽子”。

他先后破获毒品案件43起,其中重特大案件26起,缴获毒品***14266公斤,打掉重特大毒品犯罪团伙4个,抓获贩毒人员57名,收戒吸毒人员207人次,摧毁吸贩毒窝点17个,毒品案件报捕率、起诉率均达到了100%。

公安部禁毒局将他所在的缉毒大队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国推广。张治中先后荣立三等功一次,二等功一次,10次被同心县公安局评为先进工作者,三次受到自治区公安厅嘉奖。

2006至2008年,连续三年被公安厅评为全区优秀人民警察,2008年在宁夏50大庆和吴忠市成立10周年庆祝活动中,被评为先进个人,2009年被公安厅评为“全区公安机关赴京执行奥运安保任务先进个人”。

2009年6月又被自治区禁毒委和同心县委分别评为“全区禁毒人民战争先进个人”和“同心县毒品问题重点整治工作先进个人”。

3、张宝军

张宝军同志,男,汉族,生于1963年2月28日,陕西省宝鸡市人,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0年4月应征入伍,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部队服役,1985年加入中国***,2002年10月转业到陕西省宝鸡市公安局禁毒工作支队工作。

2005年2月份,省公安厅要求我支队派一名同志赴省驻滇工作站工作,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张宝军同志为尽快的、更多的掌握和了解禁毒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新技术,毅然作出决定,舍小家、顾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积极要求远赴云南省工作站开展工作。

在省驻滇工作站工作一个多月里,他克服种种困难,加班加点,忘我工作,多次下到基层进行调查研究,回到工作站后,立即对掌握的全省外流贩毒人员情报进行归类整理。

同时,服从公安部禁毒局驻滇联络办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积极协作配合,为打击国际边境贩毒及掌握陕西省外流贩毒人员和宝鸡市外流贩毒人员的综合情报,狠狠打击外流人员贩毒活动奠定了基础。

3月26日在赴大理州进行调研途中因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不幸以身殉职。

4、柯占军

柯占军,男,哈尼族,云南西双版纳景洪市人,1981年7月生,中共党员,一级警司警衔,系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禁毒支队情报调研大队副大队长。

2012年2月23日凌晨5时,柯占军刚从境外执行特殊任务归队,就参与到一起特大武装贩毒案的侦破中。

2月23日下午18时许,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禁毒支队接到情报,一伙毒贩正在景洪市某小区进行毒品交易,警方火速组织民警进行抓捕,抓捕过程中,毒贩突然掏出手枪开枪拒捕,冲锋在最前面的民警柯占军被毒贩开枪击中,一名过往群众遭犯罪嫌疑人枪击受伤。

经警方全力侦破,12小时内,参与“223”案件的1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一名毒贩被击毙,缴获毒品48千克,军用手枪一支。

5、贾巴伍各

贾巴伍各(1983年-2017年6月14日),男,彝族,中共党员,四川警察学院毕业。2017年6月10日晚10点过,凉山州布拖县公安局地洛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批捕在逃的毒品犯罪嫌疑人阿约干子。

在对其实施抓捕时,遭其使用爆炸物拒捕逃脱,爆炸造成一名民警、两名辅警和一名群众不同程度受伤。事件发生后,当地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即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抓捕工作。

2017年6月14日凌晨,专案组获知嫌疑人行踪,随即对其可能藏匿的地点进行搜山围捕。在搜捕过程中,藏匿于山洞中的嫌疑人阿约干子开枪伏击,布拖县公安局党委委员贾巴伍各等3名民警受伤。

6月14日中午12点10分,贾巴伍各经抢救无效牺牲,2名民警正在治疗。贾巴伍各34岁,家中有年迈的老人和一对年幼的孩子,其中女儿刚上幼儿园,儿子还不到两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