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g)
本文目录一览:
- 1、员工私收客户的钱违法吗
- 2、国企采购员吃供应商返利违法吗
- 3、在职员工利用工作从供应商那里拿回扣属于什么犯罪
- 4、公司以员工收取客户礼物要求员工赔偿公司钱合理吗
- 5、唯品会解雇收供应商8杯咖啡2盒口罩员工,这是否合法?
- 6、甲方的服务商员工收受甲方供货商的钱,是受贿吗?
员工私收客户的钱违法吗
违法,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国企采购员吃供应商返利违法吗
违法。《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第二款: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累计三十多万,构成受贿罪且达到“数额巨大”标准,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在职员工利用工作从供应商那里拿回扣属于什么犯罪
1、国家工作人员拿回扣的,属于受贿行为,可构成受贿罪。不满5000元,情节较轻的,不构成犯罪,可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非国家工作人员拿回扣的,也属于受贿行为,数额较大的(5000元以上),可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不满5000元的,不以犯罪论处。
《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追诉标准》
第十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公司以员工收取客户礼物要求员工赔偿公司钱合理吗
不合理。员工收取客户礼物是公司合法的活动,公司有权要求员工出资购买客户礼物,但不应要求员工赔偿公司钱。一方面,员工是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应该尊重员工的财产权利,不应擅自侵犯员工的财产权利;另一方面,要求员工赔偿公司钱,可能会给员工带来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影响公司的经营状况,不利于公司的发展。因此,公司要求员工赔偿公司钱是不合理的。
唯品会解雇收供应商8杯咖啡2盒口罩员工,这是否合法?
唯品会这个行为是不合法的。首先员工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唯品会的解雇依据不合法,唯品会没有尽到规劝提醒义务。对此事我有以下几点看法:
一、员工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唯品会内部规章制度规定,员工收受礼物高于200元时必须交给公司资产保护部门,而吴某没有上报部门,因此认定属于受贿行为。
吴某本人解释,公司列举的8杯咖啡她是分两次收到的,其中一次是本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到,因此只算是4杯咖啡,咖啡总金额是112元,没有超过公司规定的200元上限;
至于口罩,是在疫情期间其让供应商帮忙购买,而吴某已经给供应商支付过口罩的金额,属于正常的商业往来,所以她的行为并没有违反公司制度。
二、唯品会的解雇依据不合法
唯品会指出,公司是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此向该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违约金。
但法院指出,吴某的行为是正常的人情往来,并不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的情形,唯品会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并无法律依据,因此认定唯品会违法。
三、没有尽到规劝提醒义务
唯品会在发现问题时,没有第一时间对该员工进行警告规劝,帮助其改过自新,而是任其发展,等到情节严重时直接采取最严重的惩罚,直接开除,这是不合常理的。
对于犯错的员工,公司应当采取阶段性的措施,如先提醒再警告,惩罚力度也该是从小至大,而唯品会的做法是一刀切,这种行为属于选择性解雇,法律是不支持的。
最后,法院判决唯品会应当向该员工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共计18万元。
对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告诉我哦~
甲方的服务商员工收受甲方供货商的钱,是受贿吗?
属于。1.国家工作人员拿回扣的,属于受贿行为,可构成受贿罪。不满5000元,不构成犯罪,可给予治安管理处罚。2.非工作人员拿回扣的,也属于受贿行为,5000元以上,可构成非工作人员受贿罪。不满5000元的,则不以犯罪论处’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