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送出的礼物想要回来(网恋送出的礼物想要回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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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恋送出的礼物想要回来(网恋送出的礼物想要回来怎么办),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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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时给予了对方很多贵重的礼物,现在分手了,可以要回来吗?

完全可以要回来。

我们不是常说做人一定要有情有义吗?两个人在一起谈过恋爱互相见证过,这也属于正常现象,那究竟是什么原因非要把礼物要回来。

当时送礼物的不甘心

李林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一个女生,两个人相处挺好。经常出去逛街,时间一长,这个女生就要求李琳给他买了一个手镯3000多块。可是没过多少时间呢,两人因为其他原因分手。

明明就感觉到不对劲,为什么没有送礼物之前就没有出现过矛盾,反而给他买了这个手镯之后呢,就经常吵架。所以你们就打算把这个手镯要回来,但是也费了很大的力气。

贵重的礼物确实不适合在恋爱的时候赠送,尤其是车子,房子,还有一些金项链和金手镯。再加上自己的经济条件一般,这已经不符合恋爱当中的一些条条框框。

通过上述这个例子就可以看出送礼物本身就不甘心,或者说不愿意,而是女人被迫要求赠送这个礼物。

根据条件适当决定,没有必要分得那么清楚。

恋爱时间的增加其实也是有成本的,例如一个女生跟一个男生谈恋爱,6七年的时间,人家把大好的时光都浪费在你的身上给买个包包,买个衣服,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我们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进行一个准确的分析,几百几千块钱在恋爱当中的消耗是非常正常的。但是几万几十万最终消费确实也超出了普通的关系。应该有一个准确的说法。

分手见人品这句话用在这里非常合适。不仅仅是某一方的人品的体现,可以通过分手这件事情能证明一个男人是否有足够大的度量,证明一个女人是否有足够真的感情。

该要的,该退的,既然都已经分手了,应该主动一点。

网恋对象给自己花了1300还买了一部手机他能要回去吗?

恋爱中赠送的礼物分手后一般不可以要回。

恋爱期间互赠的小额礼物,属于赠与行为,有特殊纪念意义的转账,如:520、1314等也可视为赠与行为,赠与行为一旦对方接受赠与,则不可要回。以结婚为目的赠送的大额礼物,如果属于彩礼或恋爱期间以结婚为目的给付的大额财物,可要求返还。但是对于附条件的赠与,当附属的条件发生时,可以要求退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当然,如果你们还在恋爱期间,怎么都好说,商量一下回头在补一个礼物就可以了。题外话,如果你要把手机还给他也是可以的,不还的话,也是受法律的保护的,决定怎么做,来自于你的想法。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希望能帮的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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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出的礼物可以要回来吗?

一、送出去的礼物在分手后是可以要回来的

我认为送出去的礼物在分手后只要你能开口要,一般是可以要回来的。你既然能提出将送出去的礼物要回来,那么肯定不是你提的分手,对方既然主动提了分手,那么你要回礼物她肯定会立即归还,毕竟她提的分手她怕不还礼物被你纠缠。

二、如果对方坚持不给那么你可能是要不回来的

当然了,如果对方坚持不归还你送的礼物,你可能也是要不回来的。即便告到法院,也有可能不会追回礼物。因为法律有规定恋爱期间送的礼物,只要不是大额的奢侈品,一般算是你对女方的赠予。

三、一般分手后前任送的礼物都会被扔掉,所以肯定会还你

其实大部分人即便分手后也不会选择要回礼物,毕竟两个人恋爱一场也是缘分。也有一部分人分手后会将前任送的礼物统统扔掉或者放二手平台卖掉。所以你如果想要,对方一般会还。建议你早点要,省的她卖掉了。其实有的人分手还会将礼物折成钱还给对方。

谈恋爱送出去的定情信物分手还能要回来吗

送不送礼物看你们两人日常中在不在意这种仪式感。

而我们在意的是,你这礼物送出去了,如果,我是说如果,分手了,还能不能要回来……

警队里办案时经常会说:要做最好的努力,做最坏的打算!

办案如此,爱情亦如是!

其实,谈恋爱很重要,学习点法律知识也很重要。有人说送出去的礼物还要回来,这人也太渣了!渣不渣咱们不讨论,就讨论法律上怎么规定的:

1、恋爱期间互赠小礼物,分手时索回的,法院不予支持。

2、恋爱期间赠予贵重物品,双方分手时可以索回。这种赠予实质上是一种默示的附条件赠予,即附加了结婚的暗含条件。如果双方婚前分手,即该条件未能成就,一方仍占有该贵重财产就没有法律依据,构成法律上的不当得利。

3、恋爱期间“承诺”赠予。恋爱期间,一方一激动,挥笔写下《赠予xx协议》等书面协议,承诺赠予,但后来分手,受赠方并未实际获得赠予的,即便双方签署过赠予协议,法院也不再支持该赠予关系。因为《合同法》第186条规定的赠予合同是“要物合同”,在实际赠予之前,赠予方可以撤销赠予。

4、送出去的彩礼还想拿回去?在谈婚论嫁的时候,很多家庭都会涉及到彩礼的问题。男方为表示诚意,给了相应的彩礼。可最后男女双方却没有结婚。那这给出去的彩礼还能不能要回来呢?恋爱期间赠予“彩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以下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意思就是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的,这是对于彩礼的原则性规定,大前提就是没有缔结婚姻,且已经给付了彩礼钱的情况。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已经履行了结婚的必经法定程序,符合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双方并没有真正的生活在一起的情况。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彩礼钱是结婚前所给予对方的财物,一般数目也比较大,此种情况是指在给付给对方彩礼钱后,导致了给付方无法生活的情况。

5、希望你们早点有对象,就这样。

追求对方期间赠予的礼物可以要求返还吗

原则上恋爱时赠送的礼物不能返还,但实践中根据赠送礼物的不同情况,赠送的礼物也并非绝对不能返还。事实上,对于恋爱期间赠送的礼物可以分成以下几种:一、礼尚往来赠送小礼物男女相爱,为讨女方欢心,男朋友会不时赠送一些鲜花、礼物和衣服等小礼物。对于这类小礼物,价值较小,纪念意义较大,即属于恋爱期间的礼尚往来,是无条件的赠与,一经交付即转移了所有权。而且鲜花、礼物和衣服等小礼物的价值较小,又具有时效性,比如鲜花很快凋谢,礼物和衣服等小礼物使用不久就会折旧,将失去原有的使用价值,所以并无返还的必要性。二、恋爱期间消费支出比如情侣之间一起吃饭和到娱乐场所游玩,男方或女方因为买单产生的一些费用。诸如此类即属于消耗性消费,已经没有返还的标的物。再者,买单一旦本身也一起参与了消费,所以谁消费多谁消费少是无法确定的。该费用在买单时付钱一方已经表示自己愿意全部承担,就不能在承担之后要求他人再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