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产品用于发放职工福利时怎么计算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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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产品用于发放职工福利时怎么计算增值税?,第1张

将产品用于发放职工福利时怎么计算增值税?
导读:1、一般纳税人把外购的产品作为福利,无偿发放给职工,如果购进时已经抵扣了增值税进项税额,那样做进项税额转出的。也就是说这部分外购货物的增值税是不能抵扣的。2、如果一般纳税人把自产的货物,作为福利无偿的发放给职工,那样视同销售,要按照计算价格

1、一般纳税人把外购的产品作为福利,无偿发放给职工,如果购进时已经抵扣了增值税进项税额,那样做进项税额转出的。也就是说这部分外购货物的增值税是不能抵扣的。

2、如果一般纳税人把自产的货物,作为福利无偿的发放给职工,那样视同销售,要按照计算价格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同时还要结转已销商品的成本。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增值税纳税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增值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有16%、10%、6%、0这四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公司自产的商品发放给员工作为福利,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发放的商品是视同销售,是要按销售平均价格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企业购买商品作为员工福利的现象十分常见,其中涉及的账务处理让很多会计人员十分头疼。接下来就跟着深空网小编一起来看看购买的商品作为员工福利的账务处理,据说90%的会计都没搞懂!

购买的商品作为员工福利的账务处理

如果是属于外购的资产,那么可以按照购入时的价格来确定销售收入。

1、假设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及交际应酬活动中的现场消费,那么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年底纳税申报的时候进行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纳税调整。其账务处理为:

(1)购进的时候: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现金

(2)使用的时候

借:应付职工薪酬或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假设外购商品用于交际应酬活动中的赠送,那么增值税可视同销售,年底纳税申报的时候进行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纳税调整。其账务处理为:

(1)购进的时候: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现金

(2)赠送的时候: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如果外购商品用于礼品赠送,那么其属于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应当在发票上正确体现。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都不用视作销售,应当把总的销售金额根据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进行各项销售收入的分摊确认。其账务处理为:

(1)购进的时候:

借:库存商品—赠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现金

(2)卖赠的时候:

借:应收账款或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主售商品

主营业务收入—赠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照实际售价计算)

(3)结转成本的时候: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主售商品

当库存商品用于职工福利会计分录怎么做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员工福利费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新会计准则下,员工福利费的会计分录可以这么做:

新会计准则下,福利费取消按照工资总额的14%进行提取。举个例子:

管理部门当月发生的福利费为1000元,采用现金支付,会计分录如下所示:

1、福利费采用实报实销的方式,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1000

贷:现金1000

2、按照工资的方式对福利费进行列支,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新酬-应付福利费1000

贷:现金1000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1000

贷:应付职工新酬-应付福利费1000

3、以工资方式对福利费的列支,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1000

贷:应付职工新酬-应付福利费1000

借:应付职工新酬-应付福利费1000

贷:现金1000

外购产品用于非货币性福利,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自产产品视同销售,销售价格以同一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

1、计提的时候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销售/制造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外购时的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付账款等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

3、转出然后自产产品的话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扩展资料

1、企业以自己生产的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入成本或者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视同正常销售。

2、企业以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时,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来确定应付职工薪酬的金额。

-非货币性薪酬

用自产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视同销售,有增值税销项,那么进项可以抵扣。用外购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其增值税进项不可抵扣。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2011年10月31日,财政部公布财政部令,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有较大幅度上调。

公司将自产商品作为职工福利的时候,财务人员应当将其视作销售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那么库存商品用于职工福利会计分录到底怎么做呢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快跟着深空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库存商品用于职工福利会计分录怎么做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当公司将自产商品用于职工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时候,应当将其视为销售货物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确认收入,并缴纳增值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知识延伸:职工福利费含义及内容介绍

职工福利费含义:职工福利费也就是企业给员工发放的各项现金补贴及非货币性集体福利。除了职工工资、奖金、职工教育经费、补充医疗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之外的福利待遇支出。

职工福利费包括:

1、企业为职工发放的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供暖费补贴及防暑降温费(符合国家相关财务规定)等现金补贴及非货币性福利。

2、企业发放的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费用(涉及到职工食堂、医务所、托儿所、职工浴室、集体宿舍等)和人工费用(涉及到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费等)

3、涉及到职工困难补助及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基金支出。(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

4、企业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丧葬补助费、抚恤费等其他职工福利费。

5、企业为职工发放的交通、住房及通讯补贴等。

企业为了留住人才一般会采取福利政策,发放的福利如果是外购的商品,会计人员该如何做账务处理?

外购商品发放福利分录

1、假设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及交际应酬活动中的现场消费,那么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年底纳税申报的时候进行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纳税调整。其账务处理为:

(1)购进的时候: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

(2)使用的时候

借:应付职工薪酬或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假设外购商品用于交际应酬活动中的赠送,那么增值税可视同销售,年底纳税申报的时候进行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纳税调整。其账务处理为:

(1)购进的时候: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

(2)赠送的时候: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如果外购商品用于礼品赠送,那么就属于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应当在发票上正确体现。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都不用视作销售,应当把总的销售金额根据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进行各项销售收入的分摊确认。其账务处理为:

(1)购进的时候:

借:库存商品—赠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

(2)卖赠的时候:

借:应收账款或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主售商品

主营业务收入—赠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结转成本的时候: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主售商品

库存商品—赠品

库存商品是指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以及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简而言之,库存商品指一切闲置的,用于未来的,有经济价值的商品。

库存商品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包括库存产成品、外购商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以及寄存在外的商品等。

1、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视同销售,应按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同时结转主营业务成本。财务账务处理如下:

(1)、计提工资薪金时: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2)、把产品发放给职工: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期末结转产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把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时,不需要视同销售,做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即可,财务账务处理如下:

(1)、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或其他相关科目

(2)、发放给职工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计提职工薪酬: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