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有关优抚政策规定,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征兵条件的,优先批准服现役。抗日烈士的后代优惠政策,是指抗日烈士的子女,而不是所以的子子孙孙,不包括烈士的孙子辈及以下辈分的亲属。孙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有关优抚政策规定,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征兵条件的,优先批准服现役。
抗日烈士的后代优惠政策,是指抗日烈士的子女,而不是所以的子子孙孙,不包括烈士的孙子辈及以下辈分的亲属。孙子辈及其以下辈分需要靠自己的努力争取社会资源,无法福泽到抗日烈士的恩惠。
这里还包括其他优惠政策,比如抚恤、优先安排工作培训等等,只能是抗日烈士的子女、亲属等,再往下是没有的,更重要的是:这里的抗日烈士指的是没有参与过解放战争或者在解放战争中起义、投诚成为解放战士的,为新中国的解放做出贡献的抗日烈士。
扩展资料: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二章 死亡抚恤
第七条 现役军人死亡被批准为烈士、被确认为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遗属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
第八条 现役军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批准为烈士:
(一)对敌作战死亡,或者对敌作战负伤在医疗终结前因伤死亡的;
(二)因执行任务遭敌人或者犯罪分子杀害,或者被俘、被捕后不屈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折磨致死的;
(三)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或者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死亡的;
(四)因执行军事演习、战备航行飞行、空降和导弹发射训练、试航试飞任务以及参加武器装备科研试验死亡的;
(五)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
(六)其他死难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作为准兵爸兵妈,送孩子参军需要做好以下准备:
1 了解军队生活:在送孩子参军之前,建议先了解军队的日常生活、训练和要求,以便更好地帮助孩子适应军队生活。
2 心理准备:军队生活可能会很艰苦,孩子可能会面临各种挑战,包括身体和精神上的压力。因此,作为父母,应该帮助孩子做好心理准备,并鼓励他们勇敢面对困难。
3 健康准备:军队对身体素质的要求很高,因此,建议在送孩子参军前,帮助孩子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饮食,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
4 物资准备:军队生活需要一些特定的物品,例如军装、鞋子、袜子、内衣、水杯、背包等。在孩子入伍之前,建议为他们准备好这些物品,并告诉他们如何使用和保养这些物品。
5 财务准备:军队生活可能需要一定的经济支持,例如路费、住宿费、餐饮费等。因此,作为父母,应该为这些费用做好准备。
6 家庭支持:军队生活可能会对孩子的身体和精神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作为父母,应该给予孩子充分的支持和鼓励,并尽可能多地与他们联系,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
总之,作为准兵爸兵妈,应该帮助孩子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心理、健康、物资、财务和家庭方面的准备,以确保他们能够适应军队生活并发挥自己的潜力。
对于这位军人后代的应征青年父亲,尽管“祖父的五个哥哥都是退伍老兵”,您儿子应征入伍是没有优先的,依据我国《征兵工作条例》(2001年9月5日修订版)网页链接第二十四条规定,只有烈士和残疾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服现役。
《征兵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
回答者注:上述《征兵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中的“革命伤残军人”已经在2005年7月前作废,改为“残疾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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