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亲爱的流动党员同志们:大家好!长期以来,你们紧跟时代步伐,积极进取、勇于拼搏,为实现“千亿肥西”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肥西“继续当好全省排头兵、争做长三角县域优等生”挥洒汗水、默默奉献,充分展示了新时代***员担当作为的风采。在此,向你们致以崇
亲爱的流动党员同志们:
大家好!长期以来,你们紧跟时代步伐,积极进取、勇于拼搏,为实现“千亿肥西”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肥西“继续当好全省排头兵、争做长三角县域优等生”挥洒汗水、默默奉献,充分展示了新时代***员担当作为的风采。在此,向你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
“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无论您身在何处,主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参加组织生活,既是义务,也是权利,更是一项光荣的政治责任。衷心希望您能及时与组织联系,主动亮明党员身份,转接组织关系。
党组织永远是您可信赖的“娘家”,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您更好履行党员义务、更好行使党员权利、更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供服务。
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快递、外卖送餐、网约出行、货物运输、互联网、物业行业流动党员们,组织喊你归队啦!
欢迎归队、诚邀回家!
离职了,什么也刘也不要给同事和领导送。为什么呢?
离职之后自己到新的单位了,跟原来的单位基本上就没关系了。再说,同事和领导之间本来就没有多少关系,就是工作关系,个人关系没多么密切。
如果真想送同事和领导礼物的话,应当倒过来:你走了,他们给你送行,他们送给你礼物才对啊!给那些送你礼物的同事或者领导再回一份礼物,这就叫回送同事礼物。只要价格上比他们多一些,就行了,不要考虑形式了。
当然,还要考虑自己离职是被迫的?还是自己主动离职的?自己是降职了?还是到新单位升职了?是涨工资了?还是降工资了?如果心情大好,也可以破费一点,给同事或者是领导买点礼物。如果心情不好,一切都免了。
所以,离职之后,送不送礼物,要综合考虑。最好的办法就是拍拍屁股走人,不要再联系了。只跟那几个特别熟悉的同事或者领导联系,不熟悉的就不要再联系了。人家都很忙,你自己也很忙,再说人家也不一定愿意跟你再交流,不要热脸贴个冷屁股。
自己一定要搞清楚:离职就是离职,跟原来的人没多少关系了;接下来,再到新单位,跟新同事和领导接触,想办法促进自己的工作,更上一层楼。这才是正途。
针对党员现在还能不能参加一些“校友会、老乡会、战友会”等联谊活动的问题,《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第68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要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这里特别需要说明的是三点:
一是这条规定针对的仅是“党员领导干部”,体现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高要求;
二是违反了2002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和总政治部联合下发的《关于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组织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这就是违反规定。也就是说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构成违纪的前提是违反了这个规定。
该通知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校友、战友之间的各种联谊会之类的组织,不得担任这类组织、联谊会的发起人和组织者,不得在这类联谊会中担任相应职务;也不得借机编织“关系网”,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更不得有“结盟”“金兰结义”等行为。
三是这里要强调组织参加的是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所谓的自发成立主要是指未经登记注册。
党员包括领导干部在正常范围内的老乡、校友、战友聚会并不违反党的纪律,三五个朋友、校友、老乡聚一聚,很正常。
也就是说,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与组织参加老乡、校友、战友之间的聚会活动不是一回事,只有违反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才有可能构成处分。
扩展资料:
中央纪委法规室近日解答:要注意区分该违纪行为与组织参加老乡、校友、战友之间的正常聚会活动,只有违反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才是违纪。
党员连同学会、老乡会、战友会都不能参加了吗。犹记得前不久新修订的《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公布后,不少人困惑不解,甚至不无情绪。其实这是误读。按照中纪委法规室的阐释,不是所有的党员都不能参加“三会”,界定主体是党员领导干部。也就是说,你是普通党员,就没问题。
同时,也不是什么样的“三会”都不能参加,如果“三会”登记注册,是正规的“三会”就无妨。当然,即便是参加正规“三会”也不能违规。不能违什么规?根据2002年下发的相关《通知》,党员领导干部不能当发起人和组织者,不得担任相应职务,也不得借机编织“关系网”。
中央出台这些规定,目的很简单,就是防止党员领导干部通过“结盟”,借机编织“关系网”,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现实中,确有一些官员以同学、老乡、战友之名,拉帮结派,蝇营狗苟。
新华社今年年初点名“山西帮”就是一例,报道称:“山西官场地震”成为2014年中纪委反腐的热词,多名主政山西的官员与在外地从政的山西籍官员的落马,被解读为“山西帮”。
古人说得好,“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与小人以同利为朋”。无论同学还是同乡,同门还是同宗,只要以利相交,而不是以道相交;只要只讲哥们义气,不讲党性原则,就不可能长远。
古代有个例子是,明朝官员胡广和解缙,以利相交,两人“生同里、长同学、仕同官”,本已商定好胡广的女儿嫁给解缙的儿子,可当解缙因罪入狱后,胡广却不顾女儿反对撕毁婚约,可谓背信弃义。
别再将同学会、老乡会、战友会庸俗化,别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破坏了政治生态。四处攀缘,或者搞封建家臣那一套,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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