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女方的礼物,分手后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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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女方的礼物,分手后能要回来吗?
导读:送不送礼物看你们两人日常中在不在意这种仪式感。而我们在意的是,你这礼物送出去了,如果,我是说如果,分手了,还能不能要回来……警队里办案时经常会说:要做最好的努力,做最坏的打算!办案如此,爱情亦如是!其实,谈恋爱很重要,学习点法律知识也很重要

送不送礼物看你们两人日常中在不在意这种仪式感。

而我们在意的是,你这礼物送出去了,如果,我是说如果,分手了,还能不能要回来……

警队里办案时经常会说:要做最好的努力,做最坏的打算!

办案如此,爱情亦如是!

其实,谈恋爱很重要,学习点法律知识也很重要。有人说送出去的礼物还要回来,这人也太渣了!渣不渣咱们不讨论,就讨论法律上怎么规定的:

1、恋爱期间互赠小礼物,分手时索回的,法院不予支持。

2、恋爱期间赠予贵重物品,双方分手时可以索回。这种赠予实质上是一种默示的附条件赠予,即附加了结婚的暗含条件。如果双方婚前分手,即该条件未能成就,一方仍占有该贵重财产就没有法律依据,构成法律上的不当得利。

3、恋爱期间“承诺”赠予。恋爱期间,一方一激动,挥笔写下《赠予xx协议》等书面协议,承诺赠予,但后来分手,受赠方并未实际获得赠予的,即便双方签署过赠予协议,法院也不再支持该赠予关系。因为《合同法》第186条规定的赠予合同是“要物合同”,在实际赠予之前,赠予方可以撤销赠予。

4、送出去的彩礼还想拿回去?在谈婚论嫁的时候,很多家庭都会涉及到彩礼的问题。男方为表示诚意,给了相应的彩礼。可最后男女双方却没有结婚。那这给出去的彩礼还能不能要回来呢?恋爱期间赠予“彩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以下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意思就是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的,这是对于彩礼的原则性规定,大前提就是没有缔结婚姻,且已经给付了彩礼钱的情况。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已经履行了结婚的必经法定程序,符合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双方并没有真正的生活在一起的情况。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彩礼钱是结婚前所给予对方的财物,一般数目也比较大,此种情况是指在给付给对方彩礼钱后,导致了给付方无法生活的情况。

5、希望你们早点有对象,就这样。

啊哈,关系和情绪都比较复杂对吧!其实没有关系的,对她对你来说都是一个考验!

女孩子一般比较好哄,有时候一包话梅都能很感动,如果是送的离别的礼物,最好送她不常用的但是需要的,比如实用性摆设、相册,女孩子其实都是喜欢怀旧的,如果你的礼品常常用,总有一天会坏掉,坏掉以后,她就不这么能常常想到你!作为她男朋友,你应该清楚她平时有什么喜好,根据她的喜好来决定送什么,其实就是锦上添花的事情啦!你会因为她的离开而难过并且送一份非常有心的礼品给她,就已经特别特别珍贵,这份感情已经很纯洁、很珍贵了。你觉得呢?

对了礼品一定要很用心很用心,因为这个礼物是你情感的载体,你只有通过这个礼物让她感觉到你对她的用心和感情!用心的礼品一定是从细节发现的,而且一定要注意:送礼一定要打动别人,举个例,如果很好面的人,一定要大方得体,拿的出手的;如果是实在的人,一定要从内而外打动别人的;如果是相处时间比较长的,一定要让她会有回忆价值的礼品!比如你更可以送一些可以表情达意但是又恰到好处的礼品,“竹简情书”;“水晶”的任何东西都很好因为寓意就不错;“透明纯洁的玻璃杯”都非常不错。当然我具体给你推荐些礼品也是不负责任的,我确定不了,你送礼的需求?那我如何为你做有针对性的礼品推荐呢?比如:她平时有没有念叨什么想要一直没有要的东西?或者有没有成天说到身体不舒服,这里疼那里酸的?有没有很遗憾自己一直没有拥有的?不过其实价格不是重点,我觉得关键在于你是不是用心!送礼不是刻意,而是一种本能。这样的礼物就是最好的、也是最为珍贵的!

其实机会不是常常有的,有时候不经意的错过,就永远都回不来了。虽然总说,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怎么强求都没用。但是你不努力争取,你怎么知道是不是你的?你怎么知道你给不了她幸福,给不了她要的呢?其实你可以,其实爱情的力量很伟大!

:)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启发,一切都会好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