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警察由于职业特殊性 找女朋友可能和一般人员有所差异 有人问 警察会找什么样的女朋友 其实这个主要看缘分的。但警察还真有特殊渠道,并且一般都是对方主动追警察。下面是一些脱单警察现身说法,开始放大招。看看他们是如何脱单的▼1、我是交警,刚
警察由于职业特殊性 找女朋友可能和一般人员有所差异 有人问 警察会找什么样的女朋友 其实这个主要看缘分的。但警察还真有特殊渠道,并且一般都是对方主动追警察。
下面是一些脱单警察现身说法,开始放大招。
看看他们是如何脱单的▼
1、我是交警,刚当新警的时候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有一方驾驶员是一位女生,我对她一见钟情,写事故认定书时我记下了她的手机号码,事后我假装回访人员简单聊了几句,当时没敢多讲,后来她车又被刮了一下,她打电话给我,正好又是我的辖区,又是我值班,我就到现场帮她处理了交通事故,再后来她成为了我的老婆。
2、记得那天出一个丢手机的警,在处理完准备带被害人回所的时候电台里又呼叫我出第二个警~同样是丢手机,被害人找不到我的位置,然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她找到(孩子一直又路痴的毛病)带回所做笔录的时候小女孩特别可怜,害怕回家又不敢跟家里说,看她委屈的样子我就安慰了一下她,狠狠的诅咒了一遍贼,然后她把我微信号要走,让我给她去看看监控录像。。。然后我俩就成了。(啊啊啊啊啊老夫的少女心)
3、我前年的当天出警到菜市场巡逻,刚好天空下起大雨。然后我就到一间卖护肤品的店铺前躲雨 ,就这样我认识了现在的老婆哈哈。正所谓的天空下雨 地上缘份。
4同学暑假在派出所实习, 一个漂亮妹子帮朋友办案,她和朋友逛街的时候朋友的手机被偷,那个漂亮妹子留下来一起做笔录。做完后,我同学告诉那妹子说因为她是证人,所以也得留号码。之后又假装问情况给那妹子打过两次电话, 一来二去俩人就在一起了。(套路啊都是套路)
5本人小民警一枚,2014年夏天的一个晚上值班,有人报案说手机被偷,我们立即出警,了解案情,分析情况,大体了解到了被偷地点位处商场,到商场保卫科拷贝录像,回派出所做完笔录,当时案件太多,就让她们自己看监控。一直到下半夜,等我忙完了,发现她朋友走了,她却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我把她叫起来问她看到谁偷的吗?她说没有。我说那找回的希望不大,做好心理准备,我下班了,你别这睡,回家睡吧。她说她路上害怕,还没有电话,这么晚回家害怕父母责骂,能不能送她回去,顺便跟她爸妈解释一下。后来~~后来~~后来~~现在她躺我身边睡的很安稳。(后来省略了多少东西!说!)
6我在基层派出所工作,我的同事帅哥一枚。有一次,接到辖区报警称,在邻居发生纠纷。我们迅速出警,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后,我同事耐心的给双方做工作,最终调解。就这样,其中一家的女儿,一来二去的成了我同事的女朋友了。(所以听说基层民警最不缺的就是各家各户给介绍女朋友了?)
7认识我现在的老公~其实挺有趣的。当初我朋友丢了手机,硬要我陪着去报案,在路上,我一直告诉朋友,这是小案,警察不会太重视,可朋友坚持要去,无奈我只好陪着。他当时是刑警,到了派出所,误闯进他的办公室,一阵表诉后,我用怀疑的眼神看他,而他呢,认真听完仔细做完笔录!事后才知道,他完全可以不用接下我这种连民事都算不上的案件,一番努力,他还真找回了手机。也改变了我对警察的看法。一来二往,他成了我的家人,现在老公常说,丢了个手机,捡到了个老婆。而且还属于自投罗网的!(哈哈哈哈霸道总裁即视感)
8本人交警队的,记得是去年冬至。有个超市的妹子来找我,说前面有人在打架。说实话当时想到这个是派出所的事情,过去了有点越界。那知道妹子来了句。都打流血了,你还是过去看看!随后又想到当初培训的时候教官说过一句话,群众不会管你是什么警种,他们只知道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警察。第二天。超市的妹子来找我,说请我吃顿午饭。当时我一脑袋的问号。第三天妹子来找我要微信qq,第四天妹子直接喊我去他家坐坐。第五天美女把我追到手了,至今不明白自己当初是怎么答应她的。如今自己却稀里糊涂的成了一个老公,一个当爹的人小小交警。。。。。(萌萌的认为全天下的警察蜀黍都是一样的呢)
92011年清网时,有一个逃犯一直没抓住,我和一哥们去这个逃犯老家出差了五次,每次都住同一个招待所,每次都住十天半个月的,前台有个小姑娘特别甜。第一天晚上因为没事可做,我那哥们就去前台和那姑娘聊天,聊到凌晨三点回房,第二天姑娘休息,第三天俩人聊了一宿,之后每隔一天俩人就在前台聊老半天。临走时互留了电话、qq之类的(那时还没微信)。之后凡是去阜宁出差,那哥们老是主动请缨,我们中队长知道后还扮演了法海的角色,企图说服那哥们结束这段异地恋,但是在我们这群兄弟们的撮合下,俩人还是走到一起了。那年清网我们队的指标是11个逃犯,就这个逃犯没抓住,不过却抓了个媳妇儿回来。现在这姑娘成了我们队的警嫂了。(真爱)
法律分析: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各级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司法机关、军队、国营企业、国家事业机构中工作的人员,以及其他各种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您所说的执法机关人员如果属于以上提到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那么给执法机关人员送钱的行为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将构成行贿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井处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有作证的法律义务,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对证人实行有效的司法保护、对证人出庭作证所导致的经济损失给予补偿以及保护证人以及其家属的安全措施等。但如果证人因各种顾虑仍然拒绝作证,势必会影响到案件的下一步侦办。因此,办案人员在切实保障证人的法律权利的基础上,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对公民加强法制及素质教育,才能提高其出庭作证的自觉性。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第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十二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第六十三条 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这样做真的非常危险。因此家长一定要时刻看管好自己的孩子,不要因为自己一时疏忽,而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也不要因为自己的一时大意,而让自己一辈子活在悔恨当中。这位小男孩无疑是幸运的,因为他遇到了警察。如果他遇到所人非善,那么后果真的不堪设想。
所以这件事情中,家长占了很大的责任。不管如何,在晚上都应该锁好家门,确保孩子在自己的视野范围内。孩子既然当时能够偷偷跑出去,那么就说明家长并没有意识到锁门的重要性。
孩子们现在都很聪明,也比我们想象的要成熟,而且他们对外界往往是充满好奇的,因此总会做出各种出乎我们意料的举动。所以既然我们“防”不住,那么就一定要将这种隐患防患于未然。否则一旦走失,可能对于一个家庭是致命的痛楚。因此,孩子的家长一定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同时 也要进行反思。孩子为什么会选择在他们熟睡的时候偷偷溜出门,他究竟是被什么吸引了。同时也要找孩子好好的谈一谈,因为沟通永远都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
了解清楚孩子内心的真实想法,很多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我们也就能够精准施策,面对孩子对于世界的好奇,可以有效的引导和化解,不要再让类似的事情再度发生。这种行为真的很危险,也很让人感到后怕。孩子们尚且年幼,很多事情他们往往并不真的懂,也并不理解。因此,家长一定要积极引导孩子,并且在此过程中要给予孩子们足够的耐心。他们可以去自己探索这个世界,但是前提一定是,要在家长的有效看护下。一定不要离开家长的视线,无论是孩子还是家长,都要牢牢记住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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