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途中驾驶公车出意外导致同车副驾驶受伤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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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途中驾驶公车出意外导致同车副驾驶受伤算工伤吗?
导读:1、如果是你开车。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司机工伤认定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271号规定:《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第八条规定: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负伤、致残或死亡,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司机驾驶

1、如果是你开车。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司机工伤认定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271号规定:《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第八条规定: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负伤、致残或死亡,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司机驾驶车辆执行本单位正常工作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本人伤亡的,也应按照此项规定,认定为工伤。

2、如果不是你开车。

其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明显你就是属于这种情况。

其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是你坐车,发生的伤害,你们认为是工伤,但是单位不认可,就需要由单位提供证明,证明不了,那就是工伤。

工伤是由单位和社保工伤基金负责赔偿的,你不需要赔偿。

员工骑车带同事上下班途中囘出现交通事故,那么坐车一方一定是属于工伤,事故双方司机都可以是第三方,而骑车司机是否属于工伤,是需要根据责任判定书来进行认定。总结:坐车同事的工伤事故的第三方为双方司机。而司机的工伤第三方为对方司机。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囘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囘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囘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囘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囘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囘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囘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囘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囘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囘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囘条 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