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高兴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看到你对这个问题的描述 我个人的解答 一些给您的建议是这样的 首先你描述到和同事喝酒 喝完酒之后呢把他送回他家住的小区里 然后你们每个人都回家了 可是呢他又开车出去把人给撞了 这样你们有没有责任看到你对这个问题怎么样说
高兴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看到你对这个问题的描述 我个人的解答 一些给您的建议是这样的 首先你描述到和同事喝酒 喝完酒之后呢把他送回他家住的小区里 然后你们每个人都回家了 可是呢他又开车出去把人给撞了 这样你们有没有责任看到你对这个问题怎么样说 那首先来说送到小区并没有送到他的家里 也没有见到他的亲人 那这样来说你们肯定有一定的责任的 因为元来这种事情很少 现在这种事情太多了 那责任是有的 但是是次要的 在就是说这个责任也不是你们说了算 那也要看你到这个朋友他是怎么去做 如果说他觉得你们是哥们儿是朋友的话 他就不会让你们去担这个责任 而如果说他想赖你们的话 我觉得一定可以赖得上
只要有证据,能够证明是老板叫你开车送员工回家,那么,你这应该是奉老板之命因公出车。期间车被撞坏了,这个责任的承担应该如下分配:
一、乘车的员工不应该承担其责任;
二、撞坏车的责任由老板和开车人共同承担。双方先协商承担。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职工骑摩托车下班,搭乘工友发生交通事故,工友受伤,因为职工作为驾驶员,负有保护张某安全的义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职工应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规定,工友在获得职工人身损害赔偿之后,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4〕9号
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才能准确的判断谁来赔偿的问题。
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会出现好意搭载朋友和同事的情况,因为在很多人看来这是举手之劳的事情,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免费搭单位同事的车上班,如果发生了意外导致了损失,事后谁赔?”这个问题呢?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如果这一起车祸是你同事的责任,还造成了你受伤。根据《民法典》第1217条的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也就是说发生意外时,车主是需要承担乘坐人的损失的。并不能因为“好意同乘者”是无偿搭便车而随意置其生命财产于不顾,不能因为乘车人是无偿乘车而免责。所以你受伤造成的损失应该由你的同事负责。
二、如果这一起车祸是对方的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你的同事是没有过错的,如果他没有违反任何交通条例。所有的责任都是由撞车那方来承担,撞车的那一方,就需要赔偿你的同事损坏的车以及你受伤造成的损失。
三、《最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免费搭乘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搭乘人损害,被搭乘方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适当减轻其责任。搭乘人有过错的,应当减轻被搭乘方的责任。
所以说,大家在平时开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如果碰到同事或朋友,对方想要搭乘便车,那么一定要更加谨慎,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因为发生事故的时候你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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