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章如何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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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章如何备案,第1张

私章如何备案
导读:公章网上备案流程      备案流程:申请人向公安机关递交申请→经公安机关审核符合要求的,现场发给申请人《印章审批回执》→申请人持《印章审批回执》到辖区内任意一家具有《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刻章企业刻制印章,印章在备案以后方能使用。      

公章网上备案流程

      备案流程:申请人向公安机关递交申请→经公安机关审核符合要求的,现场发给申请人《印章审批回执》→申请人持《印章审批回执》到辖区内任意一家具有《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刻章企业刻制印章,印章在备案以后方能使用。

      《公司法》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印章如何备案

      1、关注当地的治安管理微信公众号。

      2、点击“民生警务”。

      3、界面弹出受理业务的选择,点击。

      4、进入刻章界面登录界面,输入法人的手机号及收到的验证码,点击。

      5、登录成功后,进入在线刻章后,界面弹出说明,点击。

      6、进入办理界面,再次输入法人手机号,并且输入企业设立成功后收到的第一条验证码,之后点击。

      7、验证成功后,界面会弹出企业的设立信息,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

      8、界面弹出刻章的店铺,进入店铺,选择需要刻制的印章。选择好后,核对价格,

      9、在线支付成功后,页面会弹出订单号及取货地址,待对方公司刻制好印章后,就可以去拿了。即在网上成功刻制了印章,同时也一并把印章备案好了。

印章备案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印章社会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及非常设机构的印章刻制、建档、变更、缴销等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印章指公章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

      本办法所称公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机关、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的法定名称章和冠以法定名称的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业务专用章。

      本办法所称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财务部门负责人的名章。

      第四条 公安机关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对印章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健全管理责任制度,确保印章管理安全规范化和信息科学化。

      第二章 印章管理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买卖印章,不得非法制作、使用印章。

      第六条 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等机关、团体的印章制发,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 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等机关、团体的各级组织、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由制发机关的印章管理部门开具公函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即办理并出具准刻证明。

      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应当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当凭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办理准刻手续的经办人员,需持刻制单位的委托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办理人名章准刻手续的,同时提供名章所刻人名的身份证明。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准刻手续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准刻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 需要到外省、市、县(区)刻制印章的,凭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有关申请材料,到刻制地同级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

      第十条 需要刻制印章的单位应当到公安机关批准的刻制单位刻制;刻制单位将刻制的印章向公安机关办理印鉴备案后,方准启用。

      第十一条 需要更换印章的,须公告声明原印章作废后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

      印章遗失、被抢、被盗的,应当向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报告,并采取公告形式声明作废后,按照前款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

      第十二条 印章规格、式样、印文和质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刻制的印章可以并刊汉字和相应的民族文字。

      印章不得单刊外文,因工作需要可中、外文并刊。

      需要刻制中、外文并刊印章的单位除持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外,还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到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

      第十三条 需要刻制印章的单位,只能申请刻制一枚单位法定名称章。

      需要刻制套印章、钢印章的,依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印章实行年审制度。

      第十五条 印章停止使用后,使用单位应当在十日内将印章全部交回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封存;逾期不交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收缴。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对交回和收缴的印章要登记造册,并于十日内送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对交回和收缴的印章,需预存两年,无特殊情况的,预存期满后予以销毁。

      第十六条 有历史纪念意义需要长期保存的印章,由收藏保存机构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公告,批准后可不予销毁,由申请单位收藏保存。

      第三章 印章经营单位管理

      第十七条 经营本办法所指的印章业务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 经营场所和设施符合国家消防和治安管理的规定;

      (三) 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无诈骗、招摇撞骗、伪造印章等违法犯罪记录;

      (四) 符合公安机关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资质条件;

      (五) 设有印章保密工房和成品保管仓库。

      第十八条 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不得将印章业务转包他人经营。

      第十九条 承接刻制印章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 应查验公安机关出具的备案或准刻证明;

      (二) 登记委托刻制印章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经办人的姓名和公民身份证号码,按照规定逐项登记印章名称、式样、规格数量,并保存五年,以备查验;

      (三) 指定专人负责承接印章业务,保管制作的印章以及销毁作废章坯;

      (四) 对超过三个月无人领取的印章,应当登记造册,送交原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处理;

      (五) 每月10日前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印章制作情况。

      第二十条 从事印章经营业务应当在批准的固定场所内进行。

      第二十一条 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治安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治安防范工作:

      (一) 教育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 制定并落实各项治安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

      (三) 监督从业人员认真执行承接刻制印章查验证明和登记工作;

      (四) 对公安机关检查发现的治安隐患及时整改;

      (五) 发现涂改、伪造备案或准刻证明等可疑情况以及案件线索,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第二十二条 外商独资、中外合作和中外合资企业不得经营本办法所规定的印章业务。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对经营印章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 定期对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治安隐患,限期整改;

      (二) 发现可疑情况或者案件线索,依法调查处理;

      (三) 依法对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的违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非法制作或者使用印章的,除收缴非法印章外,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非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

      买卖印章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规定,未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的,予以警告,并限期补办;逾期不办理的,制作的印章为无效印章,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对委托刻制单位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刻制外文印章或擅自刻制中外文并刊印章及违反规定刻制两枚以上单位法定名称章的,收缴违法制作的印章,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逾期或不进行年审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将印章业务转包他人经营的,收缴违法制作的印章,取消其经营资格,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单位违反前款规定的,对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未查验准刻证明和履行登记手续的,对承制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处取缔。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对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予以警告,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伪造本办法规定的印章,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监督管理印章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应当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印章准刻证明的式样由公安部统一制定。

      第三十五条 印章载有密级信息的,可由印章制发单位自行建档保存。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安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施行。

个人签名章需要备案吗

      个人印章不需要备案,若刻私章都要去备案,那公安局的门不是被挤破。如果和银行等相关单位签订协议的话,可以根据你的需要进行留底,防止冒用冒领,而不存在备案的问题。

      单位公章,团体公章需要到公安局治安大队备案,刻有公司全称的章则需要公司介绍信。

个人私章备案流程

      个人印章不需要备案。私人印章没有法律效力,因为印章有可复制性,所以用私章签订的合同打官司的时候也不被法庭认可。

      新办企业持工商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或上级主管单位有效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企业经营所在地公安分局治安科办理,因印章损坏或变更需重新刻制的,还需将原来的印章一并交回公安机关统一消毁。

刻公章是否要备案?

刻公章肯定要备案的,要刻公章必须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专门刻章处。而且要携带营业执照和介绍信去,刻章处会做好登记的。还有刻好章要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管理登记部门,开户行去做好登记备案手续。这也是为了保证客户的安全和利益。

最近开了个店,营业执照已拿到了,我想帮自己店刻个章,街上那种刻章的店面好像程序挺简单的,可靠吗?

现在外面很多刻假章的。当然真章和假章也没什么区别。都一样的。区别在于真章会去公安局备案,这样的章就有法律效益。而假章就不会去备案,他们也不能备案,一般正规的刻章店里面刻的公章是都需要备案的。你不说他都会给你备案。因为这是公安局要求的。而真正有刻章资质的刻章店比较少。

如果你们公司经常签合同要盖公章的话。建议还是去正规的刻章店去刻。备案的章才有保障。没备案的章人家拿你的公司名字随便刻几个都可以。所以是没法律效益的。如果你是个小店的话,就没必要去备案了。都是你注销了。还要去注销这个备案的公章。而且必须本人去。很麻烦的。

刻章需要什么手续?

刻章需要到办事大厅公安局窗口办理登记备案,所需材料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下同)身份证复印件。

一般企业,刻制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即可满足需要。

在警官发给的印模式样上参照范例填写好内容,在经公安局审批的刻章企业中选择一家来刻制。选定刻章企业后,警官将在工商执照副本中缝处盖上“印章已刻”的标记。

公章和合同专用章一般选用橡胶材质,财务专用章可选用铜或橡胶材质,人名章可选用有机玻璃或铜的。

财务专用章和人名章不能刻原子樱各刻章企业的收费标准有一定差异,要与对方业务人员“讨价还价”。一般1—2天就能取章,取章时应向刻章企业索要公安局开的刻章存根,并作为企业档案保存备查。

提醒大家注意:刻章一定要经过公安局备案,不要图省事、便宜等私自刻章,以免留下隐患。

实际工作中,公章等在办理其它手续时往往需要随身携带,要有保管和防范意识,以防因公章等丢失影响后续工作。

一般印章名称后面带有专用字样的印章,都为专用章。合同章是专用的,只能盖在合同上,盖在合同以外的公文上无效。

公章用于单位的公文,公章使用范围有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等,使用范围广泛。

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由于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定,所以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规定有所不同。根据刻制印章的种类不同,手续也不一样。

任何单位公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领导批准制度。即每次使用单位公章都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批准同意,若单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务不能批准使用,也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副职等合适人员批准使用。

公章忘带可以在外地刻章吗?

不可以,公章是公司一个非常重要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物品,牵扯的东西太多,需要谨慎对待。刻公章需要用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还要在当地工商部门指定的,公安局备案的刻章点刻章,如果是需要重新刻公章,还要在当地日报,晚报登报,把原来的公章作废,才可以重新刻公章。忘带,可以使用快递送过来,或者使用电子章。

刻店里的章子要备案吗?

要备案的1刻制国有或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内部机构的公章一律凭本单位的上一级领导部门或批准成立的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或信函,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的治安管理部门(治安科)办理备案手续外地单位需要刻制公章,首先须到该单位原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刻制印章介绍信或证明,然后凭此介绍信或证明再到刻字厂或刻字店所在地的同级公安机关换取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2、刻制国有、集体企业单位的财务章、合同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帐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需凭本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个体和私营企业刻制印章,须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三资企业刻制印章,需凭营业执照和《三资企业备案证》,如果三资企业为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还必须持中方开具的介绍信,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办理刻制印章手续3、刻制个人名章、单字章、扁章,无需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可直接到任何刻字店、摊刻制

问题一:办刻私章需要什么手续 带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就可以了,先准备一份复印件,要留在那里备案的。最好是找公安局定点刻章的地方去刻

问题二:公司的哪些印章需要到公安局呀备案刻制的 都需要什么材料呢? 主要有行政印章、财务章及合同章;其余根据需要,印章下侧有编号的都要去公安局备案刻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公司出矗相关申请,还需要钞票!

问题三:刻私章需要什么手续@! 出示身份证原件就可以,当然有些不太正规的地方,身份证都不用出示

问题四:印章审批备案入网手续是什么? 根据有关文件的管理信息系统,包括密封的范围是各类行政章的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部门公章,公司名称章发票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包括特种邮票和银行青铜),新刻(F)密封等配成的特别邮票的名称和具有法律效力的(国家有特殊规定除外),必须持有相关证书,入手续刻章处理系统联网密封的纪录,密封企业的行业强制性标准的雕刻。原印章雕刻是仍然在使用(包括密封件,铜奖)可以继续使用。

这是种原来的老好吗

问题五:公司刻章备案需要哪些 公司刻章备案需要:

1,凡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单位申请刻章:

(1)新成立的企业申请刻制印章,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法人签名的刻章申请书。

(2)已成立的企业申请刻制部门章或专用章,需企业出具公章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已成立的企业本身已有公章和各部门专用章,但因老化损坏等原因重新刻制,需提供旧公章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销毁证明、并将旧章回收。

(4)刻制发票专用章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内资企业公章一般尺寸是40MM,如想做椭圆公章45×30MM需提供一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

2,单位变更名称刻章时需提供的资料:

(1)原公章出具证明(证明上必须注明公司由之前的名称变更为何名称)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全体股东与法人代表必须在证明上签名及所有股东身份证一份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如股东是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盖公章)

(4)提供工商局核发的股东名册或股东出资相关证明,如:企业开业通知书,企业注册基金资料,企业预先核准通知书。

(5)提供工商局核准的变更名称通知书。

(6)销毁证明、并将旧章收回。

3,原公章未经公安机关备案时更换章所需提供的资料

(1)原公章出具证明(必须写清楚使用未经公安机关备案期间的公章所导致的法律责任一切自负),全体股东与法人代表必须亲笔签不能盖章)必须在证明上签名及所有股东身份证一份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

(3)提供工商局核发的股东名册或相关证明,如:企业开业通知书,企业注册基本资料,企业预先核准通知书。

(4)销毁证明、并将旧章收回。

(5)还需注意的就是重新做的章的材料尽量跟之前的材料有所区别,如采用手雕。

4,遗失公章,必须等客户将备案手续完成才能给予做章,但备案一律不能代办。

5,党、政、军机关和事业单位申请刻制印章须具备的条件

(1)党、政、军机关和事业单位申请刻制印章,需提供 批文或本部门上级部门关于申请刻制印章的证明,负责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社团组织申请刻制印章,需提供民政局发的团体登记证、出具刻章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申请刻制委员会章,刻工会委员会章需提供总工会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或批文,刻党支部委员会章就需提供上级党委批文,刻专业委员会章就需提供社团发的社团证。

6、营业执照从成立日期起超过一个月后还未做章备案的,法人要写清楚原因,还要收公司的开业通知书,全体股东签名和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分公司,就必须总公司证明,收总公司的全体股东签名和身份证复印件,(补充:公司凡成立之日起一个月之内必须办理组织代码证,办代码证必须凭公章办理,所以假如时间超过太长都未做公章有可能是假的)。

7、外地的章不能备案,如果总公司在广州,分公司在广东省内的,要把证明收回来备案了才能做章。

8、个人独资的公司公章做38MM,有限公司做40MM,国有做42MM,全民所有制42MM,如有特殊要求,就必须写明白是公司自己要求的。

9、注意做了章请尽快备案,最好就是备案了再做章,如超过时间太久,公安局不给予备案,请重新做章重新备案。>>

问题六:企业法人私章需不需要在公安局备案 因为刻章属于特种行业,是经过公安部门审批的。没有公安部门的批文,正规的刻章店是不会随意给你刻章的。

例如:企业法人私章、企业公章、企业财务专用章、企业合同专用章等都需经过公安部门批准方可刻制印章。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需持中方合资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章样一式两份;

外商独资企业:需持所在区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章样一式两份;

企业分支机构用章:需持企业单位介绍信,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章样一式两份;

公安机关经审核登记后,对符合条件的,当即发给《刻制印章通知单》,由指定刻字厂刻制;不符合条件的,应告知予以补埂的事项及要求。

(仅供参考)

问题七:公司刻章必须公安局备案吗 公司刻章必须到公安局备案。

公司刻章需要到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并做好备案登记手续,如有旧印章也应当按规定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

一、新成立企业申请刻章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申请书一份;

4、分支机构须在申请书上加盖总公司公章;

5、车场须提交停车场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二、企业申请刻制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申请书一份(并加盖公章和法人私章或签名)

5、刻章登记卡;

6、税务登记证(国税)原件、复印件、合同章,提供基本帐号和开户行,企业电话、企业地址。

7、旧章更换新的须缴交旧印章。

三、企业申请刻制报关专用章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申请书一分,并加盖公章和私人私章或签名,

5、刻章登记卡;

6、经营者对外贸易备案登记表原件、复印件;

7、旧章更换新章的须缴交旧印章。

四、企业申请刻制人事专用章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申请书一份,并加盖公章和私人私章或签名;

5、刻章登记卡;

6、人事立户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7、旧章更换新印章的须缴交旧印章。

五、企业申请刻制项目印章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申请书一份,并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私章或法人代表签名;

5、刻章登记卡;

6、企业签订该项目的合同原件、复印件;

7、旧章更换新印章的须缴交旧印章。

六 、企业申请刻制剖门印章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申请书一份,并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私章或法人代表签名签名;

5、刻章登记卡;

6、根据公司经营范围审批;

7、旧章更换新印章的须缴交旧印章;

8、部门成立的文件。

七、企业申请刻制报检专用章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申请书一份,并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私章或法人代表签名;

5、刻章登记卡;

6、报检单位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7、旧章更换新印章的须缴交旧印章。

八、企业申请刻制工会印章及工会财务专用章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申请书一份(区总工会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5、刻章登记卡;

6、工会成立批复原件复印件;

7、旧章更换新印章的须缴交旧印章。

九、企业申请刻制党支部印章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申请书一份(上级党委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5、刻章登记卡;

6、成立党支部成立脚步的批文原件、复印件;

7、旧章更换新>>

问题八:公司印章需要到公安局备案吗? 11 企业印章备案

a)新成立的企业申请刻制印章,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是分支企业的,还需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刻章介绍信、上级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b)已成立的企业申请刻制部门章或专用章,持企业开具的刻章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注:200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单位,其公章未在公安机关备案的,不予受理部门章或专用章备案);

c)刻制法人章,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或《法人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2 党组织、共青团组织印章备案

持上一级党组织、团组织开具的公函(详细写明印章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出具的刻章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3 行政机关、军队和事业单位印章备案

a)行政机关持 批文或本部门上一级主管单位的文件或有效凭证(军队持上级主管部门刻章介绍信、事业单位持《事业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b)申请刻制部门章或专用章,持单位开具的刻章介绍信、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4 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备案

a)社团组织持登记管理机关开具的证明、《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b)民办非企业单位持省民政厅开具的同意刻制印章介绍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 社会力量办学印章备案

持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6 工会印章备案

a)持制发机关的办公厅(室)开具的刻章介绍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b)制做证件用的钢印及其他专用章,持本级工会开具的刻章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7 卫生医疗机构印章备案

持卫生局核发的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8 外地驻济机构、境外企业驻济办事处印章备案

持外地驻济机构管理办公室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派出机构出具的刻章介绍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9 外地驻济新闻机构印章备案

持省新闻出版局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派出机构出具的刻章介绍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10 举办大型活动筹委会印章备案

a)持归口主管部门(活动主办单位上级 、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归口主管部门刻章介绍信、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b)备案大型活动行政专用章的还需提供公安机关许可举办大型活动的安全审查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11 村民委员会印章备案

持乡级人民 审核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乡级人民 刻章介绍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12 报关专用章备案

持商务部门核发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单位刻章介绍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问题九:公司营业执照刚下来,需刻章,请问刻章一定要备案吗 可以刻章的单位都有一个特种行业许可证的,他们肯定备案了的,其他公司到他们那里刻章都需要经过到公安机关备案的,这个他们会帮你去备案的。

问题十:办了营业执照刻公章需要什么手续 刻章备案须知以及办理流程

一、

凡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刻制印章,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新成立的企业申请刻制印章,须持以下资料,并附印章样模,到属地公安机关办理: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

、法人代表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法人代表授权刻章委托书。

(二)已成立的企业申请刻制部门章或专用章,须持以下资料,并附印章样模,到属地公安机关办理:

1

、企业同意刻章证明;

2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

、法人代表和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4

、法人代表授权刻章委托书。

二、党、政、军机关和事业单位申请刻制公章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党、政、军机关和事业单位申请刻制印章,须持以下资料,并附印章样模,到市公安局综合

办证大厅或到南沙区公安分局综合办证大厅办理。

1

、 批文或本单位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成立文件;

2

、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刻章证明;

3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二)社团组织申请刻制印章,须持以下资料,并附印章样模,到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大厅或到南沙

区公安分局综合办证大厅办理。

1

、民政部门核发的团体登记证明;

2

、民政部门同意刻章证明;

3

、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三)外地驻穗机构、境外企业驻穗办事处申请刻制印章,须持以下资料,并附印章样模,到市公

安局综合办证大厅或到南沙区公安分局综合办证大厅办理:

1

外地驻穗机构需提供广州市协作办公室核发的

《全国各地驻穗代表机构备案登记证》

原件及其

复印件一份,境外企业驻穗办事处需提供国家工商总局核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

以及广州市工商局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机构注册证》原件及其复印一份;

2

、派出机构同意刻章证明;

3

、驻穗机构(办事处)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三、补办遗失印章,单位更名重刻印章应具备的条件:

(一)单位印章遗失补刻,须持下列资料以及办理新刻印章所需资料(本须知第一、二条规定的相

应资料),到原备案单位按申请新刻制印章程序办理:

1

、属地派所报案回执;

2

、登报声明;

3

、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补刻印章证明,股份制公司除需上述条件外,还须提供股东名录和全体股东

共同签名的补刻印章申请书。

(二)单位部门章或专用章遗失补刻,须持下列资料以及办理新刻印章所需资料(本须知第一、二

条规定的相应资料),到原备案单位按申请新刻制印章程序办理:

1

、属地派出所报案回执;

2

、登报声明;

3

、单位同意补刻印章证明

(三)单位更名或原印章破损申请刻制新印章,需把旧印章交回原备案机关销毁,并按新印章刻制

手续审批。

四、查询印章档案资料有关规定:

(一)公、检、法及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查询印鉴资料须持处级以上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到广州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大厅查询。

(二)企业单位涉及经济纠纷或其他案件,需要查询、取证有关印章资料的,必须委托律师持律师

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办理,公安机关不受理企业自行查询印章资料事宜。

五、工作流程

1

、企业在备齐上述有关资料后到辖区派出所加具意见,并由派出所出具《刻制印章申请表》;

2

、企业将资料递交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审批

3

、审批合格后由分局治安大队开具《刻章许可证》,企业凭《刻章许可证》到指定印章刻制店刻制。>>

法律分析:公司法人私章要求:大小规格通常为20cm×20cm或22cm×22cm;材质上一般定的是橡胶或玻璃的,形状方形;通常是需要在工商登记后才能刻法人章。如果在合同上或在其他法律文书上使用了个人的私章,那么法律就推定法定代表人对该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书做了肯定的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如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或者按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必须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加强用印管理,严格审批手续。未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单位印章。

第二十六条 对伪造印章或使用伪造印章者,要依照国家有关法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