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小心套路,开发商不会告诉你的几大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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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小心套路,开发商不会告诉你的几大套路,第1张

购房小心套路,开发商不会告诉你的几大套路
导读:套路1全款买房的里面走为什么现在全款买房的越来越多?是真的有钱人多吗?事实是这样吗?不得不知道的套路“房抵贷”是一种投机方式,把自己的房子作为抵押给银行贷款,把贷款的钱凑全款买新房。出于对房价上涨形势看好,在他们看来,贷款带来的利息可以忽略

套路1全款买房的里面走

为什么现在全款买房的越来越多?是真的有钱人多吗?事实是这样吗?不得不知道的套路“房抵贷”是一种投机方式,把自己的房子作为抵押给银行贷款,把贷款的钱凑全款买新房。出于对房价上涨形势看好,在他们看来,贷款带来的利息可以忽略不计,他们也并不担心自己抵押的首套房子拿不回来。而真正有刚需的人只能看着房价涨了又涨,继续“观望”。

套路2不要相信售楼处排队的假象

一走进售楼部好多人都在抢房,场面特别热闹,千万不要被吓住,这可能是开发商的套路哦,制造紧张的气氛。销售人员为了打消买房者的顾虑,还拿出了销售表,不过这个只是表面,不要相信。

套路3团购费交一万抵三万

这个是国家禁止的,团购费交了其实也没得到多少优惠,地产销售为何有团购费?只是开发商改了一个名字而已。其实这个钱是交的电商费,除去电商费刚好就是备案价格。连开发商的负责人都认为这笔电商费不该交,那房产中介为何长此以往地向购房者收取电商费?一房产中介高层告诉笔者:“我们作为企业当然想着如何赚更多的钱。电商费行不通之后,就改名成其它费用,我们并不违背“一房一价”的原则,在购房者和开发商签的合同中,成交价格肯定是符合规定的。

这几个套路购房者要小心哦!当时我就上当了。

广告的套路

在房子建造前,不少开发商为了吸引购房者,会以虚假宣传作为噱头,广告中会展现各种小区绿化、容积率、景观、配套等美好的描述,当然这些都不会写到购房合同里。等购房者提出想看书面文件及资料时,销售人会找各种理由进行搪塞。说到底就是空口无凭的承诺,等到交房时,很多都与当初的承诺大相径庭。

面积的套路

很多开发商告诉购房者购房时会送阳台、两房变三房、书房半赠送、送车位这些常见购房优惠非常诱人,表面上省了很多钱,但是赠送面积那么大,真的没问题吗?其实要么赠送的面积本来就是你的,比如开放式阳台本来就只计算一半的面积。而车位很可能只是使用权,不能写入购房合同和房产证,开发商想变卦,随时都可以。

定金的套路

现在很多楼盘在销售时都会预先收取购房者定金,虽然相关部门屡次强调开盘前收定金是违法行为,但开发商仍以“意向金”的概念打擦边球。原本购房者在签署了认购协议后交付定金,已经是行业内的潜规则,但由于当时购房者还没有看到房屋买卖合同,即使是在后期发现合同中不能接受的条款,却碍于已经交了定金,而失去了主动权,不仅不能针对合同中的细节进行修改,想要退定金也没是难上加难。

交房的套路

之前延期交房的问题让很多购房人十分烦恼,几经投诉曝光之后,近年来延期交房、延期办证的情况已经少了很多。但是后续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开发商明知社区中的一些配套设施,甚至房屋内部施工质量,尚无法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但为了避免赔偿业主延期交房的赔偿金,硬是在不合格的情况下交房,等到业主要求开发商整改时,开发商又把延期收房的责任推到业主身上。

在新房的销售中,开发企业为了促进销售,往往会使出许多手段。购房者若想避开这些买房过程中的陷阱,要学会提前了解这些“套路”,这样才能够巧妙避开风险,买到适合的房子。

在新房的销售中,开发企业为了促进销售,往往会使出许多手段。购房者若想避开这些买房过程中的陷阱,要学会提前了解这些“套路”,这样才能够巧妙避开风险,买到适合的房子。

内部认购有风险

楼盘在开盘销售前进行认购的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为了造势,营造出楼盘很火的“假象”,二是为了摸底,看一下项目的吸引力如何。

一般情况下,内部认购的商品房较普通房源价格相对较低,但这种销售行为实际上却没有法律效益,一旦出现问题购房者将无法受到法律保障,给购房者买房带来很大的风险。对此,购房者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那就是无论何时,买房一定要看所看重房源是否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购房者如果想要内部认购房产,可以选择一些实力强、口碑好的品牌楼盘。这样的风险相对就会小一些,品牌楼盘也会有保障。

特价房陷阱

在开发企业开盘时,“限量特价房”是最常见的营销手段之一。因为房价上的优势,让很多购房者心动。但是大家一定要保持清醒,“便宜无好货”的真理一样适用于楼市。特价房大多存在一定瑕疵,也许是楼层不合理,也许户型过于奇葩等等。

当然也不排除有“捡漏”的可能,遇到特价房时,购房者一定要搞清房源的具体信息,不要因为钱而消费了自己未来的生活舒适度。

低首付不代表首付低

房产交易市场上有用一种低首付的营销手段来吸引购房者买房。所谓低首付,并不是人们所认为的真正低首付,而是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钱,然后在一定时间内将剩下的首付缴纳完。正因为如此,很多购房者在概念上理解错误,为后期的还款造成了极大的压力。

购房者如果能在一定时间内筹集这部分资金,完全可以通过低首付来买房。但是,如果将低首付认为就是字面意思的话,那么就大错特错了,这一点购房者一定要注意,千万不要理解错误而错判了房子价格,那样压力就会随之变大。

侵吞购房定金

房屋交易的过程中,在正式合同的签署前,买卖双方会签署认购书,并交纳一定定金。

一般认为,如果认购书含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如商品房的位置、楼层、总面积、单价、总价、签订正式预售合同的时间等,商品房认购书具有合同约束力,当事人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认购书中约定的款项应当视为解约定金,适用定金罚则。如果认购书没有含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则认购书只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意向书”,购房人所缴款项应当退回。

合同陷阱

一般情况下,开发企业(售楼人员)会递给客户一份拟好的合同,合同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的,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这时,购房者往往以为该说的都已注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就是这些空白处为开发企业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所以当心留白的位置,不要给开发企业可趁之机。

期房有出入

期房是目前房地产交易市场上的大多数,买房大多数购房者买的都是期房。但是期房是存在着风险的,因此购房者在买房时应当约定好的小区配套、户型设计等具体细节,这样在收房的时候才不会变动太大,出现面积缩水或者是小区规划变样等问题。

若想要避免期房收房时的出入,购房者就一定要仔细研究购房合同,一定要有相关的条款来约束,这样才能尽量保障减少差异。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5-1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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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白色情人节,又是送礼送花送房子的节奏!婚房该什么时候买?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贷款由谁来还呢?怎样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很多小伙伴对于婚房都有这样那样的疑问,那么现在我们就来从法律的角度,为大家简单分析一下。

问题一:婚前买房和婚后买房的区别是什么?

一句话总结:婚前买的,基本都是个人财产,婚后买的,基本都是共同财产。

1、婚前:婚前买的,如果是全款,写一个人的名字的话,肯定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如果婚前办理的按揭贷款,无论房产证是婚前取得还是婚后取得,首付部分也注定是个人财产。

2、婚后买的,不论是写一个人名字,还是写两个人名字,首先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在正常情况下,离婚是要平均分割的,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平均分割,看谁对房屋的贡献比较大。

问题二:写谁的名字有区别吗?

一句话总结:如果是婚前买的房子,写谁的名字,区别太大。如果是婚后买的房子,写谁的名字,区别不大。

1、婚前:婚前买的房子,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那就是个人财产,至少首付部分是个人财产。写的如果是两个人的名字,在同居期间就已被认定为共有房产了。

如果自己出钱,写的是对方的名字呢?例如有一个网友问:我女朋友有购房指标,我们家里出的钱,在结婚前就写了她的名字,后来结婚了,如果我们离婚了,怎么分割?

一般的家庭,买了唯一一套房子,写的是对方的名字,就是为了两个人结婚用的。那很可能就判决为夫妻共同的房产,判决平均或者多分给出资方一些,但是具名而不出钱的一方,肯定是能得到部分房产的。

2、婚后:婚后买的房子,一般来讲,无论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名字,都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有人说,我房产证上可是写的“单独所有”的呢,“单独所有”这几个字也不影响这个房屋是在婚后所购的。

问题三:婚后买房怎样算是个人财产呢?

第一个办法,写夫妻财产约定,两个人明确约定,这个房子只归一个人所有。

第二个办法,由父母出全款,就写自己一个人的名字,就算自己的个人财产。

父母出的首付,贷款是小两口还的,这父母所出的首付部分,到底能否按比例算作是对子女的个人赠与呢?这个可以有,一般在判决的时候,法官会根据出资情况,算作是一方对房屋贡献大,而酌情多分些。

问题四:首付是谁付的是不是谁就能多分房产比例?

1、婚前:一方付的首付,写在一方下的房产,那首付部分,以及所对应的增值,就是自己的个人财产。

2、婚后:谁付的首付,变的不那样重要了。因为房子是婚内购买,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是谁出的钱,都是在婚内出的钱,视同于自己同意将个人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的房产。

但是如果是自己或者自己家父母给出的首付,可以在法院分割的时候,证明自己贡献大,要求多分一些。

问题五:贷款是谁来还的重要吗?

1、婚前:房子写的自己的名字,自己还贷款,当然自己享受增值。

2、婚后:男方婚后靠个人工资来还贷款,女方是家庭妇女,不挣钱,从来不帮忙还贷款,这样是不是房子男方一个人的?

我们首先要反问,你们是不是没有签署过这样的夫妻财产约定:将各自挣的钱约定为各自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签,谁挣的钱,都是共同挣的钱,那么当然谁还的贷款都算是共同还的贷款。

唯一例外是,如果是父母出的首付,父母还的贷款,说不定可以争取认定为父母对子女的个人赠与。

问题六:离婚时,共同还贷款部分的增值怎么计算?

很多人问到,房子是婚前买的,婚姻期间有几年的还贷,到离婚时候怎么计算给对方的增值呢?这里有个公式,是法院判决案例时候常用的。

这个公式用白话解释一下是这样的,房屋现在的价值,除以房屋购买的成本,就得出房屋增值的倍数,用这个倍数乘以夫妻婚姻期间共同所还的贷款,再除以二,就是夫妻另一方应该分得的贷款及增值部分。

购买婚房、支付首付、偿还贷款,几乎是家家都面临的问题,学习法律知识,不是要去算计别人,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是要避免父母一生积蓄付之东流。做到心中有数,婚姻才能更稳固。

法律问题都搞清楚了,想娶媳妇的小伙可以去看看房子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3-1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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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很多人来说,买房并没有什么经验,所以当遇到一些买房套路的时候,很容易就陷进去。那么,买房那个过程中有哪些套路是需要我们注意的呢?

买房的时候经常听到这些话:“我们的环境非常好!非常好!”,“房子很抢手,不付定金就没了”,“现在是最的时候,赶紧下手要不涨价了!”对于首次购房的人来说,很容易被说动,最后匆忙出手,殊不知全是套路。

一、说好的低价都是噱头

比如广告宣传的六千多买XX,好像也不贵,可到了售楼部却会被告知,起价是6999元/㎡,就一两套已经卖完了或者就是户型朝向各种很差的房源,而其他的实际价格均价都是1万多。

买房套路

二、说好的开盘迟迟不开

比如可能你是被低价或者楼盘的某一优势吸引过来,听了置业顾问的介绍觉得不错就交了定金,然后开始翘首以盼等开盘,说好的即将开盘却迟迟不开。

三、说好的优惠说没就没了

为了争抢客源,促成成交,有的置业顾问或者代理商会抛出各种优惠,比如额外再优惠多少个点什么的等,算下来觉得还比较划算,等你真正决定买的时候,发现没那个优惠,理由可能是那是针对某一些房源或者优惠活动已经结束。总之就是最后的总价远比看房时的高得多。

四:说好的清盘却不断加推

有的楼盘会打出尾盘清仓甩卖,或者好房再不抢就没了的噱头来吸引购房者,但实际上,那些只是某一期的尾盘,买了之后才发现,还有很多新房源在不断被加推。

最后提醒大家,买房要谨慎,要多方了解楼盘的相关情况,考虑周到后再决定出不出手买。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4-1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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