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不承担不要责任的,属于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
不承担不要责任的,属于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我觉得犯这种错误很正常,奶奶年龄较大记忆性不好,能够记住孙子长什么样就已经很不错了。另外孩子放了两个月暑假,这么长时间没有去幼儿园,开学第1天送错也很正常。现在到处都是幼儿园,幼儿园门口长得又差不多,年轻人都可能记错,更何况是老年人。
这件事的具体情况。
由于孩子的校园卡刷不出来,幼儿园老师也不认识,所以大家都怀疑孩子走错了校园。经过询问,孩子也说不出自己所上的幼儿园在哪,只知道是奶奶将自己送来的。得知情况后众人开始帮忙找家长,孩子被带到保安室进行安抚。孩子心情放松后,跟副所长说出了母亲的手机号,民警打电话向男孩母亲说明情况。原来孩子是附近一所幼儿园的学生,两个幼儿园相差路程大约10分钟,孩子被奶奶送到学校后就去买菜了。
开学第1天要注意哪些问题?
幼儿园的孩子和中小学生不同,他们和父母相处久了,再次去幼儿园就会产生心理抗拒。所以在开学第1天,父母一定要多关心孩子,不要送到学校人就走了,有些孩子会大哭大闹,甚至抱住父母的大腿不让走。这种情况只能慢慢劝解,等孩子接受事实再走也不迟。由于局面比较混乱,家长一定要牵住孩子,不要让他离开自己的视野。幼儿园老师也要定时点名,以免某些孩子走了都不知道。
刚开学,幼儿园情况如何?
大部分幼儿园门口都会停留很多家长,为了观察孩子的状态,走出门口还会在墙外观偷看,生怕孩子做傻事,这届家长为孩子操碎了心。孩子疼爱父母也能理解,但一定要适度,不要让孩子过于依赖自己。
小孩子上幼儿园都是应该由家长接送的,以免路上发生危险,在开学季,许多孩子又蹦蹦跳跳的来到了自己的班级,是特别开心的。开学第一天,上海一奶奶送孙子上错幼儿园,你会放心让长辈送孩子吗?
一、这件事到底是什么情况?
9月1日是许多幼儿园及学校开学的日子,在这一天,一个小男孩由于父母比较忙碌,这个学期开始由奶奶送他到幼儿园,由于奶奶第一次送孩子,路线并不清楚,因此,将孩子送到了别的幼儿园,就去买菜了,幼儿园的老师发现这个男孩子并不是幼儿园的宝宝时,赶快报警解决,这个小孩男孩能够说出家里别的电话号码,后来妈妈和奶奶赶到了幼儿园,把孩子接走了。
二、我工作比较忙,平时都是让长辈送孩子,我还是比较放心的。
这件事真的是让人觉得好笑,但是也觉得有些后怕,万一老师不负责任或者有坏人,真的是太危险了。我觉得这件事也不完全怪老人,因为老人毕竟是第一次生孩子,家长应该提前带着老人来熟悉一下场地,而不是让老人自己来,毕竟好几个幼儿园都在附近,如果在开学之前,家长再负责任一些,老人也不会走错路,而孩子那么小,也是不会记路的。平时我早上七点就去上班了,让孩子八点才到幼儿园去,我家的孩子都是由姥姥来送,并没有出现过送错幼儿园的情况,一回生二回熟,只要带着老人走几次,告诉老人应该注意什么,老人也是非常可靠的。平时姥姥接送孩子非常伤心,总是看天气预报,冷了?热了?有没有雨?这些都摸得一清二楚,对孩子特别关心,作为妈妈,我也很放心。
一、孩子车祸不能上学怎么赔偿
1、孩子车祸不能上学赔偿如下:
(1)车祸赔偿标准包括被害人的医疗费,按照实际治疗所花费的费用计算,凭医院的收据支付;
(2)若被害人后续还需治疗,则要按照必要的治疗费用进行赔付,误工费,按照当事人因误工而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按照当地平均征收标准计算,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及其他财产损失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七条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二、交通事故发生后理赔是怎样的
1、及时报案。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向交通事故处理机关报警,及时向承保该车的保险公司报案;
2、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迅速调度其理赔人员查勘事故。对损坏的车辆和财产按规定核定损失金额;
3、抢救治疗。有人员受伤的,应迅速拨打急救电话送医院抢救治疗;
4、调解结案。财产损失金额确定后,受伤人员治愈出院后,或交警部门调查清楚事故死亡人员相关情况后,事故双方由交警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调解,由责任方分别履行赔偿义务后结案;
5、递交索赔。调解结案后,被保险人应及时将事故索赔材料递交给保险公司;
6、理赔付款。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及法律法规计算赔款金额后通知被保险人领取赔款后结案。
2010年12月27日,湖南衡南县松江镇一辆送读车出现车祸,冲进溪流之中。
目前,1名失踪人员已被发现并死亡,4人因抢救无效死亡,遇难人数上升至14人,6名学生重伤。
据衡南县教育局负责人介绍,上午7时30分左右,松江镇东塘村学生家长租用一辆农用车送孩子去附近的因果小学上学,当车行驶到一条小溪附近时发生车祸,车子一头冲进溪流之中。
2010年12月27日早上7点半左右,松江镇东塘村学生家长租用一辆农用车送孩子去附近的因果小学上学,当车行驶到一条小溪附近时发生车祸,车子一头冲进溪流之中。车上9名遇难学生全部为小学生,其余10名小学生被当地干群救起后送往附近医院救治,另有1人失踪。目前,1名失踪人员已被发现并死亡,4人因抢救无效死亡,遇难人数上升至14人。据了解,受清晨浓雾影响,一辆由松江镇东塘村开往因果村的三轮车运送20名小学生,在驶到因果桥时,发生交通意外,整车坠入河中。事故发生后,衡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立即指示,要求不惜一切代价抢救落水学生,抢救受伤学生。
目前,失事车辆司机陈某已被当地公安机关控制,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善后处理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12月27日27日7时40分,湖南衡阳市衡南县松江镇因果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9名学生当场死亡,1名学生失踪,10名学生被紧急送往医院接受抢救和治疗。其中,失踪学生于12时左右从水中被打捞出时已确定死亡,4名学生因抢救无效死亡,事故遇难人数升至14人。
据了解,发生事故的送读车,是由一辆农用摩托车改装而成的三轮车。事故发生时,该三轮车正运送20名小学生从松江镇东塘村开往因果村因果小学,行驶至距学校约500米处的因果桥时,整车坠入因果河中。
据当地村民反映,由于本村学生上学离家比较远,车主就用这辆改装过的三轮摩托车作为接送学生的校车,并向学生家长收取一定费用,负责接送学生早晚上下学。
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主要领导以及公安、交通部门迅速组织救援。衡阳市委主要领导获知情况后,立即要求不惜一切代价抢救受伤学生。目前,事故原因和善后处理工作正在紧张进行,失事车辆司机陈某已被当地公安机关控制
据当地村民说,这辆车是由一辆农用三轮摩托车改装而成,一般一次性可挤入10来个小学生。车主是当地东塘村人,名叫陈宁西,家中开有一家小商店,这辆车当初买来是用来运送货物的。该车当时从松江镇东塘村开往因果村,车上的学生全部是东塘村的。行进至离因果小学大约500米处时,车子突然翻入旁边的因果河里。车子坠河处河面约八米宽、水三四米深。因为车子改装以后在车厢后边加了门及栓,车子行进时通常车厢后门是栓好的,所以车厢内的孩子无法逃生自救。
衡南14名小学生的不幸死亡,让我们怎么不悲痛不难过鲜花一样的生命瞬间便被这非法改装的车辆摧残了,报销了,这教训实在太重太大!给我们学校、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2007年,湖南省教育厅、公安厅即明文规定,对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校车核发“校车准运证”,校车车身粘贴统一的校车专用标识,对校车驾驶员也有相应规定。校车出现交通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安全重于泰山。不能保障学生生命的教育,一定是遗憾和失败的。因此,我们务必把安全放在心上,摆在首位。
衡南县这一悲惨的教训,是向全社会发出了切实保护农村学生上放学乘车安全的警告。农村孩子读书远,上学、放学均不方便,特别是低年级的孩子,更不用说了!由于城镇化的实施,农村学生不断地往城市转移,导致农村学校不能不撤并,学生上学路途遥远!这种现实情况,只好让农村学生搭载各式各样的车辆上学了。衡南县松江镇因果村村民说,因为孩子家离学校有四五里路,所以学生每期交200元交通费搭乘这辆改装车上学。如果说,学校近,学生也不会吃亏了,家长也不用花交通费了!交通事故就不会似魔鬼一样吞噬鲜花一般的生命了。
切实保护农村学生上放学乘车安全,是当前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杜绝后患,不只是学校、交通安全部门等几个单位就能解决问题的!党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首先是要解决农村学生读书远的问题,农村学校不能盲目地撤并,要保留片小,保障农村学生就近入学!其次是,要帮助农村发展交通,杜绝非法车辆营运,尤其是不能从事客运!再次是,要全面提高运输安全意识,特别是教育农村客运业的从业人员,要把生命安全放在心上,要教育农村学生树立安全出行的观念,远离交通事故。
新华网湖南衡南12月28日电 (记者陈文广)记者从衡南县“12.27”交通事故处置领导小组了解到,至28日上午8时30分,事故善后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14名遇难学生家属均签订补偿协议,遇难学生遗体正在安葬之中。另据了解,28日凌晨,衡南县免去包括县教育局局长在内的6名相关责任人的职务。
27日7时40分,衡南县松江镇因果村一辆送学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14名学生死亡,6名学生受伤。
28日,衡南县委启动责任追究程序,免去在此次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的县教育局局长王励、松江镇分管交通工作的主任科员阳世新的职务,同时责成县教育局党委、县交通局党委、县交警大队党组分别免去松江镇中心学校校长陈少华、因果小学校长陈新、车江中心交管站副站长罗胜利、县交警大队车江中队中队长周频的职务。
衡南县成立14个对应帮扶专班,一对一开展家属情绪安抚和善后处理工作。经过近4小时耐心细致的情绪安慰、补偿洽淡工作,截至上午8时30分,14名遇难学生家长,已经签订了补偿协议,所有遇难遗体得到妥善处理。
目前,事故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湖南省衡南县松江镇“12·27”校车坠河事故共造成14名小学生死亡。事故发生当天深夜,衡南县教育局局长等6名责任人被免职;第二天,遇难学生家属签订补偿协议,每人将获补偿188万元;教育部就此次事故作出回应,要求教育部门“吸取血的教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衡南县教育局、交警大队等部门证实,对当地小学用三轮车接送学生,他们半年前已知情,劝阻无效,相关情况上报县政府之后便没有下文。
柳州的一个爷爷本来是兴高采烈的送孙女儿去学跳舞,可没想到在路口遭遇到了不幸。因为女孩想要提高自己的舞蹈等级,暑假的时候一定不能够松懈。女孩的爸爸妈妈一直都不在家,平常都是爷爷奶奶负责接送。爷爷骑着电动车载着自己的孙女儿,可却被一个大货车撞倒了。警方赶到车祸发生现场的时候,发现爷爷和孙女身上都盖着蓝布。可想而知两个人的生命肯定是危在旦夕的,属实让人觉得非常难过。
在这起车祸当中,应该是有大货车进行承担责任。毕竟是在十字路口发生的事故,相信不管赔多少钱都没办法花了两个人的性命。大货车在十字路口进行转弯的时候,必须要礼让行人。因为是一直以来的规定,警方在判决的过程中肯定不会有一丝一毫的留情。不仅会对大货车司机进行罚款,还会让其一直被拘留起来。
爸爸妈妈想着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在孩子很小的时候就选择了外出打工。因为爷爷奶奶在年老之后没有什么事情,帮忙带孩子是他们的责任和义务。父母平时也要多给孩子爷爷奶奶普及一些关于安全方面的知识,因为老年人有的时候并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去做。时常的关心一下孩子和老人,才可以让他们平平安安的。
总的来说父母应该要从这一次的事故当中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必须要陪伴在孩子的身边。放暑假的时候,可以选择让孩子去到自己所在的地方进行学习。因为孩子在父母的身边才可以更为放心一些,肯定会让孩子报一个车接车送的补习班。孩子发生了这样的事情,相信孩子的父母会非常的懊悔。可事情已经发生了,一定不要让悲痛在内心当中一直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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