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湖南常德举行2021年“送喜报、送新兵”活动,军地领导带领多名新兵去往功臣家中送礼品和慰问,让军人军属和全县116名新兵共享这份荣耀。 那么,举办这样的活动有什么意义呢?第一点,举办“送喜报,送新兵”的活动可以让功臣感受到国家的关怀,可以让
湖南常德举行2021年“送喜报、送新兵”活动,军地领导带领多名新兵去往功臣家中送礼品和慰问,让军人军属和全县116名新兵共享这份荣耀。 那么,举办这样的活动有什么意义呢?
第一点,举办“送喜报,送新兵”的活动可以让功臣感受到国家的关怀,可以让新兵们更加充满斗志。我们都知道,军事实力是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的重要部分。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强大的军队,他就无法得到持久而稳定的发展。所以,军队的建设和军人的素质是国家发展很重要的一部分。所以,我们必须要对这些为国家做出贡献的功臣致以敬意和慰问。同时,当兵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因此很多人会害怕和后悔。所以,举办这种活动就可以激发这些新兵的斗志。当他们看到功臣们被嘉奖时,他们会更加充满斗志。所以,举办“送喜报,送新兵”的活动可以更好地激励新兵,可以加强我们的军队建设。
第二点,举办“送喜报,送新兵”的活动可以更好地在社会上营造出尊崇军人、关爱功臣浓厚氛围 ,可以让人们更好地关注这些英雄,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我们都知道,军人是一个很艰苦的职业。同时,军人也是一个很危险的职业。但是这些英雄们为了祖国和人民,他们从不畏惧和后悔。所以,当他们为了我们受伤时,我们就应该对他们给予关心和慰问。同时,随着各个社交媒体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一些英雄事迹和英雄人们产生了一些不好的声音。甚至,很多人的价值观也产生了很大的偏差。所以,举办“送喜报,送新兵”活动可以更好地宣扬英雄事迹,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分类: 社会民生 >> 军事
问题描述:
当兵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报名后
解析:
第二章 兵役登记
第十一条 县、市兵役机关,在每年9月30日以前,应当组织基层单位对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
达到服兵役年龄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县、市兵役机关的通知进行兵役登记。接到通知后,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登记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登记。
第十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 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县、市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地区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填写《兵役登记表》,依法确定应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并报县、市兵役机关批准。经兵役登记和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第十三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 以及街道办事处,按照县、市兵役机关的安排和要求,对本单位和本地区的应征公民,进行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文化初步审查,选定政治思想好、身体好、文化程度高的应征公民为当年预定征集的对象,并通知本人。
第十四条 县、市征兵办公室和基层单位应当加强对预定征集的应征公民的管理、教育和考察,了解掌握基本情况。
预定征集的应征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县、市1个月以上的,应当向所在基层人民武装部报告去向和联系办法,并按照兵役机关的通知及时返回应征。
预定征集的应征公民所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督促其按时应征,并提供方便。
第三章 体格检查
第十五条 征兵开始时,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根据征兵任务,有计划地安排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工作。
第十六条 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可以指定体检医院,也可以统一抽调医务人员组成体检组,设立体检站。
第十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 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应征公民按时到指定医院或者体检站进行体格检查。送检人数,由县、市征兵办公室根据上级赋予的征兵任务和当地应征公民的体质情况确定。
第十八条 负责体格检查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切实保证新兵的身体质量。
第十九条 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组织对准备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进行体格抽查,抽查人数一般不少于征兵人数的三分之一;经抽查,发现不合格人数比较多的,应当全部进行复查。潜艇人员、水面舰艇人员、坦克乘员、空降兵以及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格复查。
第四章 政治审查
第二十条 应征公民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公安机关具体负责,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第二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民(居民)委员会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 以及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应当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的有关规定,根据县、市征兵办公室的安排和要求,对体格检查合格的应征公民认真进行政治审查,重点查清他们的现实表现。
第二十二条 县、市征兵办公室对准备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应当逐个进行政治复审,严格把关,切实保证新兵政治可靠,防止把不符合政治条件的人征入部队。
第五章 审定新兵
第二十三条 县、市征兵办公室在审定新兵时,应当对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的应征公民进行全面衡量,择优批准政治思想好、身体好、文化程度高的服现役。
第二十四条 革命烈士和革命伤残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服现役。
第二十五条 依法可以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服现役,原就读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第二十六条 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由县、市征兵办公室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并通知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其家属凭入伍通知书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注销应征公民的户口,并享受军属待遇。
第二十七条 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含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的,由原单位发给离职当月的全部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
第六章 交接新兵
第二十八条 交接新兵工作,可以采取由县、市派人送兵、新兵自行到部队报到或者部队派人接兵的办法进行。
第二十九条 由县、市派人送兵的,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一)征兵开始时,部队以军(武警部队以总队,下同)为单位派出联络组,负责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联系,商定县、市送兵到达地点、途中转运和交接等有关事宜;
(二)新兵分拨应当相对集中,1个县、市征集的新兵补充到部队的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师或者旅;
(三)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根据上级征兵办公室的安排,选派得力人员,负责将新兵送到部队的师或者旅;送兵人员与新兵的比例为一比三十左右;
(四)县、市征兵办公室在新兵集中后,应当按照新兵的去向、人数进行编组,并对新兵进行必要的军事常识、安全知识和思想教育;
(五)送兵人员将新兵送到部队后,应当向部队介绍新兵的政治、身体、文化、特长等情况,办妥交接手续后及时返回;
(六)部队在新兵到达时,应当热情欢迎,并妥善安排新兵和送兵人员的食宿。
第三十条 由县、市组织新兵自行到部队报到的,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一)征兵开始时,部队以军为单位派出联络组,负责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联系,商定新兵自行报到的有关事宜;
(二)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根据上级征兵办公室的安排,与部队派出的联络组具体商定新兵报到地点、联系办法和接收等有关事宜;根据新兵的去向、人数进行编组,并指定有一定组织能力的新兵担任班、排、连长,负责新兵途中的管理工作;
(三)部队应当在新兵报到地点的车站、码头和机场设立接待组,负责新兵接收工作。
第三十一条 由部队派人接兵的,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一)部队应当选派思想好、政策观念强并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干部和医务人员,组成精干的临时接兵机构,做好接兵工作;
(二)接兵人员到达接兵地区后,应当在当地人民 和军事机关的领导下,积极协助征兵办公室做好征兵工作;
(三)各级兵役机关应当主动安排好接兵人员的食宿,并向他们介绍征兵工作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商定交接新兵等有关事宜;
(四)新兵的集中与交接,可以在县、市人民 所在地或者其他交通方便的地点进行。交接手续,应当在新兵起运前1天办理完毕。
第三十二条 办理新兵交接手续时,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一)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编造《新兵花名册》,一式两份,一份交给部队,一份由县、市征兵办公室保存;
(二)县、市征兵办公室派人送兵或者部队派人接兵的,交接双方应当按照《新兵花名册》当面点交清楚,并在《新兵花名册》上签名盖章,新兵的档案材料和组织介绍信一并交给部队;
(三)组织新兵自行前往部队报到的,《新兵花名册》、新兵的档案材料和组织介绍信应当密封,由指定的连、排长携带,到达报到地点后,交给部队;部队应当按照《新兵花名册》清点人数,并将新兵到达时间、人数及时函告征集地的县、市征兵办公室。
第三十三条 县、市征兵办公室对集中的新兵,在起运前应当进行全面观察,发现因政治、身体情况变化不符合新兵条件的,应当及时调换,防止把不合格的新兵送到部队。
第三十四条 新兵的被服,由军区、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联勤(后勤)部负责制定计划并调拨到县、市。武警部队的新兵被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武警总队后勤部负责制定计划并调拨到县、市。县、市负责在新兵起运前将被服发给新兵。
第七章 运输新兵
第三十五条 在征兵开始日的15天前,部队应当以军为单位,派出联络组到达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规定提出本单位新兵运输计划。
第三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应当根据新兵的人数和乘车、船、飞机起止地点,按照运输的有关规定,向军区联勤部门提出本地区新兵运输计划。
第三十七条 铁道、交通、民航部门应当根据新兵运输计划,及时调配车辆、船只、飞机,保证新兵安全到达部队。
第三十八条 县、市征兵办公室和接兵部队,应当按照运输计划按时组织起运。在起运前,应当对新兵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防止途中发生事故。
第三十九条 驻交通沿线的军事代表办事处及沿途军用饮食供应站应当主动解决新兵运输中的有关问题。军用饮食供应站、送兵接兵人员和新兵应当接受军代表的指导。
第八章 检疫、复查和退兵
第四十条 新兵到达部队后,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检疫和复查。经检疫发现患传染病的,应当及时隔离治疗,并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经复查发现入伍前有犯罪嫌疑的,应当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第四十一条 新兵在检疫、复查期间,发现因身体、政治情况不符合条件,不宜在部队服现役的,作退兵处理。退兵的期限,自新兵到达部队之日起至部队批准之日止,属于政治条件不合格的,不超过90天;属于身体条件不合格的,不超过45天。其中患有传染病或者危重病的新兵,部队应当及时给予治疗,同时通知原征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待病情稳定后作退兵处理,退回时间不受限制。退兵后不再补换。
第四十二条 属于身体条件不合格退兵的,须经驻军医院(武警部队须经总队医院或者地、市人民医院)检查证明,经师(旅、武警总队)以上单位的卫生部门审查,报师(旅、武警总队)以上单位的司令机关批准;属于政治条件不合格需作退兵处理的,部队应当事先与原征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联系查实,确属不合格的,经师(旅、武警总队)以上单位的保卫部门审查,报师(旅、武警总队)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
第四十三条 部队对退回的新兵,应当做好思想工作,办妥退兵手续,送回原征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
第四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对部队按规定退回的不合格新兵应当予以接收,并通知原征集的县、市征兵办公室领回,注销其入伍手续,当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落户;原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原单位应当准予复工、复职,原是高等学校学生的,原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准予复学。
9月11日上午,天水市新兵入伍欢送大会在天水火车站隆重举行,来自天水市577名应征入伍的有志青年经过严格的选拔,身着戎装,在社会各界人士的欢送下奔赴军营。
天水市委常委、市征兵领导小组副组长、天水军分区政委李治林主持欢送会;天水市征兵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政府副市长雷鸣,天水市征兵领导小组副组长、天水军分区司令员李建中分别讲话;兰州军区驻兰州铁路局军代处政治部主任敬瑞香出席欢送大会;来自麦积区入伍的新兵董红亮同志代表全体新战友表了决心。
保家卫国,依法服兵役,是法律赋予适龄青年的神圣职责,雷鸣首先代表天水市委、市政府、天水军分区向光荣入伍即将跨入军营的全体新兵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向积极送子女参军,支持国防建设的各位父老乡亲表示崇高的敬意,同时勉励新兵要将学习作为终身追求,使自己尽快成为一名有知识、有文化的军人,在军队这座大熔炉里实现自己的梦想;要严守纪律听从指挥,使自己尽快成为一名政治坚定,忠诚可靠的军人;要勤习武强练兵,使自己尽快成为一名军事过硬、技能超群的优秀军人;要诚实做人认真做事,使自己尽快成为一名意志坚定、诚实守信的钢铁战士。
绵阳市11月1日启动新兵征集工作
绵阳政务网讯:今冬新兵征集工作将于11月1日正式启动。昨10日,我市召开全市征兵工作会议,对今冬征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绵阳军分区司令员杨令泉,市委常委、绵阳军分区政委徐文良,副市长林新等出席会议并讲话。
为进一步提高新兵质量,优化兵员结构,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今冬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成为征集对象主体调整改革的'重要方面。
今冬男青年征集主要对象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院校应届毕业生。女青年征集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学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征集男青年的年龄,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为17至21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征集女青年的年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为17至19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年龄为17至22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
据悉,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先安置政策外,同时还享有优先选拔使用、考学升学优惠、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
会议强调,今年国家对征兵工作政策作了重大调整,改革任务很重,各级要着眼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提高思想认识,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征兵工作,军地有关部门要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围绕提高征集兵员质量,抓住从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中征集高素质兵员,积极推进女兵征集方式改革,稳步做好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青年征集工作等重点,切实提高兵员素质,努力将优秀青年选送到部队中去。要加强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确保廉洁征兵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会议还对2008年度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
河南省首批进藏新兵起运欢送会在新乡市举行
“我志愿戍守边疆,展新乡风采,保国家平安!”新兵代表李乐乐的发言展示了他和新战友们豪迈的保家卫国之志。11月22日,在河南省首批进藏新兵起运欢送会上,新乡市185名铮铮男儿身穿戎装,踏上了轰鸣的列车。河南省军区司令员刘孟合、政委周和平,副省长王铁,河南省军区副司令员杨宏杰,市领导李庆贵、杨崇林、刘森,新乡军分区领导黄正合、丛培光、王根学、殷明全、菅建敏、岳杰等出席欢送仪式。刘孟合对即将奔赴边疆的新兵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他指出,当前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在加紧信息化建设,许多新型武器装备将要列装部队,各项改革措施相继出台,急需大量有知识、有能力、有智慧、有魄力的青年才俊,这里是你们崭露头角、展示风采、实现价值的最好平台。从一个社会青年成长为一个合格的军人,这将是人生中最大的转折。他要求,一要做一个好儿子。你们投笔从戎,肩负着父母的希望、家人的重托、亲朋的期待,从今天开始,通过你们努力奋斗和顽强拼搏,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会成为父母的骄傲、时代的精英、同龄人的楷模。你们在部队安心,父母才会放心。二要做一个好战士。越是艰苦的环境,越能磨练人、锻炼人、塑造人,希望你们牢牢抓住在部队服役这一难得的机会,敢于面对艰难困苦,敢于经受考验和挑战,自觉刻苦学习和训练,不断提高军事技能和自身素质,使自己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战士,在祖国的西北边陲叫响“河南兵”品牌。三要做一名好公民。希望你们到部队后,始终严格自身要求,恪守社会公德,弘扬新风正气,时时维护个人形象、维护新乡形象、维护河南人民的形象,事事敢为人先,通过部队这个大熔炉的锻炼,成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栋梁,也成为河南亿万人民的骄傲。他表示,河南省委、省政府和河南省军区将认真落实好各项优抚政策,全力解决你们家中的实际困难,以保证你们在部队安心服役,捷报频传。
新乡军分区司令员黄正合在主持欢送仪式时鼓励新兵,要听从党的召唤,奔赴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他表示,军分区将认真落实十八大精神,营造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社会氛围,把我们下一步的征兵工作做得更好。
副市长刘森代表市四大班子在欢送会上致辞。他说,希望你们到部队后,尽快适应环境,在火热的军营里摔打锤炼自己,全面提高自己,练就一身过硬本领,为保卫祖国、建设边疆贡献力量。新乡作为拥军的热土,将积极抓好各项优抚政策的落实,帮助你们解决后顾之忧,实实在在地让大家感觉到“当兵有劲头、在伍有干头、退伍有奔头”。
记者现场了解到,进藏新兵所享受的5000元一次性生活补助,已全部发放到位,各级人武部还向所有新兵发放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联系卡》。进藏新兵入伍后,津贴、伙食标准明显高于一般地区服役人员。进藏兵征集过程中,经过各级兵役机关积极宣传发动,我市适龄青年到艰苦地区服役的积极性高涨。为确保兵员质量,市征兵办坚持按照征集任务数量的3倍人员进行政审,按照征集任务数量的2倍确定初定兵人员,在此基础上选择高学历、高素质人员赴藏服役。在185名新兵中,在校大学生和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达40多名。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