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没有不好的市场,只有不吸粉的营销手段。剑走偏锋,奇招频出,众开发商吸粉吸注意可谓层出不穷:打擂台唱双簧,送奖都要送得出其不意,盘点一下影响甚广的10大营销事件:一、济南万科截胡万象新天,“二万”互动双赢收官“抱歉,出租车”“抱歉,滴滴、快的
没有不好的市场,只有不吸粉的营销手段。剑走偏锋,奇招频出,众开发商吸粉吸注意可谓层出不穷:打擂台唱双簧,送奖都要送得出其不意,盘点一下影响甚广的10大营销事件:
一、济南万科截胡万象新天,“二万”互动双赢收官
“抱歉,出租车”“抱歉,滴滴、快的”的封面头版,悬念十足。同款“万科城看房,免单”的广告,让人以为万科才是真推手,之后才发现是万科截胡。全国地产人都在争相转发。岂料,万科城紧接着发布“抱歉,万象新天”,万象新天则回复“没关系,万科城”,剧情跌宕起伏让人欲罢不能。
事件缘起万象新天与网易地产“房的”事件,涉及营销渠道、悬疑广告、自媒体营销,万科与万象新天互相借势,你来我往,呈现了一场没有任何沟通的、酣畅淋漓的营销战!
二、保利董事长亲派茶叶蛋,“土豪蛋”热点营销轰动广州
“茶叶蛋”一出现就成为互联网上的新一代土豪标志。保利本次大派茶叶蛋,背后是保利大都汇开盘。大都汇的早餐袋,连同茶叶蛋,送到CBD白领手中…本次活动发起人余英,坐拥71万粉丝,微博一发动,星火燎原。
三、江山大名城,造得一把好势
连续三天报纸广告:第一天抛悬念,第二天揭秘,第三天送房。微信微博、“江山体”、弹窗、电台、神P图、论坛、软文,不间断轰炸人群。成果如下:报社电话被打爆,微信转发无数,来电一天破千,业内纷纷模仿,开盘现场水泄不通。
这是一场营销高手炒作的盛宴,以送房为由,顺势而起,天天霸占各大媒体头条,一时间风头无两。
四、点赞狂人出现,都是合肥万科惹得“祸”
是建一座免费图书馆,还是一家社区酒吧?合肥万科通过在线点赞的互动形式,向市民征集生活愿望。植树节的“你点一个赞,我种一棵树”活动,全合肥市民蜂拥而至,近3万人参与活动。
一个根植于城市地产品牌,总要找到与城市的契合点。而城市需要什么呢?——合肥万科说:你来点赞,万科实现。这是一场“文化符号+创意事件+粉丝互动”的超级营销。
五、广告内容,粉丝说了算——厦门中航城歌词事件
中航城·国际社区在厦门最昂贵的一块户外(日均1万)上,放上《挪威的森林》中的歌词,并在微信发布,承诺转发每过500条,追加一块歌词大牌。3天内粉丝用转发催生了9块歌词广告牌。
这次活动催生了大量的自发传播与参与,从集体记忆与文艺情怀切入,传递了中航城“国际社区”的“第一”定位、倾听厦门的品牌气质与6月公开的推售信息。
六、万科房——先试住后买房
社区、物业,向来是万科最大的卖点之一,“社区V体验”当一天的万科业主、“先试住,后买房”当一周的万科业主,“购房就有机会免费住万科”当一生万科业主(租房补贴)。以实际体验的方式推广自己的产品优势,这自信,这方法,难以复制。
七、地产变乐透,龙湖10元购
参与者只需10元,就能获得“龙湖专享看房”服务+10元网上商城券+获取价值近50万龙湖房的机会。龙湖以10元一个号,共计发五万个号,摇出一个送房子,0成本(50万早收回来了),五万分之一的概率(比中双色球一等奖高340多倍)吸引无数准客户参与。要说玩营销,这才是高手。
八、1888元/m³,成都“立方”定价
1888元/m³犹如深水炸弹,在成都媒体和地产圈内广泛刷屏。嘉年华打造的青年城smart公寓,拥有手机掌控生活、一键轻松互动的智能生活系统,广告表现和推广模式也定位“把房子做成IT快销品”,作为全国首例“空间定价”的营销事件,一夜间成为业内外的话题王。
九、双倍吐钱机,百万网络点击
投一张“投资卡”进去,放10元进去,吐20元出来。游戏简单,结果却不简单。有趣简单的体验吸引大量客户参加,媒体闻风而来主动参与报道,省、市电视台做了2分钟专题报道,拍客视频点击破90万,各大报媒和网站对此做专题报道。活动总花费共计约7万元,却获得累计价值100万的免费报道。
十、夜如十万?杭州“金牌试睡员”营销事件
合创首度引进试睡员,结合精装样板房的即将开放,面向全城招募金牌试睡员。将“夜入10万”、“两性思维”、样板房试睡、试睡报告发布等营销兴奋点植入各环节,杭州多家主流媒体跟进报道,微信朋友圈、网络论坛被频繁刷屏,以低营销成本,获得参与围观并传播的人数达37497人,累计新增客户资源超4万个。
在这个产品同质化严重的年代,营销制胜已经成了大家的共识。出其不意的手段确实能带来福利,看着别的项目名扬全国,做营销的朋友们你们还坐得住?将你们头脑中的新奇创意赋予实践,下一个年度营销经典说不定就落在你的头上。
济南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办证”
新华社济南8月17日电(记者王志)记者近日从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为提高新建商品房办证效率,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住建、税务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速业务流程,通过“全链条”一网通办,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办证”。
据了解,按照以往惯例,购房者购买商品房时,开发商会与购房者约定交房时间,交房后一两年开始陆续办理不动产权证。但由于有的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通不过,导致迟迟办不下来不动产权证。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住建部门规范购房合同,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时,开发项目就应取得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并作为交房条件写入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要求开发企业具备办理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条件的,应当及时办理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同时提出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预申请。
为给“交房即办证”创造条件,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全面实施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和预告登记。购房人签订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备案后,可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和“泉城办”手机App网上申请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有效维护购房人的利益,防止“一房多卖”现象发生;银行与购房人签订购房贷款合同后,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预购商品房的抵押预告登记,同时报住建部门备案。
为让群众在办理不动产权证时少跑腿,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采集购房人信息时,在签订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推广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通过共享获得的信息及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材料可以作为办事依据,电子材料不再以纸质形式归档。
在登记材料齐备的情况下,济南新建商品房在交付使用的同时,济南不动产登记机构及税务部门并联审核,1小时办结,当场核发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购房人申请领取纸质不动产权证书的,可委托登记机构采取EMS方式快递送达,或选择就近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委托发证的窗口领收纸质证书,从而实现“交房即办证”。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及时解决房产纠纷,维护房产管理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法人之间、公民之间、法人与公民之间房产纠纷的调解与仲裁。第三条 市、区房管部门设立房产仲裁委员会,负责房产纠纷的调解和仲裁工作。第四条 仲裁委员会对受理的房产纠纷案件,必须调查研究,查清事实,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理。第五条 仲裁委员会对房产纠纷案件实行一次裁决制度。第二章 仲裁管辖第六条 凡因房产买卖、租赁、交换、转让、侵占、使用、妨碍、损坏及其他行为引起的一般房产纠纷,由房产所在地的区仲裁委员会管辖。
跨区域的房产纠纷,涉外房产纠纷,区房管部门直管房的房产纠纷以及其他重大的房产纠纷,由市房产仲裁委员会管辖或指定管辖。
ⅲ 涉及房屋产权的纠纷和市房管部门直管房的房产纠纷,当事人亦可直接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房产仲裁委员会对下列房产纠纷不予受理:
1.单位内部的;
2.分家析产的;
3.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办结的;
4.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第三章 仲裁组织第八条 市、区房产仲裁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各一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受同级房管部门领导,其办事机构为仲裁办公室。下级仲裁委员会接受上级仲裁委员会的业务指导。第九条 处理房产纠纷案件,由仲裁委员会指定的首席仲裁员一人和仲裁员、书记员一至二人组成的仲裁小组进行。
仲裁小组的成员,凡受理与本人或亲属有利害关系的房产纠纷案件,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如发现仲裁人员与本案有关联,有权申请他们回避。第十条 房产仲裁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兼职仲裁员,亦可聘请法律工作者出任法律顾问。兼职仲裁员在执行职务时与专职仲裁员享有同等权利。第四章 仲裁程序第十一条 申请仲裁的房产纠纷案件,申诉人必须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申诉人和具体的请求以及主要事实依据。第十二条 申请仲裁房产纠纷时,法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提出申请;公民应由当事人本人或其代理人提出申请。第十三条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房产纠纷,申诉人应递交申请书,并按被申诉人的人数提交数量相等的申请书副本。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诉人,对不予受理的,还须同时说明理由,并做好有关咨询服务工作。第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受理房产纠纷案件后,应在十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诉人。被申诉人收到申请书副本,应当在十五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逾期不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处理。
已经受理的房产纠纷案件,如申诉人要求撤回申请,应当准许。第十五条 仲裁委员会在处理房产纠纷时,应当先行调解。调解可以由仲裁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仲裁小组主持。调解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双方签署调解书,并由仲裁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
调解书从送达之日起生效,双方当事人必须自觉履行。第十六条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翻悔的,由仲裁小组开庭仲裁。第十七条 仲裁小组在仲裁前,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当事人经两次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仲裁小组可作缺席仲裁。第十八条 仲裁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发理确有错误,应当提交仲裁委员会处理。
上级仲裁委员会对下级仲裁委员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撤销,责成重新裁决。重新裁决时应另行组织仲裁小组。第十九条 对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服,可以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仲裁决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凡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当事人双方必须履行。如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章 仲裁费用第二十条 申请仲裁房产纠纷,当事人须向仲裁委员会缴纳仲裁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第二十一条 仲裁受理费由申诉人预交。纠纷处理终结后,仲裁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由败诉人承担;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按比例分析;调解成立,由双方当事人平均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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