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亲属是不可以强制将有精神病史的人送进精神病院的。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且经医生诊断需住院治疗的才可以住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 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
亲属是不可以强制将有精神病史的人送进精神病院的。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且经医生诊断需住院治疗的才可以住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 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
(一)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
(二)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
第三十一条 精神障碍患者有本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一项情形的,经其监护人同意,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监护人不同意的,医疗机构不得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监护人应当对在家居住的患者做好看护管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七十四条 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责令有关医务人员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
(一)拒绝对送诊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作出诊断的;
(二)对依照本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实施住院治疗的患者未及时进行检查评估或者未根据评估结果作出处理的。
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你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是我还是想劝你把哥哥送去医院,每个人的生活都是不断做抉择的过程,你的哥哥在家,一旦发病,造成亲人或者邻居、陌生人的伤亡就是你最不愿意看到的悲剧!!把哥哥送去医院,经常去看望,照顾既可以对得起哥哥又免去了担心。
不丢人,但也没必要,找个心里咨询辅导一下即可,家长也要多关注青春期孩子的教育,太极端的方法会引起激烈的反抗,我们也是头一遭为人父母,需要学习的!方法很重要,付出爱与关怀比嘲讽打压有力度,千万不要弄巧成拙,信任她是个好孩子,教训比经验重要,但去精神病院检查不行,可以让她去一些地方参观,好的,坏的,对比一下就好了,另外父母爱子则为之计深远,但只要孩子健康快乐平安善良足已!
在上古的卜辞中认为:生男为嘉,生女为不嘉,在丧礼“五服”也会根据男女亲属关系来划分丧服,古代的女子甚至不能读书,这种“重男轻女”的陋习属于旧时代产物,早就应该屏除,但是在如今的社会下,依旧还有保留了这种观念的人,有一位母亲就为了30万元,将亲生女儿送到了精神病院。
邹宜均,原籍惠州,1岁时跟着父母迁居到了深圳,家中有兄弟姐妹4人,她是最小的,父亲对这个小女儿十分疼爱,但是母亲比较喜欢她的哥哥,虽然家庭条件一般,但邹宜均非常努力读书,考上了南华师范大学,毕业之后从事素食文化。
在邻居眼中,邹宜均不管是事业还是对父母都被哥哥要出色、孝顺,在工作几年之后,邹宜均给父母搬了新房,房产证填的是父亲的名字,2005年,邹宜均的父亲身染重病,手术失败,医生也束手无策。
父亲希望能看到自己的小女儿有一个归宿,邹宜均就跟未婚夫提前结婚了,但新婚十几天后,父亲还是离世了,自从父亲走了以后,家庭矛盾一下子摆在了台面上,几年前买的房子已经升值到150万,二哥想要分家。
母亲偏心二哥,父亲离开没多久,她分好了遗产,二哥拿房子钱100万,她拿30万,剩下的20万分给其余的几个女儿,这让邹宜均更加不满,因为房子本来就是她一个人出钱买下的,其余的几个姐姐也都支持邹宜均。
母亲这边的矛盾日益加深,邹宜均跟丈夫也是经常发生口角,2006年因为种种因素,家庭破裂,两人离婚之后,邹宜均的丈夫又给了她30万元补偿费,钱对于邹宜均来说,真的只是小事,她需要关怀。
然而就在这时,母亲不打算分家产了,150万她要全给二哥,还要拿走邹宜均的30万元。同年10月,邹宜均坐着二哥的车去给父亲扫墓,就在途中,有几个自称是警察的人将他们拦下了,并且强行将邹宜均带走了。
这几个“警察”既没有工作服,也没有出示证件,更是奇怪的是,二哥没有阻止,跟着他们一块到了广州白云精神病院,母亲刚好在那里等着,母亲跟医生说:“女儿有精神病,常常自杀”。
根据医生诊断,正常的邹宜均患有“双向感情障碍”需要入院治疗,母亲办理了入院手续,还签订了协议,并明确提出,在治疗期间除了母亲、大姐、二哥以外的任何人都不能探视。
本来的精神正常的邹宜均,被莫名其妙送到精神病院,这谁都受不了,但她很快想明白了,这是母亲设的圈套,为的就是那180万,入院三个月,她被强迫吃药,关黑屋,甚至还有电击治疗。
三个月,她都感觉自己快疯了,但她还是保持着清醒,有一次趁着上洗手间的机会,向人借了手机打给了黄雪涛律师求救,黄雪涛多次探视被拒,母亲和二哥意识到威胁,想要撤销黄雪涛的委托。
黄雪涛不得已,将两人告上了法庭,并以为被委托者身份将邹宜均接出了精神病院,虽然对簿公堂,但清官难断家务事,庭审宣判邹宜均胜诉,而母亲和二哥只能以家庭活动为由,才能约见邹宜均,因此不会具备生命威胁。
对家庭失望的邹宜均,在2007年就选择剃度出家,借助佛法来修补这段往事,在前几年,她还经常梦到入院的事,常常被惊醒,但如今已经好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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