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如今的女人给老公戴绿帽子的越来越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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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如今的女人给老公戴绿帽子的越来越多了?
导读:一个不可规避的现实问题:已婚女性出轨人数正在悄然增加,意味着,被戴绿帽的已婚男性人数也在悄然增加。为什么给丈夫戴绿帽的女性越来越多?我想,不外乎以下几个原因:一、女人经济独立是主因。曾听过这样一句话:经济实力决定着家庭地位。曾经,女人提倡的

一个不可规避的现实问题:已婚女性出轨人数正在悄然增加,意味着,被戴绿帽的已婚男性人数也在悄然增加。为什么给丈夫戴绿帽的女性越来越多?我想,不外乎以下几个原因:

一、女人经济独立是主因。曾听过这样一句话:经济实力决定着家庭地位。曾经,女人提倡的是无才便是德。如此顽固思想,约束了女人很多年。在女人被压制的那段历史中,逐渐形成了男人的大男子主义。伴随着女性思想解放,越来越多的女性通过知识的累积逐步走向职场。然,女性在争取自己平等权益的过程中,其实用了很长的时间。

以至于,在当下,女人才从某种程度上能够感受到一丝的男女平等。即便如此,舆论在对待男女出轨问题上,依然是对男性出轨较为宽容,对女性出轨则相对极端。即便没有实施完全意义上的男女平等,但是,不乏在职场也涌现出一些女强人以及一些崇尚女权主义的女性,对于她们而言,更看重和男人之间的绝对公平,甚至会觉得男人能做的事情,她们一样可以做。再加之男人喜欢年轻貌美女以及女人喜欢年轻帅气男是一种自然属性。

导致那些在经济层面较为独立的女性,压根就不担心给丈夫戴绿帽后,会被丈夫‘休掉’,源于,她们非常有底气,即便被丈夫赶出围城,她们依然可以生活的多姿多彩。

二、越来越多的女性渴望男女平等。虽然敢于出轨、有资本出轨的女性越来越多,但是,主动给丈夫戴绿帽的女性依然很少。大多数情况下,女性上演的婚外情都是在发现丈夫出轨后,心有不甘,并暗示自己:为什么丈夫可以出轨,我就不能用出轨报复出轨。

很显然,很多女人给丈夫戴绿帽,完全是因为丈夫对婚姻的不忠,从而上演的寻求心理平衡。然而,女人用出轨报复出轨的通常的结果是,婚姻瓦解。这并不是此等给丈夫戴绿帽的女人最想要的结局,要知道她们给丈夫戴绿帽的初衷只是为了泄愤,并非想形成离婚的结局。但是,世俗又告诉我们,男人对婚外情的认知,依然停留在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霸道层面。为此,想告诉所有渴望男女平等的女性,在现阶段,想做到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依然是天方夜谭,尤其在出轨这件事上,其实很多女性,依然会为男人说话。所以,想告诫所有女性,用出轨报复出轨的策略最好不要尝试,千万别等到丈夫提出离婚时,再愤愤不平:凭什么他可以出轨,我就不可以?要知道,世界上有很多事情本身就存在着不公平。

三、物化爱情观越发突出。物化爱情观的形成主要凸显在三个层面:

1)择偶条件逐渐物化。当代很多女人,在选择结婚对象的时候,会考虑对方是否有房,其次也会考量对方的赚钱能力以及对方的家境。使得很多原本投缘的爱情最终都败给了金钱,于是沉淀出一句在这个时代让很多人共鸣的爱情理论:作为女人,干得好不如嫁得好,除此还有一种恋爱态度:宁愿坐在宝马车上哭,也不愿坐在自行车上笑;

2)职场潜规则凸显。当越来越多的女人涉及职场,在晋升过程中,难免会遭受一些潜规则。不乏一些女人对潜规则嗤之以鼻,但她们也往往会遭到不公平待遇:再努力的工作,都难以得到重用和提拔,且要眼睁睁看着一些会卖弄风骚的女人步步高升;

3)有钱花心男的诱惑。曾看过这样一个段子,一女假装清纯,面对已婚男的追求,不为所动,但是,伴随着该已婚男给出的钱的数目越来越多,最终,这个原本清纯的女子给沦陷了。为此,在坊间流行一句话:世上本没有清纯的女子,就看你诱惑对方的筹码够不够。虽然说,这个段子对女性的评价有些偏激,但在爱情被严重物化的当今,确实上演着很多已婚女子因为抵挡不住金钱诱惑,形成给丈夫戴绿帽的结局。

法律分析:婚内出轨通常需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第一,出轨违背了夫妻忠诚的原则。民法典规定出轨属于婚姻过错。对于过错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应当少分或者不分。第二,如果长期出轨,跟第三人达到了同居,并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就有可能构成重婚罪。如果小三也知道对方是配偶的情况下,还与之同居,那么小三也可能会构成重婚罪。第三,在出轨的时候,如果给婚外异性赠予了大量的钱财,那么原配可以向小三要回这部分的财产。对于要回的财产,在夫妻二人离婚的时候,对出轨一方是应当少分或者不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女儿给你的情人经常寄绿帽子,是不犯法的。因为她没有给对方寄。恐吓。吓人的东西或者是杀人的利器。这些才是犯法。你既然心已经不在那个家了,你可以离婚,名正言顺的和你的情人在一起,这样才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