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在起诉前和财产保全前转移老婆名下车辆算财产转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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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起诉前和财产保全前转移老婆名下车辆算财产转移吗,第1张

交通事故,在起诉前和财产保全前转移老婆名下车辆算财产转移吗
导读:这需要法院裁定是否恶意转移财产。作为车辆所有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处分自己的财产。如果他有足够的另外的财产支付事故赔偿,这就属于正常的财产转移。但如果除了车辆外没有财产可支付事故赔偿,则涉嫌以逃避赔偿为目的的恶意转移财产。可请求法院裁定转移无

这需要法院裁定是否恶意转移财产。

作为车辆所有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处分自己的财产。如果他有足够的另外的财产支付事故赔偿,这就属于正常的财产转移。但如果除了车辆外没有财产可支付事故赔偿,则涉嫌以逃避赔偿为目的的恶意转移财产。可请求法院裁定转移无效。

老公开车送老婆上班发生交通事故,老公负事故主要责任,因为老婆是乘客,估计没有责任,就属于工伤。不能因为是丈夫驾驶车辆,而影响老婆的公司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有的。

今天故事的主角是一个叫谢小姑的女性,48岁的她生活在桂林市永福县的乡下,在附近的一家木业制板厂打工,整件事情得从一个上班早晨说起。据谢小姑的丈夫尹新亮回忆,妻子7点钟出门上班。

然而7点30分的时候,尹新亮接到了妻子同事打来的电话,说妻子出事了。

尹新亮赶到的时候,救护车已经来了,他的妻子躺在地上,急救人员正在对他进行紧急的救治。尹新亮发现妻子的电动车倒在一边,头盔也被撞破了。急救人员表示,尹先生的妻子遭遇了交通事故。肺部、脑部多处受伤,致使她陷入了昏迷。

根据交通事故的另一方当事人王日波表示,自己那天早上骑摩托车送妻子上班,路过一个工厂门口,谢小姑的电动车正好从对面开过来。谁知谢小姑突然就转了过来,没有打转弯灯,当时撞到了他摩托车前面的一个轮胎。两辆车连同三个人全都摔倒在地,王日波和妻子没有大碍,但是谢小姑却不省人事,一直处于昏迷状态。

番抢救之后,医护人员把受伤的谢小姑放在了救护车的担架上。王日波和尹新亮也随车一起送谢小姑去医院。据尹新亮回忆,妻子当时人虽然昏迷着,但已经初步进行了急救和固定,就等着及时送医院,进行下一步的治疗了。

然而谁都没想到的是,在去往县医院的路上,一场始料未及的意外发生了。乡村小道的一侧出现了一个推自行车的老人,救护车正要超过他的时候,老人突然向救护车这边偏了过来,为了躲避这名老人,司机本能的踩了一脚刹车,伴随着急促的刹车声,救护车内也发生了一件意料之外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