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孩子可以送福利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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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异孩子可以送福利院吗,第1张

父母离异孩子可以送福利院吗
导读:父母离异孩子不可以送福利院。父母离婚之后,一般都会由其中一人扶养,如果双方都不愿意扶养,法院会根据相关情况判决,强制一方抚养,只要父母健在孩子是不可以送去福利院的,否则是违法行为。不管夫妻俩是否离婚,父母对孩子都有法定的抚养和监护义务,必须

父母离异孩子不可以送福利院。

父母离婚之后,一般都会由其中一人扶养,如果双方都不愿意扶养,法院会根据相关情况判决,强制一方抚养,只要父母健在孩子是不可以送去福利院的,否则是违法行为。不管夫妻俩是否离婚,父母对孩子都有法定的抚养和监护义务,必须履行。如父母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可以依法起诉维权。

送孩子进福利院的要求如下: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领养孩子的条件如下: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无子女。但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

综上所述,有在监护人因生活困难而无能力抚养的,才可以到当地民政局申请送往政府开办的相关福利院。不是因为特殊情况不要把孩子送往儿童福利院。如果是孩子的父母把刚出生的婴儿送到福利院就是遗弃罪了,必须是无能力抚养的,才可以送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没能力抚养孩子一般是不可以送孤儿院的。但是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可以将小孩送养他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可以依法送养其子女给他人,且送养应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法律分析:

一、福利院领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5、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收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6、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7、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有父母的孩子不可以送国外福利院。父母健在且有能力抚养孩子的,不可以把孩子遗弃给福利院,否则构成遗弃,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只有父母死亡或因特殊原因确实没有能力抚养子女(如父母因特别原因重度残疾,失去生活能力)的,可以依法办理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四条,收养送养自愿,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法律分析: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可以送到当地福利机构养育,但必须具备相应条件,出具相关证明。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证明是指:根据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重特大疾病证明、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重度残疾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死刑的判决书等,生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出具的能够确定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相关证明。生父母确因其他客观原因无力抚养子女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关证明可以作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证明使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孩子不听父母的话不是愿意做的事。如果父亲有经济条件抚养孩子,但直接抚养孩子又不放心,那母亲的想法不在逻辑范围内。单身妈妈很累。

现在的情况不符合要求。福利院只接收失去父母的孩子,残疾人自理。福利院收养的孩子要求父母抚养孩子到十八岁。

如果确实因为某种原因无法继续抚养孩子,那也要看是否符合这个条件。

不会把孩子交给爸爸,不要被感情左右。福利院是没有父母的孩子,必须是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如图横线所述:

孩子是母亲掉下来的肉,有自费寄养的情况。母亲再穷,孩子的港湾再大,但生母终究是生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