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一个宝宝,TA首先是妈妈的孩子,然后才是奶奶的孙子/女,所以奶奶对孙子/女做任何事情都应该先征求一下孩子母亲的意见。不能弄反过来了,孩子的妈妈想要抱一抱自己的孩子,逗一逗自己的孩子,和自己的孩子互动、亲密,还要看孩子的奶奶高不高兴,愿不愿意
一个宝宝,TA首先是妈妈的孩子,然后才是奶奶的孙子/女,所以奶奶对孙子/女做任何事情都应该先征求一下孩子母亲的意见。
不能弄反过来了,孩子的妈妈想要抱一抱自己的孩子,逗一逗自己的孩子,和自己的孩子互动、亲密,还要看孩子的奶奶高不高兴,愿不愿意。更不能孩子的奶奶不经过孩子妈妈的同意,不顾孩子妈妈的意愿和感受,就把孩子从孩子的妈妈的身边抱走、甚至是抢走,拒绝孩子亲近自己的妈妈,企图把孩子和自己的妈妈隔离开来。那这不论是对孩子的妈妈还是对孩子,都是一种最残忍的伤害。
除非您只是把孩子的妈妈当做一个传宗接代的生育工具,而不是自己的爱人、自己孩子的母亲,那您可以继续默许您母亲这样的行为方式,并且替母亲开脱。否则,您就必须做出改变。
因为在我们生活的蓝色星球上,生命经过亿万年的演化,不论是人还是其它的动物,都在基因里携带着本能的领地意识。并且,个人的领地和边界与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是一样的:神圣不可侵犯!
那么,对于一位母亲来说,自己刚出生的孩子就是自己的个人领地里最重要的、必须要不惜一切代价维护和保护的私有物!
如果一位母亲不能保证自己对自己的孩子的主权,不能维护孩子在自己的边界里不被侵犯,那么这种基于本能的挫败感就很可能会导致这位母亲陷入歇斯底里的失控暴走!
如果题主您还是不能理解的话,那我给您打一个不太文雅但却很形象的比方:
对于一位母亲来说,孩子是她的私人领地里最重要的私有物。
就像是对于你来说,老婆应该也是你的私人领地里很重要的私有物。
但假如你的好兄弟对你说,我真的特别喜欢你老婆,要么把你老婆借我睡两晚吧。或者说你的好兄弟因为特别喜欢你老婆,所以根本不顾你的感受就把你老婆给睡了,你会怎么想?怎么做?
那么这个时候你心里的感受——出离的、无法遏制的狂怒,你想要做的事情——比如说把兄弟打个非死即残,应该就是你老婆在孩子被你的母亲抢走时的心情,以及她内心里非常想要做的事情。
而她之所以没有这么做,不过是因为她顾念和你的感情,不忍心伤害到你
。
你试想一下,如果不是因为婆婆是和你有关系的人,如果是随便一个其它的人过来把她手里的孩子抱走,她会怎么对待那个抱走她孩子的人?我想任何一个正常的女人都会使出她能够想到的一切最极端的手段来对付这个抢走她孩子的人!
但如果这个时候您不但不理解她的心情,不但不帮助维护她的领地安全、边界完整,反而默许并替母亲侵犯妻子领地的行为开脱,你想想你的妻子内心里会有多难过,多失望,多受伤?——她顾念了你,而你却完全没有顾念她!让妻子在产后这个最脆弱的时间里丧失了安全感,让妻子在这个小家里丧失了归属感。作为丈夫,作为她的爱人,您又于心何忍?
而如果她的领地一直被侵犯,她一直无法维护自己的领地安全、边界完整,那么这些累积在心里的失望和愤怒总有一天会以一种极端的方式爆发出来。
到时候等待您的,很可能就是妻离子散的结局。
因此,如果您想要避免出现这样妻离子散的结局,如果您真心希望有一个温馨和谐的家庭环境,那么您需要做到:
1、停止和母亲的情感共生。
婚姻的本质是两个家庭里的孩子,从各自的原生家庭里独立出来,成立新的家庭,各自成为新家庭的男主人和女主人,共同肩负起新家庭的责任。
因此,您现在的领地是在这个新家庭里,而不是原生家庭里。遇到任何问题,你必须首先站出来维护这个小家庭里的成员,包括妻子和孩子。你必须要开始学着去共情、理解和尊重妻子和孩子的感受和需要,因为这就是你作为新家庭男主人的责任。也只有这样,你的妻子和孩子才会坚定地和你站在一起,而不是失望之后只能去别处寻找另外的依靠。
你不能还以原生家庭的孩子自居,一遇到问题就躲进妈妈的怀抱里,让自己的妻子和孩子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这不是一个家庭男主人该有的作为。
2、和母亲沟通。
首先,请你向母亲的操劳和付出,以及她牺牲自己的个人时间来支援和帮助你的小家庭度过这个困难时期表示真诚的感谢。最好是你在这个时候能送给母亲一个礼物表达自己的心意。
然后,请用尽可能通俗浅显的比喻,以及不伤害母亲感情的语言,向母亲讲解清楚领地和边界的概念,让她了解到即使自己并非出自于恶意,但这样的行为仍然会确确实实地伤害到你的妻子,进而也会伤害到儿子的婚姻幸福和家庭完整。
我相信这世上绝大部分通情达理的母亲都能够听得懂并作出改变。
最后,向母亲提出要求:
宝宝的一应事项皆应由孩子的妈妈做主。想要对宝宝做什么,应该先征求孩子妈妈的意见。这并不是服软或者低头或者下贱,而是表达对孩子母亲的尊重,那么您能够尊重她,她才能以同样尊重的态度回馈您。但如果您总是伤害她,那我也难保她会不会对您做出什么出格的举动。
当然,以上是在母亲能够沟通的前提下,如果您很有诚意地沟通,但母亲拒绝沟通,那么我建议您应该采用更强力一些的态度来表明自己的立场。
3、向妻子道歉。
不可否认,您之前的做法的确伤害到了妻子的感情。
做错了要认,不要放不下自己的面子。一个男人真正强大的表现,不是不惜一切代价地维护自己的自尊,而是为了守护自己的家人能够放下自己的自尊。
也只有这样,真诚地就自己之前没有考虑妻子的感受、没有尽到保护她的责任向她道歉,才能抚平妻子内心的创痛、委屈和愤怒。
她能够在你的身边收获爱护,获得安全感,在这个小家里收获到归属感,自然而然地,她也就能够体谅你的处境,遇到难处和你一起去面对。也能够体谅您母亲这一份爱孙子/女的心情。
初生的婴儿应该由谁抱回家呢?这个答案不言而喻,肯定是婴儿的妈妈。
为了避免报错小孩、偷小孩、抢小孩的情况发生,现在医院的管理制度还是蛮严格的,必须确定初生婴儿是跟随母亲或者父亲一起离开的。只有在亲生父母的授权或者陪同下,才可以由其他亲戚朋友或者月嫂抱孩子出院。
小婴儿的出生可是产妇拼了半条命换来的,对于产妇来说是多么的不容易与珍贵。
婴儿出生之后在医院待上几天也是需要时刻在产妇的身边,由产妇看管。生个小孩很不容易,尤其是在医院里偷小孩的情况以前新闻里总是有报道,会让每个当妈妈的都十分担心自己的孩子会被抱走或者照顾不周,除了自己其他人一律不放心。抱着孩子出医院的大门,也是刚当上妈妈的一种胜利的时刻,由产妇抱着出医院是最合适不过了,因为这是属于她的荣誉。
负责的医院,在抱新生儿出院的时候会有保安护士监管的,如果是由产妇抱着孩子基本不会受太多盘问,但是由其他人抱着孩子,则会受到询问,确定是由产妇授权才行。小的医院也许没有这么多限制,但是大医院人多复杂,还是需要做好这项工作。虽然产妇刚诞下婴儿没几天,身体还比较虚弱,不宜多走动,但是小婴儿比较轻便,还是能够自己抱着婴儿的,对于自己生下的宝宝,每个当妈妈的肯定也都十分欣喜爱不释手,生怕出院路上有什么意外,一定要自己抱着怀里安全送回家。
不仅初生的婴儿应该由产妇妈妈抱回家,在婴儿出生后第一个交给的人也应该是产妇妈妈。
在正规医院,产妇在产室生完孩子,婴儿会交给护士进行称重擦洗穿衣服,并且要当着产妇的面给婴儿套上信息手环。产妇会被单独推到产房的观察室休息,观察两三个小时。这个时候,虽然护士可以把检查好的婴儿抱出去给产房外的孩子爸爸、奶奶爷爷等亲戚看看,但不会交给他们,护士会把穿裹好的婴儿抱到产妇的身边。
外面的婴儿的爸爸或者奶奶、外婆也可以进观察室陪同产妇和婴儿,只有在产妇的允许下,他们才可以抱孩子。医院之所以会这么做,也是为了安全起见,怕婴儿被抱走,毕竟这个时候唯一能准确知道的就是孩子的妈妈是谁,而孩子的爸爸、奶奶等亲戚都是无法准确确定的,更何况还有孩子的父亲爷爷奶奶会跟产妇抢孩子的情况发生,所以刚出生的婴儿一定要在产妇妈妈的身边。
在给婴儿办出生证明的时候,也必须由婴儿的母亲亲自去医院办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前去,必须要亲笔授权给孩子的父亲,其他人不容代办。护士会进行详细的询问,确定信息的准确性,孩子的名字也是由孩子的妈妈亲自填写。出生证明十分重要,涉及到给孩子上户口,不容出错,所以必须由孩子的母亲负责。
以前孩子出生以后第一个肯定会抱给孩子的父亲或者爷爷奶奶,出院也许都是由孩子的奶奶亲自抱着出院的,但是现在为了安全起见,还是由孩子的妈妈抱着出院最好。对产妇而言,抱着自己的新生宝宝出医院的大门,何尝不是十分幸福的时刻。
我觉得这就是你的不是了,你的公婆也是你孩子的爷爷奶奶,他们还是你丈夫的父母,你怎么能反感他们呢,这样做是不对的。
你的公婆是你丈夫的父母,一辈子辛劳把你的丈夫养大成人,又给他娶妻生子,有了自己的家庭,这样的父母已经够意思了,你还想怎么样呢,这样的父母不是应该孝顺吗,男人娶媳妇除了自己要过日子以外,对于父母来说,不就是想多个人能一起照顾父母,养他们老的。
可是你这个做媳妇的却反感公婆,连孩子都不让抱,这就有点过分了吧,你这么对待你的公婆,你的丈夫知道吗,如果你的丈夫也这么对待你的父母,你的心里会好受吗,你肯定不会好受的,没准还得作闹一通呢。
你这么做不光伤害了你的公婆,还伤害了你的丈夫,你这么做不是让你的丈夫难做人嘛,而且我想不明白你为什么不让孩子的爷爷奶奶抱孩子呢,那也是孩子至亲的亲人,又不是旁的人,你嫁进来的时候,就应该想明白,父母都是用来孝顺的,而不是用来嫌弃的,不管什么原因,都不是你拒绝让他们碰孩子的理由。
孝顺是我们中国自古以来的传统美德,父母又没有做错什么,作为爷爷奶奶,只是想和自己的孙子或者孙女亲近一下,也是人之常情,你没有权利剥夺他们亲近孩子的权利,这样做极其的不孝顺。你可以看不惯他的父母,平时也可以少接触,可是如果不让碰孩子就是极大的不礼貌。
我觉得你这么做就不是为人媳妇应该有的想法,你应该努力去适应你的公婆,你设身处地的想一想,要是你的父母这么被对待,你又是什么感觉,做人还是孝顺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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