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贷:预收账款会员卡消费的会计分录如下:借:预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如果是充值本店消费卡,一方面按照促销礼品处理,另一方面确认为预收账款借:销售费用---礼品费贷:预收账款赠送客户的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预收账款
会员卡消费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是充值本店消费卡,一方面按照促销礼品处理,另一方面确认为预收账款
借:销售费用---礼品费
贷:预收账款
赠送客户的充值卡,如果与本店业务无关,则
借:销售费用---礼品费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扩展资料
预付卡的使用过程是:消费者在某一系统范围内的商店预交限定数额的现金,得到此卡,在这些商店里即可不用现金仅凭借此卡在预付金额内一次或多次直接购物。
使用预付卡对消费者来说也有不少好处,表现在:
1、是安全。带上一张薄薄的预付卡,可不带或少带许多现金,减少失窃和遭劫之险。
2、是方便。用预付卡购物易于携带,购物后能显示余额,不会落得满口袋零钱,用起来很方便。
3、是易于计划。孩子用钱不给不行,给现金又怕孩子乱花,有了预付卡,小孩零用钱可按预算使用,家长放心。
-预付卡
1、公司购卡时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或是预付账款-预付卡,
贷:银行存款;实际发生消费后,按实际消费情况,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例如买了办公用品,就是凭小票和预付卡发票复印件,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其他应收款或是预付账款-预付卡。
2、如果是送人是: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银行存款;
这个送个人需要代扣个税。
不过实务中不是都做代扣,但是不做有检查风险。
给客户发放购物卡,需要分几种情况。
一、外购购物卡用于发放的
这种情况,是比较常见的,主要是一般的中小企业,外购大型商场超市的购物卡,用于赠送。
购进时:
借:预付账款-购物卡
贷:银行存款等
(一)对外赠送主要是为了维护客情关系的
这类赠送完全就是为了维护关系,多数都是“悄悄地”进行,大家都懂的,企业也不会广而告之,所以实务中都是计入“业务招待费”。
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该类赠送因为没有跟销量或积分等挂钩,企业赠送后需要按照“偶然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当然,比如企业购入1000元的购物卡,不可能去刷200元,然后才去赠送800元;肯定是购入1000元的卡,然后就原封不动的赠送了,等于1000元赠送金额就是税后金额。企业在赠送购物卡的时候,也不可能要接受的人再交200元的税金吧?
因此,我们在扣缴税金与账务处理时,需要把税后金额换算为含税金额,可以解方程得出:假设税前金额为X,则:X(1-20%)=100000元,解方程:X=1250元。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等 1250元
贷:预付账款-购物卡 1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50元
(二)赠送购物卡与消费积分等挂钩的
企业为了促销,制定促销政策,当客户达到某一规定的销售积分或销量后,即赠送购物卡。这种情况,企业一定会大力的宣传,广而告之,以便吸引更多人来消费或购物等。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规定: 个人通过使用消费积分得到的礼品,不征个人所得税 ;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1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等,事先未确认消费积分价值的,直接计入当期的损益。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预付账款-购物卡
2企业执行新收入准则等,事先确认了消费积分价值的:
借:合同负债-消费积分(或:递延收益)
贷:预付账款-购物卡
二、发放的购物卡是本企业自制的
如果发放的购物卡就是企业本身自制的,比如大型商超企业发放企业的购物卡。这种发放出去的购物卡,企业虽然没有收到钱,但是发行出去就代表一项负债。
与前述的外购购物卡一样,也是需要区分两种情况的。
(一)对外赠送主要是为了维护客情关系的
同样的,也需要把面值的金额换算为税前金额。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等
贷:预收账款-预付卡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二)赠送购物卡与消费积分等挂钩或购物抽奖的
1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等,事先未确认消费积分价值的,在发放购物卡是直接计入当期的损益。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预收账款-预付卡
2企业执行新收入准则等,事先确认了消费积分价值的,在发放购物卡冲减负债。
借:合同负债-消费积分(或:递延收益)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
3促销抽奖的,需要按照“偶然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没有要求客人现场缴纳个税的,也需要按照面值金额换算为税前金额。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预收账款-预付卡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预付卡是一种预付凭证,发卡机构通过特定载体和形式发行,可在特定机构购买商品或服务为其带来盈利,那么预付卡销售和充值的账务处理该怎么做?
预付卡销售和充值的会计分录
购入时:
借:预付账款——预付卡
贷:银行存款
发放给员工: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
用于维护客户关系: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
用于促销:
借:销售费用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
用于购买办公用品:
借:管理费用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
什么是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指买卖双方协议商定,由购货方预先支付一部分货款给供应方而发生的一项债权。在日常核算中,预付账款按实际付出的金额入账。
“预付账款”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借方登记企业向供货商预付的货款,贷方登记企业收到所购物品应结转的预付货款,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向供货单位预付而尚未发出货物的预付货款。应当注意的是,本科目期末如果是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预付的款项;期末如果是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补付获得商品和劳务的款项。
什么是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科目核算企业销售商品、材料以及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企业发生的与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不满足固定资产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日常修理费用和大修理费用等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也在“销售费用”科目核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一)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者服务的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根据不同情况,适用不同的处理方法,举例如下:
案例1
我公司购入了5000元购物卡,取得了项目名称为“预付卡销售和充值”、税率为“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一份。
借:预付账款-预付卡 5000元
贷:银行存款 5000元
不得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
案例2
我公司用购物卡给员工发放过年福利,10个员工,每人500元的购物卡。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5000元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 5000元
(1)附件可以附上购买购物卡发票的复印件以及职工领取购物卡的签字单;
(2)属于个人性福利,应并入当月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个人所得税。
案例3
我公司用买的购物卡送给客户作为交际应酬费,来维护客户关系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5000元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 5000元
(1)应凭借购买预付卡时取得的发票复印件以及相关的赠送凭据,按照业务招待费进行税前扣除;
(2)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 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
案例4
我公司用买的购物卡在产品销售时将其以买赠的形式赠送给客户,例如达到一定的销售额即可赠送一定额度的预付卡。
借:销售费用-促销费 5000元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 5000元
(1)对于不属于随机赠与个人的情况,不需考虑代扣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2)销售时将其以买赠的形式赠送给客户,例如达到一定的销售额即可赠送一定额度的预付卡,此时应凭借购买预付卡时取得的发票以及相关的赠送凭据按照销售费用-促销费税前扣除。
案例5
我公司用买的购物卡购买办公用品,取得办公用品清单。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5000元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 5000元
购买办公用品,可以凭购卡发票复印件和购物清单入账,按有关规定税前扣除。
法律主观:
预付账款是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先以货币资金或货币等价物支付供应单位的货款,如预付的材料、商品采购货款、必须预先发放的在以后收回的农副产品预购定金等。
预付账款常用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设置“预付账款”会计科目,核算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1)企业因购货而预付的款项,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收到所购物资时,根据发票账单等列明应计入购入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预付账款”科目。
(3)补付的款项,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退回多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
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企业,也可以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的借方,不设置“预付账款”科目。
企业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企业应按预计不能收到所购货物的预付账款账面余额,借记“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转入”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
除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的预付账款外,其他预付账款不得计提坏账准备。
“预付账款”科目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预付账款”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实际预付的款项;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补付的款项。
以上就是预付账款常用的账务处理的介绍。预付账款属于会计要素中的资产,通俗点就是你暂存人家那的钱,如果没有买人家东西前,这钱还是你的,所有权还是归你,所以是资产。
针对销售方、售卡方、持卡方,会计处理分别如下:
一、销售方
(一)持卡方购买商品时
1、会计分录
借:应收帐款—预付卡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发票开具不能开具发票
(二)与售卡方结算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预付卡
借:销售费用
贷:应收帐款—预付卡
发票取得取得售卡方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乙公司(售卡方)
(一)销售购物卡时
1、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预付卡
2、发票开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品名填写“预付卡销售和充值”,税率填写“不征税”。
(二)与销售方结算预付卡资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预付卡
贷:银行存款
(三)与销售方结算手续费时
1、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预付卡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发票开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品名“经纪代理服务",税率6%。
三、持卡方
(一)向售卡方购卡时
1、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预付卡
贷:银行存款
2、发票取得取得开具的普通发票,品名“预付卡销售和充值”,发票税率栏“不征税”。
(二)用卡购买办商品时
1、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其他应收款—预付款
2、发票取得不能取得增值税发票,只能以其他能够证明业务发生的凭证入帐。
企业收到预付卡销售发票怎么做账
答:购卡方取得预付卡时已经获得发票并可用于在所得税前扣除成本、费用,如果持卡消费又取得发票则会造成同一项费用重复扣除。
因此53号公告明确销售方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但不得开具增值税发票,此项收入应当以未开票收入申报。
预付卡
预付卡是指:发卡机构以盈利为目的,通过特定载体和形式发行的,可在特定机构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凭证。按是否记载持卡人身份信息分为记名预付卡和不记名预付卡;按信息载体不同分为磁条卡、芯片(IC)卡。
预付卡发行流程
主要由第三方发卡机构发行,它是一个新兴行业、暴利行业,发卡量动辄数亿、数十亿元,毛利率在10%以上。
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预收账款
会员卡消费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是充值本店消费卡,一方面按照促销礼品处理,另一方面确认为预收账款
借:销售费用---礼品费
贷:预收账款
赠送客户的充值卡,如果与本店业务无关,则
借:销售费用---礼品费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扩展资料预付卡销售和充值发票做账分录依类别填记经常性花费将衣、食、住、行、教育、娱乐归类好的凭证按日期填入表中,例如,九月一日花一百元买书,应在教育项目栏内注明日期、品名、金额,在现金栏内表示减少一百元,若以刷卡购得西装一套一千元,在刷卡栏内应填入增加一千元,而非现金栏内,填写时应特别注意。
记录所有消费款项后,简单在六大类后做统计,可明了当月资金主要流向。至于无法归类在六项里的,则填写至其他栏,并依现金增加减少或是刷卡增加的情况来记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
一、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者服务的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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