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产品用于赠送客户会计分录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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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产品用于赠送客户会计分录怎么写?
导读:有时候企业会因为各方面的原因,将自己生产的产品赠送给客户,发生该情况时,会计人员该如何做会计分录?自产产品用于赠送客户的会计分录自产产品用于赠送客户分两种情况,不同情况会计处理不同:第一种情况,在销售商品的同时,客户能得到一部分自产商品。借

有时候企业会因为各方面的原因,将自己生产的产品赠送给客户,发生该情况时,会计人员该如何做会计分录?

自产产品用于赠送客户的会计分录

自产产品用于赠送客户分两种情况,不同情况会计处理不同:

第一种情况,在销售商品的同时,客户能得到一部分自产商品。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A商品

主营业务收入——B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第二种,在节日,采取单独赠送,大客户得到一部分自产商品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本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根据各行业企业所从事的不同活动而有所区别,如工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产品销售收入;建筑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工程结算收入;交通运输业企业的主管业务收入指主营业务收入;批发零售贸易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商品销售收入;房地产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房地产经营收入;其他行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经营(营业)收入。企业在填报主营业务收入时,一般根据企业会计“损益表”中有关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上年累计数填写。

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行为视同销售: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其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按照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

贷: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对应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根据赠送不同用途:

借:无偿赠送:营业外支出,

送礼:管理费用等-业务招待费,

宣传:销售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小规模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若是买一赠一的(要确认销售收入,开票开在一张票上可以按票面折扣金额计算销项税,未开在一张发票或写备注栏的,不可按折扣后金额算,要按几种货物的公用价值算销项税):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小规模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主营业务收入。

增值税视同销售: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所得税视同销售行为: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1、购买赠送客户的赠品且取得对应发票: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赠品赠送给客户:

借:营业外支出

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购买赠送客户的赠品且取得对应发票,然后赠品赠送客户,应当通过“库存商品”科目以及“应交税费”相关二级科目、“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库存商品是指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并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营业外支出是指除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支出等以外的各项非营业性支出。

外购货物无偿赠送时需要视同销售,

1、当购买直接送人时,

借:销售费用,

贷:现金。

2、购买时不确定用途,后才用于无偿送人,

借:库存商品,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借:销售费用,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