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的犯人是怎么吃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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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的犯人是怎么吃饭的?,第1张

看守所的犯人是怎么吃饭的?
导读:吃饭都蹲成大便状,屁股对屁股两排,只有头(lao)板(tou)二(yu)板(ba)有资格坐着吃刚进去4、5天基本咽不下,有饭菜质量的原因也有心理原因,后面饿急了就不挑了餐车到门外的时候派一个嘴甜的拿桶接菜,必须一口一个大姐,丫头片子也得叫姐

吃饭都蹲成大便状,屁股对屁股两排,只有头(lao)板(tou)二(yu)板(ba)有资格坐着吃

刚进去4、5天基本咽不下,有饭菜质量的原因也有心理原因,后面饿急了就不挑了餐车到门外的时候派一个嘴甜的拿桶接菜,必须一口一个大姐,丫头片子也得叫姐而不能叫美女,嘴越甜量会大点

每人面前一个破瓷缸子装菜,号里有没有甲肝乙肝艾滋病患者,不知道3大主菜:水煮白菜帮子+水煮萝卜+水煮土豆片,上顿这个下顿那个轮换着来,少量酱油。

菜汤无油星,但偶尔有指甲大小的薄肉片。应该是没起锅,煮完白菜萝卜后顺手舀点肉片进去意思一下。土豆不削皮,吐没吐痰、擤没擤鼻涕尝不出来。

馒头能砸死人,每人每顿2个。无发酵死面馒头,颜色请参考古天乐的脸。掰开菜汤里泡着吃。

水煮菜没味儿,咸菜每顿都有,只能小口吃,不小心咬多了直接齁死,没有则更难受,因为只有咸菜有味道。一袋方便面调料省着吃,能对付两顿

一个人管分菜、一个人分馒头咸菜,尽量公平原则。分完蹲好了别动,有人喊了才能开始吃

吃20分钟左右,有人吼一声,没吃完也得起立,开始收拾。

每天不同的人轮番洗碗,擦餐桌(也就是床铺)。

打扫完歇一会儿,围着一个盆,轮流开始喝水,共用茶杯,交叉感染。

外面家人,可以给你充钱,从看守所超市买吃的有人定期送进来。但是限量,每月不得超过多少钱,我记得是两三百块。东西买进来了,也不是你想吃的时候就能吃。看摊上友不友善的号长了。有一半人,家里人是不管的。

13、肚子里缺油水的滋味不好受,你会想念一切有油水的东西,哪怕是素馅包子。有人分给你一点吃的,你会一直记得他的脸长什么模样。

老公帮别人要债,被便衣警察带走了,一共7个人,现在知道老公被关在

根据你的描述,你老公应当是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公安机关控制了!如果当时打人给受害方造成轻伤的,则构成刑事犯罪,可按刑法相关规定予以刑罚!建议你拿到公安局的通知书之后,及时了解情况,如果自己不会处理,可以寻求律师帮助!

我老公被警察带走了

不论罪的轻重,逮捕都应当通知家属或其所在单位。不可以无限期关押。关押的期限与案情严重程度有很大关系,严重的最长时间可以达7个月,甚至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再延期。这是指在公安局侦查阶段的期限

不知道你老公有没有违犯很严重的犯罪。

我老公被警察抓了,我去哪里查他现在被关在哪

到就近的派出所,带上你们的结婚证和你的身份证(以证明你的身份和你们的夫妻关系),让派出所的帮你查一下是哪个单位的人把你老公抓了,然后你再去那个单位准问情况。不过一般警察抓了人要关人的话都是会通知家属的(这就要看是犯什么事啦,一般治安类案件的话不会通知)

打人了,现在被警察带走了。

报应活该!

老婆被警察带走了

赌博?打架?卖*?贩毒?

无论哪一种,你都是挺可怜的。

上午被几个便衣警察带走了,具体什么事情为什么被

上午被几个便衣警察带走了,具体什么事情你到网上来问,谁有本事靠瞎猜就可以猜到??

你提问也要动动脑子啊,想知道什么事情只能直接去问本人,或者问办案的警察。

网上提问怎么可能有人知道?你该补补脑子了!

梦到我老公偷脚踏车被警察抓带走了

意味着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你有机会认识到一些新朋友,好好和他们聊聊,往往为自己的人生开启另一扇窗。同时,今天提出的想法,能够得到多数人的支援,你不妨大胆说出来吧!

我老公现在被关在被关在增城看守所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

是指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穿戴军人服饰行骗,使用伪造的军人证件行骗,等等。表现形式,如穿戴军人服饰行骗

1、本罪的客体,是军队的良好威信及其正常活动。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行为。所谓招摇撞骗,是指假冒军人名义,进行炫耀,实施欺骗活动。具体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穿戴军人服饰行骗,使用伪造的军人证件行骗,等等。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且具有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所谓非法利益。既包括金钱、财物等物质利益,也包括荣誉待遇、异性的 等非物质利益。若行为人谋取的不是非法利益,例如,行为人为了顺利住宿或购买车船票而冒充军人的,单纯为了达到与他人结婚的目的而冒充军人的,等等,不构成本罪。

摺叠编辑本段要件

摺叠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队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这是本罪同侵犯财产权利的诈骗罪的主要区别之一。近年来,假冒军人的违法犯罪活动屡有发生,且有发展趋势。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民群众对军队的信任和人民军队享有的崇高声誉,冒充军队单位和现役军人招摇撞骗,攫取非法利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他们有的打着部队旗号摆摊设点、行医售药、兜售伪劣商品;有的假冒、盗用军办企业的名义,进行经济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不仅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侵害了群众的利益,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和国家经济秩序,而且严重损害军队声誉和军人形象,干扰了军队的正常工作,影响了军政、军民关系。

我国《国防法》第25条规定,"国家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非法建立武装组织,禁止非法武装活动,禁止冒充现役军人或者武装力量组织。"尽管行为人的撞骗行为也可能骗取财物,但由于行为人采用的是冒充军人的手段,致使人民群众以为这些不法行为是军人所为,因而直接破坏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的活动。这也是本罪特殊的、实质的危害所在。

摺叠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假冒军人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

1、行为人必须具有冒充军人的身份或者职称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冒充的是非军人的身份,如冒充党团员、高干子弟、烈士子弟、私营或集体企业单位的管理人员、采购员等,进行招摇撞骗活动的,不能构成本罪。达到犯罪程度的,可能构成诈骗罪或其他犯罪。所谓冒充军人,既可以是冒充士兵,也可以是冒充军官;既可以是冒充中华人民共和国解放军部队的军人,又可以是冒充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部队中的军人。就具体方式而言,有的是非军人冒充军人,或者身着军服,或者携带、使用军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或者自称是某军事机关、部队、院校、医院或者科研单位的军官、士兵、学员等。有的本身是军人,但假冒不属于自己身份的其他军人身份,如士兵冒充军官身份去招摇撞骗的,也可构成本罪。

2、行为人必须具有招摇撞骗的行为。即行为人要以假冒军人身份或职称,招摇炫耀,利用人民群众对军人的信任,实施了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所谓招摇撞骗,在这里是指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打着军人的招牌、名义,在社会上进行各种欺骗活动。如打着军人招牌与他人开办企业、签订合同、招兵、招工、招干等诈骗他人钱财;冒充军人骗取组织、单位信任,捞取政治资本,如荣誉、职务等;冒充军人身份骗取他人爱情,与之结婚甚或玩弄妇女;等等。一般都具有连续性、多次性的特点。如果行为人只有一次这种行为的,原则上不宜以犯罪论处。

上述两种要素必须同时具备并存有机的联络,才符合招摇撞骗的客观要求,如果行为人出于虚荣心仅仅冒充军人的身份或职称,但并未借此实施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既有冒充军人的行为,又有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但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未以冒充军人为手段的,即两种行为之间不存在有机联络的,也不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其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可能构成其他犯罪。

摺叠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行为人冒充的物件仅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人,不包括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但对军人冒充不属于自身身份的军人,如士兵冒充军官,级别较低的军官冒充级别较高的军官等,能否构成本罪则有不同看法。一种认为军人不能构成本罪,一种认为军人同样可以构成本罪。我们认为,这里的冒充军人关键在于以不属于自己的军人身份出现,这样,军人冒充其他身份的军人,亦可构成本罪。

摺叠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这里所说的非法利益,不单指物质利益,也包括各种非物质利益,例如,为了骗取某种政治待遇或者荣誉待遇,甚至是为了骗取"爱情",玩弄异性等。但本罪的主观恶性一般限制在"骗"的范围内,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抢劫、 的故意,冒充军人只是一种给受害人心理上造成威胁,使之不敢反抗的手段,那就是一种更为严重的犯罪了。应分别以抢劫罪、 罪等论处。如果不具有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例如,行为人冒充军人只是出于虚荣心的,单纯为了达到与他人结婚的目的而冒充军人的,为了顺利住宿或购买车船票而冒充军人的,都不构成本罪。

摺叠编辑本段认定

(一)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构成本罪,行为人既要有冒充军人的行为,又要有招摇撞骗的活动。如果行为人仅仅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冒充军人,没有进行招摇撞骗的活动,则不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进行了招摇撞骗的活动,但不是冒充军人名义实施的,则不构成本罪;构成其他罪的,按其他罪处理。

(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限

招摇撞骗罪,是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行为。本法对这两个罪的规定存在法条竞合关系。其主要区别在于:一是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直接客体主要是军队的声誉及其正常活动,后者侵犯的直接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声誉及其正常活动,二是犯罪物件不同。前者的犯罪物件是现役军人,后者的犯罪物件是除军事机关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三)区分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这两种犯罪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这两种犯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侵害的客体不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侵犯的客体主要是武装力量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

(2)行为手段不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军人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满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

(3)犯罪的主观目的有所不同。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的目的广泛一些,它可以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也可以包括其他非法利益。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的不同。

法律要求,只有诈骗数额较大以上的公私财物的,才可构成诈骗罪;而对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构成并无数额较大的要求,这是因为,这种犯罪未必一定表现为诈骗财物,而有可能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首先和集中地表现为由特定的犯罪手段所决定的对武装力量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破坏。

尽管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有上述区别,但在行为人冒充军人的身份或职称去骗取财物的情况下,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处理想象竞合犯的案件应当按照从一重罪断的原则。结合这两个罪名的法定刑及这种犯罪的实际情况,一般认为,应该区分为骗取财物是否属于数额巨大两种传况分别对待,并都贯彻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在骗取财物不达数额巨大的情况下,诈骗罪在犯罪构成上有数额较大的条件限制,法定最高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在构成上无数额较大的限制,其法定最高刑是10年有期徒刑。显而易见,后者重于前者,因此这时应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定罪,如果达到数额巨大的情况,诈骗罪则是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达无期徒刑,显然诈骗罪重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因此,在冒充军人骗取财物数额巨大的情况下,这种犯罪行为已不再能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所包括,而应适用数罪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以诈骗罪定罪量刑。

摺叠编辑本段处罚

招摇刑法第372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加重处罚事由 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战时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因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引起军政、军民、军警纠纷的,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军队声誉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

老公被警察带走14天

犯了什么事~如果不是刑事案件的话~行政拘留的话~应该快放出来了~不过如果没讯息的话~就危险了~可能涉及刑事案件~

我老公被关在

很简单,可否直接探望如果可以,那直接送给他,会有狱警代收后检查没问题转交

如果不可以,那你就得从警察那入手,因为毕竟他们要去提审,这是唯一能进去的路径

1955年,刘少奇同志成立一个特殊调查小组。这个小组唯一要职,就是寻找一位革命烈士的遗骸。小组领导是烈士的堂弟方志纯,他们用心用力找寻遗骸的下落。然而,两年时间过去了,他们依然没有任何进展。直到有一天,挖地基的施工队意外挖出一具遗骸,听说调查组的任务,好心找到他们。

方志纯等人来到现场研究这具遗骸,他们怀疑应该是那个烈士的。然而,他们不能百分百肯定,只能找到凌凤梧—前国民党看守所所长,现场甄别。

垂垂老矣的凌凤梧怀着忐忑的心到达现场,他用双手在遗骸周围扒开来扒开去,突然他热泪盈眶,带着哭腔, “这就是方志敏烈士,这是他的脚镣,我亲自为他戴上去的”

方志敏烈士的遗骸被埋在不起眼的江边,凌凤梧大哭,“方志敏烈士行刑时,上头不让我们知道,是秘密执行的。我找了好久,想祭奠方志敏,始终找不到,22年了,他牺牲了整整22年”!

凌凤梧和方志敏究竟什么关系,为何一直想要祭奠他曾经所在的国民政府恨之入骨残酷杀害的***员?刘少奇为何坚持苦苦寻找方志敏烈士的遗骨?方志敏遇害之后,他的老婆孩子如何,有没有受到牵连?

1934年,凌凤梧被提升为南昌绥靖公署军法处看守所所长。他和***员有一种特殊的缘分。1927年初,国共第一次合作还没破裂之前,他加入过国民党,还是一位***员介绍他入党的,名叫钱兆鹏。后来,钱兆鹏被国民党当局残忍杀害,但凡是钱兆鹏介绍过的国民党党员全部被移出他们的名单。凌凤梧入党和被踢出党都和***有直接关系。凌凤梧后期从小学校长一路晋升到看守所所长。

凌凤梧对***员有一定了解,或许有一些好感。有一天,他所管理的看守所来了一位特殊的“囚犯”—方志敏。第一眼看到方志敏,他并不知对方的真实身份。

方志敏的双脚被锁上十斤重的镣铐,每走一步都非常沉重,磨损得出了很多血。即使如此,方志敏一脸正气,毫不畏惧,和普通囚犯完全不同。凌凤梧有一种本能的好奇。

凌凤梧问了上级才知道,这个人就是大名鼎鼎的方志敏!之所以方志敏会身陷囹圄是因为他和粟裕带领红军队伍北上参加抗日先遣队的中途被王耀武的军队围追堵截。

这一年还不是1937年,而是1934年,***核心***早就看出了日本帝国主义的狼子野心。九一八之后,东三省沦陷,1931年开始,***就已派出战士们奔赴东北抗击日寇。1934年,日本军国主义又对中国进一步侵略,组织派出方志敏和粟裕带领红军战士们北上抗击日寇。而这时候,国民党正对红军根据地进行第五次围剿。即使在红军最艰难的时刻,他们也没有忘记保卫祖国的重任,更没有沉迷于所谓的“内战”。

粟裕此时担任参谋长,方志敏是军政委员。中途被反动派围剿,对他们痛下杀手。反击将近两个月,抗日先遣队从一万多人伤亡到只剩一千人, 粟裕带领一千人拼死冲出封锁线,最终只活下四百多个红军战士。而方志敏等人被反动派俘虏,送进看守所。

起初,方志敏被送进普通监牢。旧 社会 的监狱环境极度令人难以忍受,一般一间牢房里,只会摆一个马桶和一个痰盂。这两个物件都是承载囚犯的排泄物的,腥臭难闻,令人呕吐。狱警不会每天都来帮囚犯替换马桶和痰盂,方志敏等人只能忍受这种恶心的气味。囚犯吃东西也在这间监牢,常人很难忍受。

监狱也有“优待室”,一般是重要政治犯和权贵才能享受这种好一点的待遇。方志敏被关押不久后被转移到优待室,据说是想要他体会一下这种差距悬殊的感觉,希望他可以为了享受优厚的待遇背叛组织,说出组织的机密信息。

方志敏对物质享受不是很在意,倘若在意,肯定不会走这条艰难之路。凌凤梧的办公室和方志敏只间隔一个天井,他对方志敏非常好奇,特意去查了方志敏的履历,不由更加好奇。

方志敏在监狱中,不急不躁,头顶电灯看书写文章。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直觉吧,方志敏对凌凤梧没有距离感。居然让一个文书请凌凤梧去他牢房里闲聊,更绝的是这个文书居然听方志敏的话。

凌凤梧怀揣着好奇心去见方志敏,他很想了解这个人究竟是怎么想的,为什么要冒着杀头的危险干革命。他没有预料到,聊了多次后,他居然敬佩起方志敏。

面对反动派的酷刑折磨,方志敏临危不惧,誓死不改变志向,也不背叛组织。凌凤梧小声问方志敏: “你为什么非要投身革命?”

“因为我是中国人,中国可爱”! 方志敏坚定地回答。

凌凤梧一时不懂方志敏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方志敏接着说:“我上小学时,老师一条一条给我们念日本帝国主义提出的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老师素日是个温和之人,但那一堂课上,他越念声音越大,越念越愤怒,脸色涨红发青,脖子发粗。吐沫横飞,满头大汗,一边念,一边捶讲桌。我和许多同学一样,虽然年纪小,但是我们越听越愤怒,有几个同学愤恨大哭, 我们恨啊!我们的祖国被帝国主义列强蹂躏摧残,侵犯到主权和领土,我们国家危在旦夕,民族有灭种的危险! 有几个同学站起来,撕扯日货,主张拒买日货,大喊着,我们绝不做亡国奴!”

“从那时起,我立志拯救国家,我甚至想带领战士们踏平日本本土。但我长大去了大城市之后,我发现我们的敌人不仅仅只有日本帝国主义,还有其他列强。那些外国人趾高气扬地走在中国大街上,他们掌握着可以窃取中国机密信息的邮政业,他们的军队和军舰都在中国的大地上驻扎,这是中国人的土地,可是中国的军舰却不能在中国的内河随意行驶和停靠。这不是明明白白欺负中国吗!”

“我在教会学校里念书,外国教员的工资多达两三百元,而中国教员只拿几十元。我游览中国的公园,可门口却挂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华人与狗不准进园!我愤怒得浑身颤抖,这种对民族的侮辱,使我全身烧热,怒不可遏!那些自诩文明国的,干的就是这种龌龊事!”

“我曾乘坐外国轮船,亲眼看到那些外国船员虐待鞭打三个没有买票的同胞,他们吊起两个男人,鞭打侮辱。其中一个人讲,他是没钱买票,可是没有犯死罪,不至于如此虐待他。可是那些外国船员却回答,他们这种狗东西,根本不配活着,多一个少一个又能怎样!其中一个没买票的妇女,被外国船员当众调戏。我气愤难当,带头呼吁船上的其他中国人一起打这些虐待我们同胞的外国船员。当我们团结起来时,这些外国人害怕了,放了这三个人。”

凌凤梧深有所感,生活在半殖民地的旧 社会 ,他何尝不知道,那些列强都欺负中国人,他们趴在中国人头上吸中国人的血吃中国人的肉,还侮辱中国人。

他们根本不是所谓的文明国,他们才是真正的野蛮人,即使披上“文明人”的外皮也掩盖不了他们的恶魔本性。古代中国写出那么多妖怪小说,可也没有一个恶魔比那些帝国主义的样子更狰狞可怕。

他们仿佛是“人类中会吃人的猩猩”,街上随处可见一些外国人拿着手杖肆意殴打黄包车夫,还有那些外国士兵,喝醉了,看到中国人就追着打,租界巡捕房的外国警察,拿着他们的警棍,随意殴打中国人

因为他们有法外之权,所以他们肆无忌惮,这就是文明人吗?凌凤梧一阵苦笑。

“你问我为什么要革命, 为了祖国母亲,为了所有中国人! 国将不国,为什么反动派当局还痴迷于杀害自己同胞? 外国列强杀我们中国人,国民政府也杀中国人,是要一起合力杀光我们吗?国家危在旦夕,为什么不合力救国,为什么!”方志敏的诘问令凌凤梧陷入自我怀疑,他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要杀害北上抗日的红军,他们原本有一万人,如果全部去抗击日寇,会是很大的力量,为什么要杀害他们?

“可是很多人讲,你们组织只注重工农阶级的利益,这和民族利益不冲突吗”?凌凤梧讲出他的所见所闻。

工农阶级的利益难道和民族利益冲突吗?中国要谋求民族解放,必须解放工农阶级, 工农阶级的人口数量最广大,特权阶层才是微乎其微。难道那些特权阶层能带领中国走向独立和解放?他们不仅没有这个能力,更没有这个心!他们背后哪个没有站着帝国主义势力,他们早已成了帝国主义的走狗、傀儡、汉奸!他们帮助恶魔杀害我们同胞,侵略我们中国,他们不愿意做人,也要让所有中国人都做不了人!他们为了蝇头小利就损害祖国和民族的根本利益,他们早就不是中国人了,你看他们的刀枪剑戟是不是和帝国主义一样都对着我们同胞!”

凌凤梧恍然大悟, “走你们的路,就可以带领中国走向独立吗”?

“会的,一定会!你一定能看到那一天! 为了不让我们的子孙后代做亡国奴,有很多爱国的中国人都在前线和敌人决战, 我们中国民族会释放伟大的战斗力和创造力,我们一定会取得胜利!”

凌凤梧很难理解方志敏为何身陷囹圄前途未卜有杀头的危险还能如此有信心,但他敬佩这种英雄。方志敏是一个为国家民族而战斗的英雄,他和那些特权阶层以及买办官僚有天与地的差别,也许他目前的力量是微弱的,也许他是贫困的,但他的脊梁是直的,他的腰板是挺直的,他是个堂堂正正的中国人,他没有跪下!他还要为了让所有中国人站起来死而后已!

凌凤梧多个深夜找方志敏谈话,他向上级提出,把方志敏脚上的镣铐给换一下,找一副轻地给换上,上级破天荒地同意了。凌凤梧还偷偷给方志敏买了一些笔和纸,还买了蚊帐。他们两个仿佛成了好朋友。

方志敏在监牢中写了一些文章,大概有二十多万字。方志敏拜托他送出去,最终这批手稿到了鲁迅先生手里,鲁迅先生又帮忙转交给了党组织。

方志敏受到严刑拷打,既不肯供出组织的机密,也不肯投入国民党的阵营,反动派愤恨不已,反复折磨方志敏。然而,方志敏这类人,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人固有一死,人生不满百,即使苟且偷生,难道可以向天再借五百年?国将不国,哪里有苟且偷生的可能?

帮凌凤梧和方志敏前线的那个文书想要帮方志敏越狱,他想要跟着方志敏一起加入***,真正为民族投身革命。可惜,计划失败了,这个文书躲了起来再没出现过。

那个文书的计划被监牢的同事发现上报给上级,上级怀疑凌凤梧也有参与,以放假之名卸掉他的职务。

1935年8月6号, 蒋介石批示,要对方志敏“执行秘密枪决” 。方志敏就义前,留下一些书稿,还写一封信,对凌凤梧表示感谢。凌凤梧追着囚车跑,只看到方志敏上囚车的身影。

方志敏英勇就义,从容不惧。反动派将他的尸首埋在江边,没有对外公布任何消息。

方志敏就义后,组织一直在寻找他的尸骨。1957年,刘少奇带领的调查小组找到了凌凤梧。经过法医的确认,最终确定这具尸骸确实属于方志敏同志。

毛泽东同志在1953年谈起方志敏同志时,感怀地讲: “他是有勇气有志气而且很有才华的***员,他死得很伟大,我很怀念他。”

方志敏的妻子缪敏也是一位***员,入党那一年和方志敏结婚。方志敏入狱之后,缪敏和几个孩子被国民政府逮捕。反动派以缪敏和几个孩子威胁方志敏。

缪敏作为一个有觉悟的***员,对自身处境和反动派了解甚多。被逮捕之时,她刚生下最后一个孩子。然而反动派对产妇也不会手下留情,严刑拷打。

那一天,缪敏的下身一直在流血,反动派却把她押到71师师部那里,让她游行示众。还强迫她站在台上发表所谓悔改的讲话,缪敏一边流血一边讲话,气息微弱,她对台下的群众讲: “革命一定会胜利,红军一定会打回来!”

方志敏就义后,缪敏依然被关押在南昌女子监狱。听到丈夫壮烈牺牲的噩耗,缪敏不改其志,对反动派说: “你们尽管关押我,我愿意为了革命事业把牢底坐穿!”

两年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形成,组织通过多方奔走和协调,救出了缪敏同志。解放前,她被组织接回延安,解放后,缪敏回到方志敏的故乡,照顾婆婆和孩子。她成为了一名作家,加入了中国作家协会,还当选为江西省的文联委员。

缪敏用手中的纸和笔回忆起她和丈夫方志敏的革命经历,《方志敏小时故事》《方志敏战斗的一生》《回忆方志敏同志》等等。虽然方志敏早已离开人世,但他仍然活在缪敏和孩子们的心中。

方志敏和缪敏一共生下五个孩子,长子方松,二儿子方柏,三儿子方竹,女儿方梅,小儿子方兰。

五个孩子的名字很有寓意,梅花高洁坚韧, “梅花欢喜漫天雪,冻死苍蝇未足奇”。 松柏四季常青历经严寒而不凋, “岁寒而知松柏之后凋也”。 竹子直挺挺,气节十足,“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 千磨万击还坚劲 ,任尔东西南北风”。

方志敏和缪敏对孩子的美好祝愿是希望他们拥有顽强的生命力和铁骨铮铮的气节,希望他们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这五个孩子从小有的被放在老家抚养,有的被乡亲们收养,有的不知所踪,很少见到父母。孩子们的童年并不充满欢乐,时常东躲西藏,饱一顿饥一顿,更难过的是他们几个还不生活在一起。

大儿子方松是由方志敏的母亲一手抚养,虽然过得清贫,但安全一些。他和奶奶的感情非常深厚,长大了之后,懂得照顾奶奶。解放战争期间,国民党居然抓他去当壮丁上战场打仗,方松心里一万个不愿意。他爸爸方志敏就是被国民党害死的,怎么可能会帮仇人打仗,还是打自己人。

方松在村里长大,乡亲们很喜欢他,团结起来救出了方松。方松逃过一劫,可惜生了一场大病,解放后一年,他离开了人世间。

方柏和方竹被缪敏带去延安,延安那时有保育院,缪敏忙碌时把他们兄弟俩送进保育院,闲下来去接他们。缪敏在延安负责后勤工作,担任妇委书记。

方柏在解放后进了一家机械厂工作,他很踏实,一直干到退休,1988年,他不幸病逝,年终六十岁。

方竹在解放后去了一家拖拉机厂工作,在江西,江西是方志敏的故乡,也是缪敏解放后一直生活的地方。方竹还没退休之时,做过政协常委,在岗位上兢兢业业,发光发热。2005年因病去世,生命定格在75岁这一刻。

女儿方梅在方志敏牺牲前三年出生,那是一个冬天,方志敏希望女儿可以跟梅花一样洁白无瑕坚韧不拔勇敢坚强。出生后,缪敏把她托付给一对好心的夫妇抚养。

养父母对方梅关怀备至,他们知道国民党会不断搜捕他们,也知道这个女婴会给他们带来麻烦,他们仍然坚持抚养。虽然他们过着东躲西藏的生活,但养父母从无怨言。

缪敏从来没有忘记这个女儿,解放后立马找到方梅。缪敏看到失而复得的女儿热泪盈眶,让方梅去读书,耐心地和她讲父亲方志敏的英雄事迹。

方梅虽然十几岁才开始念书,但刻苦用功,学业有成,被分配到航运管理局工作。也许是受到母亲的影响,方梅写了关于父亲的书籍,她印象中,母亲曾告诉她, “父亲是个可爱的人”。

方梅查阅资料,访问母亲,写下了《方志敏和他的亲人们》《方志敏的人生》

怀着对父亲的深深敬意,方梅在退休之后加入“方志敏研究学会”,担任名誉会长和理事。虽然她从未见过生父一面,却用了一生时间去找寻父亲的足迹。

小儿子方兰在解放后被缪敏千辛万苦找到,和父母分别时,他刚出生,那是1933年,正是红军反围剿时期。他流落到了河北磁县,被汪东兴找到。他曾经担任过南昌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1980年,他作为编剧主编《血沃中华》**,这部**是以革命烈士方志敏为主要人物刻画的。2018年与世长辞。

方志敏的妻子缪敏在1977年去世,一辈子没有改嫁,将生命和事业都献给了国家和人民。

方志敏和妻子缪敏为了革命事业舍弃了自己的小家庭,方志敏曾对反动派讲,“我身已许国,再难照顾家庭”,缪敏“愿意为了革命事业将牢底坐穿”。 他们身处民族危亡之际,只能奋不顾身寻求出路,为了那条光明大道,为了不让自己也不让后代成为亡国奴,他们甘心付出生命的代价。

方志敏写的《可爱的中国》振聋发聩,令人动容,读完不禁落泪。只有怀有赤子之心的人才能写出这样唤醒民族血性的文章,也只有一心爱国的人才能发出激发人民同心协力一同救国的最强音。 中国可爱,方志敏可爱,人民可爱!

警察的老婆一般做的职业有:部队,医疗教育,银行,烟草,税务,工商,政府,党群,以事业编,公务员,军队,国企居多。

警察和医生最般配,因为都是长期加班职业工作时间不稳定不利于吵架闹分手。

这个就更好理解了,窝边草吃着最方便啊。大家都是干这个的,更容易互相理解吧。说得高大上点就是有共同语言,说的现实点就是,你加班我也加班,咱谁也别埋怨谁。

但家庭责任是个问题,特别是有孩子了以后,家里如果要是没有老人帮忙就太难了,而且警察的收入都不是太高,经济压力也会大一些。

不过也有说找其他政府部门的公务员也是不错的选择,一来有共同语言,二来收入稳定,还有就是其他部门没那么忙,可以顾家。

狱警找对象一般人都会找自己的同行作为伴侣。

学生怎样才能上岸狱警?

必须符合年龄要求

年龄超过35将失去报考狱警的资格,另外年龄在15岁以下也是不允许报考的。狱警一般都是年轻力壮的年轻人,他们必须具备一定的魄力才能降服住犯人,大学应届毕业生报考狱警正是好时机。有报考意向的学生最好提前在相关网站查询报考条件,免得最后竹篮子打水一场空。

狱警的身体必须足够健康

狱警平时经常和犯人打交道,如果遇到蛮不讲理的犯人必须将其制服,此时没有强壮体格很难做到。监狱里的犯人往往都有心理方面的问题,他们有时会和狱警发生冲突,作为狱警一定要保持冷静,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无论是当兵还是做警察都要有健康的身体,如果学生患有慢性疾病是不适合入职的。

我生活里,就有一些奇特的人,有能力可以活成别人眼里的传奇人物。简碧燕,台湾创作型女歌手就是一个特殊的存在。

之所以说她特殊,并不是在歌坛名气多大,而是她曾经因为枪杀男友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在监狱里服刑的期间,还被狱警追求,甚至女囚和狱警谈起了恋爱。

只不过后来因为狱警也并不是真的爱她,简碧燕也只能选择出狱后自己黯然神伤地独自打拼。

一、简碧燕:从小缺爱的女孩,却枪杀男友被判刑14年。

简碧燕的幼年时期,可以说是在缺爱的环境中长大的。网络上有传闻说简碧燕在幼儿园的时候,经常遭到小朋友们的排挤,也不讨幼儿园老师喜欢,所以对于这种集体生活简碧燕的内心是十分排斥的。

而且在家庭里,简碧燕也没有得到过太多的温暖,这种生活环境下长大的简碧燕,慢慢让她的性格非常叛逆,在12岁的时候,简碧燕离家出走。

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离家出走后在社会上混迹,可想而知日子有多难过。这个时候,一个社会大哥样的男子出现在了简碧燕的生活中,这名大哥对她各种照顾,让简碧燕生出了归属感。

但是随着相处的时间长了,简碧燕也发现这个大哥的一些恶习。比如对于简碧燕的暴力对待,一次简碧燕把这名大哥用于监听自己的手机拆开了,就遭到了大哥的暴打。

在得知这名大哥是有家室的人之后,简碧燕提出了分手,但是大哥不同意,对于简碧燕个各种威逼利诱,甚至提出如果分手,就把之前拍摄的简碧燕的大尺度的照片散发出去。

面对本身想去依靠和依赖的大哥型男友,简碧燕的内心是十分奔溃的。就像在沙漠中走了很久的人,突然有人给了你一杯水,本来如饥似渴的十分渴望这杯水,谁知道对方却在这杯水里放进去了致命的毒药。

试想一下,想饮下这杯水的人,内心是多么的愤恨。于是简碧燕承受过身心的打击,并且在进退两难、走投无路之际,她在一次趁着大哥熟睡时直接将对方枪杀。

简碧燕本想在枪杀男友之后也结束自己的生命,但是最终她自杀未遂,通过警方判决判处了有期徒刑14年

二、在监狱里,简碧燕竟然和监狱主管谈起了恋爱。

在监狱里失去了人身自由,简碧燕的生活也是十分的枯燥,于是她用歌词创作的方式来激励自己。也借此来抒发自己苦闷的情绪,以及抚慰自己内心所受的创伤。

在监狱的创作中,简碧燕还曾经多次获得过监狱文学奖,可见她确实有自己的才情所在。简碧燕即是美女,又是才女,在监狱里也是风云人物。她吸引了监狱里一个姓蔡的主管对她献殷勤,经常开解她,找她聊天,对生活中的简碧燕也是十分的照顾。

在这样的来往中,简碧燕对于监狱的主管也产生了感情,决定和对方交往,谁知道对方在得到自己之后,就变得爱理不理,这种情势让简碧燕大受伤害。

为了弄清楚到底是什么原因,简碧燕从监狱的管理员处多次打探这名蔡姓主管的事情,才得知对方是有女朋友的。可想而知,对于简碧燕应该就是玩弄感情吧。

一段感情就这样无疾而终,因为简碧燕的身份原因,也没办法和对方去做过多的理论。

三、无论处于何种境况,简碧燕从没放弃自己的歌词创作。

小时候成长过程不开心,十几岁就离家出走,在社会上交到的男朋友对自己家暴,因为枪杀男友去监狱服刑,在监狱被主管欺骗和玩弄感情,无论生活受到了多么不公平的对待,简碧燕从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

坚持创作歌词,在监狱期间,她创作了300多首歌词,还多次获奖。这是一个励志的故事,也是一个警示青少年的案例。好在出狱后,简碧燕还能坚守自己的梦想,继续写歌词,做歌手。

简碧燕的内心其实是非常柔弱和脆弱的,所以她把各种的心情都抒发到歌词里,原来是想通过恋爱找到给予自己内心的支撑和力量,谁知道几次的恋爱都遇人不淑。

甚至因为恋情的原因,自己一时头脑发昏,做出了枪杀男友的事情,赔上了自己十几年的青春,实在是太不值了。

长相漂亮不是她的罪,别人也没有理由因为一个女孩子长得漂亮就欺骗她的感情,或者去排挤她。现在简碧燕在台湾进军歌手界,目前虽然还不是什么特别出名的歌手,但是她有一定的才情,也经历过人生的起起伏伏,耐得住寂寞,情感上经历过几次打击也更加成熟,希望能坚守出自己的事业成功之时。

写在最后:

简碧燕,现在已经彻底和监狱的管理人员脱离了关系,不再幻想和对方谈情说爱,她也有自己的事业规划,希望能够守得云开见月明,做出自己的事业,找到真正心疼她和懂她的那个人。

对于过去的经历,简碧燕也并没有闭口不谈,而是坦诚地讲述过去,也希望更多的青少年不要步她的后尘

罪犯家属给狱警汇钱,家属有责任。家属给狱警送东西需警惕,情形严重的会构成刑事犯罪,会触犯行贿罪。监狱的人民警察若私自收受罪犯家属财物的,要被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