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
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
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
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二、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
1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服务)的,按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是外购商品(服务)的,按该商品(服务)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企业送礼品给其他单位时,借:营业外支出。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企业送礼品给员工,企业购进礼品时,借: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企业送出礼品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支付客户礼金,取得发票的,计入销售费用
借:销售费用---招待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支付客户礼金,不能取得发票的,按照捐赠,计入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收入---礼金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现凡是礼品都需要纳税的。
按公司常规入账:
1.首先是按招待费入账,应计入“营业费用——业务招待费"或是”营业费用——礼品招待费“的二级科目。
2.在税务实践中,将企业因宣传推广需要而发生的赠送业务区别情况对待。凡外购商品用于赠送的,通常作为招待费对待,按规定比例税前扣除。对于自产货物用于赠送的,按宣传费对待。
企业的礼品支出主要涉及3个税种: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收礼的人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通常情况下是由送礼的人代扣代缴。具体按《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增值税是指自产自销的产品作为礼品送给客户,视为销售,交纳增值税。
企业外购礼品赠送给客户个人的行为,属于用于交际应酬需要视同销售计征企业所得税,同时按业务招待费的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是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国国家法律文件。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于2011年6月30日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1994年1月28日颁布)、税收征管法(2001年4月28日颁布)以及由中国各级税务机关发布的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的规定,构成了现行中国个人所得税法的主体法律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企业通常会采用赠送客户礼品、为客户提供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等方法促进销售。作为会计人员,应熟练掌握企业赠送客户礼品的账务处理。
企业赠送客户礼品的会计分录
1、赠送礼品、物品进行促销时: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等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2、代缴个人所得税(由企业赠送礼品自己垫付)时: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银行存款
3、若赠送的礼品或物品属于企业生产的产品,则在促销费用的同时将其视同为销售产品处理
(1)企业赠送的礼品、物品时: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款)
(2)结转销售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产成品
销售给客户送的礼品费用,计入业务招待费或销售费用均可,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一般纳税人视为销售的账务处理应计入销项税额)
企业赠送客户礼品的税务处理
企业赠送礼品的支出主要涉及3个税种: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1、增值税是将产品视为销售,作为礼品送给客户,应交纳增值税。
2、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3、企业外购礼品赠送给客户个人,属于交际应酬应视同销售征企业所得税,同时按业务招待费的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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