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小孩要办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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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小孩要办什么手续,第1张

领养小孩要办什么手续
导读:领养孩子已经成为了很正常的一件事,有的是因为自己无法生育,有的也是出于善心,不过无论是哪种都是值得提倡的,但是关于领养也是有许多要求的,不符合要求是不被允许领养的,接下来我就给大家整理一些有关领养的相关资料。一、领养小孩要办什么手续    

领养孩子已经成为了很正常的一件事,有的是因为自己无法生育,有的也是出于善心,不过无论是哪种都是值得提倡的,但是关于领养也是有许多要求的,不符合要求是不被允许领养的,接下来我就给大家整理一些有关领养的相关资料。

一、领养小孩要办什么手续

      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领养孩子需办理以下手续:

      1、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2、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

      3、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2)、民法典规定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4、收养登记实行分级登记制,涉及到内地公民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孩子户口源头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涉及到港、澳、台、华侨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地级市(州)民政部门办理;涉外的收养登记,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民政部门或经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级市(州)的民政部门办理。

      5、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关系。

      同时,还需带收养人(男、女双方)和被收_人一寸大头像各一张,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全家福(两寸)照片一张。

二、领养的流程

      1、申请

      (1)、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2)、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证明或经过公证。

      2、审查

      审查是收养登记的中心环节。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要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

      (1)、收养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的条件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3)、收养人的收养目的是否正当,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4)、是否有买卖儿童或变相买卖儿童的行为;

      (5)、是否有其他违反法律的行为。

      3、登记

      (1)、凡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次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2)、对不符合民法典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4、公告

      (1)、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

      (2)、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领养孩子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身边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5、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的手续办理如下:

1、申请。当事人应当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并提交有关的证明材料;

2、审查。收养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的条件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进行审查,并进行必要的询问和调查。询问或调查应当制作询问笔录或调查记录;

3、登记。经审查,凡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次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综上所述,收养有一套系统、严格的程序。收养人如要收养子女,须提出收养的书面申请书、收养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以及收养当事人持有的两个市级以上医院不育诊断证明(有效期3个月)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一、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上对收养作了规定:收养人的条件是: (一)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限制) (二)有 抚养 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30周岁 (五)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六)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 、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该限制。 (七)有配偶的人收养子女,必须夫妻共同收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6868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二、 领养孩子 需要哪些手续和步骤 办理登记所需材料: 1家庭户口簿; 2 身份证 ; 3婚姻状况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证明; 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 健康证 明; 5捡拾经过证明; 6弃婴发现地派出所出具的弃婴证明; 7市计生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三、收养关系一定要公证吗 收养关系公证不是收养的必须程序。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应当由收养 人、送养人依照《民法典》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在实际收养孩子的时候,可以选择去当地的福利院进行收养,而此时作为收养人、被收养人,其实在条件上面都有限制的。当然,要想成立合法的收养关系,那么就需要办理收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