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礼费用报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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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礼费用报销情况说明,第1张

送礼费用报销情况说明
导读:法律分析:项目根据支出项目,填写差旅费、办公费、交通费等; 摘要根据业务性质填写,如去哪出差,购买办公用品等。扩展资料: 报销单是指各单位为购买零星物品、接受外单位或个人劳务或服务而办理报销业务,以及单位员工报销补助费、医疗费等所使用的单据

法律分析:项目根据支出项目,填写差旅费、办公费、交通费等; 摘要根据业务性质填写,如去哪出差,购买办公用品等。

扩展资料:

报销单是指各单位为购买零星物品、接受外单位或个人劳务或服务而办理报销业务,以及单位员工报销补助费、医疗费等所使用的单据。报销单可以由各单位根据自己的需要自行设计,也可以购买统一的报销单。

报销费用的填制要求: 1、费用经办人原则上应在费用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特殊情况可另行处理。 2、将原始单据剪齐边角,正面朝上(与报销单据同向)粘贴在报销单的反面左边。

3、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如实填写报销单的各项内容,如:报销时间、报销人、费用摘要、单据张数等。 4、采购类经营费用,须凭有效的《请购单》(或采购计划表)和发票到仓库办理物品验收入库手续,并将进仓单、直拔单附在报销单据的后面。

5、非采购类的行政、办公或其他费用,直接填制报销单据。 6、外出培训费凭《培训协议》办理报销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十四条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记帐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业务招待费报销制度

  为了有效控制公司的业务招待费支出,节约成本费用,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业务招待费用支出范围

  1、业务费:指招待来访客户所需的茶叶、烟、水果、饮料以及赠送客人、客户的纪念品等费用;

  2、招待费:指因工作关系招待有关人员发生的就餐费、娱乐费以及宴请客人、客户(包括工作餐)的酒水、烟及食品等费用。

  二、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原则:

  业务招待费应坚决贯彻“可接待可不接待,不接待”,“可参与可不参与接待人员,不参与”,“可发生可不发生费用,不发生”,“态度热情,费用从简”的原则。

  业务招待费使用严格执行规定限额和招待标准,严格执行分档次接待原则,坚决控制非业务性接待,严禁随意超标进行业务招待,特殊情况需说明原因,经请示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招待,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严禁发生随意招待现象。业务招待费发生前要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包括招待单位、人数、时间、地点、陪同人员等;办公室根据申请,请示副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安排,紧急情况下可口头请示同意后方可进行业务招待,但事后要履行审批手续,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接待用餐时,严格控制陪客人数,实行对口接待。原则上陪客人数不得超过对方人数的半数。

  三、业务招待费的审批程序

  业务招待费的支出实行“预先申请,据实报销”的管理方式。

  一、业务费的审批权限:一律由办公室负责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其他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安排。

  二、招待费的审批权限:公司副总经理审批单次预算500元(含酒水)以内限额的招待费,公司总经理审批单次500元以上限额的招待费。

  招待费又分为工作餐和客餐两种:工作餐即指平时员工加班的就餐以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前来公司办理业务临时就餐。客餐即指除工作餐外专门为宴请客人的就餐及酒水。

  1、工作餐的审批程序:加班部门或对口接待部门负责人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详细注明招待的事由、参加人员以及人数,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办公室或副总经理签字批准后,由加班部门负责人安排用餐或对口接待部门相关人员陪同客人用餐。

  2、客餐招待的审批程序:由对口接待部门负责人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详细注明招待的事由、参加人员以及人数。经公司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签字同意后,送办公室确定用餐标准及膳食餐厅,并由办公室通知财务部准备烟及酒水。

  四、业务招待费的支出标准

  1、业务费的支出标准:

  用于接待客人、客户的烟、茶叶、水果、饮料等及赠送客人、客户的礼品原则上由财务部统一购买、保管、发放。

  ①、单次接待购买水果、饮料标准为不超过50元。

  ②、日常接待及办理业务用烟标准为:副总经理5盒/月、办公室3盒/月、财务部及销售部1盒/月。由各部门负责人按月领取,超量不补。

  ③、赠送客人及客户的礼品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安排。

  ④、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单独购买的,向办公室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并注明事由、购买的具体项目、赠送的具体对象、金额,由总经理审批后,安排财务部门购买。

  2、招待费的支出标准

  ①、工作餐的标准:员工加班的工作餐,每人15元;部门及部门经理招待的工作人员,每人20元;

  ②、客餐的标准:

  a、政府部门、上级机关、关联单位主办以上人员每餐标准为每人60元(含酒水等),酒水标准白酒控制在50元/瓶以下,红酒30元/瓶以下;

  b、政府部门副职以上干部、集团部门经理级别人员每餐标准为80元(含酒水等),酒水标准控制在100元/瓶以下;

  c、政府部门及集团公司一把手每席不超过1200元(含酒水),酒水标准控制在300元/瓶以下。

  d、招待用白酒每席一般不超过2瓶,特殊情况最多一次不能超过3瓶。如无特殊原因,客餐用烟定为16元/盒的黑兰州,且每席用烟不得超过3盒。大型或专题会议接待用餐标准按照总经理审批的预算执行。

  客餐接待本公司陪同人员需2人以上且不得超过对方人员半数。

  ③、公司总经理发生的招待费用,凭发票据实报销。

  ④、客餐招待时发生的车辆费用按所安排餐厅至客人居住地出租车计价标准实报,不允许虚报及多报。

  ⑤、公司原则上不安排客人餐后娱乐等其他活动,如必须安排,需请示总经理同意后方可。

  五、业务招待费的报销

  经办人须取得用餐酒店正式发票以及点菜酒水清单,并附上《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交由财务部门审核,金额超过伍佰元的需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就餐发票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定额发票印章要清晰可识别,印章不清的不予报销,未中奖的发票必须保持兑奖区完整,不可随意撕毁,不完整的发票不予报销。单次报销必须为同一单位提供的发票,同面额的发票必须连号,不同次的发票可不连号。发票归属地与费用实际发生地必须一致。

  2、手工开具的发票必须如实填写,不得提供套开、虚开的发票,发票填写必须规范,发票内容必须完整,不符合规定开具的发票不予报销。

  3、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同一单位且连号的发票,需写明具体情况,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4、原则上不允许用餐票代替其他单据报销,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先通知财务部门,经确认后写明情况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5、招待用餐超出标准部分的费用,原则上由接待人承担,特殊情况须由经办人说明原因,其他陪同人员证明并签字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门报销。

  6、经总经理批准的特殊招待费用据实报销。

  7、经办人员可预先根据《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的用餐标准,在财务部门借支餐饮费,在招待结束后贰天内到财务部门报销(节假日顺延),如遇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正式发票,可先取得酒店出具的证明以及点菜酒水清单,并附上《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同行人员共同签字后在财务部门报销,事后再补取正式发票。

  8、如报销单据不符合规定的,财务部直接将单据退回报销人,超出一周内未做出改正的,需经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门方准予报销。

  六、罚则

  接待人多报就餐人数或用餐标准,除退回报销超标准部分金额外,另罚款50—100元。

  凡公司人员弄虚作假,借业务招待之名行私人招待之实,且到公司报销的,一经查实,除退回报销金额外,对经办人和当事人罚款100元—200元。

  公司人员虚报或多报招待费用,情节恶劣的可给予辞退。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为促销自家产品,一般都会以抽奖送礼的形式宣传产品,那么对于赠送给客户的礼品该怎么做账?要缴纳个税吗?

公司给客户赠送礼品的账务处理

公司向客户赠送礼品,做账时,一般在营业外支出、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等科目核算,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计入业务招待费或销售费用科目核算,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

注:一般纳税人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应计算销项税额

赠送礼品给客户要不要缴纳个税?

需要按具体情形区分:

1、如果客户不是个人,而是公司或其他单位组织的,则不会涉及个税的缴纳;

2、如果客户是个人,但属于“买赠”情形,则无需扣缴个税;

3、如果是向个人赠送礼品,并非“买赠”的赠送,才要扣缴个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年第74号)的规定:

三、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赠送给客户的礼品涉及的增值税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38号)第四条规定: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由以上规定可知,如果公司做宣传活动过程中以抽奖等方式向客户无偿赠送礼品的,则发生了视同销售的行为,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更多推荐:企业推广活动赠送礼品的税务处理

购买礼品送给客户做账的方法是:

购买送客户的礼品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科目,具体会计分录是: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它是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实实在在、必需的费用支出,是企业进行正常经营活动必需的一项成本费用。由于其直接影响国家的税收,因此税法对其税前扣除有限定,仅允许按一定标准扣除。

税费指税收和费用税收,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依据其社会职能,按照法律规定,强制地、无偿地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一种形式。税费是指国家机关向有关当事人提供某种特定劳务或服务,按规定收取的一种费用。

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

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交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等,借方登记实际交纳的税费;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余额如在借方,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企业买礼品送客户,应该遵守相关税收规定,将礼品费用计入当期成本或预付账款,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增值税,同时需要保留好相关票据和凭证。

企业在进行营销推广时,常常会采用赠送礼品的方式来增加客户黏度。如果企业想要通过礼品成本进行税务计算,需要注意以下三点:一是礼品必须与企业业务有关;二是礼品的价格不得超过100元/份;三是礼品不得重复赠送给同一客户。具体操作上,企业应该将礼品费用计入当期成本或预付账款,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增值税。如果礼品价格超过5000元,还需要提前向税务部门备案。此外,企业发放礼品的同时,需要保留好相关票据和凭证,以方便后期的财务核算和税务申报。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将礼品作为营销费用计入当期成本,那么礼品不得列为固定资产或库存,企业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

如果企业采用现金购买礼品,如何处理入账?如果企业采用现金购买礼品,需要及时记录相关票据和凭证,以便后续财务核算和税务申报。同时,企业应该开立银行存款账户,将现金存入账户后再进行礼品购买,以便纳税申报。

企业买礼品送客户入账,需要遵守相关税收规定,注重礼品的计量和申报。只有合理合法地处理赠送礼品的成本和税务问题,才能真正发挥礼品在营销推广中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对顾客或者使用人免费提供样品,经国家税务机关认定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企业赠送礼品给客户属于无偿提供财物,若符合相关条件,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公司报销费用类型包括差旅费、通讯费、礼品费、会议费、招待费等。每种费用有不同的报销标准和审核流程,应遵守相关规定并保存好票据。

公司报销费用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差旅费:包括交通费、食宿费、出差期间的通信费等。不同公司对差旅费的报销标准不同,通常需要提供交通票据、酒店发票、餐饮发票以及通信记录等。2 通讯费:包括电话费、短信费、上网费等。由于员工的通讯使用方式多种多样,公司需要制定相应的报销政策,并要求员工提供明细的通讯账单等证明文件。3 礼品费:包括公司赠送客户、合作伙伴的礼品费用。礼品费用的报销必须符合公司的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同时也需要获得接受礼品的对象的同意和记录相关信息。4 会议费:包括举办会议所需的交通、住宿、场地租用、设备租赁、餐饮等费用。不同的会议类型有不同的报销标准和要求,需要提供发票、收据等相关证明文件。5 招待费:包括公司内部员工之间或与客户、合作伙伴的招待费用。招待费用的报销必须符合公司的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同时也需要获得接受招待的对象的同意和记录相关信息。除了上述费用类型,还有一些其他的费用类型需要注意,比如办公用品费、培训费、保险费等。不同的公司报销政策不同,员工需要根据公司的政策和相关规定来进行报销。

如果因为个人原因导致票据丢失了,该如何处理报销?如果个人原因导致票据丢失了,应该在第一时间向财务部门申请开具证明文件,并尽可能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支持报销申请。但是,公司对于丢失票据的审批可能会相对更加严格,需要经过公司审核流程后才能进行报销。

对于公司报销费用类型,员工应该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及时准确报销相关费用,并妥善保管相关票据和证明文件,以便随时进行查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纳税人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应当留存有关凭证、账簿、记录等凭证材料,并按照规定保存和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