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的产品赠送给客户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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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的产品赠送给客户会计分录,第1张

外购的产品赠送给客户会计分录
导读:外购货物无偿赠送时需要视同销售, 1、当购买直接送人时, 借:销售费用, 贷:现金。 2、购买时不确定用途,后才用于无偿送人, 借:库存商品,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借:销售费用,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外购货物无偿赠送时需要视同销售,

1、当购买直接送人时,

借:销售费用,

贷:现金。

2、购买时不确定用途,后才用于无偿送人,

借:库存商品,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借:销售费用,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根据赠送不同用途:

借:无偿赠送:营业外支出,

送礼:管理费用等-业务招待费,

宣传:销售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小规模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若是买一赠一的(要确认销售收入,开票开在一张票上可以按票面折扣金额计算销项税,未开在一张发票或写备注栏的,不可按折扣后金额算,要按几种货物的公用价值算销项税):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小规模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主营业务收入。

增值税视同销售: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所得税视同销售行为: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若是将产品赠送给客户,属于视同销售行为,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在日常经营中,企业会将生产的产品送给客户,对于这种情况需要进行视同销售处理。那么企业自产产品送给客户的会计分录该如何编制?

企业自产产品送给客户的会计分录

若是将自产产品赠送给客户,属于视同销售行为: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包装费各种运杂费等。此外,在有销售折扣的情况下,还应考虑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等因素。

应收账款是伴随企业的销售行为发生而形成的一项债权。因此,应收账款的确认与收入的确认密切相关。通常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应收账款。该账户按不同的购货或接受劳务的单位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视同销售的行为有哪些?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春节前送客户礼品一般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企业购入礼品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礼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企业实际在春节前送客户礼品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礼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库存商品是什么

库存商品指的是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以及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同时也指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的产品。企业设置“库存商品”科目,核算库存商品的增减变化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对外销售库存商品时,根据不同的销售方式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营业外支出的内容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即除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支出等以外的各项非营业性支出,如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固定资产盘亏等。营业外支出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

与营业外支出相关的会计核算

企业发生各项营业外支出时,记入这个账户的借方;期末结转损益时,从贷方转入

本年利润

账户的借方,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企业对外发生不能列入企业合法的成本列支,一般计入“营业外支出”。

企业以债务重组方式收回的债权,以低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现金收回债权的,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项应收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账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有时会将自己的产品送给客户,这样的行为可以做视同销售处理,会计人员应如何编制具体的会计分录?

赠送库存商品给客户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视同销售的行为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非同一县(市),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9、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什么是库存商品?

库存商品是指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以及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管理费用是什么?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