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杉律师,男友恋爱期间给我的钱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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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杉律师,男友恋爱期间给我的钱能要回来吗?,第1张

小杉律师,男友恋爱期间给我的钱能要回来吗?
导读:我认为恋爱中,从赠与的性质而言,赠与分为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和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两种。1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行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系指一方为了缔结婚姻关系而赠与对方财物的行为,生活中主要包括结婚的彩礼以及为订婚而购买的钻戒等,在法律性质上属于附解

我认为恋爱中,从赠与的性质而言,赠与分为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和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两种。

1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行为

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系指一方为了缔结婚姻关系而赠与对方财物的行为,生活中主要包括结婚的彩礼以及为订婚而购买的钻戒等,在法律性质上属于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上述赠与行为的赠与人,在实施赠与彩礼或钻戒行为时,当事人间往往不可能存在书面甚至口头赠与合同,更无可能明确将解除条件明确表达在赠与行为之中。认定上述赠与行为中附有解除条件(确定不结婚或一定条件下解除婚姻关系),实际上是结合社会善良风俗,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进行客观解释的结果。上述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在特定情形下,因所附解除条件成就,赠与人可请求返还。

案例:

热恋时,女子小王答应男子小张如果想结婚,就要先送自己一辆车作为代步工具,结婚后再以双方名义购买一套位于上海徐汇区的婚房,在小张豪送女友小王一辆价值150余万元的奔驰车后,小王却不愿意与小张恋爱,提出分手。分手后,小张要求小王归还车辆,小王不予理睬,双方为了争夺奔驰车闹的不可开交。

小杉有话说:

在本案中双方恋爱期间赠送的礼物,一经送出,一般来说不能再要回来。但是,奔驰车价格不菲,而且赠送方小张是以结婚为目的,那么如果最终双方没能结婚,作为接受礼物的一方小王应该将礼物返还。

2一般赠与行为

恋爱过程中,一方为了表达爱意、增进感情而赠与对方财物,或为另一方购置的个人物品属于恋爱中的一般赠与行为。此种赠与能否要求返还,应当适用合同法赠与合同的一般规定。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享有任意撤销权。物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动产的所有权移转以交付为准。上述一般赠与行为,因为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并完成了标的物的交付行为,被赠与财物的所有权已经发生移转。在赠与行为不存在效力瑕疵时,赠与人无权要求受赠人予以返还。

如果在一般赠与行为中,财产数量多,价值大,或者遭受财产损失的一方因送礼或其他花费而导致生活困难,可要求对方全部或部分返还,若赠与物已毁损而不存在,可折价补偿。

案例:

上述案例中,小张在提供的材料中我们看到,在特殊的日子,比如5月20日、情人节、七夕节等节日,向小王发了“520”、“1314”、“999”等特殊额度的红包或者转账。分手后,小张主张小王归还共计26余万元的转账。

小杉有话说:

在恋爱关系存续期间,小张曾多次在特殊日子向小王洪以微信转账、支付宝等方式支付金钱,本质上属于小张为增进双方感情,维持恋爱关系的赠与行为。双方之间的赠与合同关系均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背法律规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拘束力。小张多次向小王支付金钱,小王均予以接受,双方间的赠与合同均已实际履行完毕,并且赠与的数额在一定的合理限度内,也符合社会交往习惯和日常生活经验。故小王取得小张支付的金钱具有合法依据。另外,小张也无法举证证明红包的发放是基于结婚的目的,所以,26万余元是无法要求小王返还的。

在我国,婚姻法是不保护恋爱关系和婚约的,解除婚约、恋爱分手也是当事人双方的自由权利。但是,在解除婚约、中断恋爱关系时如果发生财产纠纷,如果一方赠与对方的钱是复原费、医疗费、抚恤金等,应返还全部或大部分;另外,如果是借婚约、恋爱等名义骗取钱财的,情节轻微,应归还财物,情节严重的则可能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后的最后,小杉想告诉恋爱中的男男女女,恋爱期间的经济来往比较频繁且较为随意,一旦产生经济纠纷很难以认定。情侣也不要将金钱作为衡量彼此感情的唯一标尺,在经济条件允许的范围内促进和稳固恋爱关系,真正能让双方更长远的走下去的是彼此的用心和贴心。

恋爱时如胶似漆,为爱花销。分手后态度冷淡,“人财两空”,那些为爱进行的花销是否能够返还,哪些可以返还呢?

是否能够主张返还要分类讨论,恋爱关系中的当事人实施的小额给付属于一般性赠与,可不予返还;但是若是以结婚为目的,给予对方财物的按彩礼处理,需要按相关规定返还。

一、恋爱花销分类

(一)赠与合同性质

恋爱双方在恋爱期间互送的日常生活用品,节日礼品,可以不予返还。

这些花销是为了增强双方感情而进行的自愿付出,属于赠与性质,可以不予返还。

(二)为实现一定目的的支出

1对于恋爱或订婚一方送与另一方的大宗财物(电视机、摩托车、金项链以及高级贵重衣物等)和一定数额的金钱(见面礼、叩头礼等),一般应予返还。

因为大宗物或金钱基于恋爱关系而存在,以与之结婚为前提,一旦这个关系不存在,另一方取得财物就失去基础,再占有此项财物则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如果原物不在,或收取方无力返还,应折价补偿。

(三)道德角度

对于以财物为诱饵,玩弄他人感情,道德败坏的,根据《民法典》663条,属于严重侵害赠与人的利益,即使送与对方较大数额的财物,也可选择要求返还。

二、案例说明

案例1:赠与性质可以不予返还

重庆高院发布维护妇女权益典型案例之四: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李某某赠与合同纠纷案。

法院审理认为,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恋爱同居关系期间,双方互赠财物系人之常情,恋爱期间一方给予另一方的财物款项,若没有或推定其没有结婚的目的,只是恋爱期间的礼尚往来,该行为符合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可以认定双方实质上成立赠与法律关系。

法律分析:需要看是以什么理由转账,如果是赠与,在赠与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可以取消,如果是借钱,那么可以要回,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回债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对订婚造成的财产损失,如举行订婚仪式请客送礼耗费的钱财,以及恋爱过程中双方吃喝玩乐共同耗用的财产损失,解除婚约时一般不得要求赔偿

2、恋爱、订婚期间,一方赠送给对方亲友的财物,无权要求返还

3、订婚、恋爱期间,互赠一些财物,这可以视为一种正常的赠与关系,一方送给对方的财物,如果数量不多,价值不大,一般不得要求返还如果财产数量多,价值大,或者遭受财产损失的一方因送礼或其他花费而导致生活困难,可要求对方全部或部分返还,若赠与物已毁损而不存在,可折价补偿

4、一方赠与对方的钱物是复员费、转业费、医疗费、伤残费或抚恤金等,如因收受财产一方提出解除婚约或中断恋爱关系,则应返还全部或大部分

5、一方亲友赠送给双方的财物,一般不能要求返还对借婚约、恋爱为手段骗取钱财的,如果情节轻微,则应给予批评教育,要求追还财物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恋爱期间给对方花钱,如果是自愿的,不是借贷关系的话,那么没有办法要求返还。所以我们应该选择合适的方式和对方相处和消费才对。

男女相处中现代花钱的一般模式

1)AA制花钱

AA制是现下十分流行的一种消费观念,在学生群体里尤为流行,在这种人际交往模式的影响下,许多学生看到了AA制便捷、公平的优点。

前段时间燕燕和我说她和一个男生出去吃饭,吃完后是男生先付的钱,她想着这男生还不错,等会请他喝杯奶茶吧,那男生突然猝不及防的来了一句:“支付宝转我27元饭钱”。燕燕立马就打消了请他喝奶茶的念头。而那个男生也一直单身。

2)男生全付出型方式

小泽刚开始工作的时候工资还不错,除去自己的生活开销和房租,还能剩下不少的钱,然后谈了一个还在念大学的女朋友。

处在校园阶段的女生都比较单纯,没有工作了的女生那么现实,所以他对女朋友也是百般疼爱。

结果,时间越长发现自己的经济竟然有点跟不上了,每个月恋爱经费实在是太大了,最后连房租都成了问题。

这时朋友意识到,在这段恋爱关系里,金钱的付出好像一直都是自己,每一次吃饭、看**、送礼物、出门玩甚至连一瓶矿泉水都是自己掏钱,而自己连对方的一杯奶茶都没有喝过。这样的恋爱关系让他怀疑自己是不是包养了一个女大学生。

3)AB制礼尚往来

所谓AB制就是“你请我吃饭,我请你看**”、“你请我看**,我请你喝奶茶”,男方多出一点,女生少出一点。

小雯和辉子谈恋爱时,总会出去吃好的,每一次辉子付了饭钱,小雯就会很主动的付**钱,辉子送小雯口红,小雯就送辉子衣服。绝对不会让辉子一直付钱。

不可以。恋爱期间男朋友给女方钱分手后一般是不可以要回。恋爱期间一方给予一方的钱财的,视为正常的赠与关系。如果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在可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行使撤销权。男女朋友分手了以前给的钱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还的,是因为这个可以视为在谈恋爱期间的一种赠与的行为。但如果是民间借贷行为的话,那么是可以要回来的,但是有诉讼时效规定。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当事人申请执行,必须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说明申请执行的事项、理由和要求,并尽可能(非必须)提供被执行人的开户银行账号及财产情况。如果当事人嫌麻烦或搞不懂怎么申请强制执行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的,必须向法院提交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不知道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仍可以正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在一般情况下,男女朋友谈恋爱期间所赠与的一些小额的钱在分手之后是不能够要回来的,除非说是大件的物品,而且是以借给对方使用为目的的可以要回来,如果对方不予归还的话,可以起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恋爱期间男方为女方花的钱,分手后一般是不能要回的,送给女方的物品视为赠与,而其他消费视为自愿的支出。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解除同居关系如何分割财产 从上述司法解释可见,对于未婚男女同居而发生纠纷,一方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请求分割的是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何谓“共同所得”,一般认为形成同居双方共有财产的“共同所得”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双方共同生活,这是形成共有关系的基础;二是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这是产生共有关系的前提条件。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才能构成共同所得,否则应视为个人所得。 何谓“一般共有”,即共同共有,也就是说,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房产,不管双方的出资多少,双方均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双方终止同居关系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 司法实践中,下列财产一般认定不属于同居双方的共同财产: 1、一方同居前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补助费等; 3、一方在同居期间继承的财产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 恋爱男生给女生花钱可以要回去么2  一、谈恋爱花钱分手了可以要回来吗 1、这就要分情况来看了,如果在恋爱期间只是给对方买了一些小礼物小玩具,那这种情况小编不建议大家要回来,因为总共也没有多少钱,要回来对自己来说非常没有面子。 2、不过在恋爱期间如果给对方买了很多东西,而且价格都很高,属于奢侈品的情况下,那么是可以要回来的,如果对方不给可以报警,通过法院诉讼,当然自己要提供凭证,证明这些东西确实是花自己钱买的'。  二、男生给女生花了钱分手要钱说明什么 1、如果两人在分手时,男生跟女生要分手钱,关键两人在恋爱期间,男生根本没有为女生购买什么值钱的东西,都是一些小玩意儿的情况下,那说明这个男生很抠门,跟他分手是对的,另外也证明了他心里根本没有你。 2、当然,如果在分手时男生跟女生要钱,是因为之前给女朋友买了很多昂贵的礼物,那么这种情况跟女生要钱也是非常正常的,毕竟对于男孩子来说确实花了不少费用。 3、另外在分手时男生跟女生要钱,也说明两个人没有复合的可能,既然分手,倒不如要一些钱回来,这样更加实在一些,不过如果男生这么做,那么自己的脸面可能一点都不要了,对于女生来说肯定也会非常后悔认识你,并且跟你谈恋爱。 恋爱男生给女生花钱可以要回去么3  谈恋爱男生给女生花钱是理所应当吗 有些女生在谈恋爱喜欢让男朋友给买个口红,买个包包或者买些零食吃。尤其是女大学生居多。在当时我上大学时,就有女同学给男朋友撒娇要买些东西,我觉得男生在节日时主动给你买可以,但作为一个女生,直接要就有些说不过去了。而且男生也是学生,还没有赚钱,也需要从家里拿生活费,如果你真的喜欢一个男生就应该为他着想。 当时我宿舍就有一个女生,每次她和男友出去玩回来都会提着一大袋零食回来,还开心的分给我们吃,说是男朋友给买的,节假日回家的车票还有她的一些名牌的鞋子都是男朋友花钱买的。她男朋友也是一个同校的学生,只不过家庭条件好一些。我很好奇,你怎么那么好意思地接受这些呢。 我觉得还是自己买的用的比较心安理得。记得那时我五一假期回家和朋友一块逛街玩,朋友给我聊她宿舍的事情,聊着聊着又聊到了谈恋爱,当问起我有没有谈恋爱时,我说谈了,因为刚开始谈还没有告诉别人,她就问我:你男朋友给你买零食吃吗我说偶尔买吧,但我不喜欢吃零食,最近在减肥。 她接下来的一句话把我惊着了,她说:你给他要啊,男朋友是干嘛的,就得给他要……还给我列举出来她宿舍舍友时是怎么给男朋友要东西的。还说女孩把自己都给了他,给他要点东西怎么了。 我忽然感觉她很陌生,她还是我朋友吗,还是以前那么刚正不阿的女孩吗这是个什么样的三观。谈恋爱就是两个人两相情愿的事情,怎么就变成了我用我的青春来从你那里换取钱财的事情,我不太敢相信我的耳朵听到的。我觉得两个人谈恋爱就是相互的,不要一直让男生花钱,虽然他嘴上不说什么,心里也一定很多苦吧。 我班还有这么一个女生,她很喜欢口红,尤其是大牌口红,但自己家境一般每月生活费也就一千块钱左右,没有多余的钱买那些三四百的口红。 她有个男朋友,当时开始实习了,每月工资两千多,去掉房租剩下的钱勉强养活自己,还要给女朋友钱,他又去找了份兼职,每天下班后去餐厅当三个小时的服务生,每天忙活到十一二点再睡觉,很不容易,女朋友还总是给他打电话吵架说不能陪她聊天,还一两周就要个口红,最后他只好放弃了这段感情,他真的是无能为力了。 当爱情之间只能靠金钱来维持,这样的感情你还要吗我又想到了我以前做的一件蠢事。当时谈的一个男友比我小一岁,思想什么的都很幼稚,可我就是爱他,想着他以后会好的,那时快到520了他给我说他想买个乐高,但是他没钱,我说多少钱,我给你买,他说“不贵,400。” 这可是将近我半个月的生活费啊。可我就是傻傻的把钱转给他了,他都没问问我,我后半个月怎么吃饭,我还有没有钱,自从这件事后我的心已经凉了一半。过了没多久这段感情就不了了之。我真的是太累了,付出了一片真心,他既不会心疼你,也不会安慰你,不会疼你,我不知道是他不够爱我还是他太幼稚了不知道该怎么对女朋友。 也许经历过一段狼狈的爱情,到下一次的时候才能够避开很多的雷区吧。从此之后我决心不会再和比自己小的男生谈恋爱,太累心了,他什么都不知道,只顾着自己玩有人说肯为你花钱的男人不一定爱你,不愿意为你花钱的男人一定不爱你,这句话是有道理。但也要看在什么情况下 结婚后,他为你花钱,你花他赚的钱是理所应当的,但如果没有结婚,你们在谈恋爱,在上学的时候,还是要多为对方考虑考虑吧。作为一个女孩,应该自己也有自己的能力,可以用自己赚的钱买自己想要的东西,而不是一味地靠着男生,你要有自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