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四年级小孩闯红灯被撞,这种小孩该怎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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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四年级小孩闯红灯被撞,这种小孩该怎样教育?
导读:四年级小孩闯红灯被撞的新闻让人心有余悸,所幸只受了轻伤,但这其中暴露的问题不得不让广大家长重视。在子女成长过程中“安全教育 ”是非常重要的一块内容,它教会孩子如何保护自己,所以父母安全教育做得好不好将直接决定子女未来所遭遇的危险。毕竟没有人

四年级小孩闯红灯被撞的新闻让人心有余悸,所幸只受了轻伤,但这其中暴露的问题不得不让广大家长重视。在子女成长过程中“安全教育 ”是非常重要的一块内容,它教会孩子如何保护自己,所以父母安全教育做得好不好将直接决定子女未来所遭遇的危险。毕竟没有人能永远陪在孩子身边照顾他,所以在成长过程中他要尽快学会自保,所以安全教育的意义也在于此。其中“出行安全 ”是安全教育里非常大的一个分支,因为孩子上学后需要每天外出,这时极有可能发生出行风险。从新闻可以看出,这个孩子的父母显然没有做好这块的教育工作,所以子女才会闯红灯。

那面对这种问题大人又该怎么教育呢?其实有两种方法。首先父母要把相关交通规则以及重要性讲给子女听,他之所以会闯红灯也许是因为他根本就不知道马路上的红灯代表什么意思,所以父母要把规则跟他解释清楚。当然有些小孩完全是因为调皮,不愿意遵守交通规则,这时父母就要注意自己的教育方式了,必须要严肃地将重要性灌输到对方脑海里,可以借助一些纪录片,现实生活中的新闻,来引导孩子意识到这其中风险。

此外父母还可以做亲身示范,引导子女在日常生活中如何过马路。四年级孩子年龄也不小了,很多事情基本大人教一遍就会,所以只要多带他在外面多走走,他一定就知道该怎么做。从这里也可以看出父母的安全意识才是最重要的,孩子完全会受大人影响。

很多人面临这种情况时会责骂孩子,其实这完全于事无补。孩子身上的每个问题家长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自己要好好反思,及时调整教育方式慢慢引导子女,这样他也就能很快改正过来。

早上送孩子上学后,在返回家的必经路口,我看到前面一位大约50多岁的中年大妈闯红灯。9点多的马路上,车辆确实不多,只有红绿灯按照自己的节奏在坚守。我看前面中年大妈的背影,陷入了短暂的沉思。

她是谁的妈妈?又或者谁的奶奶?她和我一样,刚送完孩子吗?还是去做别的什么事情?不管做什么,不管车多车少,都不应该闯红灯。或许节约了几十秒的时间,可是这样举动,却也可能会给其他司机带来不便,甚至有可能会发生意外。

这些肉眼可见的安全问题,我不知道她是都思考过?但是她既然会这样做,首先说明她的交通安全意识很淡薄!而让我更担心的是,如果她还带着一个意识尚未形成的小孩子,那影响就太坏了

从小我们都知道要教育孩子,做错事情就要承担责任,但是这个前提一定是父母以身作则。如果身为父母,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尊重各种秩序,那么孩子在这种家庭中成长,潜移默化的就会变成没有规矩的人!

如果父母能够从细微的地方,以良好的语言和行动为孩子树立榜样,给孩子营造一个有规矩有秩序的生活氛围,就可以从小培养孩子的生活责任感。因此,不论是教育孩子不闯红灯,还是不随手乱丢垃圾,父母都应该以身作则。

如果孩子已经做了错事,不要一味指责孩子,而是帮助孩子去解决问题,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是孩子的启蒙者,在孩子的思想和品德都尚未定格时,父母的一言一行对孩子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英国作家萨克雷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播种行为,可以收获行为;播种习惯,可以收获习惯;播种习惯,可以收获性格;播种性格,可以收获命运。”孩子的父母,便是孩子在建立规矩秩序的过程中的播种人。

愿每一个父母都能敬畏秩序,敬畏规矩,能够成为孩子们学习和尊敬的榜样;愿每一个孩子都能从父母这对榜样身上,汲取成长所需要的力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除了法律上明文的“即使行人负全责,机动车仍然要承担10%的责任”之外。交警多会再找出一些如”处理事故不当“等模糊的理由来再提高一下机动车方承担的责任比例,毕竟人命关天。

首先《道路交通法》是法而不是条例,一切在道路行驶的车辆,行人都应该遵守法。如果是闯红灯被撞,必须明确一点。《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相关规定,可能被大家都忽略了:“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所以,遇到行人,你最应该做的不是抢道先行,而是让行、避让。闯红灯着一定是主要责任,不要因为弱势群体而践踏法律的尊严,否则法就是一页白纸,政令,法令不畅。其次,分几种闯红灯情况:第一种,行人撞红灯,突然从人行道窜出来,导致正常行驶车辆无法规避造成的伤亡。行人负全责。根本无需考虑弱势群。否则如果不严格界定,那么死也能赚钱。绝症患者就会选择这样主动找死,还可以获得赔偿,因为是弱势群体。第二种,行人闯红灯,车辆能规避但处理不当,车辆应该负次责30%。第三种,行人闯红灯,车辆违规超速,超载,非紧急情况违章变道导致行人伤亡的负次要责任40%第四种,行人闯红灯,视线被右侧或者左侧超个自身车辆挡住视线的,车辆负责20%。

闯红灯违法毋庸置疑,但有些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并不是行人闯红灯一定是全责,这里还有一个交警口中的行车注意义务,驾驶员在视线情况良好的情况下与闯红灯的行人发生碰撞,多数是会给驾驶员一个次要责任,如果驾驶员还有其他违法责任,对此次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那会上浮驾驶员的责任等级。机动车对行人的威胁是相当大的,直至威胁生命。而行人对机动车的威胁却非常小,甚至可以小到忽略不计。所以无论什么时候机动车让行人都是原则。如果行人违章,机动车无责。出现的混乱状况是不可想象的。首先,儿童,老人,色盲,意识障碍等等的人,怎么出门,马路将成葬身地。其次,人人必须将交规乱熟于心,因为你稍有不慎一违规,撞死白撞,交规变化中,路标变化中谁敢保证不违章。第三,交通事故将成最好的谋杀手段。第四,违规的确认也有一定的难度。不管是机动车辆,还是非机动车,或是行人,一律按责任来划定赔偿,没有责任的、没有过错的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过错方必须赔偿无错方。

所谓法律以人为本,可能最大限度考虑到生命的重要性,才会有这些规定,所谓存在即合理。当然有好处也有坏处,例如,有网友表示,要是一些不懂事的小孩闯红灯,出事了,要是机动车不要负责,显示有违人性。其实无论多少金钱的补偿,也是无法挽回一条鲜活的生命,这一点确实无可厚非。不过对于司机而言,行人对于自己的生命都不负责任,为什么还需要他人替他买单呢?这也是绝大多数开车人所不能理解。

具体怎么赔?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驾驶员没有投保交强险,那么车主需要自己赔偿责任范围内的金钱。二是驾驶员投保了交强险,那么先是由保险公司进行赔钱,不够部分再由驾驶员自己赔偿。三是驾驶员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那么基于次要责任的原因,基本是由保险公司来赔付就够了。举个例子,假设驾驶员只保了交强险,把人撞死,赔偿总额算下来100万,责任为行人90%,驾驶员10%。驾驶员投保了交强险,由交强险赔付(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元),100×01=10万元,若驾驶员未买交强险则由驾驶员自己赔付10万元。交强险赔付达到限额,却还没有全部赔付完的,驾驶员买了商业险的由商业险继续赔付,没买商业险的自己拿钱赔付交强险不够的那部分。什么?还没赔完?不够自己拿呗。

如果年审过期出事故保险公司是不赔,机动车辆必须在年审有效期内出险了才可以获得赔偿。所以年检即将过期的车辆赶紧办理吧!既然制定了法律法规,我们就必须遵守,无论是行人还是司机。作为行人,我们是撞不过机动车的,所以遵守交规、躲避为上!红灯,绿灯是指挥交通车辆令行禁止的最基本规则,谁违反谁负全责或者主要责任。无论是作为司机还是行人、非机动车,都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尤其是对于行人来说,切勿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去衡量和试探驾车司机的个人实力!因为对于赌博来说,“有赢,必有输”!

机动车闯红灯被撞了根据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如果对方没有过错的,闯红灯一方承担全部责任。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为逃避责任选择逃逸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事故证据的,逃逸或破坏现场的一方是需要负全部责任的;

2、如果对方也有过错的,根据双方过错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双方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闯红灯被车撞了处理方式如下:

1、闯红灯被车撞了要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及时处理根据现场情况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划分;

2、根据交通认定书的责任承担自己的赔偿金额,通常赔偿10%即可;

3、驾驶员没有投保交强险,那么车主需要自己赔偿责任范围内的金钱;

4、驾驶员投保了交强险,那么先是由保险公司进行赔钱,不够部分再由驾驶员自己赔偿。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如果闯过停止线后,能刹停车子哪怕已经过了线都不会罚。但是如果没有停下,而是继续往前开就会被判罚闯红灯。属越线停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分析:如果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是经过车辆所有人许可的,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由车辆所有权人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共同承担责任为车辆所有权人明知未成年人不具备驾驶车辆的资格,还许可其驾驶,主观上存在过错,而监护人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如果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没有征得车辆所有人的同意,发生交通事故的,监护人作为民事赔偿主体,如果车辆所有人对于车辆的管理有重大过失的,比如将车钥匙长期插在车上等,车辆所有人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我们都不知道意外和明天哪一个会先到来,所以在我们有限的生命中,一定要好好珍惜自己身边的人,好好的爱他们。

据统计,每年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人数大约在十万人左右,可能近几年会有所上升。

其实我们大家在看到这个数字的时候,可能仅仅觉得它是一个数字,而不是一条人命,但对于受害者的家属而言,他们看到是一条人命,因为这是他们的家人。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在路上行驶的时候,我们经常的能看到一些乱闯红灯的人,或者不按照交通规则来行驶的人,这样的行为是非常的危险的,稍有不慎就会发生意外。

可能等待一个红绿灯的时间,仅仅需要一分多钟,如果自己闯红灯,真的不幸发生了意外,有可能人生会比他人的人生要快几十年。

虽然说有的城市现在正在创城阶段,每个路口都有交警,或者是志愿者在指挥交通,但是我们也是可以看到,有些人他们还是漠视交通规则,每次都需要有交警的指挥,才能走到正确的道路上,而且有的时候,有路口没有警方执勤,他们就肆无忌惮的想怎么走就怎么走。

其实我没看到这一些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的时候,我们就会感到非常的迷惑,为什么这些人会给遵守交通规则呢?那是不是真的实行罚款制度,他们才会真正的长记性呢?

而且在有的路上,有一些大车开的是非常的快的,即使看到有人过来,他们也不会踩刹车,这也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吧!

就在9月11日,广东省潮州市在一个路口发生了一起车祸,现场的画面让人感到非常的痛心。

一辆厢式货车在经过路口的时候,将一辆电动车给撞到了。

据了解,这是因为母亲正在送自己的孩子上学,两人被撞倒之后,当场昏迷,受伤严重。

过路的人们,在看到这样的情况之后,也是帮忙拨打了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医护人员到达现场之后,先是对这名女子进行了抢救,不幸的是在医护人员到达现场的时候,这名女子已经身亡。

我们通过当时的视频中也可以看到这名受伤的小孩脸色发白,手臂上布满了血迹,咱们孩子被剪辑的送往医院抢救,但是不幸的是,这名孩子也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交通事故中,对于汽车来说,保险程度相对于比较高一点,至少有汽车在保护着受伤的人,而电动车人们却是直接暴露在空气中的,一旦发生意外,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在有大车行驶的路上,也是希望大家能远离他们,一般这样的大车,他们的盲区是很大的,如果就在他们的身边行驶,很容易就会发生意外。

而且最近现在实行骑电动车都要带头盔,也是希望大家能够严格的按照规定的要求来,有可能意见很不起眼的小事,就能在关键的时刻救你一命。

也是希望这两人的家人们能够走出来,毕竟生活还是要继续的。

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