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赠予车辆可以要回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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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赠予车辆可以要回么,第1张

男方赠予车辆可以要回么
导读:恋爱期间赠与的车辆,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回来的。但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可以撤销赠与,要回车辆。赠与符合的条件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恋爱期间赠与的车辆,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回来的。

但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可以撤销赠与,要回车辆。

赠与符合的条件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赠与不得附条件

赠与合同能附条件,赠与合同中所附义务是应该是非法定义务,因为法定义务是法律规定必须履行义务,赠与人约定与否,受赠方都必须履行,所附义务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第三人权益和违反公序良俗、道德约束,如果所附义务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第三人权益和违反公序良俗、道德约束,所导致赠与合同无效。而且所附义务是在合同形成时就可以履行的义务,而不是合同生效后形成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男朋友写的“自愿赐予无需归还”的转账在分手后是否需要归还,取决于该转账是否是借款。如果该转账是借款,则当事人可以要回;如果该转账属于赠与,则在分手后不可以要回。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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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其实还是要看你男朋友的做法了,如果你男朋友愿意承认,这是代理你帮忙交的定金,那么这个购房合同后面的款也是你来支付的话,这个房子就应该是你一个人的,你也可以拒绝购买这个房子,定金既然是你男朋友帮你交的,那么你就让他去买,他不买的话,那么这个定金他要还给你,比如说它就相当于借了你的钱,现在要还你

法律分析:如果是对方自愿花钱属于赠与行为,不还不属于犯法。若是在恋爱期间向对方借钱,则需要偿还。如果是对方自愿花钱属于赠与行为,赠与行为是一种无偿赠送的行为。这种行为是一种财产转移的行为,需要签订赠与合同,可以以书面表达的方式可以使用口头表达的方式进行赠与行为,一旦成立,不得收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你好朋友,男女恋爱期间,男方赠送女方的车子分手,需要返还给对方的。

确定恋爱关系期间,对于恋爱或者订婚一方赠与另一方财物之后,因双方没有结婚可能时,赠与人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财物的,受赠人应当予以返还赠与的财物。因为这些赠与的行为基于婚约关系作为前提赠与对方的财物,应当视为“附义务赠与”合同。一旦婚约关系不存在就丧失赠与的合同内容,受赠人应当向赠与人返还不当得利的财物。

恋爱期间,不分彼此,但是分手了是对方的东西,还给他不要留着,重新开始新的生活,他赠送的东西都要给他,对你来说,留下来睹物思人,很难开始新的生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律)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