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问题一:广东话卖猪仔是什么意思啊 以前是指,鸦片战争后,西方侵略者在中国东南沿海地区大肆拐、掳华工赴南洋、美洲等地转卖,鹤山人称之为“卖猪仔”。 现在通常形容乘坐某交通工具,结果没到目的地就在半路被赶下车,或被安排到功的车的情况。
问题一:广东话卖猪仔是什么意思啊 以前是指,鸦片战争后,西方侵略者在中国东南沿海地区大肆拐、掳华工赴南洋、美洲等地转卖,鹤山人称之为“卖猪仔”。
现在通常形容乘坐某交通工具,结果没到目的地就在半路被赶下车,或被安排到功的车的情况。
问题二:什么叫做卖猪仔你们知道吗?哥来告诉你。。。 卖猪仔在广州的意思是这样的:别人把你卖了。做别人老婆也好、做养女也好做女佣也好。都不管你。只要能把你卖了挣钱就行。好了。就是这个意思了~
问题三:广东话卖猪仔是什么意思啊 表现意思就是被出卖了,贱卖了如:我被人卖猪仔到美国,
又或者是一件事在完成中途抚人打断从而不能完成,如:我今天坐野鸡车去深圳,结果半路被人卖猪仔了
问题四:什么叫卖猪仔 中途换车
问题五:卖猪时常说的猪水是什么意思 活猪的重量,
问题六:仔猪是什么意思 猪仔,一般指刚出生的猪崽,
另指清未民初,被卖到国外做苦力的大批中国人,他们鬻为人奴,及开矿等苦工,终身无回国之望,这些海外华工就被称为“猪仔”。
问题七:猪仔 是什么意思 (粤语) 猪仔,被宰的客人,被坑的人。卖猪仔,坐黑车被吭骗,甚至劫钱。
问题八:广东话 细路仔你泳呀,我唔系卖猪仔,这句是什么意思? 小子你不要害怕呀,我不是卖猪仔的。
在广东,打车却被司机绕来绕去,骂之,被卖猪仔 。
或者你上了一台野鸡车收了你的钱,然后又被人赶下车或把你转给其它车。
就像猪仔被送来送去一样。
很高兴为你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基础教育团队祝你学习进步!
不理解就追问弧理解了请采纳!
问题九:卖猪下水是什么意思 原指猪的内脏,猪肝猪肺猪肠子什么的,鉴于中国人是全世界最好吃猪肉猪下水的人种,这个词慢慢有了些新意思了;现在特指当前风行于世的时髦畅籍、**、音像制品、电视节目、报刊杂志等。推而广之,有时也把那些制造这类破玩意儿以蒙蔽民众、骗取钱财、欺世盗名的衰人称作猪下水。
问题十:长安街上卖猪仔是什么意思 行不通
广东话“卖猪仔”意思有以下三种:
1、契约工,即订约卖身3年、5年或10年。
2、赊单工,即出国船费由招工者先垫付,欠帐者在国外须受雇主控制,直至还清债款及利息。19世纪50年代,广东许多口岸设有“猪仔”馆,华工出国前集中于馆内,丧失自由,备受虐待,常有被折磨至死或自杀者。鹤山早期许多华侨出国也是被当作“卖猪仔”出去的。
3、买票乘车中途被“卖”,转乘另一辆车到目的地,即“卖客”。通常不是在正规车站买的票,或根本就没有正规车票,取而代之的只是收据等。而到达的目的地也不是车站,而是车站附近。卖客现象既损害旅客的正当利益,也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
扩展资料
中国关于“卖猪仔”的历史:
早在明末清初,福建,广东沿海就已经有商人自建航船,以“公凭”订立方式运送农民或手工业者去南洋垦荒开矿,这些是移民,不是猪仔。猪仔是以掠夺方式进行的,跟中国国力急剧衰弱有直接关系。
从1785年开始,中国被卖到海外的苦力激增,转运中心在澳门,有的去了马来半岛槟榔屿,有的去了特立尼达群岛。1810年,几百名中国苦力出现在巴西,试种茶树。
当时圣赫勒拿岛上囚禁着拿破仑,英国海军将领巴塞尔赫尔舰长来看望拿破仑时,拿破仑指着窗外花园里的中国园丁说:“这些人很善良,他们有才能,智慧,自尊心,决不可能长期被英国人或其它人奴役。”
到了19世纪,中国苦力被拐运人数比以前更多了。1819年英国占领新加坡后,为建造以马六甲海峡为中心的整个东南亚殖民地,总督莱佛士需要大量劳动力,而拐运最廉价又最勤劳的中国苦力,则是最理想办法。
1820到1830年,每年平均有8000名左右苦力运入新加坡。鸦片战争之后,1847年秘鲁华工达到12万人,古巴有15万。还有一批前往澳大利亚,出发站是新加坡和厦门。
1850年有4000多名苦力从香港前往正在开发的加尼福尼亚,1851年巴拿马铁路有一万多名修筑者是中国人,死亡率高达80%。可以说每一根枕木之下都有一名中国人不安的灵魂。
1859年,中国苦力出现在海地,1864年出现在墨西哥,1867年大批苦力前往加达加斯加修公路,1883年连斐济也有了中国苦力。到了1898年,苏门答腊种植烟草的中国苦力达到56000名。
-卖猪仔
猪仔
清未明初,大批中国人被卖到国外做苦力,这些海外华工被称为“猪仔”。运到国外,鬻为人奴,及开矿等苦工,终身无回国之望。
为何契约劳动被称为“猪仔”?
根据1918年林有壬为的《南洋实地调查录(第一辑)》“契约劳动,即世所谓猪仔,因受利诱而入猪圈,由猪犯率至南洋各地,专卖于各公司。契约由公司拟订,条件至为严酷。猪仔不通洋文,不知契约上所写何物,猪犯造作甘言以惑之。及至华民政务司签字,司官循例向其愿否,有受惑者而对以愿者,有临时觉悟,露不愿意。因问官系西人,对答用西语,嗫嗫不得尽其辞,猪犯恐失利权,即代为答应,强其画押。画押后驱至作工所在地,鞭挞凌虐,苦过于猪,呼吁无从,欲逃不得。至于水土之合宜安否,尤无人过问,病死不过草草掩埋,染病不死,而赢弱不堪工作,则驱逐出外,怅怅无之,或葬身沟堑,以供蝇蚋咕嘬,此猪仔猪犯之名所由来也”
除了饱受不人道的剥削之外,他们的住所当然也跟猪圈没两样。
被拐骗、掳掠来的“猪仔”首先被送到与海外猪仔馆相勾结的内地客馆中,受到奴隶般的对待。他们大多“被关在奴隶屯集所一样的木栅里,10至12人一间,里面肮脏不堪,每间120×24英尺,只有卧身之地,棚顶极低,地面铺竹,……几乎都是一丝不挂的,……门外都有‘闲人免进’的英文招贴”。四周则有会党分子轮流把守。被囚禁在客馆的猪仔,被剥光衣服,胸前打上C P S 等印记(C,代表去古巴;P,去秘鲁;S,去夏威尼)。
猪多了,当然就可以开始卖了。
当被拐骗的“猪仔”积累到一定数量后,猪仔馆便开始把劳工们装船外运。运送“猪仔”的船只,“形同监狱,戒备森严,舱门加上了铁栅栏,船员荷枪实弹,在周围巡哨。船上装了四尊大炮,主甲板上装了排炮、旋转炮。船上的苦力成了十足的囚犯,每人都编了号,不许互通声息,每天要进行检查”。而在船上充当押运任务的则大多是秘密会党中人,他们的职责是:在殖民官员例行讯问时,逼迫“猪仔”应允签字画押,表示是“自愿出洋”;如在航行途中发生“猪仔”反抗时,充当打手;在船只到岸时,防范“猪仔”逃逸。直到秘密会社被取消以前,许多贩卖“猪仔”的经纪人都是由秘密会社的头目担任的。这些猪仔也叫做“新客”。
那些猪犯是怎样引诱猪仔的呢?
首先海外洪门的堂口的人潜回国内或直接在所在国充当“掮客”与“拐匪”。这些“掮客”与“拐匪”类似今天贩卖人口的“蛇头”,他们在巨大经济利益的驱动之下,大肆从事贩卖“猪仔”的勾当。
利诱
光绪三十三年二月初三日,“凡华人被骗来洋者,每多在香港各处,每一猪仔馆用人各处去骗,或在粤东省城,或在临近各府州县,多方引诱。如秦朝英遇李鉴泉时,相交两月之久,并在港请吃花酒等事,临行,李曰:你我至交,岂能卖你作猪仔乎!谭书麟、梁丽主仆三人,十一日到香港新广万来盛筵款待,十二日晨餐食,顷即昏迷不醒,大约食内下毒。至醒时,船已开行。查问行李下落,始知被骗。又闻有李某由学堂暑假回籍,后拟返学堂,半途遇某栈某人曰:阁下到学堂,何不出洋考查格致,我有友人正拟出洋。李某信以为真,亦与偕行,至坡锁禁,始知被骗。又赖某系嘉应人,十九岁,在家族学堂读书,冬初伊兄在荷属有信,相招到坡住顺和泰,被栈伙引诱,未及一月,所携之资已罄,遂约其同到文岛一行,及到文岛,始知被骗。
强拐
有些“猪仔”则是“拐匪”们以强盗般的残酷的手段绑架劫掠的。
咸丰十年(1860)1月,两广总督劳崇光在黄埔的几艘外国趸船上营救出了几百名被拐卖的“猪仔”,并录下了其中107名的供词,披露了他们被劫掠为“猪仔”的苦难经历。例如,第3号查英供:“约10天前被10个手执刀斧的中国人绑架。我高声叫喊,但无人救应。我被拖到黄埔附近东埠地方,捉上一船运到长洲,推我上洋船当苦力。我不肯,就打,并用绳捆住用刀背连番拷打。再上洋船,洋人再问,我仍说不。他们把我带到拐子船上,打得比前次还厉害,还吓唬我说不肯出洋就只有死路一条。我怕了,只好答应。”
其他一百多名“猪仔”的被掠经历也大抵如此,许多都是被明火执仗公开绑架的。如有的“道路劫夺者,直伺伏于僻径,待可欺者经过,即一人突出遮其口,数人强纳于麻袋,负之而径行”。“或于滨海埔头,通衢歧路,突出不意,指为负欠,牵扯落船”。甚至有“用迷脑药将人脑神经迷住一部分,令你糊糊涂涂的随着他走,直至船上关在黑仓里为止”。
除了潜回国内充当掮客诱拐“契约华工”者外,有些海外洪门成员还直接在所在国对那些初来乍到的“自由劳工”进行拐骗。
男朋友喜欢叫你小猪崽子可能是因为他觉得这是一种可爱、亲昵的名字,也可能是因为他觉得你有些调皮、懒散或者有些贪吃,所以用这个名字来形容你。
另外,男人有时会用一些贬义的称呼来表达对女人的爱意,例如“小猪”、“小傻瓜”等等,这些称呼虽然看似不太好听,但实际上却能表现出他对你的爱和关心。
最重要的是,你应该和他沟通,询问他为什么这样称呼你,以便更好地理解他的想法,同时也可以告诉他你喜不喜欢这个称呼,以便他更好地了解你的感受。
《黄飞鸿1壮志凌云》这部老**相信不少朋友们都有看过了吧,在这部**当中,黄飞鸿为了拯救那些被骗取当猪仔的华工的情节,相信不少人都记忆犹新了。那么如今的我们有多少人好记得当年那些可怜的华工被当成猪仔被卖号海外呢。广东话里面的抓猪仔是什么意思呢?那么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讲讲当年猪仔的故事。
猪仔出现的背景
清初的海禁政策,最大原因就是防范反清复明等抗清活动。故顺治、康熙年间严厉推行海禁政策!乾隆朝后,国势由盛入衰,到了道光年间的鸦片战争 (1842)后才让世界看到了纸老虎的大清,中国的厄运来了!南京条约的签订,开放五口通商,但这并不代表华民可以自由的出入海洋,人民的生活依然困苦,多数的人仍然想冒一线生机的险,到南洋去找生存的机会。
加上十九世纪,美国南北战争之后,黑奴大量解放,可是美国及其它地区仍是需要大量的劳工,中国沿海的人民就成了最佳的来源,也因为多数来自下层的弱势百姓,加上出海工作的基本条件待遇都非常差,当时的人也称这样的劳工为『猪仔』。
正因如此,华工出洋在鸦片战争 (1842) 后的一百年始达到高潮。以现今新马一带为例,从 1800 年到 1940年,海峡殖民地和马来联邦入境华工累计上百万人次,而这些移民大多数均来自于东南沿海省份的劳动人民
这一波出洋热潮不仅是与清朝立国以来的海禁政策背道而驰,而且与中国人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相悖。『有土斯有财』的观念不再禁锢着广大的汉民族,所谓『汉人怕水』的概念早已被一批批出洋寻找新生路的人给打破。华侨在这一时期移居的地方遍及世界各地。华人随着潮水涌动而漂洋过海,只要有海水的地方,华人就出现在哪!
有一部分人是以自由人的身份出洋,有一部份人是透过大型移垦的方式,但仍有许多人是通过『契约华工』的方式出国。不论是何种方式,会选择到异地讨生活,绝大部份都是生活陷于困境的人。
什么是契约华工?什么是猪仔?
最早有关猪仔的定义解释,一说是出自上海《申报》所刊载的〈猪仔探源说一文〉;另一说则是出自《澳门纪略》。西方对这样的劳工正式称法叫契约华工,意指华侨自愿通过签订契约,到外国去做工。其实华工的契约许多是在诱逼下签订的,几乎和卖身契差不多。
事实上,『契约』不过是一种骗局,华工出洋后的待遇与契约上所刊载的完全是两回事,而对华工来说,这契约就是卖身契,签约后的华工完全丧失人身自由。至于猪仔则是当时更通俗普遍的叫法。
猪仔的买卖过程是大致上是南洋北美各地的种植园主与矿主,将所需要的华工人数与条件列出,交到设在中国东南沿海的洋行,由他们代招代办,洋行再交由专门搞人口贩卖的猪仔馆去办,由他们各处去招人。所谓招即是一种拐骗的手段,有的用花言巧语,有的则采取绑架的方法。一旦进入猪仔馆便失去自由,这种猪仔馆在东南沿海各口岸均设有,其中以澳门最多了。而猪仔他们绝大多数来自粤东潮州、惠州等地和珠江三角洲各县、海南岛,少数来自闽南八县。
那些被囚禁在猪仔馆的华工在登船出洋前,还要受到雇工单位及当地官吏的盘查,供词必需要说出外工作是出于自愿,否则会被押回去毒打,直至说出自愿出洋被登记在案为止。契约是洋文的,主要规定做工年限、工资、地点等。但许多猪仔为文盲,不懂洋文,通常会被印上指模,更甚者会在猪仔的身上烙下代号,代表他们即将要抵达工作的地点。领得一些安家费后,就只能任人摆布。
不是听话就没事,其实跟贩卖黑奴差不多,同时会伴随着死亡。
在到达目的地没日没夜的工作前,还有一大段苦难的海上航程了。
运送猪仔的船只多为帆船,设备简陋,基本卫生条件不足。行驶极慢的帆船,狭小的船舱,在热带海洋上飘荡数月。加上贩卖猪仔是十分有利可图的交易,船主为获取暴利往往超载,猪仔登船后即监禁于紧闭的船舱里,白天只能肩挨着肩屈膝而坐,晚上人靠着人躺下,船舱内空气十分的污浊,吃的是腐坏残食,加上水手的虐待、折磨,造成极大身心痛苦,故死亡率惊人。
猪仔在南洋当地生活
当华工被运至东南亚后,多数被运到马来半岛、印尼、婆罗洲开田辟荒或是种植烟草与橡胶。
清末曾经有一篇短篇小说〈猪仔还国记〉,说明猪仔的实际生活状况,内容大致为:广东人士虽略懂文墨,也成家立业,但遇到生意不顺利,到省城找机会时,就遇到猪仔掮客,貌似义气豪迈,替他抱不平之外还介绍赚钱机会。所以广东失意商人就被骗签下契约,卖到南洋当苦力七年,毫无音讯。之后他的妻儿变卖一切家产到处寻人,最后终于在南洋找到已被折磨不成人形的先生,然后经过在广东的家人奔走借钱,终于把人赎回家的故事。
在当时大部份有关猪仔的故事都跟上述故事雷同,大部份都在叙述猪仔无奈、悲惨的一面,但实际上尽管一般华工平日在恶质的环境中,工作劳动十分辛苦,但在其低层的生活里,亦偶有休闲轻松的一面。如:中国的新年假期中,还是可以看得到舞龙舞狮及迎神赛会等庆贺活动。这些节日活动的传统习俗成为支持猪仔度过漫漫岁月的精神力量。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猪仔从事的多为劳动力高的工作,一旦他们有幸脱离猪仔生涯,也就在当地落地生根,并且将原乡观念自然带入当地,形成一种地缘与业缘的移民社会发展。例如:广东兴化人大多为三轮车夫,他们努力赚钱从车夫-计程车司机-车行,广东潮汕人一般都做小生意起家,慢慢做大,借此一步步达到光宗耀祖的目标,这种模式从清末开始就存在于马来西亚的华人社会中。
结束猪仔贩卖
对于华工苦力的悲惨遭遇,清廷早先并不重视。地方官对于此恶况也很少干涉,更别说上奏朝廷,这些都间接促使猪仔贩卖的猖獗,从1850年代到1870年代,几乎所有东南沿海主要的港口皆有招工馆的设立。一直到1865 年,英法公使曾与中国总理衙门,会商中国契约工人出洋办法,最后由恭亲王提出三条:
1、 中国政府承认华工自由出洋…,惟其契约以三年唯限…其工作之时间,疾病之抚恤均有规定。
2、 凡以强迫招诱手段,招华工出洋者,根据国法处以死刑。
3、 出洋之处以通商口岸为限,以便外国领事帮同办理。
后来清廷经过几次与外国协商之后,由李鸿章于1874年签订的中秘通商条约及1877年的古巴华工条款最具意义,从此大量华人工人踏上了南美的土地。
根据过去资料显示一名猪仔从招募到运抵南洋,盘缠食宿费用约五六十元,售价二三百元。根据契约,每月工资 5 元,期限 3 年,工资共 180元,但经层层抽剥,所得不过数十元。正常情况下,3年期限一到,即可获自由,但若沾染赌博等不良嗜好,欠下债务,就只能继续当猪仔抵债。早年流传的一首《南洋吟》便将这些猪仔的遗憾唱到心坎里。
以过去的马来西亚为例,1916年废除猪仔制度,但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去南洋谋生的华工又成倍增长,成为变相的猪仔。这个情况一直到二次世界大战爆发才结束。纵观整个猪仔发展,大约从十九世纪中期盛行至二十世纪初期才结束,可说是华侨血泪史上的一页,可中国人善忘,少有人知道这段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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