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瓣9.2,看10遍都不够的小说:那只知更鸟,还原人性最初的模样

男朋友 0 56

豆瓣9.2,看10遍都不够的小说:那只知更鸟,还原人性最初的模样,第1张

豆瓣9.2,看10遍都不够的小说:那只知更鸟,还原人性最初的模样
导读:在豆瓣上,有7万多人为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打出了 92分 的高分,这是一本我觉得看10遍都不嫌多的小说。 身为律师的父亲阿迪克斯,对儿子杰姆和女儿斯库特平等、民主,同时满怀爱意的教育方式感动了无数读者。 同时,在这部讲述孩子成长的小说中,

在豆瓣上,有7万多人为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打出了 92分 的高分,这是一本我觉得看10遍都不嫌多的小说。

身为律师的父亲阿迪克斯,对儿子杰姆和女儿斯库特平等、民主,同时满怀爱意的教育方式感动了无数读者。

同时,在这部讲述孩子成长的小说中,怪人拉德利作为故事的副线,一直暗暗牵引着故事走向,看到最后才明白: 奇怪的不是怪人拉德利,而是人心。

阿瑟·拉德利自小就生活在一个与常人不同的家庭里,父亲老拉德利和母亲拉德利夫人为人孤僻,不爱出门社交,好像也没有正经工作,一家子不合群的行为常常惹人非议。

不管在哪个时代,跟别人不一样就是你的错。 从众心理影响着梅科姆镇上每一个人的生活方式和行为规范,也为拉德利一生的悲剧埋下了伏笔。

命运的巨变发生在一个平平无奇的夜晚,拉德利跟镇民眼中“不三不四”的坎宁安家的孩子玩,开车在镇广场上兜圈子,还把出来阻拦的治安员锁了起来。

本来是少年玩闹的顽劣行为,没想到这群众人眼中的“不良少年”竟被带上了法庭。

拉德利被以行为不检、扰乱治安、人身攻击和伤害的罪名起诉,罪名中甚至还有一条荒谬的侮辱妇女,理由是他们在广场上的叫骂声足以传到镇上每位妇女的耳朵里。

少年时期的顽劣行为加上人们习以为常的偏见,将拉德利送上了即将断送自己一生的法庭。

法庭判他去州立工读学校就读,到这里,拉德利本来还有融入社会的机会,然而,父亲老拉德利对名誉的看重彻底将他监禁了起来。

因为觉得拉德利家族不能出这等“坐牢”般的事情,老拉德利向法庭求情,将拉德利去工读学校的判决改成圈禁在家,从此拉德利便一直被禁锢在家中,没出过门。

经历了人心险恶,由身至心的不间断打击,使得拉德利渐渐变得敏感寡言,越来越惧怕外面的世界,只有身处在黑暗中,才能让他感到安全。

与常人不同的 家庭背景 让拉德利一家在镇上不受待见,加上社会的 偏见 以及父亲 对名誉的过分看重 ,彻底断送了拉德利生活在阳光下的正常人生,他变成了只能生活在黑暗中的幽灵。

作为一个怪人,偏离事实的奇怪传闻自然少不了。

多年后,足不出户的拉德利已经被孩子们想象成可怕的怪胎模样,仿佛谁靠近他都难逃一死。

孩子们怕他,同时也对他无比好奇。

正处在对世上的事物有着强烈探索欲望的时期,杰姆、斯库特和迪尔3个小孩对怪人拉德利简直好奇到爆炸。

他们小心翼翼地靠近拉德利的房子,甚至进到屋里探索,然后被吓得落荒而逃,杰姆甚至把裤子都落在那里,孩子们更证实了拉德利是个可怕的怪人的传言。

若不是后面因为尤厄尔卑鄙的复仇,拉德利出手相救,孩子们将永远不知道, 这个看起来苍白瘦弱的男子,是多么温柔善良的一个人。

那些他们在树洞中收到的礼物:口香糖、用香皂刻成的娃娃、坏了的怀表加表链、吉祥币,还有杰姆那条修补得歪歪扭扭的裤子、莫迪**家失火那晚的毯子,以及两兄妹的生命,怪人拉德利用自己的方式,默默地对孩子们好。

书中有一句话:

被父亲老拉德利扼杀的象征自由天性的知更鸟陨落,拉德利心中那只善良、正义的知更鸟,仍在坚强地引吭高歌。

在心理学中, 规范性社会影响 是影响人们最多也最深的一种影响。人们在这样的影响中寻求获得社会的认可,避免遭受到社会的挤压,尽量活得像大众意义上的“正常”。

规范性社会影响很大程度上帮助稳定了社会秩序,但也会在一些问题上做出错误的选择,比如利益,比如价值观。

也许正是因为看透了这个世界多得是不符良心的事情,多得是只顾自身利益的人,拉德利才会极少走出家门,而是选择继续做一个怪人,守护自己的一片净土。

从被父亲逼着成为一个少数派,到自己选择成为遵循自己的良心的少数派,拉德利在众人怪异的眼光中,成为了一只吟唱动人歌曲的知更鸟。

东野圭吾的这句话,我理解为太阳至明至亮不可直视,人心至暗至深难以直视。

人心是这世界上最坏的东西,也是最好的东西。

这世上不乏聪明人,却缺聪明的好人。

尤厄尔满肚子的算计,不用来努力挣钱,让住在垃圾场的孩子们过上正常的生活;尽是用来算计和报复,在对黑人的偏见和狭隘的心胸之下,那称不上多的聪明劲反而拖累了他,让他死在了自己的报复之中。

而整个故事中最有理由变坏的怪人拉德利,却仍善良地在黑暗中生活着,甚至用自己的善良,救下了2个孩子的命。

这两人的遭遇,充分地告诉我们一件事情: 聪明是一种天赋,善良却是一种选择。

做人可以不聪明,但万万不能不善良。

如果说聪明决定了一个人成就的高度,那么善良则决定了一个人落魄的限度。

成功时,山顶风光无限好,但只有在落魄时,善良的品质才能帮你度过难关,东山再起。

故事中《灰色幽灵》这本书出现了多次,在故事的尾声,斯库特跟阿迪克斯说着斯托纳小子: “后来他们终于见到了他,这才知道他根本没有做过哪些坏事……阿迪克斯,他其实是个非常善良的人……”

书中的斯托纳小子其实就是故事中的拉德利,他们都被传言坏事做尽,但只要稍微了解他们的人就知道,他们其实是非常善良的人。

人心从来都不是表面就能看清的,狡猾阴险与善良正义都需要花时间了解.阿迪克斯不仅教会了小女儿,更点醒了我。

我很庆幸孩子们有阿迪克斯这样民主、有爱的父亲,更为拉德利感到难过。

我总是忍不住想: 若是拉德利的父亲也如阿迪克斯这般,世界上是不是就会少一个善良的 怪人 ,多一个正义地生活在阳光下的好人?

文/拾光

图/**《杀死一只知更鸟》

文/蓦然一夏

"只有一种鸟你不能去打。知更鸟。因为它们什么也不会去做,只是站在那里,为人们唱歌。它们不会到处筑巢,不会吃掉院子里的花儿,不会做任何打扰人的事情。就只是那样,在那里而已。杀死一只知更鸟,是错误的。" ——《杀死一只知更鸟》

怀着敬畏的心情读完了哈珀·李的《杀死一只知更鸟》,心情是复杂的,似乎有很多收获,但是真正细数却发现,留在脑海中的只是一些不成文的思想碎片。我努力用自己的语言把它们整合成一篇文章,也自知这只不过是揣测作者原有思想的冰山一角,但我还是决定用拙劣的文字表达出来。因为一本好书,永远值得被分享。

1孩子的眼里没有黑白

故事以斯库特和杰姆的成长历程为主要线索,用轻快流畅的语言记叙了一系列看似没有多大关联的事情。

在书的前半部分,侧重点在孩子的早期教育上。孩子的父亲阿迪克斯——一位律师,用自己的所言所行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自己的孩子。

杰姆和斯科库特两个孩子是父亲阿迪克斯正直善良的最好写照。他们两个年纪很轻,但能明辨是非对错。

"在种族问题上,他们两个眼里都没有黑白。黑人和白人生而平等。"

平等在法庭上无法实现,但人性闪烁的闪光点依然可以在《杀死一只知更鸟》里捕捉。这算是抚慰读者心灵受伤的一剂良药。整本小说都是从阿迪克斯的小女儿斯科库特的视角出发,一个刚上学的孩子的视角下的世界有多五彩缤纷:

拉德利怪人事件、与哥哥杰姆和好朋友迪尔的一个个恶作剧、与父亲阿迪克斯略带奇思妙想的对话、受罚到老太太杜博斯家念书、万圣节表演的惊悚夜晚……汤姆·鲁滨逊是故事中间一个环节,里面的矛盾冲突之大与小说原本轻松愉快的基调相反。

平淡中带着温暖、简单中夹着乐趣,正因如此,《杀死一只知更鸟》才经久不衰。有笑有哭、有爱有恨、有善有恶、有趣不失深度。

2歧视是杀死知更鸟的最大凶器

汤姆·鲁滨逊是知更鸟的典型形象,而阿迪克斯又是汤姆的知更鸟;怪人拉德利偷偷地通过树洞给斯库特和杰姆送各种小礼物,最后还拯救了他们生命,拉德利无疑是"我"和汤姆的知更鸟。

本书的书名是《杀死一只知更鸟》,全书提及知更鸟的次数却并不多。知更鸟是善良可爱可敬的人物角色的象征,更是本书的寓意灵魂所在。杀死一只知更鸟,是谁杀死了一只知更鸟?凶手不是一个人,而是当时社会背景下的某个群体,那些抱着各种歧视与不平等观念的人们。

很多人口口声声说着人人平等,在行为举止中却暴露出了内心的本质。斯库特的老师,盖茨**就是这样一个例子。她在课堂上对孩子们表达了自己对希特勒歧视犹太人的行为的愤怒,却在法庭上对自己身边的黑人出言不逊。用斯库特的话来说:"一个那么痛恨希特勒的人,怎么转过脸来对自己家乡的人这么恶毒呢?"

只能说种族歧视是当时社会的一种普遍病态心理,然而无论社会与法律对黑人多么不公正,阿迪克斯始终如一地践行着自己的原则,不管是全力为鲁滨逊辩护,还是对黑人保姆卡波妮的尊重与信任,都体现了他崇高的人格。他不想让两个孩子失望,更不会让自己的良心蒙上一丝灰尘。

3杜博斯太太——你所不知道的勇敢

杜博斯太太在小主人公斯库特的眼中不是什么好人。她总是显现着一副病态的模样——不仅是身体上,更是心理上。她总是对"我"和哥哥杰姆肆意谩骂,甚至当着"我们"的面说父亲阿迪克斯的坏话。

然而阿迪克斯总能用欣赏的视角去看待一个人。在杜博斯太太的身上,也有一种可贵的品质,一种生而为之的决绝与勇敢。她病痛缠身,不得不靠吗啡减轻病痛,在生命的最后阶段,她决心让自己的生命无所歉疚、无所依赖,因此选择了戒除吗啡。这个过程有多痛苦,作为读者的我们不得而知。但是这样的勇气,我不得不惊叹。一个垂死之人尚且有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勇气,我们这些年轻人面对困难还有什么理由时时退缩?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杜博斯太太赢了,全凭她那九十八磅重的身躯。用她的话来说,她死得无牵无挂,不亏欠任何人,也不依赖任何东西。

4怪人拉德利——人不可貌相

在"我"的眼里,拉德利是个怪人。他闭门不出,长相丑陋。然而正是这个无比丑陋的人,三番五次地通过家门口的树洞给"我"和哥哥杰姆送礼物。先是口香糖,然后是一块怀表以及表链,又照我们的样子雕刻了两个栩栩如生的小人。

对于拉德利,小说是设有悬念的。我们一直都是只见其事,不见其人。雪后的那场大火,瑟瑟发抖的“我”站在寒风中,是拉德利先生悄悄给"我"披上了暖和的毛毯;"我"、哥哥还有迪尔夜闯拉德利的宅院,又是拉德利收起了哥哥遗落的裤子,并且缝好放在原地;最后的那个夜晚,是拉德利挺身而出拯救了"我"和哥哥杰姆的生命——至此,拉德利终于露出了庐山真面目——丑陋、羞怯、卑微却又无比善良的一个人。

这让我想起了那个丑陋却善良的卡西莫多。人们往往相信他们眼睛所看到的东西,用眼睛去判别丑或美,殊不知这是一种极其片面的判断方法。

一个人的品格,不会写在脸上,他的所言所行所思都是他人格的折射,所以不仅要眼观,更要用心去感受。如果单凭眼睛看到的就去下决断,恐怕我们都要被外表所蒙蔽了。

5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去了解一个人

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

这大概说的就是换位思考。人与人之间的相处之所以复杂玄妙,和人之间的差异性有很大的关系。

我经常思考,世界上这么多个体,在每个人自己看来,我就是我,独一无二的我。社会上有千千万万个人,就有千千万万个"我"。每个"我"都有自己的经历,自己的故事,自己的立场,因而每个人的想法也不尽相同。这么多个"我",从人的自私性来看,产生矛盾便是不可避免的了。

大多数时候,当我们真正了解一个人,我们会发现,这个社会还是好人占多数的。

因为不理解,所以有隔阂。因为体谅,所以明白。

《杀死一只知更鸟》给我的感想,是不连续的、有价值的。我无法用娴熟的文字准确地表达出我的感想。但是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这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就像是一股清泉,汩汩流过心田,带给你别样的人生思考。就像是一朵鲜花,闻起来就像天使的呼吸。

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是在2018年的豆瓣年度榜单,当时标记了想读,当然,标的多了后来就忘了。

前几天在微信读书刷书,突然想到它,便翻开了。连续3天,花了7个小时才读完。

因为意想不到的精彩,几乎是逐字逐句来读的。

看完的那个晚上,下班路上,突然袭来极大的空虚感。在回家的车上,脑子完全放空的状态,但心里又阵阵温暖:告诫自己要一直保持善良,相信公正。

想象自己有个小女儿,也像主人公斯库特一样古灵精怪。那我一定不会逼她做淑女,不会给她穿束缚的裙子,会给她足够自由去做她喜欢的事情,但会告诫她边界和原则。最好也能有一个像杰姆一样的哥哥,能照顾、陪伴和指引她。

想象怪人拉德利冷酷又温柔的样子,还有莫里**的善解人意和浓香的磅蛋糕,都让人内心柔软及充满希望。

最酷的还是父亲阿迪克斯,超正的三观。以身作则的传教,充分的尊重和理解孩子,并给予孩子最大的陪伴和保护。

说他是一本教育书真的一点没错,所有的爸爸都可以看看。

这本书看完,特别想念爸爸。他是个老实话不多的人,现在年纪也大了,每次回去感受他的老去都特别难受。从小和他沟通不多,但这几年关系好很多,我也发现他越来越多的优点。

这本书将来会推荐给陈先生,想象以后他和孩子的相处的画面就特别愉悦,他应该会是个好爸爸的。

以下为摘抄内容:

 第一章

 她嫁给了一个沉默寡言的男人,那个男人大部分时间都躺在河边的吊床上,满脑子想的都是他布下的串钩上是不是挂满了鱼。

男人们挺括的衣领还不到上午九点钟就变得软塌塌了;女人们中午之前洗一次澡,下午三点钟睡完午觉再洗一次,等到夜幕降临,扑过爽身粉的女人们一个个浑身上下汗湿甜腻,就像撒了糖霜的软蛋糕。

 单是听人说起他的样子就足以让我们一连老实好几天,杜博斯太太则是个让人望而生畏的恶魔。

因为原先那些硬塞给我的角色现在都由他来扮演了。

我们由此发现,迪尔是个袖珍版的梅林,脑子里装满了古怪的主意、不可思议的渴望和神乎其神的幻想。

 座老房子丝毫未变,还是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但是当我们隔着街道凝望着它,似乎看到里面的百叶窗动了一下。飞快的一闪。那么轻微,几乎让人察觉不到,然后整座房子又归于死寂。

◆ 第二章

我猜,她之所以选我来回答问题是因为她知道我叫什么名字。当我把字母一个个读出来的时候,她眉头上出现了一道浅浅的细纹;她又让我读了大半本《初级读本》和《莫比尔纪事》上的股市行情之后,发现我能识字,看我的眼神里就不仅仅是一丝若隐若现的嫌恶了。卡罗琳**让我回家告诉父亲,不要再教我识字了,那会干扰我的阅读。

 我今天已经和卡罗琳**交手两次了,他们的眼神里充满了天真的期待,以为这种彼此间的熟络会催生某种相互间的理解。

 如果她刚才对我友好一点儿,我肯定会为她感到难过。她是个相当漂亮的姑娘呢。

◆ 第三章

杰姆和沃尔特先回学校去了,我留下来向阿迪克斯报告卡波妮偏心眼儿,就算因为这会儿耽搁,我等会儿得独自一人从拉德利家门前飞跑过去,那也值了。“不管怎么说,她喜欢杰姆胜过喜欢我。”我做了总结陈词,并且建议阿迪克斯马上让她卷铺盖走人。

◆ 第四章

 在这个过程中,州政府在我身上花费了好几英里长的作业纸和蜡笔,试图让我领悟群体动力学的真谛,可谓用心良苦,但收效甚微。

◆ 第五章

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一类人,他们——他们只顾担心来世,根本不去学习在今生如何做人。你顺着街道看过去,就知道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拉德利先生做什么是他自己的事情。如果他想走出家门,他就会出来。如果他想闭门不出,他也有权利待在屋子里,避开那些喜欢追根究底的孩子

◆ 第六章

因为如果怪人拉德利杀死了他们,他们错过的也是上学而不是假期;

◆ 第九章

人在追踪猎物的时候,最重要的是从容不迫,等待时机。什么也不用说,他肯定禁不住好奇,早晚会冒出来。

◆ 第十章

这并不完全属实:我虽然不在外面因为阿迪克斯的事儿跟人打架,但私下里在家族内部就是另一回事儿了。从第四代表亲往上,不管是谁,我都能打他个满地找牙。举个例子来说,弗朗西斯心里就再清楚不过了

你们射多少冠蓝鸦都没关系,只要你们能打得着,但要记住一点,杀死一只知更鸟便是犯罪。

◆ 第十一章

 我拿起一本橄榄球杂志,找到一张迪克西·豪威尔的照片给杰姆看:“这张跟你好像。”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动听的恭维话,可是一点儿也不起作用

他们当然有权利那样想,他们的看法也有权得到充分的尊重,”阿迪克斯说,“但是,我在接受他人之前,首先要接受自己。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几个星期下来,他已经练就了一副礼貌而冷漠的表情,用来对付杜博斯太太捏造出来的那些最让人火冒三丈的诬蔑之词。

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里拿把枪就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杜博斯太太赢了,全凭她那九十八磅重的身躯。用她的话来说,她死得无牵无挂,不亏欠任何人,也不依赖任何东西。她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人

◆ 第十三章

她不胖,但很结实,还总喜欢穿塑身内衣,把胸部撑到令人头晕眼花的高度,腰部勒得紧紧的,突出了宽大丰满的臀部,成功地向人们表明,她也曾拥有沙漏一般的身材。不管从哪个角度看,她的体态都令人触目惊心。

他这句生硬的话刺伤了我。手里的梳子正划到一半,我啪的一声摔在了地上。说不清是为什么,我禁不住哭了起来,怎么也止不住。这不是我的父亲。我的父亲从来不会冒出这些想法,我的父亲也从来不会说出这样的话。谁知道亚历山德拉姑姑用什么手段让他变成了这样。透过蒙眬的泪眼,我看见杰姆也跟我一样孤立无援地站在那儿,脑袋扭向一边。

◆ 第十四章

 听得字字分明,默默掂量了一会儿,觉得只有去卫生间才能带着仅存的最后一丝尊严离开现场。我在卫生间里待了足够长的时间,好让他们相信我真的有迫切需要

他此言一出,我腾地跳了起来。“你这个该死的阴阳人,我要打死你!”当时他正坐在床上,我轻而易举地揪住了他的额发,一拳打在他嘴上。他回了我一个耳光,我正要还他一个左勾拳,却被他打中了肚子,四脚朝天倒在地板上。他这一拳打得我喘不过气来,可我不在乎,因为我知道这是在打架,他在拼命反击。我们还是平等的

 你说怪人拉德利怎么从来不离家出走?”迪尔长长地叹了口气,转过身去背对着我。“也许他没什么地方可去……”

◆ 第十六章

 好吧,希望等杰姆长大一些,他能对人理解得更深刻,反正我不会。“我要让沃尔特回到学校的第一天变成他的最后一天。”我发誓说。

◆ 第十七章

我觉得杰姆高兴得太早,还没等蛋孵化就数起小鸡来了。

◆ 第十九章

 阿迪克斯曾经说过,判断一个证人是在撒谎还是在讲真话的一种方法是听其言,而不是观其色。

◆ 第二十章

我们对尤厄尔先生采取的行动还是有所了解的:那是任何一个敬畏上帝、坚韧果敢、有尊严的白种男人在这种情况下都会采取的做法——他通过宣誓提出指控,促使警方签发了逮捕令,而且毫无疑问,他是用左手签的名。现在,汤姆·鲁宾逊就坐在你们面前,他宣誓的时候用的是他唯一好用的那只手——他的右手。

“这个安静、体面、谦卑的黑人,纯粹是因为鲁莽,竟然对一个白种女人产生了‘同情’,结果不得不和两名白人当庭对质。那两名证人在证人席上的言行举止你们都亲眼看见了,不需要我来提醒。除了梅科姆县的警长以外,控方的证人在诸位先生面前,在整个法庭面前,表现出一种目空一切的自信,自信他们的证词不会受到质疑,自信诸位先生会和他们持有同样的假设——那是一种无耻的假设,认为所有黑人都撒谎,所有黑人在本质上都不道德,所有黑人在白人妇女面前都不规矩,这个假设和他们的精神品质息息相关。

◆ 第二十一章

我闭上了眼睛。泰勒法官逐一询问每个陪审员对裁决的意见:“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我偷眼看了看杰姆:他紧握栏杆的双手变得煞白,肩膀一耸一耸的,仿佛每一声“有罪”都像刀子一样刺向他。

◆ 第二十二章

他们怎么能这么做?他们怎么能这样?” “我不知道,可他们确实这么做了。他们以前做过,今天晚上又做了,将来还会再做,而且,他们这么做的时候……似乎只有孩子会哭泣。晚安。”

 她突然冒出一句话:“别担心,杰姆。事情从来都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糟糕。

 昨天晚上,我坐在前廊上等你们回来。我等啊等啊,一直等到你们沿着人行道走过来。我一边等着,心里就在想,阿迪克斯·芬奇不会赢,也不可能赢,可是,他是这里唯一能让陪审团在一个这样的案子上拖延那么久的人。我对自己说,好吧,我们算是迈出了一步——虽然只是小小的一步,可毕竟是迈出了一步。”

◆ 第二十三章

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上,总有什么东西让人丧失理智——即使他们努力想做到公平,结果还是事与愿违。在我们的法庭上,当对立双方是一个白人和一个黑人的时候,白人总是胜诉。这些事情很丑恶,可现实生活就是如此。”

 如果让女士们来担任陪审员,我怀疑案子永远都结不了——她们会没完没了地打断别人,提出各种问题。

 阿迪克斯说过,你可以选择自己的朋友,但你不能选择自己的家人,所以不管你是否承认,他们都和你有血缘关系,而且不承认事实会让你显得很愚蠢。”

>如果世界上只有一种人,那他们为什么不能和睦相处?如果他们都是一样的人,为什么还要互相鄙视?斯库特,我觉得我开始明白一些道理了。我觉得我开始理解怪人拉德利为什么老是闭门不出了……那是因为他‘想’把自己关在屋子里。

◆ 第二十四章

 莫迪**紧紧握住了我的手,我就什么话都没说。有这只手给我温暖已经足够了

 莫迪**愤怒的时候,说起话来一语千金,冷若冰霜。此时此刻,她被深深地激怒了,灰色的眼睛和她的声音一样冰冷。

 他说,“我把想法告诉过他,可是除了跟他说我们胜诉的机会很大,我也不能再说什么了。我猜汤姆大概是厌倦了,不想再等白人为他争取机会,宁愿自己冒险采取行动。

 莫迪**一打开通往餐厅的门,里面的声音顿时膨胀了起来,扑向我们。亚历山德拉姑姑走在我前面,我发现她进门的时候高高昂起了头。

 亚历山德拉姑姑从房间那头望着我,面露微笑。她看了看桌上装小甜饼的托盘,朝我抬了抬下巴。我心领神会,小心地端起托盘,走到梅里威瑟太太身边,拿出我最恭敬的待客礼节,问她想不想要几块。不管怎么说,如果姑姑能在这种时刻保持淑女风范,那我也能做到。

◆ 第二十五章

 并且马上通过输送闲言碎语的“英吉利海峡”——斯蒂芬妮**四处传播

◆ 第二十六章

不过,有一桩怪事让我百思不得其解:尽管阿迪克斯作为一个父亲有种种不尽人意之处,但在当年的改选中,人们还是心安理得地再次选举他进入议会,而且和往年一样,没有一个人提出异议。我得出的结论是,人就是不可捉摸,那我就躲得远远的,不到迫不得已压根儿不去想他们

 哦,那天晚上,我们从法庭里出来,盖茨**……在下台阶的时候,她走在我们前面,你肯定没看见她……她当时正在和斯蒂芬妮**说话。我听见她说,是该给他们点儿教训了,那些黑鬼越来越不知道天高地厚,下一步他们就得自以为能跟我们白人通婚了。杰姆,你说,一个那么痛恨希特勒的人,怎么转过脸来对自己家乡的人这么恶毒呢……”

◆ 第二十八章

 在我们头顶高处,一只孤独的知更鸟正在黑暗中没完没了地演唱它的保留曲目,它唱得那么幸福甜蜜,都忘了自己正站在谁家的大树上。它先来了一段葵花鸟尖利的“叽叽”声,又转为冠蓝鸦暴躁的“嘎嘎”大叫,接着又凄婉地唱起了北美小夜鹰的哀叹曲:“普威尔,普威尔,普威尔。”

◆ 第二十九章

 不过,在我好奇的目光注视下,他脸上的紧张神情慢慢消散了。他嘴唇微启,露出了一个羞怯的微笑。我的眼睛里突然噙满了泪水,这位邻居的面容瞬间变得一团模糊。

◆ 第三十章

 赫克,”阿迪克斯背过身去说,“如果我们掩盖了事情的真相,那就等于完全违背了我一直以来教育杰姆如何做人的原则。有时候,我觉得自己作为一个父亲很失败,简直一无是处,可我就是他们所拥有的全部。在这个世界上,杰姆最先看的人是我,然后才去看别人,我一直努力让自己活得堂堂正正,能够直视他的目光……如果我默许这种事情发生,坦率地说,我从此以后再也无法坦然面对他的眼睛,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他。我不想失去他和斯库特,因为他们是我的一切。

 怎么说呢,这就像是杀死一只知更鸟,对不对?

◆ 第三十一章

 怪人已经悄无声息地站到了墙角里,正仰着下巴,远远地凝视着杰姆。我拉起了他的手,这只苍白的手竟是如此温暖。我轻轻地拽了他一下,他跟着我走到了杰姆的床边。

他得稍稍弓起身子,才能与我挽臂同行,不过,如果斯蒂芬妮**恰好正从楼上的窗户里向下张望,她会看见阿瑟·拉德利先生像一位绅士一样陪我走在人行道上

他送给了我们两个用香皂刻成的娃娃、一只坏了的怀表外加表链、两枚吉祥币,还有我们的生命

邻居之间总是要礼尚往来的,可我们只是从那个树洞里取出一件又一件礼物,却没有往里面放过什么东西作为回报——我们没有给过他任何东西,这让我心里泛起一丝伤感。

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对我来说,站在拉德利家的前廊上就足够了。

斯库特,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1

 最近读完了《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主要是从家庭教育出发,对美国南北历史,尤其是黑人的种族歧视,通过孩童视角来进行了深刻的批判,第一视角的“我”的父亲,一位为黑人汤姆打官司的律师,认清原则,坚持原则,虽然官司的最后,黑人汤姆还是在逃狱的途中被射杀,这场不可能赢的官司,最终还是赢得了大家的尊重。

 这位父亲的形象,在我看来,太伟大了,他一直坚持着原则,认清事实,并且尊重每一个人,即使这个人在辱骂,诽谤他,他依然能撇开偏见,来深刻地的给孩子们讲述事实,并且希望孩子们能够尊重每一个人,懂得感恩,懂得珍惜,懂得尊重,他是真的做到了以身作则,做自己孩子的榜样。

 我想到我爸,我至今为止,不知道怎么去评判当年发生的那件事,当年他做的事,错也是错的,但是,我也不该说,我是不是太单纯了,或者是因为他是我爸爸的原因,他很爱我,所以我对他评判总是带有滤镜的,以至于哥哥给我说到这个问题时,我很是懊恼,为什么别人要这么背后,议论我家的人,的确我就是一个护短的人。

 我总觉得,这件事,的确我很敏感,我很讨厌再在我的伤口上撒盐,这件事我想一辈子都不再提起,对我来说,太过沉重了,真的是这辈子,我甚至希望能带到棺材里去……

 最近反省自己,自己太虚荣,真的太虚荣,就在想着别人给自己买不买东西,就是对别人有期待,所以,不要有期待,也明白自己太虚荣,这样不好,最不好的就是,对别人有期待,别人不是你,他不能完全认识到你自己的思想,他又怎么知道你要什么呢,你又不缺那边东西,你爸妈从来没让你缺过,你又何必让别人给你那些你不缺的东西呢,而且他给你买东西≠他爱你,是的,我要时刻提醒自己,我不能做一个虚荣的人,不要那么虚荣,我自己有钱,我可以买!时刻永远提醒自己不要对别人有期待,太高的期待总是失望,这样只会让自己不开心,也让自己对自己的另一半有意见,不开心。

 以前漫姐给我说过,爱情不能太注重细节,太细节,你就会觉得别人根本不爱你,就要多大大咧咧的,不要有期待!真的是不要有期待!

 降低了期待,你会发现自己开心得多,我觉得上次在小红书上看到的我觉得很正确的一句话就是女生怎么谈好恋爱呢。“心硬嘴甜会撒娇”,仔细想想,实在是太正确了!

 希望自己能这样,自己的爱情别和别人比较,恋爱是自己谈的,“别人的男朋友”永远是最好的,算了,羡慕羡慕就好了,毕竟别人的恋爱是别人在谈,好的坏的,只能你有你自己知道,别人在朋友圈晒的,还有别人给你看的,都是他想让你看的,不可能每一个人都是完美无缺的,或多或少都有问题的。

 总结下来就是:包容别人,不要有期待,不要羡慕别人的爱情。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2

 我很庆幸遇见了这本书,坚强和软弱,正义与邪恶,它让我见证了人性的污秽与光辉,教会了我勇敢和正义的坚守。

 这本书的题目是最引人芳心的,主人公阿迪克斯年轻时是一名神枪手,他告诉孩子们,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因为,他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做窝,除了专心唱歌,什么都不做。知更鸟象征着天真无辜和善良的人,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杀死无辜善良的人。他们从来都是无辜的,而人们却对其不断残害,就像小说中的许多人物并未做过任何坏事,却被人伤害。也因此,他们更需要有正义感的人为他们挺身而出。后来,人们都喜欢给孩子取名斯库特,那也是主人公女儿的名字,那代表着正义无畏与勇敢。

 故事的主线是女孩斯库特的律师父亲阿迪克斯为一个遭白人女孩诬陷残疾黑人鲁滨逊辩护,它发生在美国经济大萧条期的南方阿拉巴马州,没错,那也是黑人白人泾渭分明、种族歧视和隔离极为严重的三十年代。在这样的一个时代,打官司黑人胜辩白人是不可能的,从未有过。故事的最后官司真的输了,原告方心生怨恨,对他的孩子下了毒手。

 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主人公要坚决接受这一场没有悬念的官司?在书中,他是这样说的“你勇敢吗?真正的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它很好的向我们诠释了勇敢的含义。同学们我们扪心自问,你勇敢吗?就好像你明明知道你考不到前200,但你依然用心学习,明明知道体育考试跑不进3分钟,但你依然每天坚持练习,明明知道的你能力不如你的某个同学,但你依然在努力尝试超越它。

 康德曾说,如果地球上失去了正义,那么一切都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主人公用他正直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去公平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即使这件事情受到所有人的反对,自己的儿子也遭受到了伤害。可他依然不放弃。因为他的目的是为正义代言。明知道自己可能会失败,不会成功,但他仍然想要试一试。他以一己之力抵挡舆论的批评与指责。在那个种族纠纷盛行的年代,阿迪克斯用善良与正义为孩子们做了榜样,让他们得到黑人的尊重与认可。

 其实我们生活中也有很多“世风日下”的情况,看见老人摔跤谁也不敢扶,怕碰瓷;公交车上小偷偷东西没人敢站出来等种种情况。我们也应该感谢中国,没有种族歧视,但也有很多的地域歧视,说上海人小气,说北京人官僚,说东北人野蛮,说福建人精打细算等等。我想说请不要这样去评论任何一个地区的人,如果不团结,还谈什么振兴中华?这里再借助书中的一句话“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有种勇敢叫做坚持,有种善良叫做正义。也许这些人会与社会的大众思想背道而驰。但他们仍然会一句心中所想,坚守正义与良知。所以,请为正义代言。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3

 春节期间细细的读完了《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虽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没有刻意的结构构思,仅仅是从一个小女孩的角度描述她的童年时光,但是饱含平等、正义、良知、坚守等人性的光芒,却能让我停下阅读,掩卷而思,感悟颇多。

 我想,律师也曾经是个孩子。

 我想其实每个人都曾是个孩子,所有的父母都曾是个孩子。常常我们认为孩子受到知识、阅历、眼界的限制,对很多事情是看不懂,看不清,看不准,然而,实则未必,孩子们的眼是纯净的,她们眼睛看到的就是事物的本身本貌,只不过成人那双双眼却沾满了人间烟火、世俗枷锁和利益算计,透过那些重重的镜片,改变了事物的本来面目和应有的处理方式。孩子能看到我们不敢承认的事实罢了,孩童保持了人世间最本真的纯粹,而生活却污染了大多数成年人那双也曾经明净的双眼和纯真过的心。

 幸运的是,斯库特有一个勇敢的父亲,作为成年人中“异类”,他尽最大努力减少生活的污染与影响,他教会孩子去平等地、善意地对待每个人,学会勇敢,守住光明。作为父亲,阿蒂克斯守住了职业操守,也守住了自己的智识,最重要的是守住了自己的孩子美好的心灵。

 书中,斯库特的老师痛恨纳粹对于犹太人所做的事情,但她对于就在身边并没有罪的黑人如此苛刻。其实小镇的乡亲、邻居们都知道这样做并不对,但没有人去反抗,而是默认这一切,斯库特却提出了疑问。这是对成年人群的疑问,对那个时代疑问,同时,这样的疑问更具有现实意义。我们经常会为那些遥远的、宏观的不公不平、霸权欺凌表达出一如既往地愤慨、抵制和抗议,甚至发挥网络暴力,然而,当在我们的身边遇到这样的、具体的事情时,我们却选择沉默、冷漠、妥协和明哲保身,自己这样做,一直这样做,这是多么的伪善!其实,更深层的原因是利益至上。父母是孩子的榜样,我们如何面对孩子的疑问,如何引导孩子成长?

 当然,现实生活中的我们有时候不能左右某些事情的发生、发展,但是当世界要杀死一只知更鸟,如果你无法阻止,至少你需要努力,至少需要让你所爱之人明白,努力挽回的必要。斯库特爸爸曾经说过:勇敢就是在面对别人都不认可的事时,依然坚持去做。现在,我们缺乏的就是这份品质、这份情怀和这份坚持,而勇敢正是孩子们成长中最重要的精神食粮。

 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犯罪。

 作为父母,我更希望陪伴着孩子勇敢地坚守心中的那些平等、善良与美好的东西,避免过早的被生活同化和污染,永远的守护好自己心中的那只知更鸟,童稚永存、大爱永在。

 “斯库特,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她们之后就会发现。”,这个我是相信的,善良的人们,让我们一起领着孩子们守护好心中的知更鸟吧,不要让它受伤、被杀死。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4

 读完这本书的感触还是颇多的,有对阿蒂克斯的钦佩、种花老奶奶积极的生活态度的佩服、也对两个孩子能有这样幸福的童年的慕艳。

 小镇上所有正直的人都知道阿蒂克斯是个好人,除了那些本身就充满恶臭的人在不断地造谣,家族里的人也不尽支持。阿蒂克斯是走在思想前端的人,他主张人人平等,无论肤色和种族。所以他会让黑人卡普尼亚看护、教育两个孩子这么多年,所以他不顾一切流言蜚语去为黑人打官司,竭尽全力的去保护“那个人”的安全。

 他认为“杀死一只知更鸟是有罪的”,知更鸟为人们歌唱,为人们除去庄稼里的害虫——就像汤姆,他只是觉得尤厄尔家的女人需要帮助。但只是因为白人女孩需要解决情感寄托,亲吻了黑人汤姆,并且这一幕被尤厄尔先生看见,为了维护白人的面子,一场恶意栽赃陷害肆意进行。法庭上,阿蒂克斯据理力争,人人都看清了真相——甚至是年幼的斯考特,但这并没能挽救汤姆的性命,陪审团依然提交了不公平的结果。

 汤姆死了,两个年幼的孩子该怎样看待这件事情呢?我们不得而知,不过,我相信在斯考特和杰姆心中,他们明白人不分贵贱不分种族,事情只分对错。

 另一个比较触动的画面——斯考特和哥哥杰姆总是直呼父亲的姓名,这在中国大部分家庭应该是会被严厉呵斥的吧,认为这是对父母的不尊重,可是真的是这样吗?尊重如果仅是这样的话,那我们也不用多做别的什么了。

 小斯考特上一年级时就认识了大量的字母和词,这并没有得到老师的赏识,反而让老师教训一通。起初读到这里我觉得老师不让家长提前教孩子认字是正确的,读到后面才知道,原来阿蒂克斯并没有刻意为之,也为老师的鲁莽行为叹息。原来阿蒂克斯读报纸时,小斯考特会自己钻进爸爸怀里去看报,久而久之自然会认识许多字母了。坐在爸爸腿上去看报纸,和爸爸分享自己的烦恼,这样的画面属实美好。

 爸爸这个角色能带给孩子们的东西太多太多,教孩子成为一个正直、自信、坚强的人。希望即将成为父母的我们可以真正把孩子当做一个沟通者,能够去倾听他们的声音、去交流、去告诉他们不了解的一切。而不是简单粗暴的说:“大人的事,你少管……说了你也不懂……”

 莫迪**是一个寡妇,每天早上穿着男人的工作服,顶着一顶草帽在自家花园中干活,等到下午五点洗完澡后,她顶着精致的透着凌然之气的美貌出现在自家门廊前欣赏着满园花色。即使一些教徒对她说,最终她和她的花都会下地狱,但这也不能妨碍她享受现在。这是一种对于生活可屈可伸的态度吧?为了自己喜欢的事物去做什么都可以,不用在乎别人的眼光。

 莫迪**说:“有些人只担心来世,却从不学习今生如何过活。”——这句话是对当时刻板的教徒们的讽刺,但也在提醒着我,过好当下的生活。想要做的事情趁着年轻去做,想要穿的衣服就大胆尝试,想要学习技能就趁早、认真。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5

 囫囵吞枣看完了这本所谓美国借阅率最高的图书,书开始读有些枯燥,乏味,根本看不出这书有啥好,能在豆瓣上评分那么高。第二部分庭审的那块是我认为最好看的地方,点题的章节也是在这个附近。原来知更鸟是只在枝头歌唱,对人类没有一点点坏知更鸟隐喻的是对别人无害的人或者事,但是我们有时候却偏偏要杀死这些人或者事。这就是偏见,为什么这本书在美国借阅率高呢,我认为是因为美国是个移民国家,各种各样的人,为了自由来到这个国家,而各种不同的人,必然会有不同的意见,不同看法,进而产生各种偏见,而一旦人们看的多了,而自己无力一次次的去改变事情,人们如果一直固执己见,固执于自己的小圈子里,那这个国家就不会发展了,对于个人来说这个人也不会变的更好了。这本书呢,不会告诉你怎么改变偏见,而是让你看到什么是偏见,这些偏见最后是怎么消除的,看到人家家常闭大门,较少与人交往,就认为人家家是怪人,怪兽,直到自己亲眼看到那个人也是一个好人甚至救了自己一命的人,才消除那可怕的偏见;看到别人时常在喝东西,就人云亦云的认为人家是酗酒,直到看到他杯子里面的是可乐,人家还很开心的想要与你分享,你才打消心中对这个人的不好的念头,书里面说的偏见例子太多了,初看觉得很无聊,很烦,但是自己回头想想,这些例子也时常在自己的生活中发生,比如固执的认为某个地方的人就是什么样子的,直到自己有更多的'与这个地方的人共事,偏见会渐渐打消;再比如我们会不知觉的对看到的人做内心的评论,而这个评论很大程度上是从表面上做出的;还有对那些与我们交往不深的人惧而远之;取笑那些与我们不一样的人,比如残疾人;取笑那些与我们做事方式不一样的人,这些都是不好的行为,我们应该努力改正它们。

 好句子摘抄

 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一类人,他们只顾担心来世,根本就不去学习今生如何做人。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他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的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有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的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阿迪克斯说过,与人交谈的礼貌做法是谈论对方感兴趣的事情,而不是大谈特谈自己的兴趣点。

 千万不要问你事先不知道答案的问题。

 你可以选择自己的朋友,但不能选择自己的家人,所以不管你是否承认,他们都和你有血缘关系,而且不承认事实会让你显得很愚蠢。

 迫害,都是来自那些怀有偏见的人。

 驱散阴影的最好办法,就是把一切都摆在明面上。

 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来回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

 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6

 每年春节都在忙忙碌碌中度过了,总有忙不完的事儿,今年春节假期最终有时间可以好好读书了,恍惚间回到了学生时代,记得每年的学生假期都是我疯狂阅读的好日子,小学五年级就开始看水浒了,爬在被窝里还在看,被老爸揪住,以后就只能在假期里过瘾了。

 不看作者介绍,不看书评,《杀死一只知更鸟》开篇就吸引住我了,在现在的年代,如果是年青人,对美国历史不了解可能对种族歧视的体裁体会不深,不过我也不想从种族隔阂这个角度来感受这本书了,换个角度,我觉得这是本很好的有关儿童教育方面的书,书是以斯科特眼睛里所看到的事物、从她的思维角度来写这个成人社会,以及她和哥哥杰姆的成长的。

 当看到斯科特、杰姆、迪尔一起玩耍、奇思怪想、恶作剧时,突然回想到了自己小的时候,在院子里和小朋友们钻盖楼挖出的地基通道、爬土堆、耍钢筋、甚至去围观挖出的棺材、捡铜钱……小学三年级的我没赶上回城里的班车,一个人从城西研究院蹦蹦跳跳、一路欣赏着风景走回二号院的家,没有现代化的通讯工具父母再着急也只能等我回到家说了几句,赶紧吃完午饭又要赶回学校的班车了。一到周末就会跟着美术老师背着小画夹到拒马河边写生,边玩边画一天很快就过去了,放假无聊也会和小伙伴们爬到老城墙上去疯一天,采点野酸枣、枸杞子尝尝,不记得父母会为这些骂我们了,太自由自在了,现在的孩子恐怕连想都不敢想吧。在玩的过程中学会、读懂人生道理,也锻炼出坚毅果敢,大胆沉稳的性格。

 父亲一直是个引导、身教的角色,他每天晚上都坐在饭桌上摊开文稿在上面圈圈点点,我坐在桌子的另一边看书写作业,时不时也会瞄瞄父亲在文稿上都划了点什么?写了点什么?校对书稿的专用符号也是那时学会的。每天晚饭是我们最欢乐的时光,父亲会讲一小段《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的故事,到现在还在佩服父亲的记忆力,为什么我也都看了却记不住,讲不出。后来电视里播放"Follow me",每次播出都会和父亲一起看、听、跟着读,每天早晨还没睁开眼"美国之音"已经在耳边萦绕了,先听几分钟再起床开始一天的学习生活。

 群主说这本书可以和孩子一起看,非常赞同,忽略种族歧视这条主线,阿迪克斯教育子女的理念和方式是非常值得学习的,尤其是现在的年青父母可能体会不出来了,因为他们这一代已经接受的是填鸭式教育了,所以我也特别想把这本书分享给我的儿子,希望他也能读懂书中的真谛,有所领悟。奥巴马给自己的女儿公开的送过两本书,其中一本就是《杀死一只知更鸟》,当然通过这本书,还可以了解关于美国的清教徒文化,了解到当年的种族隔阂,但关于种族问题我觉得这本书写得还是十分含蓄的,再看看关于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书可能体会更深。

基本信息

原小说

作者 哈泼·李

国家 美国

语言 英文

类型 历史小说; 社会刻画

出版社 哈帕科林斯

出版日期 1960年

媒体类型 书(精装本 和 平装本)

页数 336 (40周年精装本)

ISBN 0060194995 (40周年精装本)

中文片名

杀死一只知更鸟

原片名

To Kill a Mockingbird

更多中文片名

梅岗城的故事

怪屋疑云

片长

129 分钟

国家/地区

美国

对白语言

英语

色彩

彩色

混音

单声道

制作成本

,000,000 (estimated)

版权所有

Copywright 1962 Pakula-Mulligan Productions, Inc & Brentwood Productions, Inc

拍摄日期

1962年3月 - 1962年5月

演职员表

导演

罗伯特 马利根 Robert Mulligan

编剧

Harper Lee (novel)

Horton Foote (screenplay)

演员

格利高里·派克 Gregory Peck Atticus Finch

Mary Badham Jean Louise 'Scout' Finch

Phillip Alford Jeremy 'Jem' Finch

罗伯特·杜瓦尔 Robert Duvall Arthur 'Boo' Radley

约翰 梅根纳 John Megna Charles Baker 'Dill' Harris

弗兰克 奥弗顿 Frank Overton Sheriff Heck Tate

罗斯玛丽 墨菲 Rosemary Murphy Maudie Atkinson

保罗·菲克斯 Paul Fix Judge Taylor

Collin Wilcox Paxton Mayella Violet Ewell (as Collin Wilcox)

James Anderson Robert E Lee 'Bob' Ewell

William Windom Mr Gilmer, Prosecutor

Crahan Denton Walter Cunningham Sr

Richard Hale Nathan Radley

角色

阿提克斯·芬奇(Atticus Finch):斯各特和杰姆的父亲,律师。出身与中产世家,年轻时是神射手,发妻已逝。他有不少幽默感,并且将强烈的道德正义感成功地灌输给下一代。他是梅康镇里为数不多的坚持与致力于种族平等的居民之一。在汤姆·鲁滨逊被指控强奸了一名白人女子后,他毅然为其辩护。因此,他的家庭成为镇上居民发泄愤怒的对象。他具有坚定的信念与睿智,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他在小说中是道义的化身。

珍·路易斯·“斯各特”·芬奇(Jean Louise “Scout” Finch):小说的叙述者。她是一个很男子气的女孩,十分聪明。她的内心始终相信小镇的居民是善良的。尽管后来汤姆·鲁滨逊案的审判出现仇恨与偏见,对她的信念是个考验。但最终,她能以更成熟的眼光去发现和欣赏他人的善良,又不忽视其罪恶。

杰姆·阿提克斯·芬奇(Jeremy Atticus Finch):斯各特的哥哥。童年时作为典型的美国男孩,经常与妹妹玩耍。他勇敢、善良、有正义感和同情心。尽管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不大愿意常和妹妹一起,但在整部小说中,他都是妹妹的最好朋友和保护者(后来他还为保护妹妹导致一只手残废)。他在小说中逐渐成长为青年。而汤姆·鲁滨逊案的审判对他的信念有近乎毁灭性的打击。

亚瑟·“布”·拉德力(Arthur “Boo”Radley):象征无辜的受害者,也是小说中最重要的“知更鸟”。他足不出户。杰姆和斯各特童年时都把他看成恐怖的代名词。但他常为孩子们留下一些陈旧的小礼物,并且在杰姆和斯各特被袭击时拯救了他们。他十分善良。他象征了人类的罪恶对公义与善良造成威胁。

汤姆·鲁滨逊(Tom Robinson):一个在种植园工作的诚实黑人。他被诬陷犯有强奸罪。最终在逃跑中被射杀。他也是一只“知更鸟”--什么坏事都没做,只是“用它们的心唱歌给我们听”。他象征了天真会被罪恶吞噬。

鲍伯·尤厄尔(Bob Ewell):他是镇上最贫穷的白人之一,同时也是个酒鬼。他诬陷汤姆·鲁滨逊强奸他女儿。后来还无耻地威胁和伤害阿提克斯·芬奇的家人。他代表的美国南方黑暗、无知、种族仇恨的一面。

制作人

Alan J Pakula producer

制作发行

摄制格式

35 mm

制作公司

Brentwood Productions [美国]

Pakula-Mulligan [美国]

Universal International Pictures (UI or U-I) [美国]

发行公司

RSS Pictures [英国] (2002) (worldwide) (all media)

上映日期

美国

USA

1962年12月25日

法国

France

1963年5月 (Cannes Film Festival)

西德

West Germany

1963年6月28日

芬兰

Finland

1963年9月6日

奥地利

Austria

1963年10月

瑞典

Sweden

1964年3月2日

瑞士

Switzerland

2003年8月8日 (Locarno Film Festival)

剧情介绍

1962年,好莱坞赞赏的目光投向风流小生格利高里·派克。根据哈柏李(Harper Lee)畅销小说改编,在《杀死一只知更鸟》里,一向以英俊潇洒出现在银幕上的派克突然戴起了一幅宽边眼镜,格外庄重与老派起来。原来,他是在扮演一位不顾个人安危,为黑人伸张正义的律师——艾蒂科斯·芬奇。芬奇在南方梅岗城任职,为人正直沉稳,常常不计报酬地为穷人们伸张正义。他对年幼丧母的女儿斯科特与儿子詹姆即严格又慈爱。有一次谈起打鸟时,他对孩子说,不要去杀死知更鸟,因为它们只为人类歌唱,从来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

在当地,歧视黑人的现象十分严重。一天,芬奇去法院为黑人汤姆一案当辩护律师。白人检查官指控汤姆犯有强奸罪,芬奇经过认真调查,发现事实并非如此。于是,在法庭上,他实事求是地进行辩护,把对汤姆的指控一一加以驳斥,最后他要求判汤姆无罪,并且义正辞严地呼吁人们要尊重事实,要维护人类的尊严与平等。可是法官与陪审团都偏信原告的“证词”,仍判汤姆有罪。而且,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持种族偏见的一些白人进而对芬奇一家进行挑衅和恫吓,詹姆与斯科特在参加万圣节庆祝活动时被一伙歹徒袭击,詹姆的胳膊被扭断。面对强暴,芬奇毫不畏缩,他准备继续为汤姆申诉。

主题

·人生的善恶问题。善良与罪恶并存,因而应该欣赏他人美德并以同情态度从他人的视角看待生活来理解他人的罪恶。

·罪恶威胁着无辜者。

·同情与理解在良知发展中的作用。

·儿童与知识和道德上的教育。最重要的是教育他们具同情和理解之心,而同情和理解的方式是教育的最佳途径。

·种族歧视与社会等级的虚伪。

·从童年向成年的过渡问题。人活着不泯灭良知而又不丧失希望、不愤世疾俗是可能的。

象征

知更鸟(Mockingbird)在字面上与情节没什么联系,但在小说中具有强大象征性。它代表了天真无辜者。而“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就是一个罪恶毁灭天真无辜者的故事。小说中的杰姆(Jem)、汤姆·鲁滨逊(Tom Robinson)、迪尔(Dill)、布(Boo)、雷蒙德先生(Mr Raymoud)、梅耶拉·尤厄尔(Mayella Ewell)都是“知更鸟”。

布·拉德力(Boo Radley) “布”在小说中很少露面,但孩子们对“布”的态度的变化是衡量孩子们从童年的天真发展为具有承认的道德观的重要尺度。开始时被残暴的父亲摧毁而足不出户的“布”在孩子们眼中代表了恶魔的恐怖,而随着“布”不断向孩子们赠送小礼物,为杰姆缝补了裤子,他在孩子们眼中的形象也逐渐真实起来。到小说最后,“布”从鲍伯·尤厄尔手中救出了斯各特和杰姆时,在斯各特眼里,“布”已由一个鬼魂变成了一个人。“布”象征了人类的高贵善良品质,尽管曾经受伤害,但内心的纯洁善良贯穿于他整个生命。

相关评论

The most beloved Pulitzer Prize book now comes vividly alive on the screen!

If you have read the novel, you will relive every treasured moment If not, a deeply moving experience awaits you!

《杀死一只知更鸟》真诚地反对种族歧视和社会不公正,那时公民权利运动正开始引起全民族的关注……派克和芬奇是一个完美的综合体。

——纽约时报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份珍贵的时代文物,在那个更加善良、优雅也更单纯的美国里,为世人保存了希望与情感。

——芝加哥太阳报

除了编剧、表演和导演之外,影片中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地方,在那个绝大多数**开始被拍摄成彩色的年代,它却选择了黑白,从视觉上看影片无与伦比,在灰白色的画面中,它所要传递的深层含义和隐喻意义,可谓是不言而喻。

——Reelcom

自从上映以来,这部睿智大气的影片一直受到美国观众的热烈欢迎,并不仅仅因为能够唤起他们对童年的记忆,更主要原因是派克所塑造的英雄形象,即正直的公民和慈爱的父亲,始终令人为之倾倒。

——美国《电视指南》

随着他们那一代影星逐渐离我们远去,以派克为代表的**时代终究要画上休止符,就像在浩瀚繁星中找寻一颗最闪亮但并不张扬的星斗一样,也许,再去寻找和派克一样如此自然、如此脱俗的演员在今天已是一种奢求。

——中央电视台**频道

幕后制作

拍摄于1962年的黑白片《杀死一只知更鸟》,至今仍然是众多影迷心中的最爱。在IMDB发起的网友投票活动中,该片成为历史上最佳**之一,位列29名。男主角格利高里·派克日英俊风流小生的形象,凭借精湛、沉稳的演技获得当届奥斯卡、金球奖双料影帝,而他所塑造的不顾个人安危、为黑人伸张正义的律师形象也成为影史上第一大银幕英雄。

影片根据同名畅销小说改编而来,女作家哈伯·李以大萧条时期的美国生活为背景,通过两个孩子詹姆和思卡的童年视角,展开了美国南方小镇梅岗的社会生活画卷。书中这对兄妹的父亲艾蒂科斯是一位律师,他接手了一起所谓的强奸案,为被告的黑人辩护。随着诉讼案件的深入,死气沉沉的小镇开始活跃起来,各种人物也一个个凸现出来。这本书透过孩子的叙述与感受,把读者一步步引入人类行为根源的幽深所在。

导演伯特·马利根影片中把梅岗描绘成一座沉闷古老的小镇,处处是肮脏的街道、尖桩的篱栅、攀缘的藤本,房屋的前沿用砖头的柱子支撑着,有各式各样的摇椅和巴拿马草帽。影片把叙述的重点转移到女孩的父亲芬奇身上。他是一位两个孩子的单身父亲,也是一位律师,代表着慈爱善良和公理正义,是平凡世界里的大英雄。全片唯一一次提及片名中的知更鸟,是在一次谈起打鸟时,芬奇一再嘱咐孩子不要去伤害知更鸟,因为它们只为人类歌唱,从来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这位小镇律师身上闪耀的人性光辉,足以让很多战争英雄形像黯然失色。

事实上,演员派克的美国头号英雄的称号正是这样得来的。导演罗伯特最初找到他来出演该戏的时候,派克就感到非常高兴。派克认为自己不用费多大的力气就可以和这个角色认同,不用任何表演就可以置身于芬奇的地位。现实生活中,他就是一名同情黑人民权运动的积极参与者。在《杀死一只知更鸟》那场著名的长达9分钟的辩护场景中,全身心投入演出的派克慷慨激昂的讲话,感动了拍摄现场的所有人。当导演喊停的时候,整个剧组立即回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派克曾经声称《罗马假日》是他最喜欢的片子,但是他还认为只有《杀死一只知更鸟》才“最接近我的内心,是我演艺生涯中的高峰”。值得一提的是,这部影片也是美国另一位家喻户晓的英雄形象超人的真人身份克拉克·肯特最喜爱的一部**。

精彩花絮

·2003年6月11日晚,格利高里·派克在家中去世,终年87岁。而就在此前不久,美国**学会评选出**史100年来的50个英雄和50个恶人。他在《杀死一只知更鸟》中扮演的律师艾蒂科斯·芬奇被选为影史上第一大银幕英雄。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女作家哈伯o李的自传体小说,也是她的第一本和唯一一本著作。小说于1960年出版,1961年获得普利策奖,1962年就被搬上银幕。时至今日,这部小说已被翻译成40多种文字,发行量超过一千五百万册,成为公认的美国文学经典。此后,哈伯一直隐居在阿拉巴马家乡的小镇上,拒绝各种采访,过着平静的生活。当她的侄子问她为什么不在盛名之下接着写作时,她回答说是:“有过这样一次,还有什么可写的?”

·芬奇是小说作者哈伯·李母亲婚前的原名,迪尔的原型则是哈伯儿时的伙伴杜鲁门·卡波特。而格利高里·派克并非影片的第一人选,最初是考虑让罗克·赫德森出演律师芬奇。

·影片里的亚瑟·布·拉德力被人们认为精神有问题,大部分时间被锁在地下室里。为了扮演这个角色,罗伯特·杜瓦尔在六个星期的时间里没有接触过阳光,并且把自己的头发染成了金色。该片也是他出演的第一部**。

·**中的手表只是一个道具,在影片拍摄完毕之后,哈伯·李真的把她父亲的表送给了格利高里·派克,因为看到派克之后让她有太多关于自己父亲的回忆。例如在拍摄一个街景时,进入角色的派克突然发现站在一旁的哈伯女士眼里噙满了泪水,于是走到她面前关切地询问。哈伯回答说:“因为我刚才看到你凸出的肚子,和我父亲生前的一模一样。”派克笑道:“那不是小肚子,而是一场精彩的表演。”

·菲利普·奥尔福德告诉母亲不想参加角色詹姆·芬奇的试镜,母亲就说如果他去的话就有半天的课可以不必去上。这样一来,菲利普立即答应前往。

·没有经过任何排练,布罗克·彼得斯直接就在实拍现场放声大哭起来,格利高里·派克后来说他为了不让自己哽咽,只好不去直视布罗克的眼睛而是越过去看他的身后。

·在**拍摄期间,出演斯科特的玛丽·巴德赫姆和格利高里·派克逐渐结识为好友,在派克的余生里两人始终保持联系,他还经常叫她为斯科特。

精彩对白

Atticus Finch: If you just learn a single trick, Scout, you'll get along a lot better with all kinds of folks You never really understand a person until you consider things from his point of view Until you climb inside of his skin and walk around in it

艾蒂科斯·芬奇:如果你只学会了一门骗人的把戏,斯科特,你就将会和形形色色的人都相处得更好一些。但是你将无法真正去了解一个人,除非你会从他的立场去看待问题……除非你透过表面的现象到达他内心深处去看一看。

--------------------------------

Jem: Atticus says cheating a black man is ten times worse than cheating a white

詹姆:艾蒂科斯说欺骗一个黑人比欺骗一个白人要坏十倍。

--------------------------------

Older Scout: [narrating] Maycomb was a tired old town, even in 1932 when I first knew it Somehow, it was hotter then Men's stiff collars wilted by nine in the morning; ladies bathed before noon, after their 3 o'clock naps, and by nightfall were like soft teacakes with frosting from sweating and sweet talcum The day was twenty-four hours long, but it seemed longer There was no hurry, for there was nowhere to go and nothing to buy and no money to buy it with Although Maycomb County had recently been told that it had nothing to fear but fear itself That summer, I was six years old

成年斯科特:(叙述)梅岗镇是一个无趣、平静的小镇,在我1932年初次了解它时便是这样。天气总是炎热难耐。早上九点不到,男人的衣领就已经搭拉下来。女人在中午前和下午三点午休后都要洗澡,到了黄昏她们就像柔软的糕饼,好似上面撒着一颗颗晶莹的盐粒。虽然一天只有24小时,时间却显得漫长。生活不紧不慢,人们没什么去处,没什么东西可买,也没有什么钱买。梅岗镇的人们近来才得知,除了害怕本身没有什么好害怕的。那年夏天,我刚好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