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和同事相处最忌讳的是什么1、凡事亲力亲为,力所能及范围内不求人。2、少说多听。一个人毫无城府、喋喋不休,会显得浅薄俗气,缺少涵养而惹人讨厌。不注意说话分寸,往往容易招惹是非、授人以柄,甚至祸从口出。3、为什么有很多人说,在职场不能那么随便的
和同事相处最忌讳的是什么
1、凡事亲力亲为,力所能及范围内不求人。
2、少说多听。
一个人毫无城府、喋喋不休,会显得浅薄俗气,缺少涵养而惹人讨厌。
不注意说话分寸,往往容易招惹是非、授人以柄,甚至祸从口出。
3、为什么有很多人说,在职场不能那么随便的交心。
有很多爱说话、性子耿直的人,喜欢把同事当做倾诉的闺蜜,无论是工作任务还是生活琐事,都喜欢和“知心”的同事全盘托出。
有个事实不说,但你心里一定懂,职场如战场,大家都是升职道路上的竞争对手,管理位置被占一个就少一个,不可能所有人都升职,办公室不是互诉心伤的场所。
即使你遇到挫折、饱受委屈,也不要牢骚满腹、怨气冲天,到处诉苦,这样的结果只会适得其反:要么招同事嫌,要么被同事瞧不起,遇到黑心的同事,传到你领导的耳朵里,你的好日子也就到头了。
4、当然,在优先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能帮的就帮一把,无伤大雅的小利让就让了。
还有,迟到早退给打个掩护,毕竟多让人欠个人情,没有坏处。
5、工作中不属于自己份内的事,对方不开口,绝不主动插手或打探。
6、如果实在和同事有矛盾,摊开谈个明白,千万不可以有误解,大家都是来工作挣钱的队友,别埋下隐患。
7、不要炫耀自己。
事实上,这会伤害到同事的自尊心,引起大家的不快,导致对你的厌恶和反感。时间一长,同事可能会冷淡你。也不要用教训人的口吻说话。
8、和同事聊天不知道聊什么,那就聊一些都会感兴趣的话题,比如公司奇闻轶事、公司发展动态等。
女生可以聊美妆护肤、男生可以聊游戏球赛。利用好这些话题,则可以拉近和同事之间的距离。
9、切忌主动拉帮结派。
这样不仅容易引发圈外人的对立情绪,还会让领导觉得你是个问题员工。
身在职场,与人过往甚密并不划算。只要你主动聚集一个圈子,他的敌人也立即成了你的敌人,他的朋友却未必会跟你做朋友。
10、切忌当老好人。
在办公室里面,很多人去茶水间的时候,都会顺便帮同事打打水;复印资料的时候,顺便帮同事打印一下;订餐的时候,顺便帮同事也订一份。
久而久之,同事就会把你的这份“顺便”当成你的一种义务。
工作的时候,要有自己的原则和底线,在不违反制度前提下,学会拒绝。否则,你将会成为工作单位里的垃圾桶,啥脏活累活都塞给你。
另外就是责任问题,不是你的,好心帮同事做了,搞砸了,你就惨了。好心得不到好报!
11、没有不透风的墙的世界。
今天说他坏话,总有一天会回到当事人的耳朵,所以无形中给自己的敌人,要学会背后夸人。
我们以前董事长就是个狠角色,可以一起喝酒,但是你要提出公司谁谁的是非,他一句话也不搭腔,面部表情毫无波澜。这才是将才。
12、不要你随便插手别人的工作。
不仅让对方不高兴,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可能还会导致领导误会你。
比如:看到同事聚在一块,非得凑过去,生怕漏掉什么重要消息、明明没你的事却老想插手、喜欢发表长篇大。
诸如此类,对分内的事积极绝对值得赞赏,但若是积极过头了,就会被认为你在抢夺他的工作,很有可能在以后同事处处提防你,这就是一种费力不讨好的结果。
13、宁肯得罪所有的君子,也不得罪一个小人。
因为君子宽宏大量,忙得很没空理你,不喜欢计较。
但小人就不一样,小人很闲,心眼小、手段狠,一旦招惹了,肯定会给你造成意想不到的麻烦,让人防不胜防。
14、非必要,不要捎带同事上下班。
别着急反驳,这事绝对坏处大于好处,不信多问几个经历过的人。很多人下班开车路过车站,选择捎同事一段。
过一阵,同事可能就当成你的一种义务,明明是好心提供方便,但是如果突然不做了,对方嘴上不说可能心里会埋怨,甚至最后闹得很不愉快。
15、忌同事之间相互配合忽悠领导。
不要觉得领导傻,哪一个能干上领导的水平都不会很低,情商和智商都是没的说。
你们这些小把戏,他比谁看的都清楚,所以千万不要做串通起来忽悠领导的事。
16、要避免一种情况,成为团队中的聋子瞎子,总是最后一个才知道消息。
同事都有小群的,你不在里面,就意味着他们不认为和你一路人。一定要融入他们,但不要做出头鸟。
不让你主动拉圈子,但可以隐藏其中,获取消息即可。
17、某度能问的问题千万不要问同事,因为没有人喜欢菜鸟。
18、尽量不要向同事借钱,更不要借钱给同事。这个不管你信不信,就防止钱没了,还多个仇人。还要在一个单位上班,低头不见抬头见。
19、如果你能力强,就算有傻逼同事,那又怎样他又干不掉你如果你能力弱,被劝退,总是影响到别人,和同事关系再好,又怎样工作能力是你立足的根本。
20、教你一招,自己绝对不主动说别人的八卦,当别人主动和你说八卦的时候,不管你事先知不知道你一律当成不知道,然后专注做一个捧哏“是吗”“我不知道诶”“真的吗不是吧”“然后呢”“你说你说"大家都是很喜欢捧哏的,你越捧他讲的越开心,说不定还能听到一些重要信息。
21、不要拒绝别人主动的善意,这有时是促进关系的好机会。
很多人担心麻烦别人不好,但是下次你也可以分享零食,帮别人一个小忙,这么一来一回,基础的关系就建立起来了。
车辆爆胎,撞上护拦,属单方事故,同事受伤,在保险赔偿后额外要求赔偿,怎么办
差多少赔他(她)多少,只要不是狮子大开口你就要赔偿到位,你不会希望同在一个单位,又是同事把你起诉到法庭去对簿公堂吧。当然,如果你的同事是漫天要价,想讹诈你,你可以拒赔,不是还有法院吗让他们裁决好了。
另外,事先准备个免责声明是有法律依据,出了事是有准备,但不现实,我还没听说过捎同事顺道回家需要签定个什么免责声明,除非是特定的人,特定的路线,固定的时间,还得需要公证处公证,你不做这个好事,不提供这个方便不就得了,何必这么费事?
顺路带同事,本是好心,但一旦遇上麻烦,对方撕破脸皮,你只有赔偿损失,没什么好讲的,所以,这个好人别去做。
如果真的遇到这样的事情,那你也无话可说,根据伤情赔偿就是了。
现实生活中,常有下班开车顺带同事朋友的情形。但大家都是因为同事间的情谊,本着良好的愿望,没有把事情想得有那么多那么复杂。特别是驾驶车辆的人,不管是出于好意,还是碍于情面,都没有设想到出事那一层。按理说,你坐了人家的车,人家贴油钱,担风险,出了事故,你是不应该索取赔偿的。但如果真的发生较大的交通事故,比如搭车人受重伤或死亡,这个时候,人家索取赔偿,于法于理于情都不足为怪。那你们双方只能根据伤亡情况达成赔偿协议了。
这就是俗话说的,好心办坏事。你也只能自认倒霉了。
这是一个典型的好意同乘问题。
免费的好意同乘,乘车者未支付任何费用,但这并不意味着好意同乘受到伤害后得不到赔偿。换句话说,作为驾驶员,他可以不把同乘者送到目的地,但是只要在他车上,得到他的同意,他便有义务保证同乘者的人身和财产受到侵害。这点与一般有合同关系的运送中保证乘客的人身与财产的安全是有明显不同的:好意同乘是不得损害的义务---同乘者在你车上,你不能随意损害他的安全,后者则是是履行合同的义务---乘客付了钱,车方应当履行义务把乘客安全送到目的地。
1、一般来讲,好意同乘的情况下,驾驶员应当承担的是过错责任,是一种民事侵权责任。
如果事故是因为驾驶员的过错造成的,则应当由驾驶员来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事故是由于第三人(事故对方)的过错造成的,应当有第三人(事故对方)赔偿;
如果上述双方都有责任,则由双方共同赔偿。
如果同乘人本人也有过错(例如未使用安全带,乱开车门,或者有其他过错),责同乘人也应当承担相应份额的责任。或者据此相应减轻驾驶员或车主的赔偿责任;
2、司法实践中,考虑到好意同乘的公益性,鉴于好意同乘的道德属性,应当肯定这种情谊行为背后的良好 社会 风尚应当值得提倡,因此应当适当减轻驾驶员或车主一方的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实际上好意同乘中的赔偿风险是是无法规避的。即便是双方有受到损害概不负责的约定(即所谓生死合同),这种约定和法律规定(《合同法》第53条规定,对于人身伤害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相冲突自然无效。也就是说,即使双方约定出了问题互不追究,真正有事情的时候,这样的条款其实是一张废纸。因此,防范该类法律风险,基本是这样的思路:
1、对一些人品不靠谱的人要求好意同乘时,最好的规避措施是拒绝。
2、应当及时为车辆购买足够的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当损害发生时尽可能地减少经济损失。
3、最好的办法只有驾驶人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
海宁的施某和男友一起搭乘由朋友张某驾驶的轿车从杭州回海宁。途中发生意外,张某的轿车撞树,造成施某多处骨折。为此,施某前后花去医疗费、护理费、鉴定费等合计人民币169万余元,张某为她支付了59万元。交警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为了医疗费的问题,施某把张某告上了法院。庭审中,张某认为,自己属于“好意同乘”。事发后,出于人道主义已经对受伤的施某给予适当的补偿。另外,施某本人在车上没有系安全带,自身存在过失。因此,他们无法接受更多的赔偿责任。法官认为,双方之间属于好意同乘关系。虽然双方不存在合同关系,但被告张某对本起事故负主要责任,依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公平原则,同样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要求承运人承担像一般交通事故中那样的完全赔偿责任显然不合公平原则,同乘人,也就是本案的原告施某应自担部分风险。最后法院判决张某承担60%的赔偿责任。
我认为:不论是你邀请其搭车,还是其主动要求搭车,都不要给其赔偿。除非他/她是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为任何时候都是风险与益处共存的。世界上没有只有利益没有风险的事情,也没有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的事情。只要一上车,就同时接纳了坐车带来的风险了,风险当然要自担了。如果说赔偿不够,是其平时入的保险不够。自己不入保险,身价就低,身价低获得的收益也就自然要少。
如果他/她,不要求赔偿,而咱经济条件允许,倒可以酌情给予其一定的资金帮助。恰恰是因为其要求赔偿,则一分也不给了。除非走法律途径,法院进行判决。
仅供参考,因为也许还有另外的诸多可能性的因素掺杂在里面,提问者没有说。
这个问题提得很好!现在很多在一起上班的同事,都愿意今天你开车,明天我开车。一起顺车即减少每人都开车的油费支出,降低了车辆的磨损,延长了车辆的使用寿命,又降低了车辆的保养支出。也减轻了上了一天班不开车的疲劳感,在同事开车的情况下可以在车内好好休息一会儿。
交通意外事故,往往都是无法预知的。所有我们开车前应对车辆的安全性仔细检查,特别是轮胎有无出现磨损严重,和鼓包的现象出现,发现这些情况应及时更换轮胎,才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
交通参与人,特别是每天上下班一起顺车时,应注意对自己安全保护。乘车时应系好安全带,驾驶人应谨慎小心安全驾驶,保证车辆安全平安到达目的地。
为了减少在乘中因突发交通事故,造成顺车人受伤的赔偿经济责任。首先我们应将乘坐险购买高一点,再买齐不计免赔险,一但出了交通意外事故,车主的赔偿损失自然会降到最低。如果发生意外后同事非要你赔偿,确实没有办法拒绝赔偿,只有通过协商,协商不好只有通过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解。
经常在一起互相顺车的朋友,的确应该大家互相签一个免责申明,由于是免费顺车在乘车当中造成意外,除保险公司的赔偿外其它都由自己个人承担,与驾驶人和车主无赔偿责任关系。这样在法律面前才有依据,避免被顺车人无理取闹要求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