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的房子给孙子怎么做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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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的房子给孙子怎么做公证,第1张

奶奶的房子给孙子怎么做公证
导读:奶奶送房子给孙子的过户办理首先需要进行赠与公证办理公证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所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赠与财产属于共有的,应提供共有权证明及共有人同意赠与的意见; 4、赠与合同或赠与书原件; 5、公证员

奶奶送房子给孙子的过户办理首先需要进行赠与公证办理公证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所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赠与财产属于共有的,应提供共有权证明及共有人同意赠与的意见;

4、赠与合同或赠与书原件;

5、公证员认为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注:

1申请人在赠与合同公证中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在赠与书公证中仅指赠与方。

2申请人申请此项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来办理。办理房产赠与公证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1、赠与人赠与的房屋必须是赠与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如果赠与人赠与的房屋属于赠与人与配偶或者其他人共有的财产,赠与人应当与配偶或者其他人共同签订赠与合同并共同申办公证或者取得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2、签订赠与合同必须是出于自愿,必须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因为恶意串通或者受到欺诈、胁迫等原因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则可能导致赠与合同无效,公证处可以撤销公证书。

3、不得以签订赠与合同的方式逃避税收或者履行其他法定义务,否则,因此所导致损失及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公证处可以撤销公证书。

4、如果赠与人的真实意思是将所赠与的房屋仅赠与给受赠人个人所有,不作为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那么赠与人应当明确地将“所赠与的房屋仅作为受赠人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的意思表示写入赠与合同。

5、赠与合同公证书收到后,需要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要马上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如赠与物为房产、车辆、股权等财产需要到相关部门去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如不及时接受赠与物,不及时去办理转移登记手续,一旦出现预料不到的后果由当事人自已负责。

6、如将房产赠与未成年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后,监护人除非为未成年人利益不得处分该财产。做好房屋赠与公证后,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房屋过户手续。办理房产过户须准备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

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办理流程: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爷爷奶奶想把房子给孙子,公证有用。爷爷奶奶有权处分属于自己的财产,办理赠与过户接受赠与房产的受赠人,应当持房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产的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需要订立一份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然后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房屋赠与的公证,当然也可由赠与方直接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因为赠与是个单务的法律行为,不需要得到被赠与人的同意就可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不需要。奶奶健在,想把房子遗赠给孙子。这是奶奶指定赠与给孙子的财产,属于孙子个人所有了。是个人合法财产,其权益受法律保护,他人不能分割。办理过户手续以及房产证改名字即可。

法律分析

房子遗赠给孙子,那么这就是孙子合法拥有的房产,其权益受法律保护,他人不能分割。如果这房子房本上是爷爷奶奶两人名字,那么其他子女是可以继承一部分父亲名下的房产份额的。奶奶出钱,写的是孙子的名字,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这是奶奶双方指定赠与给孙子的财产,是属于孙子个人所有了,其他人是没有权利来分割的。是孙子的财产,不是奶奶的遗产了,当然不需要奶奶的其他子女的同意了。如果房子是奶奶给的且已经过户,视为赠与,是个人合法的财产,在继承奶奶遗产时该房不作为遗产分割,其没有继承该房屋的权利。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奶奶其他子女没有房屋继承的权利。法律保护私人财产不受侵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