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记事作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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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记事作文800字,第1张

初三记事作文800字
导读: 初三记事作文800字5篇 叙事作文写作是初中作文教学和作文训练的基本内容,是其他文体写作的基础,也是学生考场作文的首选文体,那么初三记事作文怎么写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初三记事作文800字,希望大家喜欢! 初

初三记事作文800字5篇

叙事作文写作是初中作文教学和作文训练的基本内容,是其他文体写作的基础,也是学生考场作文的首选文体,那么初三记事作文怎么写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初三记事作文800字,希望大家喜欢!

初三记事作文800字(精选篇1)

一个灰蒙蒙的阴天,我照常骑着自行车去同学家里串门,一路上一边用着手机听歌,一边吃着刚不久买来的一包零食,心情格外舒畅。突然,两个老人打羽毛球的身影吸引了我的视线,使我驻足观看了一会。正当我准备再出发时,一个妇女牵着一位小男孩的身影又映入了我的眼帘。小男孩长着一张胖嘟嘟的圆脸,穿着干净整洁的衣服,长得十分可爱。只见妇女俯下身子对小男孩耳语了几句话之后,男孩就带着手中几乎没吃过的零食向一旁肮脏的垃圾堆走去。“他要干什么呢”我心想,“难道要把零食扔掉吗这样未免也太浪费了吧。”

等他走近垃圾堆,我才发现原来垃圾堆边上还有一个可怜兮兮的老乞丐,小男孩原来是要去给乞丐送吃的。“他难道不怕把自己的的衣服弄脏吗那衣服多难洗啊。”我一边想着,一边轻蔑地望着乞丐。只见小男孩笑眯眯地把手中的零食递给乞丐,说:“老爷爷,这包零食给你尝尝吧,味道可好了。”老乞丐愣了一下,想伸出手去接,可以望见自己那黑不溜秋的手,就急忙缩了回去说:“好孩子,没事,爷爷不饿,你留着自己吃吧。”小男孩十分聪明,一下就想到了缘由,眼珠子骨碌一转,想到了一个好主意。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根棒棒糖,迅速得剥了皮,一见是粉红色的,就装着唉声叹气得说:“哎呀,怎么又是樱桃味的呀,我最讨厌这种味道了。老爷爷,你要不要呢如果你也不要,那我就只好扔了它了。”

老乞丐明白了他的意思,站起身来接过棒棒糖,还不住的赞叹“真是个好孩子”。小男孩见老爷爷一起来,就把零食放在他刚才坐的地方,飞快的跑了,好像害怕他追上来似得。等小男孩跑近了,我便叫住他问:“那位老爷爷你认识吗为什么要把零食送给他”“妈妈说我们要善于去帮助别人,那样的到时候别人也会帮你的。大哥哥你妈妈没和你说过吗”小男孩用他澄澈的眼睛看着我,把我问的愣住了。那眼神里面好像还有一点嘲笑。

我羞愧万分,走到乞丐身边把我的饼干也给了他。从此,我对帮助又有了新的认识。

初三记事作文800字(精选篇2)

时光如梭。转眼,一个寒假就溜走了。我们要再一次迈入学校的大门。再见了,我的游戏。再见了,我的电脑。

开学一周了,有些事还真是令我们难以忘怀。不必说每天的起床斗争,早读时的枯燥无味;也不必说每天两回的6圈的跑操,难易平覆的开学作业,单是那一次的评选班委,就让我久久不能忘却。

那天的太阳——不像炎热的旱天时那样火辣辣的,不像暴风雨前那样暗紫色的,却明朗而发出可爱的光芒——从细长的黑线云底下静静地浮出来,清爽地照耀着,沉浸在它的淡紫色的雾气中。舒展着的云的上面的细边,发出像小蛇一般的闪光;其光彩类似炼过的金子。但又迸出动摇不定的光线来——于是愉快地,庄严地,飞也似地升起那伟大的发光体来——然而,我可不太高兴。

那天的中午,第四节一下课,同学们都迫不及待的冲出,挤出门去。但又被数学老师“抓”了回来。班委选的差不多了,就差我和她的副班长之争了。老师本想让我和她商量好,但这一块飞来之肉不咬一口怎知道里面的美味,所以我们互不相让。老师瞅了一眼,还是自己挑吧。这时的我十分紧张,身边的空气仿佛凝固了,只留下我那沉重的呼吸声和那紧盯老师的目光。四周静的出奇,我可以听见自己的心跳声。这时,老师的一个眼神让我明白了,我不是副班长。她赢了,我输了吗“不,没有!”我的心里在告诉我。可我为什么没当上呢也许是因为我没有威信吧,也许是因为我还不够努力吧,也许我还要加油吧。总而言之,我没能当上,我十分后悔。

到了第二天的早晨,窗外高耸入云的大楼遮去了半个天空,另一半天空上有一大片云彩上镶着金边,把云彩照得透明。金边暗淡下去,那一片云彩就像是用旧了的破棉絮挂在渐渐灰暗的天空。昨日的太阳早已落去,我将要面对的是一个新的阳光。

初三记事作文800字(精选篇3)

寒假里的生活丰富多彩,趣事可真多,现在就让我说说这两天下雪后的趣事吧!

清晨,窗外孩童的嬉闹声盖过了叮叮作响的闹铃,我揉着惺忪的睡眼走向窗边,哇!好一派银装素裹的冰雪世界啊!窗外白茫茫的一片,就连细细的树枝上都裹了一层圆圆的、毛绒绒的白雪,看上去就像一串串洁白无瑕,昂首怒放的梨花。看到这些,我的睡意早就飞到九霄云外去了,我从床上跳起来,三下五除二地穿上了衣服,狼吞虎咽一般地吃完早饭,急匆匆地披上外套,戴上手套飞也似地跑下楼玩雪了。

走在雪中,脚像踩在沙滩上,咯吱咯吱作响,我心里无比地兴奋,迫不及待地捧起白雪撒在空中,在阳光的映射中仿佛看到了彩虹。小伙伴们也陆陆续续地出来了,开始玩堆雪人、打雪仗,只见雪球在空中来回穿梭,时不时有人被击中,看着被击中的人尴尬的样儿,我们忍不住哈哈大笑,笑声传遍了整个小区。有人提议一起玩雪橇,有雪橇的人纷纷把自己的雪橇拿出来,雪橇少人多,大家热火朝天地讨论着该怎么玩?我突然眉头一皱,计上心来,想到了一个好主意,就是把雪橇连起来做成雪橇火车,小伙伴们纷纷表示赞同,雪橇火车开动啦!我们发现,坐在“车头”最稳当,坐在“车尾”上最刺激,我坐在车尾的时候,紧紧地闭上双眼,紧紧地咬着嘴唇,双手紧紧地抓着雪橇,全身的肌肉都绷得紧紧的,心里别提有多紧张啦,简直都提到嗓子眼了。拉的时候,在前面的人最费劲,在中间的人较省劲。我们越玩越有劲,最后就开始“疯”了,比如在拉的时候要下坡了,拉的人不减速,反而故意使劲加速,坐在雪橇上的人精神高度紧张,生怕掉下去;还有的两个人一起拉在大路上故意七拐八扭左甩右甩,把后面的人甩得像过山车一样。

丰富多彩的寒假生活,有说不完的趣事乐事,它将成为我生活中的一颗又一颗美丽的星星。

初三记事作文800字(精选篇4)

“下节是英语戏剧课!”不知是谁在班上喊了一下,顿时全班沸腾。要知道,戏剧课是我们班同学最喜欢的,每到这时,我们都会享受到意想不到的乐趣。

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开始上课了。第一组上场的就是我和另两位同学,这次主题是“小红帽”,为了表现得好我们准备了不少笑点。我当砍树的猎人,那举着“纸刀”潇洒砍树的动作让人大笑不已。大灰狼一副杀气汹汹的样子也让人胆战心惊。总之,我们这组的表演用一个词来形容,就是“perfect!”

下一组上场的是三位男生,因为他们的调皮,有个性,也被我们称为“纯洁小男生”。在前几次的drama中,他们表现得都不错,这次,也不会差吧。

刚上台,他们以一个“pose”赢得了大家的笑场。接下来,他们每个人的脸上表现出一副羞涩的笑容,但也总演下去了。前一段,三位男生都不错,到后来,他们也不知怎么了,大灰狼表演得像小红帽,而小红帽却表演得像大灰狼。我乱了思绪,在我的眼中,他们表演到最后就成了一场“世界大战”。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明白那三位“纯洁小男生”在干什么。我们开始低低咕咕地讨论了起来,有的人呆呆地看着,还有的人甚至不看了,干起了自己的事。可那三位男生依然在台上“表演”着,但那只是笑着你推我,我挤你了。终于完了,台下没有掌声,一片沉静。一位同学问:“你们在表演什么”是啊,我们都在想。刚才高兴的心情一下子消失了,无味,低俗等词在我的脑海中连续不断地出现。“这叫恶搞小红帽。”三位表演的男生之一李健成说道。接着,又是一片沉寂,三位男生也只好尴尬地上了位。

我看着他们三个,突然想起了政治课上说的“尊重”。在生活中,我们要互相尊重,而刚才的三位男生,不仅没有尊重观众,更没有尊重课堂,他们要恶搞也就是恶搞了课堂,恶搞了每位参与者的心。

课堂,我们要将它变得有趣,但不能过度。尊重课堂,才是最重要的。

初三记事作文800字(精选篇5)

“今天天气好晴朗,处处好风光……”今天的天气还不错,随着那天气的转变,我的心情也发生了变化。为了更好的完成这次任务,我昨天专门跑了一趟敬老院。

一进门,就看到一幢楼房,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走了进去,这时,一位阿姨问我:“请问您来干什么”“我来帮你一起照顾老奶奶,我回答道,说干可不就得干,我扫完地,给老奶奶讲故事,讲完故事,给老奶奶按摩,她们可高兴了,一直都说我是好孩子,那高兴劲可……

世界上到处充满着爱,也许你的爱心是很伟大的。也许你的爱心只是一点点,但爱不分大小,只是春日里的新绿;是夏日里的凉爽;是秋日里的凉风;冬日里的温泉。它令多少从死神手里逃出,令多少人重新燃起希望,令多少人明白人间的亲情。虽然我的事很小,但那也是我的一份爱心。

曾经有一位患了心脏病的人,他在死前,对自己的儿女说:“我还有一个原瓦工,你们可否帮我完成”含着泪的儿子点了点头。他说:“我死后,把我身上好的器官捐献出去。啊!这一句话,体现出了多么伟大的爱,他临死前还想着别人,这是一份这样的爱。

也许,在人生的道路上,爱,这只是一个简简单单的汉字,但它包含的是数不清,道不尽的情怀。但你看到这个字时,是否会觉得身上有一股暖流流过。这就是爱的力量。

在人的一生中,你总会经历许多事。我去了敬老院,懂得爱既如此简单,只要你付出一点点爱。你收获得可不仅仅这点爱,我相信肯定是双倍的。虽然我这次只是去敬老院陪了她们一会儿,但我看到了他们的笑容,那一刻,我觉得很满足,因为他们笑了。

在人生的道路上,有过坎坷,有过泪水,有过欢笑,有过成功,当然也有过失败,可你应该跨过这些关,它们会给你带来坚强,勇敢和成功。在心灵的地上,你把它分成了几块,是什么占主要位置,也许你今天帮了一个小忙,但今后也许他会帮你一个大忙,因为你在这播下了爱的种子。

去感受一下生活的乐趣,它无处不在。

读《命运》有感

前阵子在书城买了本书,叫《滴水藏海》,里边有300个经典的哲理故事。现在我来品味一篇小故事,叫《命运》。

《命运》讲的是连个孩子的命运,一个被高僧占卜为“状元”,另一个为“乞丐”。二十年后,当初的“状元”成了乞丐,而“乞丐”却成了“状元”。

上帝说:“我赋予每个人的天分之占他命运的三分之一,其余的在于他如何去把握。”

看了这段话,我很受触动。把握,把握命运,多简单的字眼,可是又有多少人真正把握住了自己的命运呢?不必埋怨自己的天分,更不必埋怨自己的命运,因为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你随时都可以改变它的!只要你愿意

读《永别了武器》有感

一个告别了武器的人,不是敌人的俘虏,就是爱的俘虏我不是不善于自我保护,实在是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就如同生命的数据库,已经不需要进入的密码,随时都可以打开全部程序,可以读出全部的文件我说的俘虏,就是这个意义上的俘虏当我把自我放到阳光下的时侯,我明白从此不能有所伪装,隐蔽的日子一想起就令人不安当我意识到抗拒的无奈,有多少时间无可挽回,有多少记忆渐渐从内心淡出说到底,俘虏就是一个不能抵挡伤害的人,就是要有足够的勇气放弃希望,必须承受生存的全部压力本来,在属于个人的空间,可以沉浸于独自的幻想,可以从尘埃里开出虚拟的花朵而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是连欺骗自己都不能,只有不断地净化内心世界

《哈姆雷特》读后感

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

剧中人霍拉旭所说: 你们可以听到奸*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

而展开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

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最大的感受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

《释梦》读后感

弗洛伊德(1856--l939)是奥地利著名的精神病学家,精神分析学派的创始人他的著作横跨半个世纪,对文学,哲学,神学,伦理学,美学,政治科学,社会学和大众心理产生了广泛而深入的影响,如果以影响的范围作为衡量伟大的标准,那么弗洛伊德无疑是最伟大的心理学家弗洛伊德发动了人类思想史上又一次哥白尼式革命,他指出人类的无意识是无法被意识所控制,人类的潜意识中蕴含了巨大的心理内容,他以最理性的声音诉说了人类的无理性《释梦》是弗洛伊德支柱性的学术著作通过对梦的研究极大地拓展了人类对自身的探究的幅度,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红与黑》读后感

作家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现在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政权栓在一起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

一只狗,一生情

——读《再见了,可鲁》有感

(361021)集美中学高二7班 李晓惠/发表于中学生语文(有节选)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了小猫、小狗,并不仅仅因为它们的可爱与单纯。

日本有个作家叫石黑谦吾,他说,他的生命中出现过很多只狗,它们仿佛是与他宿命相

连的,他从狗身上得到了巨大的安慰和鼓励,因此,他写了《再见了,可鲁》这本书。

当我拿到这本书的时候,马上就被它的封面所吸引,上面是一只趴着的拉布拉多犬,深

黑色的背景。

那样的眼神,那样的姿态,是那样的熟悉。我情不自禁地,轻轻地把手搭在它的鼻子上,

刹时,似乎激起了心中的某个回忆。手心有种异样的感觉,仿佛真的有温温的,湿湿的呼吸,

温暖了我的手。那眼睛在跟我诉说着它的一生。

可鲁是一只纯正的拉布拉多犬,也许本应该很平常的成为一只平凡的宠物,但是,它却

是一只导盲犬。直到看了这本书,我才知道,导盲犬是一种多么了不起的动物。

它会帮助主人上下车,引着主人走安全的道路,遇到路口会停下,遇到障碍物会避开,

当红灯亮的时停—下脚步……可以想象,盲人对导盲犬会有多大的依赖,而导盲犬的这些行为

都仅仅因为它们对人的爱。

可鲁是日本的一只导盲犬,退役后由一对姓仁井的夫妇收养。那时可鲁已经是一只虚弱

的老狗了。书里面说到,可鲁已经快不行了,也许是肺部受到压迫而感到呼吸困难,它频频

示意要翻身,但是最终,它连发出示意的力气都没有了。“仁井先生不停地抚摩着它的头,

仁井太太摩挲着它的背部,用平静的口吻对它说:‘小可,谢谢你,你不需要再那么努力了,

可以了,你就慢慢休息吧,到了天国以后,要准确地报出自己的名字‘仁井可鲁’噢!”刚

说完,可鲁就停止了呼吸。看到这里,我难过的哽咽,最终还是哭了,为了这可爱生命的陨

落,为了一个我认为无比高尚的生灵。

佛斯特说过:“在这个自私的世界上,一个人惟一不自私的朋友,惟一不抛弃他的朋友,

惟一不忘恩负义的朋友,就是他的狗。”可谓“一只狗,一生情”。

狗把人类看成自己的神,即使人们不停的辜负它们,背叛它们,伤害它们,但它们却永

远是人类最忠诚的伙伴,毫无怨言的陪伴着我们的孤独。

它们忠诚勤劳,但求付出不求回报。在某些世俗的人身上,这些品德已经逐渐消失殆尽

了,狗性中深具超凡的神性,而人性中却潜藏着可耻的兽性。

这个社会越来越世俗,越来越淡漠,人与人心灵之间的隔阂越来越大,试问,此时还有

谁在保持着不变的忠诚呢还有谁让你唤之则来,呼之则去,不计较你的粗鲁和无理的对待,

并无休止的迁就你呢

从此,我告诉自己要更爱狗,也希望能告诉别人,请爱你们的狗。

作文点评:

文章从狗讲到人,从书讲到自己,又从自己写到他人,都起源与自己喜爱狗的个性;文

章从事写到理,从国外到国内有回到世界,都透漏出一种情、一种人文关怀。“文似看山不

喜平”,李晓惠同学的文章就有这一优点,值得同学借鉴。

《 名人传》读书笔记

《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在这本《名人传》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情,一个劲儿的培训他,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起放进一个屋子里关起来,一关就是一整天,用暴力逼他学音乐。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这些不幸一起压到了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也因此导致他的脾气暴躁而古怪。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罗曼·罗兰称他们为“英雄”,以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早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由我国著名翻译家傅雷先生译成中文,他从《名人传》中得到的启示是:“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底克的幻想的苦难;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惟有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

那么,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

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

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在《米开朗琪罗传》的

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

他们应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才是真言。《名人传》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

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

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

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

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

《简爱》被万众所热爱的,大约是其作者的自尊与平凡或者说,是夏洛特的自尊与平凡。那是一个灵魂炽热而外表简单的女子。这一形象无疑是不朽的经典。可是与其夫罗切斯特一样,这个形象始终在用一种类似于自傲的口吻言论他们对于他人的鄙薄,多多少少,曾经使我快慰,现在却令我不安。夏洛特托身于简爱,

这是我所知道的。但我所感觉到的是:她对于高层贵族的鄙薄与一种近乎敌视的态度,有些刻意了。反过来说,我从中读到了自卑的情绪。

简爱是个敏感而容易受伤的女子。开头用了太长的篇幅来叙述她幼时的情景。但是我感觉到的是,在叙述简爱这个人物时,夏洛特不曾将自己离开这个躯壳,所以她也没有用全知角度叙述。如此一来,她所描述的差不多可以认定是她的意见。那么,我在简爱中,看到的是某种情绪化的自卑,而后是近乎于传奇的爱情惟其传奇性,昭示了某种不真实与幻想性和最后一个几乎有点硬凑的结尾。她遇到了JOHN RIVERS。虽然前头有笔,但还不是那么自然。夏洛特对于简爱的处理,开头非常真实,中间段非常精彩,但是隐伏着不安,到了结尾,则几乎归于俗套一个我料到的俗套。最后无疑是皆大欢喜,带一点感伤。她的铺垫和衔接很完美,几感觉不到瑕疵。但是我隐约间感到的是,这是一个人间女子编造的故事。它已经缺少了令我战栗的小说结构更多的时候,我读到了简爱离开山庄,就没再读下去。如果我是夏洛特,或许我就会在那里结束。因为之后的一切,在我看来,比之于前,是很拙劣的。

水浒传》读书笔记(一)--醉打蒋门神

武松杀死了西门庆,就被发送了孟州充军,又在十字坡结识了张青和孙二娘。但是这些都不够精彩,唯独这集里的武松醉打蒋门神最为精彩。

本集中,武松为了个人的友谊而去帮助施恩夺回快活林和在路上每家酒官都吃上三碗酒,这两点,就知道他有着放任一己的感情。

而他在打蒋门神之前的挑逗更是精彩,先是到酒官里找茬,然后把蒋门神惹急,在狠狠的打他,这能证明武松是个粗中有细的人。

他在挑逗时还可分成几个细节,三次换酒,之后说让蒋门神的小妾陪他喝酒,酒饱不让,就和他们打了起来(这里包括蒋门神)。

他在禽了蒋门神之后,又怕他告官,在说要求蒋门神的第三件事时,却怕他告官和以后再把快活林夺回来,所以让他离开孟州,不得在此居住。由此也可以开出武松多么的细心。

《水浒传》读书笔记(二)--沂岭杀四虎

李逵见宋江父子团聚后,也想念自己的老母,便去沂水县的百丈村接自己的母亲。

去时,途上遇见李鬼扮成的假李逵威胁,李鬼战败求饶,说他尚有九十岁老母,杀他就是把他和他的老母一块杀了。李逵可怜他,便饶了他,而且还给了他一锭银子,让他走了。

我觉得是作者很反感像李鬼这样的人,所以就让李鬼和李逵再次遇上,而且让李逵把他杀死。一是作者可以出一下气,二是让那些读者也赞同他,并看完后有一种豪迈气质,似乎自己就是李逵。李逵杀李鬼是很精彩。

但是后来的李逵背着老母过沂岭时杀虎的场景最为精彩。先是去打水,然后发现老母不见了,又发现两只小虎和两条人腿,愤怒之下杀死小虎,公、母虎分别来寻仇都被杀。

只可惜杀了虎,还被人请到家里做客,后又被擒。这让人看完之后,都想替李逵打抱不平,可见作者的用心良苦。

《水浒传》读书笔记(三)--抱怨狮子楼

武松在阳谷县坐了都头,又上京办事。回来时,才知道哥哥武大郎死了,武松心疑便察得实情,去告官,谁知县馆已受贿,无奈下在狮子楼为武大郎报了仇。

其中,让人看得最热血沸腾的就是最后报仇时杀死西门庆的那一段,武大郎虽死,潘金莲和西门庆也得到了她该得到的恶果,而武松为民除害还被发配孟州。我觉得这有可能是作者在讽刺当时的朝廷昏庸无道。西门庆在这里被作者描写的简直是“臭不可闻”,几乎上谁看完都痛骂他一两句,这能体现作者是多么的会描写人物啊!

《水浒传》读书笔记(四)--卖刀汴京城

杨志盘缠用尽,只得将宝刀卖去,赚些钱投奔他乡谋生。谁知卖刀时,当地泼皮牛二百般凌辱,杨志忍无可忍便杀死牛二,再去报馆。最后被判充军大名府。

最有趣的莫过于杨志卖刀时的情景。先是问谁买刀,牛二来后,让他试刀,牛二百般阻挠和凌辱,最后被杀。这告诉了我们当时的一些地痞流氓是什么样的。而牛二被杀不仅为书中的老百姓们出气,而且另读者看完也出了口气,这也许就是作者抓住了读者的心理来写的吧。

《水浒传》读书笔记(五)--题诗浔阳楼

宋江到了江洲后,结识了神行太保等人。一天在浔阳楼喝酒,乘着一时酒兴便在墙上题了一首反诗,还留下姓名。最后被黄文炳看到打入死牢。

这件事把宋江写得让读者哭笑不得,不知该怎么说他,本集也没有什么精彩的环节。只是作者能把宋江写到让读者看了说不出宋江什么的境界,真是了不起。只能够说宋江太糊涂,提什么诗罢了。而正是有了这一集,才能更好的衬托出下一集截法场的情景来。用宋江题诗被抓着一段来衬托出后面截法场的情景。的确,用宋江题诗被抓要比用其它的好。一是让你说不出什么,二还可以把他们截法场的理由弄得更充分。所以我觉得这集好。

<读书笔记范文>一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是应当这样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的精力,都已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读书笔记范文>二

刚从远处看到的那个笔直的山峰,就站在峡口上,山如斧削,隽秀婀娜。(案):用“隽秀”形容“笔直的”、“如斧削”的“山”尚可,而用“婀娜”来形容就不妥了。“婀娜”是形容姿态柔软而美好,“如斧削”一样笔直的山峰怎么能给人以柔软的感觉呢?可以把“婀娜”改为“挺拔”。

——《语文短评·顾此失彼》

<读书笔记范文>三

我只想在痛惜之余,说出几点希望

首先当然是希望大家(不限于知识分子,而是一切党员、团员,一切觉悟的青年和觉悟的劳动者)都应该向他们学习,特别是那些至今对知识分子还有某种不信任感、不敢推心置腹的人们,以及那些一味争名夺利,甚至对社会主义祖国至今还三心二意,羡慕资本主义“天堂”的人们,多读读他们的事迹。……

其次,我想说,希望一切先进分子所在机构中的党组织、每个党员以至每个正直的公民能够更多地更好地关心这些先进的人们。……

第三,我也想对活着的蒋筑英、罗健夫等同志说几句话。***员是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是随时随地准备着为了共产主义事业的利益,为了社会主义祖国的利益,为了十亿人民的利益而牺牲一切。我们不是那种认为一个大学生“不值得”为一个农民的生命而牺牲自己的人,那样的人,如果在别的岗位上,当然也不会冒死去抢救一个小学生,或者同一个甚至几个拿着凶器图谋犯罪的歹徒格斗。这是事情的一个方面。但是事情还有另外一方面。我想,蒋筑英和罗健夫都并不是必然要死(我不懂医,不知道罗健夫同志所患的“低分化恶性淋巴瘤”和蒋筑英同志所患的多种凶险疾病能不能在早期治愈,这里是假定能够)。如果他们还健康地活着,尽管报纸上不会这样大量地表扬他们,但是他们却能为祖国和人民作出更多更重大的贡献,这是毫无疑问的。我们经常提倡自我牺牲,但是我们不是说一个***员或先进分子的生命和健康就不重要。生命和健康,这是我们战胜一切敌人而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的资本,它们不是属于我们个人而是属于祖国和人民的,对于党员,就是属于党。我们反对借保护自己的生命和健康而损公利私,而贪生怕死,但是有了病,特别是有了严重的病,还是要治,并且要治好。

——胡乔木:《痛惜之余的愿望》

<读书笔记范文>四

读《命运》有感

前阵子在书城买了本书,叫《滴水藏海》,里边有300个经典的哲理故事。现在我来品味一篇小故事,叫《命运》。

《命运》讲的是连个孩子的命运,一个被高僧占卜为“状元”,另一个为“乞丐”。二十年后,当初的“状元”成了乞丐,而“乞丐”却成了“状元”。

上帝说:“我赋予每个人的天分之占他命运的三分之一,其余的在于他如何去把握。”

看了这段话,我很受触动。把握,把握命运,多简单的字眼,可是又有多少人真正把握住了自己的命运呢?不必埋怨自己的天分,更不必埋怨自己的命运,因为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你随时都可以改变它的!只要你愿意

回答者:842534917 - 试用期 一级 2-1 16:37

《简爱》(读书笔记)

花了三天多的工夫终于读完了《简爱》,我晓得这是一个非常艰巨的进程。这连住的多少日,我多少乎除了吃饭和睡觉,所有工夫都消耗在这原来自边远国家的小说里。但是我还得在埋怨的同时,不得不供认它的出色与迷人。很少见到这样迷人的异国风情。这布满着英国十九世纪趣味的故事里,让我感触了很多。其实我该当早些接触这本书,早就有很多的人介绍它了。惋惜,我具有着一点排外的情愫,一直拖到如今去观赏它,切实有些相见恨晚。

作为一个外国人,我对英国人的思维和宗教信奉有点难以适应。不过呢,人间间的真情多数是相通的。每当我读到小简爱由于无亲无端而蒙受虐待和歧视时,心中顿起的可怜之情真让人难忘;每当简爱一次次转危为安让我多么高兴;当她英勇地接受了圣约翰的求婚而保持本人心中的真爱时,多么令鼓励和震撼;特殊在文章最后,她丢弃所有去照应那位怜悯的爱德华时,我的心中欣喜与打动迸发而出。

对于这本小说,我想它最大的胜利之处就是它在很多艺术方面的出色交融。我敢确信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作家。首先,她在描画景色时,是以一个画家的审美角度去鉴赏,以一个画家情味去掌握光和影的调和。读中国的小说很少见到这样细致的景色描写的词汇。该当要感激这本书的译者周令本的深厚的国文功底,使译本文采熠熠,令原著生辉。其次,夏落蒂波郎特在言语学上的造诣也很深厚,作为一名英国人,作者能够说至少精通三种以上的外国言语。在读这本书的时分,我觉得本人能够经过它感触到整个欧洲的文明气氛。比如说英国人的骄傲感和绅士风味,德国的大国氛围以及法国女性的天生浪漫情味。甚至还读出了英国人那种殖民主义的歧视东方人的心理,比方他们称印度是个野蛮的民族。再次,夏落蒂波郎特对感情戏的处置上,能够称得上很高明。她的主人公很少是望而生畏,这比拟现实,然而她赋予的恋情总是在默无声息深化到读者的心田里。如此奇妙的感情戏,让我很意外,很惊喜。

《简爱》的作者假如和中国的曹雪芹相比,毫无疑问,后者的文明底蕴要更博深一些。就像中国和英国人拼比历史,中国人能够无愧地说:我比你老的多。曹雪芹毕生所学要比夏落蒂波郎特要博大的多,究竟中国的文明底蕴要丰盛的多。中肯的说,简爱确实比不上中国的《红楼梦》。无论是人物丰厚还是物致的描画上,《红楼梦》都是更为出色的。然而,《简爱》中也有值得中国人去学习和观赏的地方。比如说,《简爱》对人物的心理描写方面,能够说淋漓尽致。这点在很多中国人的文学作品中做的都不够

读这本书我似乎读了一遍《圣经》,西方人对宗教笃深的感情与热诚的信奉,真很令人钦佩。如今的中国是一个不足信奉的时期。在读《简爱》时分,让我感触到在具有宗教哺育下能力够得到的人情的纯美,在如今的中国这真的很难得。其实,很多圣经里的教诲与中国的孔儒的经典思想是相通互补,而如今国人却常常无视了先人的睿智。比方圣经里劝人从善,劝人宽忍,劝人感恩,与孔老夫子劝国人礼义仁,两者是相同的。在读《简爱》的时分,我经常被圣经里的美妙的思想启迪着,让我联想到中国的现状,心中仿佛收获许多。让我深信,关于中国的儒家文明真的需求重新审阅。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挂念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 花想眼中能有几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枉凝眉》

《红楼梦》,一部含笑的悲剧。《红楼梦》不只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涯,而且还大胆地控告了封建贵族阶层的无耻和蜕化,指出他们的种种虚假、狡诈、贪婪、腐朽和罪恶。它不单指出这一家族的必定解体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层和社会的必定解体和死亡。曹雪芹笔触下所发明和酷爱的主人公是那些敢于反判那个垂死的封建贵族阶层的贰臣逆子;所同情悼惜的是那些封建制度下的捐躯者;所批评和否认的是封建社会的虚假品德和不正当的社会制度。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又是金玉姻缘。一边是封建社会下必需谋求的功名光环,一边是心驰憧憬的约束之身。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为咱们展示了这场无声的比赛。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恋情故事浓缩了这场比赛的全部硝烟,“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质本洁来还洁去”,在面对封建礼教下的种种迫害和冷漠,甚至以生命的付出为代价,质本洁的谋求始终不弃。咱们感叹贾、林两人恋情的悲剧的时分,看到了造成悲剧的一个主要要素:林黛玉的清高的特性,她的特性与当时的世俗格格不入,无法与社会“交融”,她的自卑情结正是她自尊的体现,也是她悲剧的开端。

60岁大爷带回的女乞丐的剧情是电视剧《第九个寡妇》,该剧讲述了中原地区传奇寡妇王葡萄及她身边的男人们,在面对战乱、天灾、人祸时所体现出的屈而不折民族生命力的故事,由叶璇、李东学、刘佩琦、李蓓蕾等人主演的民国剧。

剧情简介:民国,河南省太平镇,孙二大救下葡萄,葡萄从此对这个个性张扬是太平镇脊梁骨的中年男人心存感恩,太平镇孙家世代以浣纱为主业,浣纱娘槐槐要砍死自己抽羊癫疯的孩子不舍下手,身单体弱的葡萄抢过孩子用砍刀咣咣几下结果了孩子的性命,葡萄的凶狠果敢震住了太平镇所有人男女老少,每个人都对她避之不及,唯独二大相信葡萄不会杀人。二大的儿子,学医的孙少勇将孩子夺下才发现不知何时孩子被葡萄用死鸡替换。葡萄戳到人心窝子里的灵性眼睛打动了二大,他拦住侄子孙克贤想买葡萄当小妾的念头,问她愿意不愿意给自己当儿媳妇,葡萄误以为是嫁给少勇欣然答应。

每个眼神都代表一种语言,就看你会不会去体会和理解;每个眼神都代表这他内心的世界,要看你去沟通和交流;每个眼神都代表着对你的一种关爱,就看你会不会去观察和感受。难忘母亲那双慈爱的眼神,那双眼神里饱含慈爱,饱含一直以来对我的爱护,我感受到了,从此那一忘怀……

记得那一次,我感觉头晕晕的,就躺在床上。因为头太晕了,有感觉身体特别的难受,于是就慢慢的睡着了。等我感觉额头上似乎以一块冰冷的东西给我除热,觉得非常的凉爽,便醒了,眼睁开便望的是母亲那对我充满慈爱的双眼,那双慈爱的眼神犹如干渴时的一股清泉,使我解除干渴;那双慈爱的眼神犹如疲劳时的一杯下午茶,使我精神振奋;那双慈爱的眼神犹如心情沮丧时的一首优美的乐曲,使我自信重回。

那眼神充满了对我的慈爱,那双眼神里,流露了对我的关心还爱护。妈妈突然对我说了一句话:“女儿,感觉好多了吧!”我听了妈妈说的话,于是点了点头。妈妈微笑的看着我,那双眼神还是如此,饱满了对我的关爱。我轻度的发烧已经被妈妈治好了,妈妈没有用任何的药,用的是自己拥有的关爱我的心,一直在我旁边守着,及时帮我换湿毛巾。她疲劳着,却一直用微笑掩饰,好让我不用担心。

或许,妈妈的双眼才是让我生病好了的一种药吧。妈妈每次望着我的那种眼神,就让我感觉像是刚刚发起萌芽的嫩笋,一切都是竹子呵护嫩笋成长。妈妈每次望着我的那种眼神,就让我想起邹燕在窝里等候母亲找食物喂它们的幸福感觉。妈妈每次望着我的那种眼神,就让我想起鱼儿在海底受到大海的庇护。

那双眼神,真是令我难忘,那双眼神是怎样的,依然在脑海里记得清清楚楚,母亲年轻时的那种眼神,直到年老了,那双眼神还是依然如此,没有一点点改变。那双眼神里,饱含母亲对我的关爱和爱护。关爱是慈爱的表现,妈妈的一直用饱含慈爱的眼神望着我,才让我有了对抗恶魔的动力。

那双充满慈爱的眼神,是令我多么难忘啊!

难忘那坚毅的眼神600字作文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目光是心灵的折射。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总是用目光去观察,去感受世界。我们的目光或怀疑,或宽容,或信任。但是我却永远不能忘却你那坚毅的目光。

 寒假的一日,我极不情愿的被父亲拉到广场上去晨练。虽然是寒九隆冬,但是广场上依旧是人山人海。然而在这热闹非凡的气氛中,一个与这极不协调的软弱身影,穿梭在人群当中——

 他是一个中年男子,大约有四十岁。他的嘴角歪斜,鼻梁塌陷,脑袋上没有一根头发,光秃秃的脑袋,在严寒的冬天里,反射着刺眼的光芒。他左手如着一根拐杖,颤抖不停的右手,被一个中年妇女搀扶着。虽然他身患重疾,但是他的眼神却格外坚毅,好像不屈服于疾病夺取他的自由。他的目光震人心扉,使人热血沸腾!

 他走起路来一蹦一跳,像一只即将垂老病死的老袋鼠。由于天气寒冷,地面湿滑。他一不小心,就在广场上摔到了,巨大的疼痛使他在地面上嚎叫,在地面上不断挣扎。那个中年妇女和众人赶忙去搀扶他,然而他却挣脱了人们的搀扶,反而用颤抖的手抓起拐杖,蹒跚的爬了起来。由于地面湿滑,他又一次狠狠地摔在了地上,巨大的碰撞在他那干枯的面颊上,出现了一条狰狞的血痕,但他又挣扎地爬了起来,目光依然是那么坚毅,好像是在对生命的不公发出呐喊!最终,他在中年妇女的搀扶下,消失在众人动容的视野中……

 打那以后,从来不爱运动的我却时不时地拉着父亲去那个广场,希望再一次看到那个踉跄的身影,希望看到那坚毅的目光。但是,我在也没有遇见过他……

 他,是一个坚毅的男子,我与他仅仅只有一面之缘,我也不知道他的名字是什么。每当我忆起他的事候,总会想起他那坚毅的目光。

 他,像是一颗耀眼的恒星,悬挂在我记忆的星河当中,每当我想起他的时候,那颗恒星,就格外的绚丽夺目……

难忘那失望的眼神 初中作文600字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有时候,最有效的交谈,用的就是眼神。

 一个灰蒙蒙的阴天,我照常骑着自行车去同学家里串门,一路上一边用着手机听歌,一边吃着刚不久买来的一包零食,心情格外舒畅。突然,两个老人打羽毛球的身影吸引了我的视线,使我驻足观看了一会。正当我准备再出发时,一个妇女牵着一位小男孩的身影又映入了我的眼帘。小男孩长着一张胖嘟嘟的圆脸,穿着干净整洁的衣服,长得十分可爱。只见妇女俯下身子对小男孩耳语了几句话之后,男孩就带着手中几乎没吃过的零食向一旁肮脏的垃圾堆走去。“他要干什么呢?”我心想,“难道要把零食扔掉吗?这样未免也太浪费了吧。”等他走近垃圾堆,我才发现原来垃圾堆边上还有一个可怜兮兮的老乞丐,小男孩原来是要去给乞丐送吃的。“他难道不怕把自己的的衣服弄脏吗?那衣服多难洗啊。”我一边想着,一边轻蔑地望着乞丐。只见小男孩笑眯眯地把手中的零食递给乞丐,说:“老爷爷,这包零食给你尝尝吧,味道可好了。”老乞丐愣了一下,想伸出手去接,可以望见自己那黑不溜秋的手,就急忙缩了回去说:“好孩子,没事,爷爷不饿,你留着自己吃吧。”小男孩十分聪明,一下就想到了缘由,眼珠子骨碌一转,想到了一个好主意。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根棒棒糖,迅速得剥了皮,一见是粉红色的,就装着唉声叹气得说:“哎呀,怎么又是樱桃味的呀,我最讨厌这种味道了。老爷爷,你要不要呢?如果你也不要,那我就只好扔了它了。”老乞丐明白了他的意思,站起身来接过棒棒糖,还不住的赞叹“真是个好孩子”。小男孩见老爷爷一起来,就把零食放在他刚才坐的地方,飞快的跑了,好像害怕他追上来似得。等小男孩跑近了,我便叫住他问:“那位老爷爷你认识吗?为什么要把零食送给他?”“妈妈说我们要善于去帮助别人,那样的到时候别人也会帮你的。大哥哥你妈妈没和你说过吗?”小男孩用他澄澈的眼睛看着我,把我问的愣住了。那眼神里面好像还有一点嘲笑。

 我羞愧万分,走到乞丐身边把我的饼干也给了他。从此,我对帮助又有了新的认识。

《难忘那失望的眼神》作文

一次又一次的被数学老师批评,作业的三次不合格,这些将我的心底防线彻底击溃。我已经不是那个在刚开学时作业拿满分的我了。是题难了,还是我不够努力,也许这两者都有吧!

“这道题怎么还这样做,我已经说过这样不合理,你给我说说哪个是‘H ’哪个是‘L’” 我站在位置上一声不吭,两眼喷火,愤怒的望着老师,悻悻地坐下,当我想要思考这道题怎么做的时候,却分散了注意力,她凭什么这么说我,不就做错道题吗可是接下来的几天我的成绩在不断下滑,老师对我的失望我我也越来越没有信心,没停的暴风雨也如期而至,我越来越恨她,恨她的暴风雨,恨她的小题大做,甚至不想看见她。

在背概念的时候,我不会背,老师看着我,我也注视着她,老师眼里忽然飘过一丝异样,看了看门外,这种眼神停留的时间不长,但却使我明白了许多,那是老师对我的失望。我现在开始后悔,我为什么要恨她呢?是我自己不学好罢了,与她何干!这种眼神停留的时间不长,但它却刻在了我的心上,永远抹不掉。我想把它放在一个角落里,用尘土将它尘封,继续以前的日子,但怎么也忘不掉,它像是有远驻扎在我的心里!在这个季节里,别人的花都在悄然绽放,而我的自信与希望之花却在凋零,看着人的进步,其实,很无奈。

天阴沉着脸,我的心也如这天一般。因为那个眼神,我都没有睡好,这种反应是以前不曾有的。在这之前,我多想让老师觉得我有优点,但换来的却是更大的打击 但是我为什么不化这为动力呢?最好的鼓励不是表面性的表扬,而是用一把锋利的刀去触动她的内心深处,激发出她的潜力。

在这里,一缕阳光驱散了挥之不去的黑暗,于是生活充满光明与期待。

作文:难忘那严厉的眼神800字 - 百度

世界上的眼睛千双万双,最难忘的是那老师的目光……

 记得上次,开学第一天,张老师给我们上课。老师提问后,我举起了手,但又慢慢地放下了,当时我心想:万一答错了怎么办,还是不举为好,听人家说吧。老师见我这样,微笑着望着我,那双眼睛好像在说“不要害怕,答错了也没关系。”突然有股神奇的力量促使我举手,我便举起了手。老师点我回答,可我答错了,老师又对我笑了笑,那眼神又仿佛在说“答错了没关系,人总有错的时候嘛!”我抖了抖身子,就继续听课了。

 有一次,张老师正在黑板上写字,我偷偷地跟范瑞讲起话来。我说的话很轻,我当时以为老师不会发现。可是老师却在我和范瑞正在讲话的时候忽然转了过来,发现了我们,当时老师那双眼睛严厉地盯着我,好像在说“汪雨田,你怎么搞的,怎么会在上课时讲起话来了呢?”我赶紧低下头,不再说话。以后,每当我想跟同桌讲话时,老师那双严厉的眼睛都出现在我的眼前,每时每刻都在监督着我,从此我再也没有在上课时和同学讲过话。

 还有一次,因为许丙乐说不文明的话,我和他打起来了。张老师知道后,把我叫到办公室。我对老师说我只负一点点责任,老师听了又用那双严厉的眼睛盯着我,足足有一分钟。我从老师的眼神里知道自己错了,因为只要处理方法得当,事情是不会发展到那种地步的。所以,我立誓以后决不与同学打架了。

 “您,一半有母亲的慈祥,一半有父亲的威严……”我又唱起这首熟悉的歌。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里的我也有了这双神奇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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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忘那鼓励的眼神

又是一个金桔满枝的和谐的秋天,我的心依旧温暖如春!

那一次,我记忆犹新, 那是老师的眼神,更是鼓励的眼神。日日夜夜,在我孤立无助时,卷入迷茫的黑夜时,她像一颗眨着眼睛的星星,多么温柔,多么恬静……

我的手曾在一年前的秋天折断了,一个压天般的厄运顿时间砸向我。我的学习变得不便,我很悲伤,无奈,看到其他同学像鸟儿一样快乐地学习,我却像一个木偶,被那条白色的带子牵动着,我愈是心急如焚。

不知所措间,我突生一念--用左手写字!念头刹那间被我开启,我拿起生疏的钢笔,感到先前的日子是多么幸福啊!我费劲的画出一条“直线”,却像山路般曲折。唉!直尺现在到了我手里竟画不出直线,更不用说写字了!灰心的我索性准备扔掉笔,同时,性急的我“警惕狡猾”地往教室后面瞟了一眼,顿时我惊呆了,我被吓了一跳--老师原来早已静静地站在了我身后,她双手习惯地背着,和蔼的身躯向前微躬着,悄悄地探着头,双眼幕布转睛地凝望着我的“直线”,脸上的微笑轻轻地荡漾开去……我的心更加紧张了。我立即转过了头,又轻轻地从老师胸前,目光渐渐向上移动,我终于鼓足了勇气,看着老师的眼睛。始料未及,老师早已看着我了,我的脸上顿时充满了一种热辣辣的感觉,我的脸确乎已红到了耳根。

老师依然凝望着我,白皙的脸庞上嵌着一双和蔼的眼睛,始终闪烁着水灵灵的清新的活力,多么美丽!黑汪汪的眸子间,一道道轻柔的光辉立即洒向我的心窝里。于是,我没有了先前的紧张与害怕,我此时像是在欣赏一副美妙的油画。我不知何时回过了头,我只知道,那是一道最温暖的阳光,我只有从母亲那里得到过这种漂亮的眼神,却在那天奇迹般的与这种眼神偶遇!这是真是的,像梦境一般美妙,很奇特,很甜蜜,我终于知道了--这是--鼓励的眼神!

又是一个秋天,金菊依旧灿灿,那双眼神,那份春天般的温暖永远在心头荡漾,挥之不去。 更多 

还有一篇

难忘那期盼的眼神

记忆中,有这么一双眼神,深邃的,孤独的,闪烁着智慧与渊博,闪烁着信任和期盼。当我因书房的寂寞而升起倦怠,偷懒之心时,它总是给我警醒和提示,督我坚强,催我奋进。

他曾教我们哲学,那时候兼研究尼采,于是,我从他那里抛弃了冰心的《超人》里关于尼采的偏见。在他的身边,我第一次阅读了尼采的一本又一本著作,因为打开了西方文学之门,接着便一本一本阅读了莎士比亚的文集。西方文学打开了我的眼界,让我认识到异国文学的奥秘。记得那个傍晚,我因为一首小诗刊登在了报纸上,兴冲冲去找他,他异常高兴,当得知我还没来得及吃饭,说要犒劳我一下。不一会,他从食堂打来两份饭菜,明亮的灯光下,他打开饭盒,一份闪着红亮光的油焖烧肉, 他用会说话的眼睛看着我,“吃吧,吃吧,你将来会成为作家的,别忘了你要写一部爱情小说,我给你讲一个凄婉的爱情故事”。夜色里,弥漫着红烧肉的酱香,灯光下,一双期待的眼神,我静静地咀嚼着,感动在心里涌出泪。那是我今生吃到的最好吃的一顿饭。

毕业之后,我的文学道路跌跌撞撞,梦想一度搁置。可是不管我停滞多久,有一个声音始终在我的耳边提醒:此生未完成;有一双眼神,饱含深情,期盼着我走在文学的道路上。是啊,我还没有兑现当初的承诺,我还没有拥有他希冀的那样的美丽人生。

所以,无论岁月给我多少磨难,我都不会放弃。就像尼采说的,“高尚的生活是受爱激励并由知识导引的生活”。以有益之事,谴有涯之身,为着那些期盼 的眼神,为着寻找灵魂幸福的人生。

不够吗?够了采纳

好吧。

半命题作文《难忘那……的眼神》,必须要有小标题。 快点。

难忘那失望的眼神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有时候,最有效的交谈,用的就是眼神。

 一个灰蒙蒙的阴天,我照常骑着自行车去同学家里串门,一路上一边用着手机听歌,一边吃着刚不久买来的一包零食,心情格外舒畅。突然,两个老人打羽毛球的身影吸引了我的视线,使我驻足观看了一会。正当我准备再出发时,一个妇女牵着一位小男孩的身影又映入了我的眼帘。小男孩长着一张胖嘟嘟的圆脸,穿着干净整洁的衣服,长得十分可爱。只见妇女俯下身子对小男孩耳语了几句话之后,男孩就带着手中几乎没吃过的零食向一旁肮脏的垃圾堆走去。“他要干什么呢?”我心想,“难道要把零食扔掉吗?这样未免也太浪费了吧。”等他走近垃圾堆,我才发现原来垃圾堆边上还有一个可怜兮兮的老乞丐,小男孩原来是要去给乞丐送吃的。“他难道不怕把自己的的衣服弄脏吗?那衣服多难洗啊。”我一边想着,一边轻蔑地望着乞丐。只见小男孩笑眯眯地把手中的零食递给乞丐,说:“老爷爷,这包零食给你尝尝吧,味道可好了。”老乞丐愣了一下,想伸出手去接,可以望见自己那黑不溜秋的手,就急忙缩了回去说:“好孩子,没事,爷爷不饿,你留着自己吃吧。”小男孩十分聪明,一下就想到了缘由,眼珠子骨碌一转,想到了一个好主意。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根棒棒糖,迅速得剥了皮,一见是粉红色的,就装着唉声叹气得说:“哎呀,怎么又是樱桃味的呀,我最讨厌这种味道了。老爷爷,你要不要呢?如果你也不要,那我就只好扔了它了。”老乞丐明白了他的意思,站起身来接过棒棒糖,还不住的赞叹“真是个好孩子”。小男孩见老爷爷一起来,就把零食放在他刚才坐的地方,飞快的跑了,好像害怕他追上来似得。等小男孩跑近了,我便叫住他问:“那位老爷爷你认识吗?为什么要把零食送给他?”“妈妈说我们要善于去帮助别人,那样的到时候别人也会帮你的。大哥哥你妈妈没和你说过吗?”小男孩用他澄澈的眼睛看着我,把我问的愣住了。那眼神里面好像还有一点嘲笑。

 我羞愧万分,走到乞丐身边把我的饼干也给了他。从此,我对帮助又有了新的认识。

那一霎那,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扼住了,那个眼神,久久不能忘怀。                          ——题记 雨下过之后,地面有些潮湿,空气中弥漫着一种无法言喻的味道,有些沉闷。走到2路车站牌旁,伸头张望2路车的车影。一袭白色忽然从眼前晃过。我转头寻找。是一位绽放着大大笑容的女孩,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似乎想要说什么的往这扫过,似乎想说什么。她一手拉着那位妇女的手,另一只握着一袋零食向一边走去。突然,女孩松开了妇女的手向一旁垃圾堆旁的老乞丐跑去,我倚在站牌旁的柱子上似笑非笑地看着,心想:这女孩真可爱,但为什么要把零食全扔掉,这不是糟蹋钱么。但并非我所想,女孩跑到老乞丐身边蹲下。哦,原来她要把零食给那糟老头啊,不怕脏了自己的白裙子么。我嗤笑。要是我,我会那么傻忽忽的跑过去么,当然不会…… “老爷爷,来,这给你吃。”女孩又露出甜甜的笑容。把零食递过去。 “这…”老乞丐伸出手想要接过来,但瞅见自己黑乎乎的手时,颤抖着缩了回去,尴尬的推回去“爷爷不吃,好孩子,你吃吧。” 女孩看了看,眼睛咕噜转了一圈,把手伸进袋子里掏了掏,拿出一根粉色的棒棒糖,小心翼翼的撕开包装纸再一次的递了过去“老爷爷,我把这根棒棒糖撕了。可是汝汝不喜欢吃草莓味的,只好丢了”说着欲要把往垃圾堆里丢,老乞丐弹起,拿回那根糖,看了看女孩,吃起了糖。 女孩把零食轻轻的放在老乞丐旁边,站起来拍拍裙子,笑着说:“老爷爷,汝汝走了,下次再来看你哦”转身蹦跳的去拉妇女的手,妇女也淡然一笑。 天似乎一下子放晴了,那女孩蹦跳的身影像是从天而降的天使,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忽的,女孩转头看着我。我愕然。她冲我笑了笑,大大的眼睛中似乎含有一丝笑意和鄙夷。我木然。 2路车来了,我跌跌撞撞的跑上车,抓着扶把大口大口的喘气。那眼神中似乎还带有一丝轻蔑。似乎在嘲笑我。 刹那,天又拉下了脸,下起了滂沱大雨,我的心顿时也伴随着,下起了心雨。 那一霎那,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紧紧扼住了,喘不过一丝气,那个眼神,久久不能忘怀……《一个难忘的眼神》 这个还满意不?满意的话望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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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与乞丐

孩子递苹果给街头那个满头白发的乞丐时叫了声“老爷爷”。周围的人都笑起来。

孩子不解地望着妈妈,说:“妈妈,难道我叫错了吗?你不是说对年纪大的男人就叫爷爷吗?”

妈妈摸了摸孩子的头,轻轻地说:“没有,孩子,你是对的。”

小题2周围的人为什么笑起来?( )

A.因为孩子叫乞丐“老爷爷”。

B.因为孩子递苹果给乞丐。

C.因为乞丐很年轻。

我看书上这道题了,首先这道题问的就有问题,通过孩子给乞丐个苹果并叫了声老爷爷,周围人笑了,周围人可以是觉得孩子懂事笑了,也可能是认为乞丐就不配被一个小孩子叫老爷爷,所以不能问周围人为什么笑?可以问孩子认为周围人为什么笑?

如果问周围人笑什么?可以选a b都对,并不能因为一个小孩的理解去回答周围人笑什么!!!如果是对乞丐的歧视,可以笑给苹果也可以笑孩子叫爷爷对吧。

  在很久以前,有一个坐落在山脚下的镇子,这个镇子里的人们都非常的勤劳和善良,所以他们的日子过的非常好,也非常富足。尤其是住在镇子最中心的一栋大别墅里的大商人菲尔先生,他拥有一个三十辆马车的大车队,每年这个马车队都将这个镇子里的所有麦子运到其他的地方去卖,然后再将这里需要的物品从其他的地方运到这里出售。所以菲尔先生是这个镇子里最富有的人。

虽然这个镇子里的人民都非常富有,但是在很多地方,还是有乞丐在路边乞讨,但他们不是这个镇子的居民,他们住在这个镇子后面山上的一个山洞里,据这些乞丐自己说,他们是为了逃难,从很远的地方翻过了好几道山,才逃到这里的。

这群乞丐里面全是小男孩或小女孩,只有一个老乞丐,他长长的脸,脏脏的胡子,小小的眼睛,还有一个鹰钩一样的鼻子,看上去就不像一个好人的样子。但他说自己其实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因为这群和他一起乞讨的小孩子都是在战争中失去了父母的孩子,全是因为自己收养了他们,这些孩子才长到这么大的,这群孩子其实早就将自己当作是他们的父亲了。是的,在每个月的月初,这个老乞丐都会将所有的小乞丐们都聚集到一起,来到菲尔先生的别墅旁,述说一次这群小乞丐分散的在镇子的各个地方悲惨的经历,而每次说起这些的时候,这个长着鹰钩鼻子的老乞丐就会痛哭流涕,镇子里的这些善良的父老乡亲们就会将自己的钱捐给他们。

因为这个镇子里的人们都很善良,并且很富足,所以他们经常对这些小乞丐进行施舍,不过,这些小乞丐们面前的破碗里好像不论什么时候都只有一枚硬币,从来也没有多过。

这一天,菲尔先生的马车队卖掉了所有的麦子,而且又买了满满三十车的货物回到镇子里了,马车跑的非常快,一个只有五岁的小乞丐因为要到路上去捡一枚硬币,被飞驰而过的马车擦了一下,他的右手手臂有一大块儿都擦破了,流了很多血。他扑到旁边的一个比他大一些的女孩儿怀里哭了起来。“姐姐,好疼。”那个女孩儿看到弟弟受伤了,就蹲下了身子,用自己脏脏的袖子给小男孩擦起了血,“哦,好弟弟,别哭了,有姐姐呢。”女孩儿给弟弟擦了几下,看不能止住血,就用嘴帮弟弟舔了起来。

菲尔先生看到后,赶紧找来了医生给那个小乞丐敷上了药,然后拿出了一些药费,给了那个小男孩的姐姐。

不知不觉,已经过了一个月了,菲尔先生已经将这件事忘掉了。这天菲尔先生在街上散步,他每看到一个小乞丐,都会将一枚或者两枚硬币放在他们的碗里。走着走着,他看到一个女孩蹲在路边,她的旁边一个小乞丐坐在墙根睡觉,那个小乞丐穿着一件破上衣,裸露着右臂,臂上被擦伤的一片带着血丝的嫩肉,在炙热的阳光下被无情的烘烤着。“这不是上次被我的马车擦伤右臂的那个男孩吗?怎么他的伤还没好?”菲尔先生有些奇怪,于是就走过去问那个女孩儿:“哦,这个可怜的孩子,他的伤怎么还没有好呢?”那个女孩儿一看是菲尔先生,好像有些不好意思似的,低下了头,说:“哦,是的菲尔先生,他的伤还没好,那是因为,因为我们的生活很困难,连吃饭都不够,您给我们的那些买药钱都用来买吃的了,所以他的伤一直没有痊愈。”这个女孩儿的声音很小,说道最后菲尔先生都已经快听不到了。

“真可怜,可是再没有吃的,你们那个善良的父亲也要给你买药呀,好了,我再给你们一些吧。”说完,菲尔先生又给了小女孩儿一些钱。

  这段时间,菲尔先生又到其他的地方去买一些镇子里人的日常用品去了,在他回到镇子里的时候,又路过了那一对乞丐姐弟乞讨的地方,令他奇怪的是,那个小男孩的右臂还没有痊愈,反而好像比上次的伤势更严重了,于是菲尔先生下了马车,来到了她们的面前,“怎么回事,孩子,难道你们还是没有将我给你们的钱给你的弟弟看病吗?”菲尔先生有些不高兴的问那个女孩儿。“不是的,我们买了,是我们的‘父亲’给他买的,他每天都给我弟弟上药,可是,可是不知为什么,这个伤就是不好。”女孩儿有些要哭的样子。

菲尔先生蹲了下去,看了看小男孩苍白的脸,又看了看受伤的胳膊。怎么回事,这里的肉都已经腐烂了,而且范围越来越大了。“我想我应该去找你们那位‘善良的父亲’去谈一谈了,好了,我今天还有一些事情,等明天,我到你们住的那个山洞里去看看你们。”说完,菲尔先生转身要走。“哦,别去,先生,您不用去看我们,您别去那个山洞。”女孩儿好像有些紧张似的。“为什么呢?”菲尔先生有些奇怪。

“哦,不,不为什么。只是,只是我们住的山洞口有一只凶恶的大狼狗。它会咬伤您的。”女孩显出很害怕的样子。“没关系的,我可不怕大狼狗。”说完,菲尔先生就走了。

第二天一早,菲尔先生就买了一些药和一些食物,要去山洞里看一看那个受伤的小男孩,刚要走,就看一个人影从楼上顺着楼梯栏杆滑了下来,“爸爸,你要去哪儿?我想和你一起去。”这时一个十分英俊的男孩,他是菲尔先生的儿子,小菲尔。

“我是去看一个受伤的孩子,你就不要去了,你要好好的和管家学怎么做生意,不要总是想一些和你无关的事情。”说完,菲尔先生就自己走了出去。

来到了山洞口,果然有一只大狼狗趴在那里,菲尔先生已经准备了一块儿牛肉,向旁边一扔,那只大狼狗马上就向牛肉跑了过去,菲尔先生趁着这个机会,赶紧进入了洞里,“孩子们,我给你们带来了一些吃的。”菲尔先生叫了一句,看没有人答应,就继续向洞的里面走了进去。

在黑黑的山洞绕过了三道弯之后,菲尔先生看到前面出现了一个洞口,里面还有一些亮光,“一定就在那里了。”菲尔先生想完,就走了过去。

来到那个洞口,菲尔先生刚一跨进去,嗬,真够亮的,这里哪儿是山洞呀,四周都是又粗又高的蜡烛,将这个洞里照的比外面还要明亮,再看看前面这栋房子,简直比菲尔先生的别墅还要有气派。“天哪,我不是在做梦吧,这里怎么会有这么漂亮的地方。”菲尔先生不由的赞叹了一句,就走向了那栋房子。

走进了房子里面,真是漂亮极了,银子做的灯,银子做的桌子,银子做的餐具,等等等等,总之里面的所有物品都是用银子做的。“这是那群 乞丐住的地方吗?”菲尔先生自己问了自己一句。

这时,门自己关上了。“是的,先生,这就是我们住的地方,您没说错。”听到楼上的声音,菲尔先生抬起了头,一看,那群小乞丐的‘父亲’,那个脏兮兮老乞丐,正坐在楼上的一个大椅子上。不过现在他一点儿也不脏,而且非常的干净,他穿着的衣服非常的华丽,就连菲尔先生都没有这么华丽的衣服。

  “你惊讶吗?先生,不过这的确是真的,您不是在做梦。”那个穿着华丽的老乞丐对菲尔先生说。“哦,这时怎么回事,你们怎么会住在这么华丽的地方?你们不是乞丐吗?”菲尔先生简直太吃惊了。

“是的,我是乞丐,如果我说这些都是我靠乞讨讨来的,我想您一定不太相信,但事实的确就是这样。”老乞丐得意的说。

“不可能,如果这都是你们乞讨来的,你们这么有钱,那为什么连给那个胳膊受伤的小男孩看病的钱都没有呢?”菲尔先生问。

“哦,你是说那个胳膊上受伤的男孩呀,我根本就没想给他治好伤,相反,就算他的伤快好了,我还要再给他擦上一些药,让他的伤口继续腐烂下去呢。”这时,老乞丐拿起了旁边的一杯葡萄酒,喝了一口。

“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菲尔先生简直有些听不懂他说的是什么。

“好吧,既然你已经来到这里,我就给你说清楚,免得你连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老乞丐又喝了一口酒,接着说:“首先我要感谢你们这些善良富有的人们,是你们的同情心让我得到了这一切,至于那个小男孩的伤,我还真要谢谢您呢,自从您将那个小男孩撞伤之后,他和他的姐姐每天讨到的钱都比别的小孩子多一倍,所以,我会让那个孩子的胳膊永远伤下去。哈哈,不但这样,我还要别的孩子们也陆续都受伤,这样,你们这些善良的,有爱心的人就会给他们跟多的钱,我就会更富有了,哈哈哈…”老乞丐高兴的狂笑了起来。

“你这个畜生,你还有人性吗?你一定会受到惩罚的。”菲尔先生简直太生气了。他将手里的食物和药都摔在了地上。

“你尽情地骂吧,善良的先生,不过你已经骂不了多会儿了,因为你知道了我的秘密,所以你必须死,不过,我会让我的大狼狗尽量慢一点将你吃完。”说完,老乞丐站了起来,拍了两下手掌,大声地叫了一句:“大狼狗”

菲尔先生的心里“咯噔”一下,没想到自己居然在这里送了性命。可是等了一下,没看到有狗出来。

老乞丐也有些奇怪了,‘怎么回事呢?’他想了想,又连着拍了几下手掌,叫着:“大狼狗,大狼狗,你这个吃货。”

可是没有反应,老乞丐刚要向里面走去,就看见房子的门打开了,前面是那个受伤的男孩和他的姐姐,还有好几个小乞丐,跟着是菲尔先生的儿子小菲尔,然后就是镇子里的居民们,“您叫的是它吗?老先生。”小菲尔指了指被居民们扔在地上的那条死狗。

  “你们,你们怎么来的,是谁带你们来的?”老乞丐非常的惊慌,手里的酒杯都抖了起来。

“是我们,你这个可恶的坏蛋。”受伤男孩的姐姐指着老乞丐说:“我们替你骗人挣钱,而你连我们的死活都不顾,我们决不再替你骗人了,就算我们饿死,也不再替你骗人了。”

“哦,你们这群忘恩负义的小东西,你们居然敢背叛我,你们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说完,老乞丐转身就要跑。小菲尔带着大家就追了过去。

老乞丐看看两边楼梯上都被堵住了,已经没有地方跑了,于是就蹿到了窗台上,一闭眼,跳了下去,大伙儿赶紧跑出了门,到了屋子外窗台下一看,老乞丐摔断了腿,正趴在地上呢。

大家都嚷着要打死他,菲尔先生看看他那副可怜的样子,就对大家说:“好了,乡亲们,他已经这个样子了,我们就留他一条命吧。”于是,大家就将老乞丐赶出了镇子,将这栋漂亮的房子改成了学校,这群小乞丐们也都被镇子里的人们收养了,他们和这个镇子里所有的小孩子一样,每天在这栋漂亮的学校里快乐的学习着。

而那个老乞丐,这回他可成了一个真正的乞丐了,因为他具备了一个真正乞丐的条件,他的衣服不足以遮体,他的腿不能走路,而且每天疯疯癫癫的说着:“我是一个富有的人,我有一栋银子做的房子。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