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在妈妈那里,妈妈强行要把女儿带去爸爸那里算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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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在妈妈那里,妈妈强行要把女儿带去爸爸那里算犯法吗????
导读:如果抚养权在妈妈那里,妈妈强行要把女儿带去爸爸那里,属于未经授权的“收养”,是不合法的。在执法机构的监管下,如果未经妈妈同意直接将女儿带到爸爸那里,可能会涉及“儿童绑架”等相关罪行。此外,如果对方一方有抚养权,对方不允许探视,也是需要进行合

如果抚养权在妈妈那里,妈妈强行要把女儿带去爸爸那里,属于未经授权的“收养”,是不合法的。在执法机构的监管下,如果未经妈妈同意直接将女儿带到爸爸那里,可能会涉及“儿童绑架”等相关罪行。此外,如果对方一方有抚养权,对方不允许探视,也是需要进行合法维权的。在遭受这种情况时,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并要求查明真相,依照法律程序来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以保护孩子的生命和安全。

如果未成年人父母没有经过其同意,私自把未成年子女送到别的地方上学,这违背了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和子女教育的基本原则。在很多国家,法律规定父母需要尊重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重大事项上需要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并根据其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作出决策。如果父母未经儿童同意,私自把儿童送到别的地方上学,有可能侵犯儿童的人身安全、教育权益等权利,需要得到社会和法律的保护。因此,为了保障儿童的权益,建议家长在做此类决定之前,与孩子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尊重并听取孩子的意见和想法。

一、自愿把孩子送人犯法吗

1、自愿把孩子送人,不符合法律程序也是犯法遗弃罪。自愿送养只要是符合法定的程序就不会犯法。收养是一种拟制血亲的关系,就是收养人和养父母、养子女之间形成一种法律上认为和真正的亲生父母一样的关系。收养人和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养人双方签订收养协议后,需要到民政部门登记,一般收养过程大概包括以下几个步骤:政策咨询、填表登记、递交材料、审查核实、报请报批、颁发收养登记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自愿送收养犯法吗

自愿送收养这样的行为不犯法,如果明知是拐卖的儿童而进行收买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即涉嫌构成拐卖儿童罪,有可能被处以五年以上直至死刑的严厉处罚。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的,也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把自己的孩子送给别人是否犯法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出卖亲生子女,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

1、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的;

2、明知对方不具有抚养目的,或者根本不考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为收取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

3、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

4、其他足以反映行为人具有非法获利目的的“送养”行为的。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1、孤儿的监护人;

2、儿童福利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如下: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四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这种情况下:

1、这通常是家事,不算是犯法的。

2、当然了,如果是未婚女孩生子,这就做法是可以理解的,老人毕竟是在为孩子着想的

3、如果是正常情况下:这孩子完全可以不送人,只要你们自己能养活了孩子,

4、还有如果你们不是将孩子送与老人去帮忙抚养的话,孩子的问题是由你们做主;但是你们要把孩子送给老人

,那可就是你们不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