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企业让工人加班,如果不依法支付加班费的话,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
企业让工人加班,如果不依法支付加班费的话,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为这些公司是非常没有良心的。他们就想去压榨他们的员工。因为现在是非常内卷的。就算是他不给他们的员工开加班的工资,员工也是会继续干下去的,因为员工不想丢失掉这份工作。所以有好多的老板都是昧着良心,让他们的员工替他们加班。
就算是不干什么他也希望他的员工能够多在公司里面去坐着。只要他的员工能够多花费一些个人时间在他的公司。这些老板就感觉像自己赚了一样。所以才会有这么多的公司要求他们员工无偿加班。
但这实际上是不符合劳动法的。因为加班肯定是要付双倍的工资的。但是好多公司连基本的工资都不给。好多员工也是没有办法,因为他们想要继续干下去,就只能够接受这份不平等的条约。如果要是去到公区举报的话,也是能够拿到自己的公司的,不过下一个月就没有办法继续在这个公司继续待下去了。所以员工实际上在求职的市场上还是比较弱势的一方。所以我觉得应该出台一些措施,能够让有关部门定期的去检查这些公司发工资的情况。这样才能够去保证这些员工们的利益,要不然员工们自己举报就会丢失掉这份工作。所以我觉得匿名举报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不能够让员工成为弱势的一方,而且还没有任何的保障,这样老板们就可以无限制的去剥削员工了。我觉得这样是不利于整个社会的发展的。只有员工们热爱自己的工作,才能够在自己的工作上创造更多的价值。如果要是一直这么内旋的状态,估计每个人都会在自己的工作上糊弄。这样也就创造不出来更多有价值的东西,实际上是非常没有效率的。
领导要求员工周六无偿加班,你感觉这样的要求合理吗?针对延迟加班加点依照薪水的15倍测算,双休日日加班加点2倍,国定假期加班3倍。尽管公司领导规定职工无尝加班加点,但职工有权利规定企业付款加班工资用。或许职工如今由于还想再次在公司上班,那也没事儿,等你哪天不愿意再次在企业干的情况下,把新账老账一起算呗。
自然职工先要看重于直接证据的搜集。认为加班工资是必须职工质证的,没有直接证据要想加班工资人民法院不可能适用。职工可以在加班加点时拍个短视频、发了邮箱给领导干部报告加班加点的进展、拷贝一下考勤表或是考勤统计表的截屏之类的,作为将来“算钱”时的直接证据。公司与职工签订合同,承诺的月薪水是职工给予照常上班时间的溢价增资,而照常上班时间职工给予劳动力是合同约定的责任。回绝加班加点开展处罚。
尽管公司具备一定的运营管理权,在这个自主权内,公司可以对职工的违法行为外罚一定的薪水,但针对公司的运营管理权是有局限的,这类权力不可以超出有效范畴。公司可以对职工晚到、旷班、病事假、请假等个人行为,扣减一定百分比的薪水,但不能超过有效范畴。例如职工上班迟到半小时,扣减当日薪水便是不科学的,应当扣减晚到半小时的薪水,由于职工在这里半小时内没有给予工作。
职工在集团公司工作中时全是“人在屋檐下、迫不得已低下头”,这一点全是可以了解的,终究找一份工作不易,能凑合的情况下,谁也不愿意去冒着被终止劳动合同的风险性惹恼公司领导。但职工请一定要还记得,搜集直接证据。当某一天你无法忍受要走的时候,取出这么多年来你搜集的直接证据,跟企业算总账吧,这也是一笔许多的收益,何苦划算了企业。
无薪加班总是比较多,没有工资。谁愿意无偿加班?员工与企业的关系是雇佣与雇佣,这是一个交易过程。企业出钱,员工出技术出时间。企业需要盈利,所以花钱雇佣员工帮助企业盈利。现在我努力加班,你不给我加班费,这是不公平的交易。我努力加班没有报酬,我为企业努力。企业给了我什么,还记得对我的一次表彰吗?或者记住一个好员工。
一些好的企业认可度和优秀的员工是和升职加薪挂钩的。我个人说:建议无偿加班。领导如果总是让员工加班没有报酬怎么办?
前提看什么企业,什么领导。如果类似于设计和R&D行业,员工加班,领导他们从不加班,最后员工加班取得成果,他领导享受福利。我们需要知道由领导领导的团队受到了设计和R&D行业的表彰和奖励。另外,如果是一般工人、手工业工人、工厂的操作工,这些员工是不会无偿加班的,工资必须按照劳动法结算。《劳动法》规定,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必须支付工资。
领导总是让员工无偿加班,违反了《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裁决公司支付扣除的加班费。目前,仍有一些小微企业拖欠和压榨员工工资,甚至有许多企业不缴纳基本社会保障。这种情况,必须到社保代收机构或者拨打全国社保统一服务电话12333进行投诉。
社保是国家要求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和生育时能够得到帮助和享受保险福利。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这显然是国家强制规定的,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拒绝承担这一法定义务。
毫无疑问是恶性循环!原因如下:
一、时代不同了,不要让无偿加班成为企业压榨员工的借口。如果无偿加班成为一种美德的话,那企业额外剥削员工就会成为理所当然!
二、无论是什么性质的主体企业,都有逐利的本性,当无偿加班成为美德,会让企业闻到更多的利润,尝到更甜的血腥味,从而将加班当作员工必须做的事,一旦有员工不无偿加班,就会被当作异类和反面典型,沦为被处罚的对象,长此以往,就会形成恶性循环!
三、就目前的市场性质而言,主体企业和员工之间属于平等关系,员工在约定的时间工作,企业付工资。不能因为员工处于弱势方就可以随意进行剥削,当剥削成为习惯,劳资关系就会逐渐恶化,恶性循环不可避免!
相反,处于强势方的企业应该给予员工优待,给予员工充足的休息时间,这才是强势方对弱势方应该做的事。
四、没有员工会想无偿加班,如果有,那也是企业直接或间接施压导致的,如果这种无偿成为习惯,最终会让爆发矛盾。
所以,无偿加班最终只会让劳资双方蛮多加剧,最终形成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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