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义务教育期间孩子上不了学应该去找教育部门去反馈,在当地教育部门需要告知孩子上不了学的原因,教育部门有义务协助孩子上学。首先要找当地的教育管理部门也就是当地的教育局。如果教育局没有什么结果的话可以找当地的政府。信访部门也可以。可以找两个部门,
义务教育期间孩子上不了学应该去找教育部门去反馈,在当地教育部门需要告知孩子上不了学的原因,教育部门有义务协助孩子上学。
首先要找当地的教育管理部门也就是当地的教育局。如果教育局没有什么结果的话可以找当地的政府。信访部门也可以。
可以找两个部门,一个是教育部门,一个是儿童权益保护者协会,根据我国的法律,小朋友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所以大人不让小孩子上学,是侵犯了小孩子的正常权利的,是一种违法行为,可以寻求教育部门和儿童权益保护协会的帮助。
找当地的教育部门。
小孩上不了小学可以找当地的教育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教育局是主管教育事业的政府工作部门。教育局的职能。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中等专业教育、成人教育、师范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地方高等教育、远程教育等工作。
当下孩子上学是热点问题,因为住房地点变化,工作地点变动等原因,孩子的上学问题带来很多麻烦,可以向居住地的教育主管部门求助,请求协助帮忙解决问题,义务教育是国家基础的保障性教育,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局一定会积极协调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六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十岁的孩子是上四年级,不愿意上学了,首先要查清原因,弄清楚原因才能解开孩子心里的“死扣”,让孩子高高兴的上学。
(1)、受到欺凌。①被学生欺凌,有的学生争强好胜、好占同学的便宜,又不合群,学习成绩又一般。长期下去,许多同学合起伙来揍他,久而久之,班级里容不下去了,又不敢告诉班主任、家长,实在没有办法,只有自己采取不上学的方法来逃避同学的欺凌;另外有的孩子看人家的学习用品好,不声不响的拿走占为己有,后来被同学发现了,同学们把他当成“小偷”看待,甚至有的同学拧在一起揍他,自认为自己做了不光彩的事,心里上受不住于是不愿上学;还有的孩子动不动的好打人,这些被打的同学抱成团,自己又处理不好与同学的关系,被同学孤立了,一旦与同学有了争执,被打的同学一齐上前,长期下来感觉受到了委屈,告诉老师和家长,老师了解情况时,众人都说原因是他挑起的,挨了打又挨批评,家长只好怨自己的孩子。所以孩子也不原意上学了。
②被老师的软(冷)欺凌。有的孩子学习成绩很差,智力上有残疾、障碍,在镇或者区的考试中,影响到了教师的绩效工资、评优评先、职称的评定,个别素质差的老师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来逼迫孩子,例如把座位调到屋角处、以检查作业为名用言语刺激、不让其他孩子接近(孤立)他,最后孩子只有不上学。
(2)、孩子受到 社会 环境的影响。孩子经常上网打 游戏 ,家里过分疼爱孩子,没有限制约束孩子上网的时间,成了网虫,无法从网隐中拔出来,最后孩子不愿意上学;还有的孩子放学后,整天与 社会 上的混子在一起,学校管不着、家里管不了,以所谓的“乐”为生活,哪里还有上学的兴趣。
面对以上情况,要做到因“材”施教:弄清楚欺凌的原因,有目的采取措施,老老实实地学习,养成良好的习惯,才能远离欺凌。严格控制孩子的上网时间,把精力放在学习上,家长一定要看住孩子的学习,让孩子快快乐乐的学习。
我接手的最小的孩子是7岁就开始了所谓的抑郁症,并不断吃药,无法上学,直到14岁高维方法才知道真正的原因,也疗愈好了。所以父母的认知真的很重要,也决定了孩子的成长及成就。
精神ys也无可奈何,可见抑郁是多么难解决,但是如果把传统中医的理念,如“上医守神”利用起来,那么这些孩子一定都能得到很好的救助。
当然我也期望能助大家一臂之力,如我的文章:孩子抑郁休学了,帮帮他吧。
不想上学,也不用多说带着去工地上转一圈看看,去庄稼地里体验一下,去看你一看外卖小哥的生活,如果有可能去工厂的流水线看看,再问一下,十岁了就不上学,以后长大了咋养活自己,找个熟人的店去干活挣钱养活自己去,不会养一个费人。
导致孩子不上学、休学、辍学的原因可能有哪些?
1、恋爱,网恋/与 社会 青年恋爱而无心上学。
2、心智没有成熟。由于青春期的孩子生理和心理发展不成熟,学校和家长又给予过大的压力,将会使孩子出现一些情绪和行为的改变。
3、孤僻。不少孩子性格内向,时间长久,就很难与其他同学相处,这样以后自己就会感到孤僻,长此以往就会感到自己被孤立,就不想上学了。
孩子不上学、休学、辍学有哪些危害呢?
1、不读书,宅在家里,慢慢地不再出门,因为出门怕不好意思,怕别人问怎么不读书,更怕遇到熟人了!所以干脆宅在家里!
2、人是群居的动物,社交能力需要通过在学校培养,需要有自己的朋友,不上学不与同龄人交往,孩子又需要友谊,当爹妈的不怕孩子在 社会 上学坏吗?
面对孩子不上学、休学、辍学家长应该怎么做?
1、理解孩子的压力。孩子不去学校了,家长不能只顾自己的尊严或者面子,认为孩子不去学校了,让自己感到丢人,其实应该多替孩子想想,孩子不去学校自然心理也有很大的压力,不是遇到了特别大的事情,或者实在是受不了了,不会做出这样的行为的,还是要多站在孩子的角度思考一下问题,这样问题才容易解决。
2、根据原因解决孩子遇到的难题。要去解决一下,消除孩子的心理顾虑和担心,才是解决的方法,作为家长的要多一些耐心和爱心,对孩子多一些鼓励,找到具体原因之后对症下药。
3、先处理孩子的情绪,再谈怎么办?先谈情后谈事。可以问孩子,你怕(焦虑、担心)的是什么呢?你为什么怕(焦虑、担心)呢?先共情孩子,理解孩子,他这样做一定有他的道理和难处。那是什么呢?当孩子说出理由后,我们要先表示理解,看到孩子的情绪,接纳他的情绪。
如何2-8周让辍学、休学、不上学的孩子重返学校,爱上学习,提升学习成绩?
第一步重点是调整作息,网络,生活,学习的界限;
第二步是消除面对重返学校的恐学症与社交焦虑症;
第三步才是引导孩子的学习兴趣,学习动力等。
如何让辍学,休学,不上学的孩子重返学校,爱上学习!大家可以一起讨论!
你是医生都1办法?还跑这里来问?[黑线]
十岁娃,还没有长大就不想上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不好好的循规蹈矩的按照成长规律快乐的成长,你就可以拿出你的五指山,好好问候一下他的皮肉,这样一劳永逸。省着孩子再大一些就不好管教了。
孩子,十岁不去上学,能做什么叫他去吃点苦头咯。
记不清初一那年具体发生了什么事,小马只记得当初为了给自己壮胆,扇了同学一巴掌,给对方造成了心理阴影。现在,他很想找到这位同学表达歉意。
一年前还是涉罪少年的小马,如今已经对自己的过往点滴有了反思。“这是慢慢长大成熟的表现。”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检察官文春霞深感欣慰,更令她欣喜的是,小马今年中考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可以填报理想的学校。
从休学到与不良少年混迹再到犯案,离异家庭的小马曾让父亲无计可施、深感绝望。随着附条件不起诉期间检察官对小马的考察帮教,和其后小马进入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专门学校,小马父亲不断感受着儿子的蜕变。尤其是小马在专门学校的7个月时间里,“适应性挺强”“改变很快”“表现很棒”父亲向检察官反馈的字里行间流露着喜悦。
一些罪错未成年人,家长管不了、学校无力管,有的陷入“抓了放、放了抓”的恶性循环。如能尽早对这些“熊孩子”用专业力量开展全天候教育矫治,可以很大程度上帮助他们重新回归正途。
2020年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了“国家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
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就我国专门学校建设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记者近日就有关问题进行了采访。
专门学校有哪些不一般
专门学校原称工读学校。上世纪五十年代我国就有了工读学校。“工读”二字意为半天劳动,半天学习政治理论和文化课。
工读学校自成立之时,就被社会上很多人误认为是少管所。为了消除社会的误解、解除家长的后顾之忧和保护未成年人隐私,2012年修正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工读学校”改为“专门学校”,2020年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沿用了专门学校的名称。
根据最高检第九检察厅调研数据统计,截至2022年5月,全国共有专门学校110余所,目前在建或进入选址阶段的专门学校有11所。各地专门学校的招生范围不尽相同,但年龄一般为已满12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在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七里渠南村有一所专门学校——北京市西城区育华中学,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校园环境清幽,有一片供学生劳作实践的田地。
在该校从教27年的校外教育办副主任陈建忠向记者介绍,该校有33名教师,其中不乏西城区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今年有8名初三学生毕业,另有在校生8人,这些学生的学籍都保留在原学校。该校除了开设与西城区其他初中一样的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另有陶艺、汽车模拟驾驶、蔬菜种植等特色课程,并根据每名学生的成绩、性格、经历等制定“一人一案”的教学方案。
“我们学校能够做到的是孩子来了之后比原来好,极少出现不想待的情况,家长都很满意。”陈建忠说,因为实行半军事化管理,从该校毕业的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动手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都比同龄孩子要强。“别看我们学生少,但所发挥的社会效应并不小。一个孩子可能会影响一片,我们教育好一个孩子,对更多的家庭都有好处。”
北京师范大学未成年人检察研究中心主任宋英辉指出,教育对未成年人至关重要,未成年人无论如何都不能中断学习。专门学校一方面可以保障适龄未成年人继续完成义务教育,同时可以对其行为进行集中管束,使其接受针对性的教育与矫治,掌握一定的技能。实践证明,专门学校在教育、矫治“问题青少年”方面成效显著。
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那艳芳向记者介绍,为了更好地教育和挽救具有严重不良行为或涉罪的未成年人,践行未成年人检察办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原则,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注重加强与专门学校的工作衔接,通过推进建章立制,搭建预防矫治体系,推动与专门学校共同构建罪错未成年人矫治工作的长效衔接机制。
据统计,2021年,各地检察机关通过与专门学校建立的工作衔接机制,协同有关部门将2159名罪错未成年人送入专门学校开展矫治教育。
目前,四川省有10所专门学校,在数量上位于全国前列。记者了解到,2020年6月,四川省检察院印发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与专门学校工作衔接的意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与专门学校的工作衔接机制。检察机关与志愿者、学校教师、监护人组成帮教小组,根据每名罪错未成年人性格特征、行为表现、身心状况等不同情况,共同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教计划,加上检察机关定期入校巡查机制等,取得较好效果。
“无校可去”
近年来,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涉嫌实施严重暴力犯罪的案件频频见诸报端。
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针对特定类型的暴力犯罪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并辅之以严格的核准程序,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最高检第九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张寒玉告诉记者,以前刑法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2019年12月29日收容教养制度被废除,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收容教养”措施改为专门矫治教育。实践中,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涉罪未成年人在最高检不予核准追诉的情况下,本该送入专门学校进行专门矫治教育,却因现有专门学校数量太少而“无校可去”。在今年7月12日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加强政治建设暨深化检察改革与理论研究工作推进会上,最高检领导专门向全国四级检察机关提出要求:“推动加强专门学校的建设力度,携手有关职能部门促进专门教育矫治制度尽快落地”。
事实上,早在2019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对专门教育的定位和专门学校的建设、管理、运行及保障机制作出规定,并提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根据需要合理设置专门学校”。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各地落实情况并不理想,目前,有9个省份都没有专门学校,很多省份甚至是人口大省仅有1所专门学校。由于现有专门学校数量太少无法满足需求,导致需要专门教育的未成年人“无校可去”。
“多数地方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尚未设立,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专门学校的建设工作。”张寒玉向记者介绍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6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成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根据需要合理设置专门学校”“研究确定专门学校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但目前,大多数地方还未设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
张寒玉特别指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5条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至少确定一所专门学校按照分校区、分班级等方式设置专门场所,对法律规定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矫治教育。但目前,极少专门学校具备进行专门矫治教育的“专门场所”功能。
记者采访了解到,东北某省有一所专门学校,但有关部门人员坦言,该所学校并不是法律规定的那种严格意义上的专门学校,无法接收应当矫治的罪错未成年人。而即使是专门学校建设较好的上海,也尚未明确由哪所专门学校设置专门场所。由于专门学校缺乏“专门场所”设置,不具备闭环管理功能,不愿接收、无法接收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特别是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涉嫌暴力犯罪未成年人,严重影响对涉案罪错未成年人的保护、教育和管束。
“应收尽收”被限制
2020年6月,在四川省自贡市,14岁的小陈和15岁的小刘、小余、小彭多次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式强行索取他人财物,后经检察机关起诉被法院适用缓刑。
检察官办案中发现,4名少年长期处于辍学脱管状态,家长文化程度均较低,法治意识淡薄。在审查逮捕期间,4人的监护人均不愿到场配合讯问。检察官电话沟通20余次,并会同教育局、关工委等部门开展强制家庭教育指导15次。由于4人家庭监护条件弱、监护能力不足,经评估认为均无有效监护条件,在家长、学校、本人三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检察机关联合教育和体育局处理好学籍衔接问题,并依照法定程序于2020年12月将4人送入自贡市一所专门学校进行矫治。
然而,事与愿违,除小余一人矫治效果较好外,小陈、小刘、小彭均在放归宿假后未返校,不久又重新犯罪。检察官经深入调查了解到,小陈等3人在专门学校学习期间能够遵守学校规定,断绝不良交往,在心理和行为方面的偏差均得到部分矫正。但因专门学校入学无强制性,每月有两天归宿假,每年有寒暑假,假期结束后学生未返校,学校不能强制要求返校,除了做思想工作劝其返校外没有其他办法。小陈等3人都是经过了多次劝返回校又离校,离校后因家庭监护教育能力不足,又受到不良朋辈交往的影响,重新卷入犯罪。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3至45条规定,适用专门教育的入学程序有申请入学和强制入学两种。但实践中尚未充分落实,各地专门学校在招生时普遍遵循过去的“三自愿”原则,即未成年人本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原所在学校均同意入学,方能送入专门学校,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应收尽收”。
在检察官文春霞看来,经检察机关办案送入专门学校的涉罪未成年人实际上仅是少数,还有许多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或是在公安机关受过治安处罚,或是被多次教育警告,需要进行专门矫治教育,但因未成年人本人或家长不同意,或是原所在学校因种种因素不配合,导致未能进入专门学校,且游离于普通学校和家庭之外,存在进一步恶化风险。
江苏省某地检察机关向记者反映,目前当地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14岁至16岁的未成年人有70人,但这70名未成年人的家长均不愿意将孩子送往专门学校。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三级高级警长魏春建议,公检法建立严重不良行为信息共享机制,将公检法办案中遇到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信息共享至专门学校,由专门学校对符合条件者及时接收。对于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由检察院、法院直接决定是否送专门学校,而不是程序倒流,再交回专门教育委员会和公安机关处理。如果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予以配合,由公安机关予以强制执行。未成年人或其监护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议复核。必要时可以举行听证。
除了存在“入”的障碍,当前,专门学校还存在“出”的问题。记者采访了解到,各地专门学校对学生离校一般没有严格的评估程序,学生结业后或者转回普通学校或者升学、就业。受访的上海有关部门人员反映,由于缺乏常态化的阶段性教育转化效果评估和离校评估制度,没有相关职能部门的统筹安排,专门学校学生转回普通学校往往需要学生家长自行申请和联系。此外,因缺乏升学、就业方面的政策倾斜和规划指导,大多数学生以自谋出路为主,容易因缺乏谋生能力和监管,导致离校后失学、无业,存在重新实施不良行为的风险。
为何要分类教育矫治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1条至45条规定,对于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可以矫治教育、专门教育、专门矫治教育,这三类措施是根据严重不良行为的程度,逐渐递增矫治强度。其中专门矫治教育在适用的具体情形、执行场地、参与机关、执行方式等方面,都与专门教育有非常大的差别。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罗春梅表示,实践中发现,对不同类型的未成年人分别给予的专门教育和专门矫治教育性质显然不同,亟待出台配套法规明确专门学校的教育矫治功能定位,为专门学校建设指明方向。
魏春建议,在专门学校设立两套日常管理体系:专门教育的管理体系和专门矫治教育管理体系。专门矫治教育适用对象通常是人身危险性较大、心理行为偏差较严重的未成年人,为避免适用专门教育的未成年人受到交叉感染,需要严格区分专门教育、专门矫治教育的场所,并采用两套不同的管理体系。
罗春梅还指出,目前专门学校的主管部门有的是政法委,有的是教育部门,有的是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上缺乏统一的程序规范,导致在招生范围、管理模式和学校建设等方面都不相同。教育部门主管下的专门学校只有教育职能没有司法职能,容易出现“文化教育有余、矫治不足”等情况;其他部门主管又不能凸显其教育属性,学校课程设置更加注重对学生的管束和矫治,导致未成年人教育和普通学校义务教育内容脱节。她建议确立教育部门主管、司法机关参与的专门学校管理体制,同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发挥积极作用。
“很多人并不知道有此类学校存在,社会上普遍对专门学校缺乏明确认识。”陈建忠认为,目前亟须解决的是,各地要按照法律规定尽快成立由多部门人员组成的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发挥各自优势研究确立专门学校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让专门学校的重要性得到充分彰显。
张寒玉表示,各地因无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来推进专门学校的建设工作,是当前专门学校存在诸多问题的根源所在。目前教育部正在加紧制定《专门教育与专门矫治教育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相信通过理顺相关工作机制,细化专门学校包括专门场所的建设标准、人员配备、经费保障、教育教学内容等规定,能使专门学校的建设有章可循,从而加快专门学校的建设步伐,并促进专门学校在法律框架内开展教育矫治工作,更好地保障接受专门教育和专门矫治教育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发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多办一所专门学校,多接收一个孩子,就能多挽救一个家庭,甚至更多的家庭。尽管难题不少,但相信随着社会关注的增加,所有问题都能逐步破解,让专门学校随时为迷途少年敞开大门,帮助更多孩子走出迷途,踏上健康向上的新征程。
(文中未成年人均为化名,本文新闻均为北京市西城区育华中学学生学习、活动等场景。)
(检察日报 戴佳)
孩子不听话建议最好还是自己管得好,实在不行的话再送到托管所,但是孩子就会有心理阴影。也可以找一个专业的家庭家居机构,这样可以帮助家长解决孩子的各种问题
如果你把孩子送进去了,孩子跟你的关系一定会开始变得非常的僵硬,因为有些管教的学校的话,它是有特别严格的一些规章制度。然后这些孩子的话,他不听话的原因很简单,大多数来自于与同学交往,或者与家长交往之间很多时候他不听话的话,一般都是来自于家长这边,因为。孩子和家长沟通的话,到了青春期,叛逆期会有一个特别明显的一个变化。
最好的管教还是家长自己亲自言传身教会更好一点,送到管教学校的话,这样反而会使亲子关系会变差。
鲁瑟巴克利博士认为:如果孩子没听家长的话,家长可以有技巧地重复一遍自己的要求。
法律分析:孩子不犯法,家长是没有权利把孩子送到专门管教的少管所的。少年犯管教所是对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进行教育、挽救、改造的场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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