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物品赠送给客户,发票可以抵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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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物品赠送给客户,发票可以抵扣吗,第1张

购买物品赠送给客户,发票可以抵扣吗
导读: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不得抵扣进项的,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可以抵扣进项。商家的赠送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同时的赠送行为,即购物赠品销售。另一类是企业向非直接购买其商品或服务的客户进行的赠送,即无偿赠送。普通发票的开

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不得抵扣进项的,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可以抵扣进项。

商家的赠送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同时的赠送行为,即购物赠品销售。

另一类是企业向非直接购买其商品或服务的客户进行的赠送,即无偿赠送。

普通发票的开具规定:

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

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发票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发票。

开具发票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销发票领购簿和发票。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发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应当作废。

一般纳税人单位购买礼品赠送客户,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是不可以抵扣的。一般纳税人单位购买礼品赠送客户,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账务处理是,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完税凭证和通行费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另外看用途:除不可以抵扣项目,都可以抵扣。不可以抵扣的项目政策依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对于销售方或是购进方,普通发票都不可以进行抵扣。

当销售方为一般纳税人时可开具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但购方如若只是小

规模纳税人都不可以进行抵扣。购方为一般纳税人时可根据进项类型抵扣部份

增值税发票,但不可以抵扣普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