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 这种情况应当计入当初购买相机时计入的科目。 如果当初没有记账,则一般计入“固定资产”科目。如果单位对固定资产的划分不是很明确、严格,或者觉得这个镜头比较便宜,可以根据用途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或者“销售费用”或者“制
这种情况应当计入当初购买相机时计入的科目。
如果当初没有记账,则一般计入“固定资产”科目。如果单位对固定资产的划分不是很明确、严格,或者觉得这个镜头比较便宜,可以根据用途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或者“销售费用”或者“制造费用”。
赠送客户的外购礼品属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所以,应当进项税额转出。
购入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
贷:银行存款(现金)
2、领用时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或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销项税额 (视同销售、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是企业自己生产的产品,做为试用产品应该做为销售处理。
1、作为销售收入
借:应收帐款或银行存款
贷:其它业务收入
2、结转销售成本
借:其它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3、提税金,纳税申报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一、一般销售商品收入
1、在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相应的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
二、已经发出但不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商品的处理
1、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成本价)
2、纳税义务发生时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售价适用税率)
3、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扩展资料
一、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处理
1、收到预收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发货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二、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的处理
1、委托方的账务处理
(1)发出代销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或发出商品(成本价)
贷:库存商品(成本价)
(2)满足增值税纳税义务时: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收到受托方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同时结转代销商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或发出商品
(4)双方结算时:
借:银行存款
销售费用(受托方收取的手续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
2、受托方的账务处理
(1)收到代销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约定的不含增值税售价)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约定的不含增值税售价)
(2)商品对外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受托代销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收到委托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同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贷:应付账款
(4)双方结算时: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其他业务收入(受托方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手续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商品销售
这个查税的不对。样品赠送给客户的是不要交税的。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编辑本段]第二章 会计核算
第九条 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 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基金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二条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十三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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