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管理外卖兼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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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管理外卖兼职人员,第1张

如何管理外卖兼职人员
导读:首先卖的东西一定要记清楚第二服务质量(有疑点可以回电话给客户问是否接收)第三来回时间全程要估测一下外卖人员不得走出这个底线制定惩罚的规定第四外场兼职人员来公司要统一签到下班也是第五另外打印一张外场兼职人员的管理工作表填写如下:比如:客户

首先卖的东西一定要记清楚

第二服务质量(有疑点可以回电话给客户问是否接收)

第三来回时间全程要估测一下外卖人员不得走出这个底线制定惩罚的规定

第四外场兼职人员来公司要统一签到下班也是

第五另外打印一张外场兼职人员的管理工作表填写如下:比如:

客户 物品 金额 开始时 去向 完成时 客户备注

张三 大面 300 13:05 江宁 14:07 再来一碗

李四

第六公司要有针对兼职员工明确的“简要规章制度”兼职人员要签一张协议、比如外送期间损坏物品是人为还是失意

第七****24小时得保持通畅

第八楼主要面试他们要选有素质的第一映像要好的

好了楼主够详细了吧工资两天和一个星期结一次

最后制定奖金:两天或一个星期给那些出色表现的、积极稳重的:一次给予加薪5块或10块的

最重要的是人都是感情动物楼主身为老板要知道但也要理性

至使能够长期的和某些靠谱的外卖兼职员工保持合作关系

楼主望采纳

在这个节奏飞快的时代,对于大部分80 90后独生子女家庭来说,在家里是家中顶梁柱、在社会是职场主力军,而且因为近几年疫情的原因,大环境也不是怎么好。可谓是上有老下有小,内外皆忧。生活的重担已经几乎把他们压垮。好在有的工作时间比较自由,主要工作做完之后,剩余时间可以去做一些副业来增加收入,这样至少能保证家庭衣食无忧。但在收入增加的同时,风险也相对更大一些,而且这些风险。可能还被忙碌中的当事人给忽视了。

举个身边的例子:我之前有一个同事正常的工作是朝九晚六,上午去上班之前,他会在小区的群里面发布要出发的信息,有跟他同在一个园区上班的,就可以跟他一起坐他的车去,每一次8块10块的;下了班之后,他又会把网约车平台打开,发布往家走方向的行程,如果有顺路的就可以直接顺路带走。这样既节省了油钱,而且还有一些外快;节假日的时候,用餐高峰期还会骑着自家的电瓶车送外卖。这样看来,这个小伙子着实特别的拼,能给人一种积极的感觉,累是累了点,但只要足够勤快,收入就会更多 ,家人也不用再吃喝拉撒衣食住行上面操心。

身兼数职可能存在的风险

但如果要从长远的度来考虑,其实他的工作是存在很多风险的。比如这位朋友在网约车平台上发布行程的时候,他会在两个或者多个平台同时发布。因为a平台没有单子的时候,可能b平台就会有,这样会减少空车回家的几率。那么此时的风险就在于,如果a平台上的乘客发布的是不拼座,b平台乘客发布的也是不拼座。但是两个乘客要是同时被接单坐在一个车上,且发现对方都是从网页平台上打车的,那问题就大了。从小来说可能会发生争吵、或者投诉等等。从大的方面来讲,如果两位乘客都不认可,吵起来或者打起来的时候出现的意外应该有哪个公司来救治?如果在行车过程中出现什么意外,这个意外是否能找朝九晚六公司赔付工伤的?这些都是无从得知的。因为我们无从得知网约车平台上的规则和正常朝九晚六的正式工作劳动合同是否有冲突。他确实是在回家的路上,但他也是在回家的路上做了兼职。当然,这都只是我们假设性的一个问题。但如果真正有事情的时候,可能还复杂。

自我保护、规避风险人人有责

这让我想起之前有一个新闻案例。案例中的主人公在物业公司上班,下班后去跑外卖,后面被上级领导叫来谈话,有劝退的意思。在案例中,律师分析里有说道:如果物业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有明确说明,不能在下班之后去从事其他工作,物业公司是有权劝退该员工。

那么如果说上面那位回家路上开网约车朋友。他朝九晚六的工作的那个公司有明确规定不能在下班之后去从事其他工作的话,那么在开网约车回家的途中,出现的任何意外,可能公司是不负责的。即便是没有明确规定,估计在遇到事情的时候也不太好定性。所以在身兼数值这个话题,还是要看大家怎么想。本来都已经是生活所迫了才去做,那么建议大家去想要做本职工作外的事情的时候,尽量把各个规则搞清楚。争取在劳动范围以内享受到自己的权利、尽量最大化的规避掉一些风险。

劳动者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辞退的,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经过一、民主程序主动;二、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三、由劳动者签字确认,并且告知给劳动者本人的;且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证据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辞退劳动者的,并且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是严重违纪,并且达不到辞退目的的,则用人单位的辞退属于一种违法辞退,用人单位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其赔偿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