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过户给外孙子的房子可以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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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过户给外孙子的房子可以要回吗?
导读:您好,一般不可以,但也有特殊情况。(1)爷爷过户给孙子房产,不知道您说的情况是不是赠与给孙子,如果是赠与,通常在房屋过户后赠与完成,房屋成为孙子的个人财产,一般不能撤销。(2)如果该房屋的赠与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况的,一般可以

您好,一般不可以,但也有特殊情况。

(1)爷爷过户给孙子房产,不知道您说的情况是不是赠与给孙子,如果是赠与,通常在房屋过户后赠与完成,房屋成为孙子的个人财产,一般不能撤销。

(2)如果该房屋的赠与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况的,一般可以撤销。孙子侵害爷爷或者爷爷的其他近亲属权益、孙子有赡养爷爷义务而不履行或者赠与房屋有条件而孙子不履行条件,爷爷也可以撤销赠与。

撤销权的行使应当非常及时,否则权利会消灭,如果您有实际需要,欢迎联系我们,我是桂芳芳律师,专注于婚姻继承法律案件办理。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分析:如果已经给出去了的话,一般很难要回来,但是特殊情况可以要回。 如果钱还没有支付,那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如果已经交付,一般情况都是不能要回来的,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特别注意: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我的爷爷已经五十六岁了,他辛苦地工作了几十年,到现在两鬓已有白发了。

爷爷每天都接送我上学放学。那是不是说明一个爷爷就必须每天接送孙子上下学呢我觉得不是。我的爷爷也会在家里的楼顶上养鸽子,那是不是说明作为一个爷爷就只能养养鸽子打发时间呢我觉得也不是。

那么爷爷们应该有什么样的生活呢我想等我做了爷爷,我会给自己安排一个精彩的生活。

尽管我不再像年时候轻一样阳光有活力,可是只要身体健康,我一定会带妻子去全世界环游一周,品尝各地的美食。

如果那时候我也还跟现在一样我喜爱各种各样的动物,那么我会在家里开一个小小动物园,让所有的好朋友都来参观。

如果那时候我还像年轻时那样热爱植物的话,我会在家里种植很多花草树木,把家装扮成一个美丽的大花园。

如果我还像年轻时候那样才思敏捷而没有变成老糊涂,我会给我的孙子当“家庭辅导老师”。就像我的爷爷辅导我一样辅导他。

我相信那时候的我一定会跟现在一样热爱生活,在充满温馨小屋里过我开心、快乐的晚年生活,尽享天伦之乐……

虽然我做爷爷那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情,而对于将来的事情我们都不能完全了解。但将来的美好要靠自己现在的努力去争取。

法律分析:赠与书。赠与书就是房产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的房屋赠与书面合同,按照国家规定,房产赠与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签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